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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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空怀一腔报国壮志,回到清河市,本想为家乡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谁知压根儿不是那么回事。时代变了,社会风气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出国那阵,人们还崇尚知识,可如今知识快成垃圾了,人们只崇拜金钱。住进宾馆的头一天,市委文书记来看望,那是听信了别人的谣传,误把武松当作搞投资的大款。一经接触,发现武松是百无一用的书生,文书记就再也没有来了。

其实,市委书记来不来看望,武松并不在意。他在美国生活了几年,接受了西方讲求实际的作风,对虚伪的中国应酬学不感兴趣。眼下武松最着急的,是想快点谋一份工作。他在美国学的是高能物理,这是一门研究宇宙射线中基本粒子的性质、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转化、以及物质更深层次的结构的学问,日常生活中很难用着着。因此,清河市人事局对武松的工作安排也很犯难。武松前去催问了几次,那边回答说:“再等一等吧。”习惯了快节奏生活方式的武松,实在难容忍这种拖拉疲踏的工作作风,在同人事局长争吵了几句之后,他给市委文书记打电话,反映自己想尽早报效祖国的焦急心情,文书记在电话中打着哈哈说道:“稍安勿躁,请再耐心等待一阵。武松同志的爱国热情确实非常高涨呵,不过,话说回来,你学的那个什么高能物理太深奥了点,要是在美国学高能化学,就会用得着,我们清河市有一家大型化肥厂。”

文书记的话,叫武松哭笑不得。没办法,等吧,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回到中国,就得重新适应中国的生活习惯。武松开始练起了禅功。人们都说那是一门高深莫测的学问,在喧嚣的世事中静下心来打坐,不容易啊。可是武松想,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磨屁股吗?那些机关干部在会议室开会,一开三五天,照样嘻嘻哈哈,一个个全都高兴得不行,人家都已经进入禅宗的高层境界了,得好好学着点呢!

幸好武松在美国泡过实验室,一泡也是三五天,有磨屁股的功底。在等待分配工作的日子里,他总算能“稍安勿躁”,没生出什么事端来。何况,武松在清河市还有个同胞哥哥武大郎,抽空走动走动,也能混混时间。

武松头一次去见哥嫂的情景是这样的:十二月的天气,寒风有些刺脸,大街上,不少人走路都爱袖着手,像蜷缩一团的珍稀动物熊猫。这样虽能取暖,但也影响走路的速度,好在清河市城廓里没几个人想过速度问题,慢点就慢点,没关系。隔老远,武松看见一面杏黄色幌子迎风招展,心情免不了有点激动。渐渐近了,方看清幌子上写着斗大的四个字:“炊饼大王”。武大郎见了武松,十分亲热,慌不迭地让进屋子里,连声嚷嚷着叫潘金莲泡茶。

潘金莲这几年在社会上操练,识人不少,也学了些哄人的小手段。她端出一壶茶,将整个茶壶递到武松手上:“天气寒冷,兄弟请先暖暖手。”这句话,让武松深受感动,是啊,有家的感觉真是好。武松手捧热烘烘的茶壶,心中似有一股暖流回荡,他禁不住朝潘金莲多看了一眼,谁知这当儿,潘金莲也正暗中打量武松,二人的目光一对视,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潘金莲收拾起沙发上乱扔一气的衣物,把武松让到里屋坐下,心中暗想,怪不得前几日大郎直夸他兄弟如何如何,如今看来,倒真有几分实情呢。不说他肚子里的学问,单看相貌,这二郎也远胜大郎。造化物主真怪,同一个爹妈生下的兄弟,为何偏偏这般不同?唉,要是能将大郎变二郎,这世界就美好了。潘金莲正这般胡思乱想着,冷不防武大郎从门外钻进来,手中拿着几串冒着热气的羊肉串,大呼大叫道:“快快,趁热吃了吧。”

送来羊肉串后,武大郎叮嘱了几句“好生照料”一类的话,出去继续卖炊饼。屋子里,武松和潘金莲对面坐着,有一搭无一搭地说些淡话。

“叔叔贵庚?”潘金莲以嫂嫂的身份问道。

“虚岁三十,已到而立之年了。”武松感叹万端地说。

“哟,原来叔叔倒长奴三岁……”潘金莲眼珠转动得很灵活,像一对活灵活现的玻璃珠。“不知叔叔的婚姻如何,这方面,大郎从来没对我讲过。”

