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民国影后_分节阅读_20(1 / 1)
林府是老宅,墙上发个霉,有蛇虫鼠蚁做个窝很正常。霉斑刚好酷似人脸的形状,夜半有各种窸窸窣窣的声音,其实也只是自然现象。然而疑心生暗鬼,“生前”曾经欺负过她的丫鬟小厮却以为那是少奶奶阴魂不散,时不时一惊一乍地为她刷一下存在感,整个林府上下鸡犬不宁。
加上没过多久,大姐又因为吃了太多乱七八糟的转胎药,流了产,孩子不偏不倚又刚好是陆秀失踪时的月份。明明连尸体都没找到,少奶奶一尸两命,阴魂不散的传说却愈演愈烈,吓得仆役晚上连出门上厕所都不敢。为了安抚人心,林府光是做法事的和尚道士就请了好几波。
林凤麟受过现代西式教育,自然对这些莫名其妙的流言嗤之以鼻。在他看来,自己的前妻应该只是受了委屈回了娘家。他开始还以为,用不了多久,张家那边便会传回消息。没想到等来等去,张家却一点消息都没有,偏偏这时,又无意中得知几个恶仆趁火打劫,她当时消失的时候其实身无分文,这才终于紧张了起来。
一个弱女子身无分文,连件衣服都不带,却凭空消失,连他都几乎要往怪力乱神的方向去想了。想来想去,他最后想到的唯一可能就只有贼人夜半入室,把人劫走了这一点。然而,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贼人劫走了肉票,却不向林家索要赎金?
为了救回前妻,他甚至封了大笔的红包去向当地的几个地头蛇拜码头,可惜,依旧一无所获。
排除掉被绑票的可能后,他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个令他自己都无法接受的可能。她一定是跟别的男人跑了!虽然一开始他也无法相信,但念头一生,便如跗骨之蛆一般挥之不去了。偏偏综合所有的条件,这却是最靠谱的解释。
明明之前已经签了男婚女嫁,各听自由的协议,但真正意识到曾经的老婆跟别的男人跑了,身为男人的他果然还是难以接受。不仅难以接受,甚至可以说是怒不可遏。
难怪她当初如此干脆就签下了离婚协议!难怪她离开时那么开心,甚至还写诗庆祝!林凤麟越想越不对,越想越憋屈,差点一口血喷出,恨不得当即把那对奸夫淫妇抓起来沉塘示众!
此时报警已经太迟了,而且又有损林家颜面,但什么都不做却又实在不甘心。思来想去,他最后选择了把那首诀别诗公之于众,期待着陆秀那边会因此露出破绽,好让他顺藤摸瓜找过去。这当然只能是文人天真的一厢情愿而已。
先别说陆秀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奸夫,就算真的有也不可能为了那点稿费暴露自己。多加两个零还差不多。
林凤麟很庆幸自己没加两个零。光凭这,他就收到了不少冒名讨要稿费的信件,一番核实着实浪费了他不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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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林凤麟为了如何抓到那对奸夫淫妇而绞尽脑汁的时候,吩咐女儿死也要死在林家的王氏估摸着女儿差不多要生产了,竟然行动了起来,时不时派人送来各种小衣服小玩具。
王氏送来的小衣服小玩具跟做法事的纸人纸木马摆在一起,效果那是相当的惊悚。偏偏,林家这边心里有鬼,一直没敢有告诉张家人已经失踪的消息。那消息最后还是好事之人捅到张家那边的。
消息经过添油加醋,原本的神秘失踪变成了虐待致死,一尸两命。不知道是不是为了体现善恶终有报的千古至理,转述者重点渲染了冤魂不散,闹得林家上下鸡犬不宁的经过。
想象一下,王氏原本正满心期待着准备做外婆,却忽然得到消息,女儿的婆家正在超度她女儿和外孙的冤魂时,会是怎样一番感受。
偏偏王氏找来海棠讯问,得到的回答却是,那天林母因为得知小姐跟大舅见面的时候动作亲昵,觉得有失体统,准备好好教训一下小姐,第二天,小姐就失踪了。
跟先前的流言一佐证,这番话在王氏听来分明就是林家那边一时失手弄死了她的宝贝女儿,为了逃脱罪责,才伪造现场,假装失踪。
“云云怀了身孕,他们竟然还要教训她,好啊!真是好啊!”
“我当初以为他们苛待云云不过只是小打小闹,受些气罢了。只要我儿还留在林家一天,她就是林家无可置疑的少奶奶,没想到他们竟真狠心到把我儿往死里逼!”
