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会跟宿敌谈恋爱_第110章(1 / 1)

加入书签

林琅若有所思:“我也不知道过年要怎么过,我妈打电话叫我回去,要不你跟我一起回?”

钟鸣之笑道:“什么老板会跟着员工回去过年啊。”

林琅眼珠转了转:“那也是,那我就自己回去了,听说农村人结婚都早,说不定我妈会带我去和村头王师傅家的女儿认识认识……”

其实钟鸣之也是想和林琅一起回去的,虽说李淑娥肯定会好好照顾林琅,但毕竟这个林琅不是李淑娥真正养了十八年的儿子,李淑娥的照顾可能林琅还会不习惯。

二来钟鸣之没法再想象林琅和他又要分开那么多天,之前他们因为各种原因已经分开过两次,每次都隔了好几个月。这两次分别,越到后面钟鸣之越觉得自己像块电量不足的电池,再没有林琅来帮他充电的话,他就要陷入休眠了。

什么是相思之苦,恐怕这就是了,这样的滋味在两人蜜里调油的时候偶尔拿出来说说能适当增加情丨趣,但要让他再尝一次,他是千万个不愿意。

再加上林琅刚才又故意激他,说什么要和村头王师傅的女儿认识……

钟鸣之曲起右手食指,刮了刮林琅的鼻子:“老板也要对员工的交友活动负责,我看那什么王师傅的女儿不是什么好人,你不许去和她认识。”

林琅把抓过钟鸣之的食指,放在嘴里轻轻咬了一下:“小气。”

因为做这个动作,林琅整张小脸皱起,活像一只龇牙咧嘴的小狗。

钟鸣之就笑:“琅琅,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像一只博美……要不我们在家养一只吧。”

林琅更凶了:“有我还不够吗!竟然还想养别的狗!”

被说了几次像博美,林琅专门去搜了一下,发现网上的人对博美的评价可和自己的印象完全不同。他之前在刘阿姨家看到的那只,分明小小的乖乖的也没什么攻击力的样子,然而众多博美饲主都现身说法,说这种狗只是看着可爱,其实凶得要命,叫得还很大声。

林琅:“……”以前林琅以为邱纪明和钟鸣之都是夸他可爱才说他像博美呢,没想到这俩人都是大猪蹄子,竟然暗示他凶!

和钟鸣之说好后,林琅又打了个电话回家给李淑娥,告诉她自己年二十八放假回去。李淑娥很高兴,说给他准备了很多好吃的东西。

林琅愿意这么爽快地回乡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之前两个月都给李淑娥寄了钱,说让她把家里的房子修整修整。为了防止她不舍得花钱,林琅直接雇了施工队往家里去。

家里虽然还是平房,但是从里到外都重新修葺了一遍,床之类的家具也换了新的,还装了暖气和热水器。林琅之前给李淑娥寄了新的智能手机,说是公司多发的,李淑娥拿这手机给林琅拍了家里的照片。

林琅十分满意。

至于之前说的在乡下建厂的事,林琅也拜托钟鸣之找人帮他留意一下有没有别人要转手的厂房,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钟鸣之的一朋友告诉他,他们那镇上还真有一个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的纺织厂,现在接下来的话,比自己买地皮建厂要便宜太多。而且厂内设备什么的都很齐全,销售渠道的话也有一些以前的老客户可以联系。

林琅打算就趁着过年回去,看看这个厂,合适的话就把转让合同签了。当然光靠他众筹来的钱可不足以让他办成这件事,还有一部分资金是钟鸣之给他填的。

大年二十八,钟鸣之和林琅买了一大堆年货,塞满了两个行李箱,坐飞机托运的时候差点超重。

再次回到乡下,家里已经焕然一新,李淑娥的状态看起来也比林琅刚走那阵好多了。听说现在李淑娥成了村里七大姑八大姨羡慕的对象,说她这是上辈子积了德,本来是个寡妇,养了个傻儿子,结果傻儿子摔了一跤不仅变正常了,还在外面这么有出息,比一些辛辛苦苦考上大学再出去打拼的孩子过得还好。

不过也有一些红眼病,说林琅突然发财,这些钱肯定来路不明。

林琅之前就宽慰李淑娥:“妈你别听他们乱说,给你的钱都是凭劳动获得的。”虽然在很多人眼里,当主播实在是太轻松了,根本算不得正经工作。

林琅也不是不知道闷声发大财的道理,可他也不是守财奴,不可能有了钱还不给老母亲改善生活。除非李淑娥愿意跟着他们去城市里,但林琅之前试探性地问李淑娥的时候,她说的是自己在这里待了一辈子了,也不想走远,在这里就挺好。

反正自己行得正坐得直,又何必管别人的风言风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