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刘远下厨(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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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少爷。”正在切肉的厨子看到程怀亮来到身边,吓了一跳,连忙对他行礼。

程怀亮的架子并不大,对他点点头:“干得不错,我也就随便看看,你忙。”

“是,二少爷。”

好一头野猪,在一旁的刘远看到双眼都亮了,这头野猪大约只有一百斤,这对野猪来说,这个重量不错,大小适中、肥瘦相宜,那精肉红艳艳,还流着血水,非常新鲜,而那腩肉更是上乘,一肥一瘦,一层层,泾渭分明,足有五层之多,正是猪肉中极品:五花腩,做红烧肉绝对是最好的材料。

“好肉!”刘远忍不住赞了起来。

程怀亮皱着眉头说:“刘兄,你看错了吧,这是猪肉,下人吃的东西,有什么好,看起来恶心又脏,你旁边那才是好东西。”

士子上大夫认为猪是肮脏之物,剩饭、野菜什么都啃,还在泥地里打滚,是下等食材,通常有平民和奴仆才食用,他们比较青睐羊,羊吃的是草,浑身洁白如雪,有种干净圣洁的感觉,就是李二,也不时把羊赏给有功之臣,程怀亮看到刘远对猪肉感兴趣,不由摇了摇头,有点奇怪这个身家丰厚的刘远,为什么说那猪肉是好肉的?

对了,听说他以前做过学徒,不会是那时候养成的习惯吧?这么久了,还没有改回来?

刘远摇了摇头,耐心的解释道:“程兄,此言差矣,真正的食家,是不拘泥于食材与做法,而是考究厨子的手艺,举个例吧,同样是吃羊,但是吐蕃人和胡人却被看轻,为什么,因为他们不会烹调,吃的时候去不了那股羊膻味,吃多了身上也有一股羊膻味,而大唐的贵族有好的厨子,可以做得很好,这些你眼中不入流的猪肉,实则可以做成很美味的佳肴。”

“是吗?”程怀亮摇了摇头:“以前我吃过,又干又硬,真不好吃的啊。”

不用说,肯定是做得不好,而下人的饭菜,都是随便做的,油少盐少,估计就是盐巴也舍不得多撒二把,调味料更是别想,做得好吃就怪了。

刘远挽起手袖,走到那厨子前说:“让我来取点肉,今儿露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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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二少爷,这……”这位贵客突然要出手,那厨子吓了一跳,也不敢擅作主意,一边说一边用询问的目光看着程怀亮。

“把刀给他。”程怀亮也不是一个迂腐之人,再说听刘远说得这么诱惑,也想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

“是,二少爷。”那厨子把刀留在案板上,自己退到一边去,把这切肉的“舞台”让给了一旁蠢蠢欲动的刘远。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刘远熟练的操起切肉刀,运刀用风,开始处理野猪肉来,还不错,前世一个人住,很早就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而在吐蕃几个月,天天都是宰牛杀羊,一早就练了一手好刀法,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刘远就挑了一块最好的五花腩,又割了一扇最嫩滑的排骨,亲自把肉切好,把排骨剁碎,这才松了一口气。

程怀亮在一旁看花了眼,没想到刘远那动作那么娴熟,吃惊地说:“刘兄,没想到你竟然这么熟悉厨艺,都是说君子远苞厨,真是猜不出来啊。”

“什么君子?我可是一介武夫,程兄,你是君子吗?”刘远故作“惊讶”地问程怀亮。

两人现在的身份都是武将,自然与那些所谓的翩翩君子搭不上边,程怀亮楞了一下,没想到刘远这般爽快,否认自己是君子,那种直率,也让程怀亮大生好感,哈哈一笑,点头对刘远说:“不是,我们哪里是什么狗屁君子,我们都是一介武夫。”

刘远挤眼弄眼道:“君子不是说[食不言,寤不语],要是吃饭时不能大声说笑,不能大口吃肉、不能大碗吃酒,那有什么意思,就是有个绝色佳人,躺在旁边,巫山云雨时,真是寤不语的话,如挺尸一般不动不语,没点情调,那又有什么意思?”

“哈哈哈”程怀亮冲刘远的肩头擂了一拳,忍不住赞道:“妙人,妙人,没想到刘兄是这般有趣的,早知这样,我们就多多亲近才对。”

亲你妹啊,这程家的大小魔王,怎么一高兴就喜欢擂人的,刘远摸了摸被程怀亮打的那时,一脸的苦笑。

“刘兄,那,现在这些怎么处理?”程怀亮指着肉案刘远处理好五花腩还有排骨说道。

“当然是我来弄了,那调味料在哪”刘远自信地说:“说起来不好意思,这次来得急,第一次上门还是空着手来,就让我做二个小菜,就当孝敬程伯父和婶婶了。”

程怀亮扭头吩咐那个厨子道:“你,快点帮忙,这是贵客,万万不能怠慢。”

自家二少爷亲自陪同前来参观,还称兄道弟,那关系能差吗?

