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四十四号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86(1 / 1)
因为在玄门中,鸦类其实是神鸟,有通天之力,而世间亡魂无数,鬼魂的力量可比人类大得多,若当真能将鬼魂的力量为己所用,何乐而不为?可惜,不是其他世家不想学,是学不会。
连两个魔头的传人都学的不如何,时间一久,大家伙只能放弃,专心把自家独门玄术练好,不再肖想别人家的。
直到,言荇云的出现。
他虽然无法祭炼出新的血鸦,但是已经可以召唤操控世间残存的那些血鸦,而且被血鸦所伤依旧会中血毒,除言家人外无人可解,并且血鸦会吃魂。
言氏已经一百多年没人可以召唤血鸦了,如今竟出了一个,虽不比当年,但也是顶厉害了。一时间什么天才、不负祖先之光、玄门未来的接班人、玄门百家的荣耀等等所有称谓全都落在了言荇云身上。
言小楼身为他的儿子,也沾了不少光,在万众瞩目下长大,被万人仰望。
父亲是江南玄门大家,母亲是武林第一美人玲珑家大小姐,兄长是玄门新秀,加上言小楼自己天赋异禀得惊人,从小他就独爱玄术,只要他学的就没有学不会的,同门弟子学习,他永远是学得最快最好的,学习好模样俊人聪明还机灵又听话,他就是父母口中常说的“别人家的孩子”。
有这样的背景,自然要多恣意有多恣意;这样的身份,自然备受人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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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至理名言,叫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同理,这天下也乱久必安,安久必乱。
自从祸世之乱,安了两百年,够久了。
言荇云露出了锋芒,各大世家便纷纷邀请,有的想结交,有的想巴结,有的想施威,有的想窃学御血鸦之术……
言荇云是个百年难得一见的武痴,所以他才能学得会御血鸦之术,但是痴到一定地步,其他方面就欠缺了,例如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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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喜与人虚与委蛇,所以初时面对各大世家的邀请,他全都谢绝,如此惹来各大世家的不满,说他恃才傲物不把其他世家放在眼里;言荇云没办法,只能应邀挨个去各个世家溜一圈,这个世家住三天,那个世家住五天,再下一个住三天……结果住三天的那个家主又不乐意了,说他与五天那个更亲近。
其实言荇云只是觉得那个五天家的风景还不错,带着两个儿子多游玩了两天而已。
再后来,言荇云实在是怕了,见长子言曦之已到志学之年,于是再有世家邀请,就把大儿子推出去应付,然后天天拉着小儿子研究玄术。
言曦之在处世社交方面,确实比他老子强,跟那些世家交道打多了,也将他的名气打了出去,玄门各世家皆知道言氏有个出色的少主。
外面有言曦之扛着,家里有言荇云惯着,言小楼十岁之前活得一直都无法无天恣意潇洒,人人皆知江南言氏出了个天才少年,人称“江南小霸王”,可十岁之后再想得瑟就得悠着点了。
所谓饱暖思银欲,吃饱没事干,各大世家每日除了教弟子猎猎鬼之外,实在没有什么别的事做,所以各位家主美名其曰为了增加各大世家的情谊,实则只是为了找乐子,相约每五年办一次猎鬼大赛,由那些名气大的世家轮流承办,让各个世家一较高低。
其实这种比赛是有好处的,可以增进各个世家的竞争力和斗志,所以各个世家很是用心。
今年,轮到了山北玲珑家,言小楼母亲的娘家,比赛地点在玲珑家后山的莫邪猎场。
山北民风开放,姑娘玲珑娇俏,与江南姑娘的柔情似水各有千秋。山北有一习俗,若是男子看中谁家姑娘,就亲手打一把锁头送给那姑娘,代表我心锁只为你一人;若是女人看中谁家男子,则用鸳鸯藤亲手编一个花环套在男子脖子上,寓意愿结鸳鸯之好。
当年言荇云就是被玲珑家大小姐龙濛瑶一个花环套住的。
玲珑家第一次承办猎鬼大赛,各大世家集聚山北,山北的姑娘自然早已将花环备好,等待如意郎君。
言小楼只从街上溜了一圈,脖子上就挂满花环了,甚至多得都挂不下,于是他雇了辆牛板车。
一见到言小楼驾了辆满是花环的牛板车回来,言荇云很满意。
“儿子,真给你爹长脸!”言荇云拍了拍言小楼的肩膀,随即哈哈大笑。
“那是,”言小楼颇为得意,“整个山北,从四岁到十二岁的姑娘,花环全给我了,一个不落!再大些的也有几个,再小的还不会编,等明年吧。”
言荇云一顿,“比你大的也要?”他才十岁。
“长得好看啊。”言小楼道:“只要她们的容貌能一直这么好看下去,比我大小上下五千岁都行。”
言荇云点头,颇为同意,“那收了这么多,你挑得过来吗?”
言小楼蹲在班车上,揪了朵金银花叼在嘴里,“干嘛要挑?都娶了啊!”
言荇云转身就走。
“爹,干嘛去?”言小楼扯着嗓子问。
言荇云头也不回道:“找你哥,让他想法子多挣钱养弟妹。”
言小楼觉得这个太有必要了。
“对了,我娘呢?”言小楼又扯着嗓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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