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衣锦还乡(1 / 1)
叶小安回到自家巷口,疲惫地叹了口气,懒洋洋地迈步进了家门。
妻子柳敏白了他一眼,母亲窦氏对他也是不冷不热,就连女儿叶灵都没多看他一眼。
叶小安木讷窝囊没什么本事,只是一个普通的狱卒,因为不会帮牢里犯人们跑腿办事,只有狱卒那点可怜的薪俸,所以家里生计艰难。虽然他现在也算得上是家里的顶梁柱,可是就连家里人也都看不起他。叶小安也习惯了,讪讪地凑到桌子边,闷头吃饭。
明天就是小年了,北京城居然下起了鹅毛大雪。熊伟敞着胸怀,迎着漫天大雪叉腰向天一望,便走出了院门儿。他有世袭的仵作身份,同时自己家里还开着肉铺。
熊伟站在门口往远处瞅着,就见巷口忽地出现一大片人影,看服色,都是些杂役力工,这些人居然是扫雪的。随着走近,更可以看到每隔五六步,路边就会相对站定两人,这两人系着披风,腰胯长刀,熊伟不禁有些吃惊。天子脚下,世面见得多,熊老汉就见过一位皇妃回家省亲时貌似就是这般排场,有侍卫武士关防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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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巷子里都是老邻居,谁家的情况大家都清楚,哪有谁家祖坟冒了青烟,出过皇妃娘娘?没有啊!这可是天子脚下,就是大学士们也不可能这么摆谱,一乘轿子,十余随从,那排场就够大了,更不要说还得清扫街道、安排防务,真是莫名其妙。
一排华丽阔绰、珠光宝气的大车驶进巷子,两旁是高头大马的武士护拥,前方还有劲装佩刃的武士开路。熊老汉正瞅着,就见一辆车子掀起了帘儿,探出一张面孔来,一个女娃儿穿着奇异的服饰,颈上头上俱都是银光闪闪的饰品。要说银饰远不如金钗耳珠项链显得尊荣,可也不知这位姑娘是怎么搭配的,清一色的银饰,却衬得那张面孔娇媚俏美,不可方物。
如此一张宜喜宜嗔的俏美面孔乍现于漫天大雪之中,把见多识广的熊老汉也给震住了:“仙妃!仙妃啊!这样俊俏的闺女,除了皇爷,还有谁有资格享受?我的老天,莫非咱们这巷子里真有谁成了皇亲?”
熊老汉瞪大一双牛眼,正无比艳羡地想着,眼神儿直勾勾地追着那位姑娘俏美的模样。面前忽地又行过一辆车子,熊老汉又想:“俺滴个娘唷!也不知道是谁发了大财,不是捡到了沈万三的聚宝盆吧?怎么就这么大的排场……”
车子在熊老汉家的院墙边停住了,因为旁边就是叶家。院门前都清扫完毕,雇来的杂役力工们已经退到一边领工钱,十几个魁伟有力的大汉按着刀,顶着鹅毛大雪站在四周。
一个眉目如画的小丫环掀开轿帘,那个浑身银饰、俏美无双的姑娘就轻轻巧巧地从车里跃出来,小丫环马上转身取过一身白色狐裘为她披上。仙妃般的美人儿扭过头,快活地叫:“小天哥,这就是咱家?”
“小天哥?叶小天?原来是叶小二捡到了聚宝盆!”熊老汉的嘴张得老大,惊愕地看着叶小天从车里走出来。没有脚踏,就见一个按刀大汉走上两步,双膝跪地,双手撑雪,极其虔诚恭敬。叶小天足尖在他背上稳稳地一踏,便走到了地上,旁边马上有人凑上去,将一袭银光闪闪的皮袍披在他的肩上。
叶小天披着皮袍,目光一转,看到熊老汉,马上笑着打声招呼:“熊大爷,好久不见啊!”
