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狎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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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半月牙形的月亮,我伸了伸懒腰,挺直了腰,仔细地打量着自己的身体,我的皮肤显现出一层淡淡的光泽,身体的抗击力,反应灵敏度,力量都比以前要更上一层楼,但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我的力量增加得太快了,照这样的速度,我在二十年之内就可以完成七次变身了,那也将是预示着我的死亡会比别人来得更快。

呜!

我的双手用力地撑了一下,撑破了包在身体表面的龙茧。我在望月峰上沉睡褪变的时候,身体表面结了一层蛋壳似的东西,有如结茧的飞蛾,将我全身牢牢地包裹住。

我足足睡了七天!

我拔开身上的龙茧,周身一丝不挂地站了起来,我已完全回复了人形,皮肤还是人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原来的那些龙纹龙鳞已全部消失了,我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力量变得更强了。

我现在的力量,比起褪变前又有了质的突破,龙战士的力量就是这样,每一次褪变,力量就更上一层楼,想不增加也不行。

但我此时一点兴奋的心情都没有,因为七天前的记忆正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回放着,我到底做了什么事啊?

在我第二次褪变的时候,暗黑龙的残余的意识与我自身的意识合而为一,将我内心深处最黑暗的一面完全地引发出来,我四处强暴少女,包括我的女友的最好的朋友,以及那位年龄比我大了十年有余的伦蒂尔老师,而且我还用了那么多变态至极的方式奸淫她。

天,我都做了些什么?安达知道了她会怎么想?

在我褪变的地方,放着一套衣服,这套衣服并不是我的,但很明显是有人特意放在这儿的。这一定是那个一直在暗中监视我的幻象骑士为我准备的。

我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心中暗骂着七位祖先,你们也太缺德了,如果你们有意不让我知道当年的丑事,担心这会影响了你们在我心中的光辉伟大,英明神武的形象,但也不要这样缺德嘛,最少也要把你们最后是怎样摆平这件事的方法告诉我呀。信息蒙对少女是有一定的作用,但也不是万能的,要想摆平她们,想想都是令人头痛万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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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叫我怎么办才好,死鬼老爸,快点活过来教教我!如果用悬赏的方法能找出解决我所犯下的错误的方法,我一定会高兴地把金币挂在神龙广场的旗杆上。

算了吧,不去想他们了!

对于想不通的事情时,我最常做的办法就是不去想,虽说此法有点象鸵鸟,但车到山前自有路,大不了让她们一刀将我杀了!

现在,我总想好好地吃一顿,我已整整八天没吃东西了。

就在我想为自己做一顿最后的晚餐的时候,在那片我曾经遇上过安达的枫树林里,我遇上了那个男孩,那个将来象智贤者一样改变了整个世界的男孩。

狎西这个名词是最近四百年产生的,意思是没有用的人。

数百年前,人类和精灵之魄结合创出了半精灵,和兽人之魄结合创出了半兽人,最有名的就是和龙之魄结合产生的超级战士龙战士了,结合之后的人类就是新人类。

这种方法好处自然明显,但也有一些意外的。因为不同种族的魂魄结合在一起,人类的身体成了基因的大搅拌机,什么玩意都有,就象杂交水稻一样,固然有资质极佳的优良的后代,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极为低劣的品种来。

有的人,因为体内不同种族间的魂魄冲突得相当厉害,力量不但没有增强,反而大大地减弱了,甚至连魔法都不能使用。

很不幸,鲁斯贝尔就是这一类型的人。他天生就无法使用魔法,这在使用魔法就象呼吸一样平常的大陆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更糟的是他的身体极为瘦弱,手无缚鸡之力,也没有拥有象兽人那样强大的力量,是一个十足的,标准的狎西。

十五岁的他看着比自己小上好几岁的小孩子自如地运用风系魔法驱动天上的风筝时,他的心中别提有多么痛恨自己了。

但他不是一个退缩的人,他一直在努力地学习魔法,可是老天好像总是在和他过不去一样,他连一个三岁小孩子都会的魔法都学不会。

“不要退缩,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一直是这么勉励自己,但自信正随着失败次数地增多而不断地下降。

今天,他向一个自己暗恋的同村的女孩子表白,结果被她羞辱了一顿。

女孩子对他不屑一顾地说,“我所要的男人,他应该是高大英俊,强壮,拥有强大力量的男子汉,而不是你这样瘦弱无用的狎西。”