虽然林家事到临头,极力否认人已经死了,王氏却已经认定了是他们一家害死了女儿。上了年纪的女人想象力最是丰富了,认定对方害死了自己女儿,王氏甚至自动在脑海里补完了对方折磨女儿的经过。
她之前的确曾经说过让女儿死也要死在林家,但那只是一种说法而已,她从没有想过要让她真死。在从小经历三从四德教育的她看来,留在林家才是女儿最好的选择。女儿并没有犯七出之中的任何一条,林凤麟根本就是无理休妻,无论闹到哪里都没人会站在他那边。更何况女儿肚子里还怀着林家的骨肉,只要女儿生了儿子,就算林凤麟再讨厌她,她也是林家未来当之无愧的当家主母。
“林凤麟,你好狠的心呐!”王氏根本就没想到女儿会主动离开,在她看来,唯一的可能就是林凤麟休妻不成,恼羞成怒,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人弄死了。
男人为了前途杀了正妻为后来人腾位子的事历史上不要太多,王氏是个阴谋论者,她一直认定,戏曲里面王宝钏苦守寒窗十八年,最后的结局根本就不是什么夫荣妻贵,而是被嫌弃她碍眼的薛平贵弄死了。不然,为什么守了十八年,才十八天就死了?
一想到女儿竟然跟王宝钏一样的结局,再想起大儿子跟她转述的女儿在那边吃的种种苦头,王氏几乎都要疯了,当即不顾形象,冲到林家要去跟他们一家拼命。她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到大一直当成心肝宝贝一样护在手心,怎么能说没了就没了?最要命的是,竟然还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也就算了,竟然还委屈到要冤魂作祟,这得蒙受了多大的冤屈啊?
想起女儿从小到大的种种,再看看林家上下那一张张心虚的脸。王氏就像是一头失去了幼崽的母狮子,什么当家主母的涵养,什么张家上下的脸面,全抛到了九霄云外。她当时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杀了这帮杀千刀的混蛋,为女儿报仇!
林家上下根本没料到王氏这样身份的人会二话不说就直接上来挠人,完全没有丝毫防备。倒霉的林母首当其冲,等到两边反应过来将两人拉开的时候,林母已经被挠得鬓发散乱,满脸是血。
“凶手!你们这帮凶手!还我女儿!”
眼看王氏如此激动,恨不得屠了林家满门才甘心。为了撇清关系,林凤麟只能说出了自己的推断:“她没死!她只是跟奸夫跑了!”
“你有种再说一遍!”林凤麟的那番话非但没有安慰到王氏,反而让她更加认定了女儿已死,当即心如死灰,更加坚定了跟眼前这帮人渣拼命的决心,“我教出来的女儿,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事情!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又到哪里去勾搭莫须有的奸夫?分明是你们把我好好的女儿虐待死了,交代不过,才编出这样的谎话来推卸责任!”
虽然儿子一口气生了四个,但她一共也就只生了这么一个女儿。想到千盼万盼才好不容易得来的女儿就这么死了,死都死了,还要被泼上这样的脏水,王氏顿时悲从中来,瞬间哭得肝肠寸断:“难怪我可怜的女儿死了也不瞑目!女儿啊……我可怜的女儿啊……”
越哭越伤心,越哭越激动,抹一把眼泪发现林凤麟竟没有丝毫悔改之意,当即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扑过去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还我女儿命来!掐死你个没良心的东西!”
王氏性格爽朗,虽然是大家闺秀,身体却不弱,此时又怒火攻心,力气简直大得难以置信,林凤麟不过一个文弱书生,当即就被她掐得直翻白眼。
林家可是只有这一根独苗,林母见状差点没被吓死,顾不得依旧满脸是血,拼死过去相救。无奈此时王氏已经抱了同归于尽的念头,哪是那么容易松手的。双手如铁钳般,直掐得林凤麟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亲家母,求你了!林家就这么一根独苗!我给你磕头了!”眼看着儿子被她掐得马上就要昏死过去,林母情急之下竟然跪在了地上。
“娘!你松手!松手啊!”陪同而来的张若望,张若珺此时也终于意识到事情大条了,连忙过来拉架。
“谁也别拦我!我要替云云报仇!死吧!去死吧!”得知女儿的死讯后,王氏整夜整夜无法合眼,此时双目血红,简直仿佛地狱前来索命的恶鬼。
“亲家母,我给你磕头了!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跟凤麟无关啊!”