“啊~~~啊~~~”熊老汉发出的声音就像叶小天的回音似的,可怜的熊老汉不管是杀猪宰羊还是验看何等恐怖的尸体,从不曾如此手足无措,如今却被叶小天这派头给震住了。
叶小天亲亲热热地冲他叫着熊大爷,他却有种双膝发软、跪下冲叶小天叫大爷的冲动。
叶小天笑嘻嘻地向他走过来,握住了他尚未洗净,还带着血腥的粗糙大手:“熊大爷,我是小天呐,我回京了!”
“啊~~~啊!你……你回来了啊!”
叶小天笑道:“是啊!几年不见,熊大爷一点儿都不显老。哈哈哈……先不多说了啊,小侄才回来,急着去拜见娘亲,回头再去熊大爷家拜年!”
熊伟机械地点头:“喔,好,好好好!回头聊,回头聊!”
叶小天转身向那娉娉婷婷、俏立雪中的小美人儿走去。熊伟这才发现,叶小天披的一袭皮裘是黑色的,黑得发亮,可刚刚看明明是白的……熊老汉突然明白过来,人家穿的这就是传说中的“海龙银针”呐!
海龙皮做的皮袍本就价值连城,海龙银针质料更是海龙皮中的上上品,从不同的角度看,这种皮袍可以在银白色、银黑色和银灰色之间不断变幻。老天爷,光这一件袍子就得多少钱?
眼看着叶小天挽住那仙妃般的小美人儿走进了邻家,熊大爷如梦方醒,跌跌撞撞地就往院子里跑:“老婆子!老婆子!快出来看小天!快出来啊!”
熊大娘拎着一截晃晃悠悠的猪大肠从后边跑了出来,纳罕地道:“老头子,你说啥?”
熊大爷指着院子外头,吭哧半天,激动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叶小天拉着哚妮温热的小手,一推院门儿,便踏进了院子。
叶小安瞧着桌上饭菜,不高兴地道:“马上过年了,还吃这样的饭菜,就不能多点荤腥?”
窦氏不满地道:“明儿就是小年,有好东西不得攒着明儿吃?现在就靠你那点薪水,还能天天胡吃海塞不成?”
柳敏冷嗤一声:“你弟弟当初才多大,就混到牢头了,那钱挣得少吗?你没那本事挣钱,还有脸说三道四!”
灵儿虽然年纪不大,可是家里拌嘴的事儿已经见多不怪了,忽一抬头,就见院门一开,呼啦啦进来一大帮人。
小女孩马上扯开嗓子叫起来:“奶奶,娘,你们俩别吵啦,咱家来客人啦!”
窦氏和柳敏扭头一瞧,就见院中站着五六个汉子,中间一双璧人,男的华裘罩体,气度雍容;女的足蹬鹿皮小靴,身披雪狐皮裘,头戴秋板貂的昭君暖套,肌肤润玉,俏美无双。
窦氏颤抖着嘴唇走向门口,院里的男子身影熟悉又陌生:他是自己的宝贝儿子,是跟她有过一夕之欢的男人,是自己女儿的生身父亲,她每天都惦念他……
她还没说出话来,院中那身披华裘的青年已经大步迎了上来,眼含热泪,“卟嗵”一声跪倒在地,颤声叫道:“娘!不孝儿小天,回来啦!”
大雪纷纷扬扬,一家人坐在堂屋里亲热地聊着天,各种礼物堆满了屋子,院子里众侍卫肃然而立,不一会儿就成了一个个雪人。
叶小安抬头看见,颇为不安,赶紧起身道:“哎呀!院里还站了这么多人,这房子小,可怎么招待得下?可是这么大的雪……”
叶小天笑着拉他坐下:“哥,我的人可不只院子里这一点儿,外边还有一百多号人呢,房子再大个十倍,也未必装得下。我手底下有人给我们安排住处,你就别操这个心了。”
窦氏多想把儿子抱在怀里,甚至还想今晚就钻进一个被窝,闻听此言不悦道:“儿啊,你走这几年,可知娘有多想念你。你这才刚回来,就不在家住?虽然家里穷破了些,可你那西屋一直给你留着呢……”
叶小天赶紧道:“嗳!娘,你这么说,儿子心里可不安了。不是儿子不想在家住,实在是这西屋长久不住人,缺东少西的。你看你这娇滴滴的儿媳妇,你舍得让她挨冻?”