“二郎还没有娶媳妇,”武松不好意思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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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在美国那样的花花世界中,听说美女如云,而且都是洋妞,叔叔一个也看不上?”潘金莲说着向武松丢个媚眼,嘻嘻笑着补上一句:“依我看哪,叔叔只怕是挑花了眼睛。”

“哪里哪里,听嫂嫂这话,武松感觉惭愧。”武松说着低下头,眼睛只顾盯着自己的脚尖,他有些儿受不了潘金莲那带有挑衅性质的目光。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武大郎提了瓶“河清大曲”回来,口口声声说今晚要同兄弟好好喝几杯。潘金莲下厨,很快端出几碟下酒菜来,计有卤猪头肉、爆炒腰花、韭黄鸡蛋、回锅肉、油炸臭豆腐、油炸花生米等六样。武大郎先喝下一杯,又看着武松喝下一杯,仍嫌不过瘾,给潘金莲满满斟上一杯,说道:“今日我同兄弟久别重逢,心里高兴,你也陪我兄弟武二郎喝一杯吧。”

换了平日,潘金莲早拿酒杯朝武大郎身上扔过去了,可是今天她不会那么做。这杯酒,武大郎不说,她也想同武松喝呢。然而喝酒之前,潘金莲还是要扭拿作势一番,她推开武大郎递到眼前的酒杯,脸含羞色:“奴家哪里有什么酒量……”武大郎站起来说:“在自家兄弟面前还隐瞒什么,喝,喝!”潘金莲瞪武大郎一眼:“今日个可是你让我喝酒的,待会儿醉了,收拾碗筷的事,就都归你去做。”武大郎说:“那有什么,这些劳什子活,平日里还不都是我一人包下了的——闲话少说,快喝吧。”

武大郎话没说完,潘金莲一仰脖子,将那杯酒一口喝下了。没多大一会功夫,她脸上飞起一片红云,眼珠转动得更加灵活。“喝酒嘛,有什么作难的,大起胆儿往肚子里灌就是了。”潘金莲有酒入肚,说话语调中便多了几分巾帼英雄的豪气。武松笑了笑,提醒说:“那倒不一定,前两年我在美国听国内新闻,好象有一则新闻说云南某地有个女干部,为了陪上级领导喝酒,多喝了几杯,结果醉死了,硬是搭了一条命。”武大郎摇晃着脑袋,对武松说:“兄弟呀,这可是小瞧了你嫂嫂喝酒的能耐,不瞒你说,她最多的一次喝过一斤呢!”

武松连连吐舌头,嘴里胡乱说着“佩服”一类的话,朝潘金莲看去。潘金莲仗着酒劲,也拿目光直直地盯着武松看,倒把武松看得不好意思起来。潘金莲乘胜追击,端起酒杯冲武松嚷道:“来,让奴家再敬叔叔一杯。”武松想赖,潘金莲早上来一把扯住他的衣袖:“嫂嫂这杯酒,你喝也得喝,不喝也得喝——快,喝完了嫂嫂有话要说。”没办法再躲了,武松只得拿出看家的本事,强行喝下了那杯酒。

酒过三巡,潘金莲发话了:“叔叔独身一人,住在宾馆,何不搬来家住?”武松一怔,不知该如何应答。潘金莲接着说:“叔叔住宾馆,尽惹别人看武家的笑话,知情的还说叔叔不愿搬来家住,不知情的只怕会乱嚼牙根,说你家嫂嫂怎么样不讲理!”武大郎听了,在一旁连声附和:“对对,是这个理,搬来家住,凡事也好有个照应。”

武松红着脸唱个诺:“谢谢哥嫂厚爱,既然哥嫂这么说,武松明日就搬来家住。”武大郎直拍脑门,抱怨自己木头脑瓜,原先怎么就没想到这码事。他扭过头,用当家人的口吻吩咐潘金莲:“赶明儿起早点,把堆麦面的房间好好拾掇一下,留给二郎住。”潘金莲顶撞道:“这事还用你说?”

武大郎吓得不再吭声了。

送别时夜已深了,武大郎和潘金莲把武松送到大门口,不远处有盏桔红色的街灯,投在地上,像一洼红颜色的积水。走了几步,潘金莲再次强调说:“叔叔明天一定要来的呀。”武松说:“哪是。”武大郎关切地问:“要不要我找人去帮着搬?”武松说:“行李不多,不用了。”武松说着,大步流星地朝宾馆方向走去。走出很远了,回头看时,仿佛仍能看见嫂嫂那妩媚的眼神,在自己身上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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