城郊四十四号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287(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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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欢笑了,“好啦好啦,其实没有多疼,看你抖的比我还严重,到底是我受伤还是你受伤啊。”

黑衣人始终一声不发,谢欢也没再多说,只是后来再也没有发出过一声。

经脉重新接上之时,谢欢已经痛得晕了过去,黑衣人给谢欢盖好被子,自己走到桌前坐下,似乎就想这么呆一夜。

床幔朦胧中,他听到谢欢在梦中呓语,“你穿黑色真的好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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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阁当天便下了追杀令,言喋血鬼王重出江湖,欲再起杀戮,令天下玄门擒而除之。因为谢欢的经脉重新震断接上,不能动弹,不得不在客栈多呆几天,天一阁显然没想到谢欢他们还敢留在岭南境内,反倒安全。

谢欢一连发了好几天高烧,昏昏沉沉的,几天之后烧才退了,悠悠转醒。

黑衣人坐在桌前,将桌山的肉食全部剔下来成小块,放入碗中,然后走到床前喂谢欢吃饭。

谢欢把视线从窗外的飞鸟中收回来,看向桌前,问他:“你吃什么?”桌上都是肉菜,一道素菜没有,而他一向茹素。

黑衣人依旧没有出声,这几天也是一直如此,只是一勺又一勺地喂谢欢吃饭,直到谢欢再也吃不下了,他回到桌前,将剩下的那些吃干净。

谢欢既已醒来,黑衣人便要再度带着谢欢出发,其实说实话谢欢还有点舍不得走,每天睁开眼就能听到街道上的车水马龙声,挺好的,他被关了两年,除了滴答的滴水声,什么也听不到。

黑衣人将佩剑收入乾坤袋中,欲背起谢欢,谢欢有点不明白,他们不应该御剑走吗?他怎么把剑收起来了?

黑衣人很快给了谢欢答案,那就是他的确并没有打算御剑离开,而是背着谢欢下了楼,行走在大街上。所幸时辰还早,天才刚蒙蒙亮,街上没什么人,否则他一身黑衣蒙面打扮,少不得要引人侧目。

谢欢怔怔地看着他,黑衣人背着他,一步一步地走着。

你不能走,那么我就是你的双腿,带你走完这两年的遗憾。

清晨有几家铺子早早地开了门,经过一家成衣店的时候,谢欢嚷嚷着要进去,黑衣人二话不说背着他进门。

铺子老板看着俩人怪异的打扮有些懵,一个红衣鲜艳亮如星辰,奈何身上大大小小深深浅浅都是伤痕,手脚好像还不能行动的样子,另一个更是黑衣人打扮,可是又身形伟岸倜傥模样,着实看不出好坏。

但肯定不好惹就是了。

谢欢刚被黑衣人救出来的时候,黑衣人就给他换了新衣服,依旧是他一贯喜欢的红衣,成衣店里也有不少的红衣,款式倒也别致,只是比不得谢欢身上这件。

“老板,我要那个。”谢欢指着其中一件道。

那是件天蓝色长衫。

黑衣人看向谢欢,谢欢道:“你穿黑色真的好丑啊。”谢欢看了看自己的一身红衣,又看了看这件天蓝色长衫,越看越喜欢。

老板颤颤巍巍地把衣服拿过来,黑衣人看了眼谢欢,还是接了过来,去了试衣隔间,很快,他换好出来,只是脸上还是蒙着那块黑色面巾。

若不是谢欢双手不能动,此刻必是要连连鼓掌了,“好看,真真好看。”

谢欢又在店里看了会儿,选中了一款带着素纱的斗笠,黑衣人了然,一齐拿起戴上,将面上的黑巾解了下来。

谢欢越看越满意,同黑衣……额,蓝衣人挨在一起,笑着问老板,“好看吗?”

老板做生意的,怎么可能会说不好,当即鼓掌道:“好看好看,二位真是太相配了!”说完老板就愣住了,后面那句话莫名其妙就出来了,所幸两位客人并没有生气的样子。

谢欢心情一好,下意识就想伸手从蓝衣人怀里拿钱袋,可是一动才想起来,他手上的经脉还没好,一点力气都没有。

蓝衣人顿了顿,付过钱之后,背起谢欢就走。

他们没有御剑,也没有御鸦,单单靠双脚,一步一步走回了泰山府,这一走就是小半年。

后来有传闻,说喋血鬼王重出江湖之后,鬼术更强,并且身边跟了个身穿蓝衣的公子,同样也是鬼修者,鬼术之高比谢欢更甚,在蓝衣公子的维护之下,玄门百家一起出动,竟然都追捕无果。

世有人称,蓝兮公子。

数月之后,他们终于到了离恨渊前,蓝衣人却并不打算带他下去。数月的修养,谢欢的手脚已经好了不少,虽然不比原来行动敏捷剑法超然,但是行动已经不成问题。

离恨渊每天都有不少鬼尸前往万鬼城,蓝衣人将谢欢交给他们,自己独自离开。

传说天一阁少阁主沈浔,是古往今来修仙天赋最高者,刚及弱冠之年便已是化神修为,为了突破修为瓶颈,早登大乘,闭关半年,出关之时果然修为大进,大乘羽化是迟早的事。

还有传言说,自从沈浔出关之后,不知为何爱穿起了蓝衣来,不过天一阁的家服本身就是月白色,也天蓝色相近,倒也无伤大雅,反而天蓝色更显出尘绝艳。据说这是天一阁为了突显少阁主的身份与普通弟子不同,遂将少阁主的服饰改为专属天蓝色,意为天一,海天一色。

沈浔已满弱冠,却不知为何一直没有取字,一直搁置了。

不是没有人怀疑沈浔就是蓝兮公子,毕竟沈浔与谢欢曾经那样交好,只是那蓝兮公子鬼术实在太强,几乎堪比谢欢,以沈浔天之骄子的身份和化神修为,实在没有必要去修练鬼术,因为一旦修练鬼术,哪怕已至大乘修为,也是无法羽化登仙的,而且反噬之苦非常人所能忍受。以沈浔修为资质,登仙是必然,实在没有必要堕仙修鬼。

谁舍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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