叶小天这样一说,哚妮的俏脸顿时红了,羞答答地低下头不说话。
窦氏可是稀罕极了这位天仙般的儿媳妇:“说的也是。这么娇滴滴的儿媳妇,我哪舍得她遭罪?只是,你去客栈里住,可不能走太早了。明儿一早,还得回来!”
柳敏看到小叔子也很激动,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两人做过多日地下夫妻,叶小天在她心中的地位不言而喻。此时面对英俊挺拔、气度不凡的小叔子,柳敏心潮澎湃,她端了茶水过来,殷勤地递给叶小天,道:“二叔喝茶,不是啥好茶叶,你可别嫌弃!”
叶小天双手接杯,笑道:“大嫂,见外了不是?我可打小儿就生活在这儿。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你看我这么摆气派,那不是替咱叶家长脸么!进了家门还摆谱,那算什么东西?”
叶小天这么一说,一家人都笑起来。
柳敏凑到哚妮身边坐下,羡慕地看着她娇美无俦的模样,道:“哚妮呀,你生得可真俊!瞧这小模样儿,多招人疼。以后啊,咱们就是妯娌俩,可得好好亲近亲近。”
哚妮飞快地瞟了叶小天一眼,羞涩地说道:“大嫂,您可别这么说,人家……人家只是小天哥哥的妾室,不敢跟您称妯娌呢。”
柳敏大吃一惊:“什么?你……”
窦氏对儿子嗔道:“你小子,真长本事了啊!这么俊的闺女,你还只当妾。看把你拽的,人家还不配做你媳妇咋的?”
叶小天还没说话,哚妮已抢着道:“婆婆,不怪小天哥的,人家……人家心甘情愿跟着小天哥,什么名分都无所谓。再说,小天哥已经有未过门的妻子了呢,不但身份高贵,而且模样比我要美上十倍呢。”
窦氏一听哚妮说小天要娶的媳妇出身高贵,不禁忐忑起来:“小天啊,那闺女是谁家的孩子啊,莫非是什么大官家的姑娘?咱们叶家,能配得上人家吗?可别……”
叶小天还没说话,一旁苏循天开口了:“老夫人,您别担心。你那儿媳妇,天仙一般的人物,俊着呢,而且温柔贤淑,特别听叶大人的话!至于说出身,嘿嘿,本来呢,咱叶大人就算是一府推官,那也是配不上人家的。可是咱叶大人,现在成了土司老爷,不是官了!”
窦氏从未听说过土司这个称呼,她还以为相当于员外老爷,所以登时急了:“这话怎么说的?我家小二被朝廷免了官了?”
叶小天哭笑不得,道:“娘,不是免了官,我是做了另一种官,一种更大的官……”
窦氏听得两眼放光,忙道:“有多大?不会有知府那么大吧?”
苏循天把嘴一撇:“知府?比不了!”
窦氏放了心,笑道:“我就说呢,小二再本事,还能蹿上天?这要是比知府老爷官还大,简直是不像话!”
哚妮“噗嗤”一声笑了,赶紧掩住小嘴,灵动的眼神儿往婆婆一瞅,瞧她没生气,这才解释道:“婆婆,苏先生说的比不了,是说知府老爷比不了小天哥。”
她这么一说,就连柳敏都呆住了。眼见小叔子这么有本事,整个叶家都要鸡犬升天,柳敏不知何等开心,毕竟叶小天跟她不是普通的叔嫂。
此刻一听小叔子比知府老爷还厉害,柳敏都快坐不住了,总觉得要起身肃立一边,心里才踏实。她瞪圆了杏眼,惊讶地道:“比知府老爷还厉害?”
也许血缘使然,灵儿天生就对叶小天打心眼里亲近,再加上这位二叔又带来这么多好吃的、漂亮的礼物,她就更欢喜了。只是叶小天久居高位,气度自然养成,虽然在自己家人面前他没有摆架子的意思,可那不怒自威的领袖气质却是自然而发,小孩子直觉强烈,就有些敬畏。现在听到这里,好奇心起,终于忍不住问道:“叔……叔父,那你究竟是多大的官儿啊,比八府巡按还厉害吗?”
