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阴影初现与舔狗的往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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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明,今年43岁,是市里一家银行的普通职员。

每天的生活像一台老旧的机器,吱吱作响却又不得不运转。

我的老婆叫林雪,38岁,是本地一所中学的音乐老师。

她年轻时是个小有名气的汽车模特,身材高挑,五官精致,气质优雅得像是从画报里走出来的女人。

即使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一些痕迹,她依然是我心中的女神。

我们结婚十五年,有个读初中的女儿,日子平淡却也温馨。

我和林雪的相识还要追溯到二十年前。

那时我刚大学毕业,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员,收入微薄,日子过得紧巴巴。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陪朋友去参加一个车展帮忙搬东西,结果在展台上看到了林雪。

她穿着紧身的赛车女郎制服,站在一辆红色跑车旁,笑容明艳,身姿曼妙,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仙女。

我当时就愣住了,心跳得像擂鼓,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

朋友看我盯着她发呆,笑着拍我肩膀:“怎么,喜欢上了?那可是林雪,车模圈里小有名气,追她的人能从这儿排到城外,你这种小人物就别想了。”我低头看看自己——普通的长相,瘦弱的身板,穿着廉价的衬衫,连鞋子都磨得发白了。

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可心里就是放不下来。

从那天起,我开始像个舔狗一样追她。

我打听到了她常去的咖啡馆,每天省下饭钱给她买一杯拿铁,站在门口等她下班,只为递给她时说一句:“林小姐,这个给你,天气热,小心别中暑。”她起初只是礼貌地笑笑,说声“谢谢”,连我的名字都没问。

我不气馁,隔三差五就去车展找她,帮她拎包、拿水,甚至有一次她高跟鞋崴了脚,我二话不说背着她走了两公里送到医院,路上满头大汗也不敢吭声。

她坐在我背上,轻声说了句:“你这人真傻。”我却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听的话。

追了她整整一年,她终于松了口。

那天她约我吃饭,我激动得一夜没睡,穿上唯一一件像样的西装,提前半小时到餐厅门口等她。

她来的时候穿了件白色连衣裙,笑着问我:“李明,你是不是喜欢我啊?”我脸红得像煮熟的虾,结结巴巴地说:“是……是的,林雪,我真的很喜欢你,从第一眼看到你就喜欢。”她歪着头看了我一会儿,说:“那行吧,你人还算老实,我们试试看。”

恋爱后,我对她更是百依百顺。

她喜欢吃西餐,我就攒一个月工资带她去高档餐厅,自己只点最便宜的面包;她想要新款包包,我就熬夜加班赚钱给她买,自己连双新鞋都舍不得换。

她偶尔发脾气,我从不敢顶嘴,总是低声下气地哄她:“雪儿,别生气,是我不好,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朋友都笑我,说我这辈子算是栽她手里了,可我甘之如饴,觉得能娶到她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婚后,我依然是那个舔狗。

她想要什么,我拼了命也要满足她,哪怕自己过得再苦。

直到半年前,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破。

我们银行的行长换成了一个名叫张大壮的男人。

这家伙45岁,五大三粗,满脸横肉,说话带着浓重的乡下口音。

他靠着溜须拍马和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从一个基层柜员爬到了行长的位置。

行里的人都知道他没什么真本事,但谁也不敢得罪他——毕竟,他手里捏着我们的饭碗。

张大壮第一天上任,就在全行会议上点了我的名。

“李明啊,你这人看着就软乎乎的,像个娘们儿似的,做事能不能硬气点?”他咧着嘴,露出满口黄牙,笑得猥琐又嚣张。同事们低头偷笑,我只能低头忍着,心里却像吞了只苍蝇。从那天起,他似乎就看我不顺眼,动不动就骂我“软蛋男人”,说我是银行里最没用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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