“我也只有这一个女儿!如果磕头能把她要回来,我给你磕一百个!死吧!去地下向我女儿赔罪吧!”
林凤麟是独子,没有兄弟帮衬,家里的小厮虽然想上前帮忙,却又怕伤了张家的老太太,一时间竟无人上前。
最后,还是张若望跟张若珺不想眼睁睁看着母亲犯下杀人大案,才上前掰开了王氏的手。
“你们两个不孝子!放开我!让我替云云报仇!报仇!”
王氏虽然抱了同归于尽的决心,但终究还是拼不过两个儿子的力气,无奈被拉开了。
险死还生,林凤麟瘫倒在地上,开始拼命咳嗽。
王氏最后是哭哭啼啼地被两个儿子架走的。
自古流言最难防,虽然林家上下一直守口如瓶,但林家逼死有孕的少奶奶引得冤魂作祟的消息还是不知怎的传开了。王氏闹得虽然过火,却是大快人心。非但没惹来恶名,反而引来了一片唏嘘之声。
其实原本的历史上张瑞云死的时候,王氏也没闹这么夸张。实在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隐瞒死讯又冤魂作祟,这一连串的事情加在一起对一个笃信鬼神的老太太来说冲击力实在太大了。
仿佛是嫌林家还不够狼狈,偏偏此时张启明竟然回来了,不知道到底使了什么手段,不仅官复原职,权势反而更甚。女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他怎么可能接受得了?虽然他没有像王氏一样一口咬定女儿已经被林家害死了,但却也并不乐观。
知女莫若父,他也知道女儿根本就不可能跟人私奔,既然不是私奔,他实在无法想象女儿孤身一人,又怀着孕,面对这个混乱的世界要怎样生存下去。
如果林凤麟好好道歉,乖乖配合一起寻找女儿的话,他或许不会失去理智,偏偏那个作死的家伙不仅一开始隐瞒了女儿失踪的消息,事情败露之后,非但没有丝毫悔改,反而还往他的宝贝女儿身上泼脏水。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像张启明这样打不死的小强一向思虑周全,当然不会像王氏一样直接杀上门去。林家一口咬定女儿是跟人私奔了,没有证据,他也毫无办法。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什么都做不了了,刚好他才刚刚官复原职,想要试试手里的关系好不好用。
于是,林家的各项产业悲剧了……
此时的陆秀依然在烦恼着该怎样让四哥帮她保守秘密,浑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冤魂”已经顺着原本的历史轨迹掀起了那场为张启明带来“煽动门生,以势压人”恶名的风波。
第24章
不想跟张若玮继续纠缠,陆秀丢下小雪球,落荒而逃。她倒也不是单纯的逃跑,张若玮是学音乐的,身上又有着唱片公司的职务。虽然因为两人兄妹的关系,恨不得马上带她离开这里,但他身上的艺术鉴赏力应该还是在的。
她此时上台,就是为了向他证明自己的歌声是有价值的。怀抱着这样的念头,她不仅故意唱了“自己作曲”的《夜来香》,甚至还唱得前所未有的认真跟投入。
张若玮之所以会学音乐,就是因为沉迷这个时代的流行音乐。他的运气很好,身为几个儿子里面的老幺,上面有三个哥哥顶着,不用背负父母沉重的期望,加上父亲又开明,让他拥有了能够玩物丧志,顺着自己心意去学音乐的权利。
在英国的时候他几乎听遍了那边所有能够找到的流行音乐唱片。跟后世的流行音乐粉一样,他后来不再满足于只当一个听众,甚至还跟几个同学组过爵士乐队,一时手痒作过几首曲子。严格来说,他在英国的时候也当过“歌男”。之所以如此顺利就被emi录取,就是因为他那丰厚的流行音乐素养。身为一个资深流行音乐粉,他又怎么可能分辨不出妹妹歌声的好坏?
“那南风吹来清凉
那夜莺啼声凄怆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
之前因为震惊于台上的人是妹妹,所以并没有认真听,此刻再听到,他才明白了百代唱片的同事为什么对她的评价如此之高。何止天上没有,地上难寻,这根本就是天籁啊!他听了那么多流行金曲,从来不知道原来女孩子的声音能够这么美。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跟妹妹的歌声一比,之前被他当成了女神的几位欧美流行女歌手瞬间就失去了原本吸引力,那种感觉就像见过了精致瓷器的欧洲贵族,再也无法忍受用粗粝不堪的陶器当餐具一般,不管一件瓷器的价格是否能让他们倾家荡产。
“我爱这夜色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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