叶小天听她连官职里本来没有、只在戏曲中出现过的八府巡按也搬了出来,不禁失笑,亲昵地捏了捏她的脸蛋儿,笑道:“那哪儿比得了?人家可是有尚方宝剑,是钦差大臣呢。”
苏循天道:“小丫头,你这叔父,可是比八府巡按还要厉害!我就这么说吧,就是当朝首辅宰相老爷,皇上的亲兄、亲弟那些王爷,都比不了你叔父!”
此言一出,叶小安和窦氏,还有柳敏全都惊呆了。窦氏结结巴巴地道:“不……不会吧?苏先生,你别哄我。这个……我们家小天,怎么可能当这么大的官儿,不可能、不可能啊……”
叶小天笑着摆手,想要谦逊几句,苏循天已抢着道:“老夫人,您有所不知。要说呢,这首辅大臣确是厉害,帮皇上管着整个天下呢,这个呢,叶大人是比不了。要说那些王爷们,皇亲贵戚,论身份之贵重,叶大人也确是比不了,可我为什么说叶大人比他们都要厉害呢?”
苏循天说得兴起,把板凳搬近些,道:“咱叶大人管的人不及首辅大学士多、管的地盘不及首辅大学士大。可咱叶大人当了土司,那就是世袭罔替,父传子、子传孙,代代传承,千秋万载,大学士比得了?
再说那亲王。王爷就藩,有封国、有子民,可他管得了吗?他们连自己居住的城池都不敢踏出一步,唯恐被人说他有谋反之意。地方上的大臣们对他们也是敬而远之,要避嫌嘛!天天只困在自己王府里的王爷,有多大的权利?
可叶大人,跟他们一样世袭罔替,但是在他的领地之内,那就是无法无天、为所欲为啊,要人生就生,要人死就死!那些王爷敢这么霸道?出点小错,都得防着有人到皇上那儿弹劾他。可土司老爷,那是皇帝都允许的特权,你说比王爷厉害不?”
苏循天压低嗓门道:“这里没外人,我再说句大逆不道的话。贵州那儿的土司老爷们,一个个都是传承了五六百年甚至上千年的人家,最久远的要从汉朝算起。明白了吧?皇帝可以换人,天下可以换人,可土司人家,千百年也难得一换,比当皇帝坐江山还要稳当呢!”
苏循天说到这里,叶小安和窦氏已经惊得张口结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柳敏惊羡地望着这个曾跟她有过数次鱼水之欢的小叔子,心里欢喜得要爆炸了。
自从嫁到老叶家,她一直觉得委屈了自己,可是成亲那么久,也只能认命,现在她忽然觉得自己前世也不知积了多少德才能嫁到老叶家。看着叶小天帅气十足的英俊模样,她心中也不无遗憾:人家再有本事,终究是自己小叔子,比不得是自己男人……
叶小天直至傍晚时分才离开西曲子胡同,冬天黑得早,他离开的时辰不算太晚,但外面已是漆黑一片。百余人灯笼火把,护着车队长龙招摇过市,那场面当真既壮观又震撼。
京城自有金吾卫巡城,不过他们老远看见这等嚣张的场面,只道是哪位极贵重的王公出行。虽说既未见到官幡,也未见灯笼上标明何方姓氏,可时辰本就未到宵禁,却也不敢上前拦住询问自找没趣,竟容他一路张扬地到了客栈。
李秋池包下了距叶家极近的一整座高档大客栈,又亲自去礼部递帖子确定东翁前往报到的时间。一切安顿妥当后,叶小天一行人正好赶到。
“大人,这可是天子脚下。咱们如此张扬,会不会太过了?”苏循天有些忐忑。
叶小天微笑着低声道:“你以为作为一方诸侯,我进了京,皇上只会等我觐见?锦衣卫的密探、东厂的番子,只怕早就盯上我了,一举一动都要报到皇上面前。”
苏循天一惊:“那咱们不是更应该……”
叶小天意味深长地道:“我所做的,正是皇上希望看到的呢。”
……
叶小天走后,叶家人聚在油灯下,召开了家庭会议。
叶小安兴冲冲地道:“娘,你一直担心老二在外面混得并不如意,只是拿好听的话回来叫你安心,现在你相信了吧?老二在铜仁,那可是一方土皇帝呢!”