狎西是他最受不了的话,何况是从自己暗恋的人口中说出来,鲁斯贝尔·迪迪受不了这句话,这话打碎了他最后的自信,他一个人跑出了村子,在野外不停地跑着跑着,他不知自己为什么跑,他只想赶快离开这个讨厌的地方。

他跑啊跑,一直到了天黑,他才发现自己饿了,此时的他,已在离家二十多里远的野地里。他现在的位置是大道边的一片枫林。

“我能到哪去?”看着通向风都城的大道,鲁斯贝尔开始问自己,“我没有力气,不会用魔法,我什么都不会,我只是一个没用的狎西!”他仰天大叫着。

一个人在野地里走是极危险的事,一只狼已盯上了他,一只饥饿的,强壮的成年的公狼。

它大概有三岁了吧,这在狼中算是年青的了,他年青却很聪明,它知道什么样的猎物可以动,什么样的猎物绝不能碰。

它知道许多看上去很弱小的人其实是拥有强大力量的猎手,见了他们最好快逃。而它的许多伙伴由于还死抱着过去的观点,不知死活地去进攻。

几天前,一只一直和它合作捕猎的老友不听他的劝告而去进攻三个十来岁的到野外烧烤的小孩子。结果三个小时后它在烧肉架上找到了堆吃剩的骨头,骨头不是人的,而是它的。

但今天的这个人不同,他没有其他的人类身上那种很强的气,他身体给它的感觉就象是羊圈里面的羊。

饿了两天的它跟了他近六里路,仔细地观察过后,它认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现在它决定进攻了。

他虽然有点想自杀的念头,但还不愿被它吃到肚里去。他开始跑,但两条腿怎跑得过四条腿?脚下一绊,他摔倒在地上。

“太好了,够我吃上三天的了。”它张开锋利的牙齿,向少年扑去。

但是它这回的运气比它那位被三个小孩子吃掉的同伴还要坏,就在它的嘴将要咬到少年的时候,一只强有力的手横空伸出,象钳子一样地捏住了它的喉咙。

它感觉到这只手充满了龙的气息,“人的手怎么会有股龙气?”它的腿象青蛙一样地蹬了几下就不动了。

就在那条狼跟着它的猎物走了几里路的时候,我也在寻找着我的猎物,我已饿了七天,不,应是八天才对,自从被义父打昏后,我就什么也没有吃过。

当那只倒霉的狼遇上了那个倒霉的小男孩时,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他遇上了同样是饿得头昏眼花的我。

因为这条倒霉的狼关系,我认识了这个叫鲁斯贝尔·迪迪的男孩,我改变了他的一生,同样,他也改变了我的命运。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这么迟了一个人在外是很危险的。”我微笑着对少年说,那只倒霉的狼,现在在我的手上已停止了动弹。

“我叫达克·秀耐达,你呢?”

大概是缘分吧,一见面,我就对这个身上没有一点力量的男孩产生了一种好感,而且,我叫他小兄弟,自从我收了波尔多这个小弟以后,我就特别喜欢叫年龄比我小的人“小弟”,大概的我潜意识里特别喜欢做别人的老大吧。

“我叫鲁斯贝尔,我迷路了。”于是,就这样,我认识了这个叫鲁斯贝尔的男孩。

他努力地站起身来,挺起胸膛来回答我,很显然,他是个很好强的人,并不想在我的面前显示出自己的软弱。

“我想你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我也饿了,我已七天没吃,不应是八天才对。”

凭着我第二次褪变后随之增强的灵觉,我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男孩心中的想法,有意的错开话题。我很明白,象他这样人,是很不愿意看到别人的眼里流露出怜惜的目光,所以,我也努力地组织自己面部的表情,以免伤了他的自尊。

我的做法没有错,鲁斯贝尔一下子就对我这个陌生人起了好感,因为至少我称他为兄弟,要知道,在村里,就是他的父亲母亲也因为他是个狎西而不喜欢他,许多人都叫他废物,而今天居然有人这么地尊重他。

然而,就是我的这一句小兄弟,改变了这个男孩的一生。

“我们一起吃晚饭好吗?”我问少年道。

“谢谢了,不过我不饿。”