那厨子一早就看在眼里,闻言连忙把刘远领到做菜地方,把那些调料一一指着刘远知道,还亲自给刘远烧火。

油、盐、酱、醋、葱、蒜、八角、辣子、桂味、陈皮等等,刘远喜出望外,没想到程府的调味这么丰富,先将排骨用油盐先腌起来,然后把五花肉先放锅里去油,免得一会吃起来油腻,趁着去油和腌制的空闲,又处理起那些调味料,同时进行,显得忙中有序……

程咬金陪着美艳的夫人,坐在餐桌上,有点不悦地说:“怎么还不开饭,二少爷还府上的客人呢?”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都不吃,平时大噪门、说话办事风风火火,可能消耗的能量很多,程咬金的饭量很大,今天有点饿了,到了饭点还没有上饭,儿子和刘远也不见了,一时忍不住大声吼道。

“回老爷的话,二少爷和客人在厨房。”一个丫环连忙回道。

“咦,亮儿和刘远在厨房干什么?”裴彩霞一时忍不住发问道。

“听说刘将军要亲自动手做二个菜,为了等他,所以上菜就稍稍晚一点。”

程咬金说:“什么?刘远那小子亲自动手做菜?嗯,不错,那得好好等一下。”

“夫君”裴彩霞好奇地问道:“都说君子远苞厨,那刘远还有一个月余方成年,现在己经官居五品,深得皇上器重,夫君对他也赞不绝口,他不仅官做得好,那买卖也很出色,堪称全才,这样的人才,跑去做菜,是不是有点大材小用、不务正业呢?”

“那算什么,这样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才洒脱,做人老是要顾虑这个,担心那个,又有什么意思,夫人你所不知,那小子好像在吃的方面有一手,皇上到过他家里用过餐,对他赞不绝口呢,我次我得好好看看,他有什么惊喜?”

裴彩霞嫣然一笑,点点头说:“夫君这样说,妾身都有些期待了。”

幸好,刘远没人程咬金夫妇等太久,大约半盏茶的功夫,刘远和程怀亮笑着一起走了进来,跟在他们后面的,正是端着饭菜仆人。

又是一番客套,最后四人都坐了下来。

程老魔王有三个儿子,程怀默、程怀亮、程怀化,不过老大和老三正在军中锻炼,还没有回来,那些妾和女儿也不方便抛头露面,那么大的一个大堂,只有程咬金夫妇、程怀亮还有刘远一起用餐,那一旁伺候的仆人都比吃饭的人多。

和刘远吃饭的习惯不同,刘远吃饭喜欢坐在一起,这样热闹,而程咬金这次却是分餐而食,程魔王和裴彩霞坐在一起,用一张大的案几,坐在上着,刘远则是和程怀亮一人一张小案几,刘远坐在程魔王的下首,而程怀亮则是坐在他母亲的下首,而案几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饭菜。

这个混世魔王,把人分得这么开,不符合他哪大咧咧的性格啊,不过一看到坐在他旁的“最美人妻”,刘远马上醒悟了:这老家伙是看到娘子太美艳,生怕吃亏一样,把人分开,生怕别人占他老婆的便宜一般。

晕啊,这边叫小侄叫得亲热,那边好像防狼一般防着自己,刘远心里一个激灵:不会是,这老家伙看自己色胆包天,连吐蕃都敢上,然后……

至于吗?

“这二碟是?”程老魔王看着案几上那两碟新菜,好奇地说:“小远,这是,你做的?”

刘远笑着说:“嗯,这个菜名为红烧肉,这个是清蒸排骨,虽说用野猪肉做成,不过味道还行,程伯父和婶婶可以尝一下。”

“爹、娘,吃吧,刚在我在厨房里尝过了,好吃得停不了。”程怀亮说完,马上把一块肥美油亮的红烧肉扔进嘴里。

程咬金哈哈一笑,也不遮丑道:“老夫年少家贫,也吃过不少猪肉,好,我来试试,夫人,你也尝尝,看看那小子的手艺怎么样?”

“妾身听夫君的。”

程咬金挟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嘴里,只是嚼了几下,只感到肉香满口,那红烧肉肥而不腻,色泽红亮、入口即化,口感极佳,再试一下那清蒸排骨,只感到非常鲜味、嫩滑,可口,美味啊,抬着再看一下夫人,只见裴彩霞眼里也是一片惊讶之色。

像名门望族精心培养出来的女子,哪里吃过猪肉呢,现在吃,主要是这菜是刘远做的,不吃怕落他的面子,但没想到,那肮脏的猪,它的肉竟是这般美味,好吃得,简直停不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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