抚着绫罗绸缎、两眼放光的柳敏恋恋不舍地回身走过来,亲昵地对窦氏道:“小安说的是呢。娘,您就别犹豫了,咱们就跟二叔去铜仁吧!”
以前一家人都有些犹豫:窦氏担心儿子其实混得没那么好,信上的话夸大其词。叶小安是听信了别人谣言,真以为铜仁是穷乡僻壤、不毛之地。至于柳敏,不晓得二叔那里究竟情况如何,又舍不得离娘家太远,所以也不大同意。
如今见了叶小天的气派威风,还有什么可担心的?窦氏知道自己的小儿子不是凡种,却也没想到短短几年竟然一飞冲天,不由得欣然道:“小天说过也不止一回了,方才还又跟我提起呢。咱老叶家,祖宗保佑出了头啊!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去铜仁吧。”
窦氏抬头对柳敏道:“你捡些娘家好用的礼物,明儿就和小安回去一趟,跟你爹娘说说咱们一家人的意思。”
柳敏一听,欢欢喜喜地答应下来。
李国舅府上,李玄成拥着波斯国的金丝绒毯,懒洋洋地坐在红泥小焙炉旁,慢条斯理地道:“刚才,叶小天已经回京了!你应该明白,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如果不能置他于死地,一旦放虎归山,以后天高皇帝远,可就难办了。”
徐伯夷身子一震,瞿然看向李玄成。
李玄成微微抬起双眼,冷冷地盯向徐伯夷:“你好好想一个计策,务必一击中的。”
徐伯夷擦着额头冷汗,陪笑道:“是是是,奴婢想想,好好想想……”
徐伯夷垂首想了许久,慢慢抬起头来,脸上露出一副诡谲的笑容:“国舅,我有一计,不只可令叶小天死,而且可以让他满门抄斩、鸡犬不留!”
……
叶小天一大早便送哚妮去陪老娘,日上三竿时分才去了礼部。
礼部清吏司主事陶希熙一见叶小天便满面春风地迎了上来,他昨天被李国舅深夜召见,面授机宜,此时的任务就是跟叶小天拉近关系,方便之后依计行事。
叶小天没想到这位陶主事竟如此客气,弯腰刚要行礼,就被陶主事搀起来了。
寒暄过后,叶小天随口提起林侍郎,陶主事便领他去了侍郎的签押房。
叶小天见林侍郎,是有意重续旧谊。常言道,朝中有人好做官,贵州但凡数得上字号的大土司,在朝里其实都有关系。不要小瞧这份关系,关键时刻就能起大作用。叶小天现在也有心培养自己在朝中的关系,要说是利益代言人现在还言之过早,不过只要对他有些好感,适当的时候肯为他说句好话,就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林侍郎正站在案后挥毫泼墨,叶小天向前三步,就欲拜倒,双臂正好被从案后绕过来的林侍郎架住:“免礼,哈哈,叶推官,你我葫县一别,好像也没多长时间呀。想不到你步步高升,顺达如此,我看用不了几年,本官要向你参拜啦!”
陶主事在门外无所事事,便倚着红漆廊柱想起了心事。李国舅交待给他的任务,说起来确实并不难办,而得到的回报却是成为主客司郎中……这个险,值得冒啊!
签押房内,宾主尽欢。想跟人家攀交情,有些话有些事也得点到为止。若是赖着不走,没完没了的,惹人心生憎恶,那就起反效果了。
叶小天起身告辞,只走出两步,仿佛想起了什么,轻轻一拍额头,回身道:“大人虽然正当壮年,还是应该多多保重身体呀。下官这儿有对玩物,送与大人,闲暇盘玩,有益身体。”
叶小天说着从袖中摸出一对核桃,林侍郎一瞧这对核桃呈朱红色,晶莹剔透,是个稀罕物件儿,便笑吟吟地接过来。那对核桃入手颇沉,清凉沁骨,触之光润如玉,果然是盘玩出来的上等文玩。叶小天又向林侍郎拱一拱手,这才告退。
林侍郎揉着核桃回到案后坐下,目光一垂,忽然觉得有些不对,急忙把那对核桃凑近了看,登时大吃一惊:这哪里是盘玩出来的核桃,分明是真正的红玉雕刻而成啊!