鲁斯贝尔很倔强,可是刚说完,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咕地叫了起来。

少年的脸一红,就在此时,我的肚子也叫了起来,

“看来你是被我传染的。”我笑着对鲁斯贝尔说,他也跟着我笑了起来。

※※※

天已经黑了,月亮还没有升起来,透过枫树宽阔叶片间的空隙,可以看到稀稀朗朗的星空。我们在枫树林里升起了一堆火,鲁斯贝尔坐在我的面前,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分割着狼的肉体。

逆鳞很锋利,却长了点,不太好分割肉块。不过从小到大就常常和老友波尔多在野外烧烤,让风都城外大大小小野生动物遭殃的我,在这方面早已是个专家了。逆鳞在我的手灵巧的摆动着,很快整只狼在我的手中就象一块块地积木似地被分离开来。

“以无厚入有间!”我挥动着刀子的时候,又想起了小时候家中的那个厨子对我说过的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分解整只牲畜时,是用无厚度的刀子在骨头间的缝隙移动,去分解切割它们的筋肉,而不是直接用刀去砍骨头。

鲁斯贝尔一直愣愣地望着我熟练的动作,眼睛里流露出羡慕的神情。

火烧起来了,肉被烧得滋滋地响,早已饿得脑袋发涨的我们俩人也顾不上什么,各自撕下一块肉,开始大口大口地嚼起来。

这片树林是当初我和安达初遇的地方,想到回去后我要面对她,还要面对我所作下的一切错事,真是让我头痛不已。

妈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朝有肉今朝吃,管他的呢。

我一边想着,一边狠狠地啃着嘴里的肉,仿佛这样就能解决一切问题似的,而饿得发慌的鲁斯贝尔,也和我一样狂吃着,他也在一口一口地吞吃着他的烦脑。

“咦!”正在猛吃之中的我心中突然一动,而存于我脑部的龙之魄亦微微震颤着,就在这个时候,火堆前人影一闪,多了个人。

我放下手中的肉,抬头看了看眼前的这个不速之客。

他生得极为高大,比我还要高出快半个头。一身火红色的披风,半裸着上半身的,一身虬结的肌肉特别地显眼,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黑色的眼睛,充满了刚毅,仿佛就算是天塌下来也不能震动他分毫。

他看上去并不是很英俊,但却有一股别具风格的男子汉的魅力。

“真是祸不单行。”我心中暗暗叫苦,人倒霉了,连喝凉水也塞牙,想不到他也来找我了。

来找我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八天前击败迪卡尼奥,刚夺得帝国比武大赛冠军的玄武学院的第一高手,赤甲龙的第八代龙战士,缪斯·比赛亚。

“好久不见了,达克。”缪斯坐到火堆前,顺手挑了挑火堆,让火烧得更旺,他是火中之龙,特别喜欢火焰。

缪斯的目光先是狠狠地盯了我一下,接着扫过鲁斯贝尔面庞,看着鲁斯贝尔的时候,他的眼里流露出惋惜的神情;而鲁斯贝尔,则条件反射地挺起了胸膛,他不需要怜悯。

“我是来找你的,达克·秀耐达!”缪斯一边说着一边把右手手背朝下放在燃烧的火焰上,炽热的火苗透过手背在他的掌心变化成各式各样的形态跳动着,有如火焰中舞动的精灵。

“来吧,达克,当你在亡灵谷完成第二次变身时,我就一直在外面等你了。”

缪斯从火焰中抽出手掌,在他的右手抽离火焰的一瞬间,他的手中多了一把半人高的长刀,刀身极厚,泛着火焰般的红光。

这把刀的名字就叫做破日!是当年十贤者专门为赤甲龙一脉铸造的炎系的神兵。

就在炎之刃破日从缪斯体内抽出的一瞬间,我面前的火堆突然就象浇了油似地,火焰哗地一声冲得老高,坐在火堆边的鲁斯贝尔抵受不住高温,一下子被热力冲击得跳了起来,连退几步才站稳。而被我随手插在地上的逆鳞,又一次发出了渴望战斗的鸣叫声,我们这一战,就算我想不打也不行了。

“我们决一高下吧,暗黑龙!”缪斯右手紧握破日,刀尖指着我的鼻尖,神情专注地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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