常言道:“玉石挂红,价值连城!”这对红玉核桃何止是挂红,根本就是艳若鸡冠,油脂光泽,细腻温润之极。自古玉石分五色,以红为最上等,盖因品相最好的红玉世间难觅。
这一对玉核桃……林侍郎掂了掂那对核桃,迅速估出了它的价值:在达官贵人云集、寸土寸金的西城,可购五进院落的豪宅一幢,同时买美婢俏童百人,另还可在京郊购良田千亩。
林侍郎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这位未来的土司老爷,出手忒也豪绰了!
林侍郎赶紧回身从书架上翻出一只盒子,把里边的名贵砚台往桌上一倒,管它是否碰坏,马上扯过那张宣纸,把一对核桃裹得严严实实,塞进匣子,这才如释重负地坐下来。
“这个叶小天,真是有心了……”林侍郎抚着匣盖,微微笑了起来。
叶小天在礼部三天,认真学习觐见天子时的礼仪和应用敬语,举凡接受敕封、参加国宴、见到其他朝廷重臣,应该是什么礼节、如何称呼交谈,陶主事都事无巨细,悉心教导。亏得叶小天脑瓜灵活,领会极快。
三天下来,叶小天和陶主事也成了关系极密切的朋友。
叶小天自幼在京城长大,但皇宫什么样儿,他还是头一回见到。叶小天被一个太监引着,经过重重宫阙、道道门户,最后来到了御书房。
万历有些好奇地看着走进来的这个年轻人,这个人的岁数与他相当,眉眼很是周正。
那年青推官撩袍跪倒,重重一顿首,撅着屁股伏在那儿不动了。
万历扭头看看自己的伴当太监,一脸诧异,伴当太监也是一脸的莫名其妙。引着叶小天进来的那个小太监紧张地往叶小天身边凑了凑,低声道:“说话啊!叩头啊!你别不动啊!”
“啊?”叶小天恍然大悟,急忙拜了三拜,挺起身子,用铿锵有力的声音道:“臣,铜仁府推官叶小天见驾!”
“不,不对!你先唱名,再行礼!”旁边那小太监已经急得满头大汗。伴当太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万历皇帝也有些忍俊不禁,嘴角抽了抽,忍笑道:“免了,平身吧!”
“是!谢皇上!”叶小天如释重负地从地上爬起来,臊眉耷眼地冲皇上解释:“臣其实是记熟了礼节的,只是臣第一次拜见天子,呃……皇上龙威莫测,小臣战战兢兢……”
叶小天失仪,万历皇帝也看出他是头一回见皇帝,吓的,所以心中也不免有些小小虚荣,并未生气。待见叶小天起身,居然像唠家常似的跟他解释,万历皇帝就觉得有些好笑了。
宫里生活枯燥,正当青壮年的他,爱情本是枯燥生活中极好的调味品,但宫廷里的女人又大多不合乎他的心意。宫女和后妃的选择,美丽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标准,她们普遍来自北京和周边省份,首要的是出身平民,家世清白,有教养,相貌端正,牙齿整齐、身无疤痕……
过于苛刻且统一的标准,使得皇宫大内所充斥的女人,大多仿佛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个个说美也不美说丑也不丑、规规矩矩形同木偶且容貌相仿的女人,把万历皇帝的激情也消磨殆尽了。
在他年青的生命中,有趣的事儿实在不多,除了看戏时能找到一些快乐。此时见到这个明明有点笨拙,偏还卖弄小聪明的叶小天,也算是给他枯燥的生活提供了一点乐趣。
万历皇帝龙颜大悦,笑吟吟地吩咐道:“来啊,赐座!”
叶小天暗暗松了口气,知道这至关重要的第一关在自己的装憨卖傻中已经算是通过了。
万历道:“你本流官,缘何会得到山中野民推崇呢?朕甚是好奇啊!”
叶小天便捡那迎合圣意地话,添油加醋地编排了一番。
万历皇帝饶有兴致地听了半晌,说道:“贵州地方,由土司们分别据地守土,为国治民。山中百姓出山,势必需要从他们掌握的领地中分割,贵州地方的土司们愿意么?”
叶小天有些不服气地道:“臣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王,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区区夜郎之地,何能例外?只是黔地山高路险,管治不便,所以天子委之于地方,可这并不代表黔地便可独断专行,不受天子管辖啊!”
年轻的万历天子听了这话圣心大悦,这叶小天不愧是从京城走出去的人呐,看看这觉悟,就是比地方上那些传承了千百年的土司们高啊!把他封为土司,那就是给那些听调不听宣的土司群里扔进一根搅屎棍,好事!
叶小天先展露了自己粗鄙的一面,又稍露了狡黠的一面。毕竟他也清楚,皇帝不希望他野心勃勃,可也不希望他愚蠢无能。
万历沉吟良久,这才向叶小天微微一笑:“过了大年,朕才会升殿上朝呢。你的家就在京里吧?那你就留在京城过大年吧。初二晚上,到宫里来,陪朕看戏!”
皇帝家过年,最大的娱乐活动就是看戏,而有幸被邀请入宫看戏的臣子,那就是莫大的荣耀。参加皇室“春晚”呐!这等一票难求的情况下,叶小天居然顺利拿到了一张!
大年初二晚,叶小天赶到宫门外,发现竟然有许多大臣已经先于他赶到了。叶小天一身推官袍服,站在尽着朱紫的大员堆里显得特别扎眼,谁也不知道这么小的一个官怎么也来了。
林侍郎其实已经看到他了,不过并没有招手把他唤进自己的阵营,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是隐秘一些好,没必要宣扬得天下尽知。
到了皇家戏园子,叶小天没有认识的人,独自干坐了小半个时辰,御驾才真正赶来。叶小天翘首瞧了瞧,见主看台上只有皇帝却没有皇后,心中便想:“帝后之间恐怕不甚和谐啊!”
这种场合,其实皇帝应该把皇后带来,与众皇亲国戚、勋卿大臣们观戏共乐。当今皇后王喜姐,长相一般,也没给明神宗诞下皇子,给万历皇帝生下庶长子的是恭妃王淑蓉。
王淑蓉原本是万历皇帝的母亲李彩凤宫中的一个宫娥。
万历皇帝十八岁那年,一时动了性,把她给临幸了,那年她十六岁。
万历皇帝只是临时起性拿她舒解一下欲望,对她并无情意。
谁料王宫娥争气得很,就这么金风玉露一相逢,她便珠胎暗结了。过了几个月渐渐显怀,被李太后问出了缘由。李太后也是宫娥出身,对王淑蓉自然心生同情,而且她正想抱孙子呢,所以马上把儿子找了来。
万历一开始还不肯认帐,可李太后把《内起居注》调来一查,上边清清楚楚地记载着他临幸王宫娥的时间和地点。万历实在无法否认了,这才捏着鼻子认下了王淑蓉,封她为恭妃。
万历十年八月,很争气的王恭妃生下了一个大胖儿子,就是后来的明朝第十四位皇帝,明光宗朱常洛。
朱翊钧对正宫皇后王喜姐的感情实在一般,对诞下长子的王恭妃更是心生厌恶,外臣们对此也有所耳闻,因此见只有皇帝出现也不惊讶。
皇帝一到,便开锣唱戏了。叶小天坐在人堆里发现皇帝兴致勃勃地看着戏,根本就没有理会他的意思,这才发现自己之前的自我感觉实在是太过于良好了。
戏台上咿咿呀呀一番唱,万历皇帝听得很高兴,待一段戏唱完,便朗声道:“今日朕与众卿同乐,不知哪位爱卿擅于歌舞的,当众展示一番如何?”
万历见自己一句话落了地,竟然没有人接,面子有些挂不住了。
叶小天一瞧大喜,机会终于来了啊!
他此番回京,是为了争取合法的土司职位。一旦土司之位到手,他回去就可大展身手了!到时候很难说一点风声都不会传到皇帝耳中,这时候皇帝对他的观感好坏,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皇帝未来将对他采取的态度。
讨好皇帝的机会,可遇而不可求,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呀!
叶小天马上离席而起,向前迅速地冲出两步,高声叫道:“臣平日里好唱唱曲儿,今日陛下与众大臣共庆新岁,臣愿唱上一段,博陛下与诸位大人一个乐呵!”
有人解围,万历皇帝自然高兴,见是叶小天,欣然道:“不错!叶推官,你既会唱曲儿,那就上台去,唱一段儿给大家听听。”
叶小天领旨去后台化妆,万历便也沉下了心思,耐心地等着。
又过片刻,台角有人打了个手势,万历知道叶小天就要出场,他不知叶小天要扮什么,心中好奇,不禁微微地倾了倾身子。
台侧一阵梆子响,一个丽人姗姗上场。叶小天一开口,全场官员、国戚、太监集体恶寒,冷飕飕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明知他是一个男人,偏偏眉眼风情这般妖娆,声音更是娇声沥沥,实在是要人命啊!
叶小天扮的人物叫陈子高,这出戏叫《男王后》,是依据部分史实加工后虚构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陈子高的男人,容貌艳丽如美妇人,被陈文帝深深爱慕,最后居然以男儿身,成为王后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十几年前一个叫王骥德的文人所写,名气虽不及据说是当代名士王世贞披了马甲所写的《金瓶梅》,却也是轰动一时。在场的许多官员,包括其中一些道貌岸然、言必称礼的君子,私底下都把这本书翻烂了,可现在有人当着皇帝的面唱出来,还是把他们惊得目瞪口呆。
翰林院一位老御史怒气冲冲地站起来,大声道:“这个人竟敢对天子大不敬,唱出此等淫秽下流的曲儿来,臣请陛下严惩,以儆效尤!”
有人牵头,登时站起一批人,众大臣你一言我一语,把叶小天喷了个狗血淋头。
李玄成见此情景,不由有些愕然:“什么情况?叶小天这是要作死?是不是不用我施展手段,他就要完蛋了?”
叶小天此时已经唱完了,他站在台上,笑眯眯看着众文官气急败坏的模样,心中很高兴。
演戏的变成了看戏的,叶小天扮着戏装,站在台上看得津津有味儿。最早跳出来的那位老翰林眼见皇帝微微冷笑,就是不接话碴儿,便转身把炮火对准了叶小天。
老翰林戟指一点,大喝道:“奸佞!媚君谄上,祸乱朝纲,把你千刀万剐也难赎罪过!”
叶小天眨眨眼,忽然一提丹田气,漫声吟道:“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众女嫉余之娥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喧嚣的现场顿时变得一片寂静。叶小天吟的这段是《离骚》,屈原先生的大作,雅不雅?登不登得大雅之堂?只是众人都不明白他何以突然吟咏楚辞,因此都有些愕然。
叶小天吟完了这段辞,向台下一揖,肃然道:“请教老大人,这段辞中,娥眉指何人?”
老翰林怔了怔,道:“自然是指屈原自己!”
叶小天讶然道:“这首辞不是说一位深闺女子遭群美所嫉,失去丈夫宠爱么?怎么会指他自己,难道……啊!”
那老翰林没明白他是在下套,大声呵斥道:“混账东西,你以为屈原和楚王有什么不明不白的关系吗?古人常以男女之情比喻君臣之义,用夫妻关系比喻君臣关系,懂吗?如曹植的《闺情》:‘忧戚与君并,佳人在远道。’白居易的‘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薰笼坐到明。’都是以女子自比,冀得明君相知,得君行道……”
“啪啪啪!”叶小天不紧不慢地鼓起掌来,慢条斯理地反问道:“屈原、曹植、白居易,他们都可以用女子自喻,表达对君主的忠诚,下官就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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