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试试就试试(修)(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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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

罗素一跃从阳台跳下,身形快速穿梭过市郊密林,踏着河面消失无踪。

在他离开之后,猫咪跟着从十五层跳下,顺着空气中残留的气味追逐至河面。

望着静谧的河水,猫咪前爪抬了抬,从心沿着河边行走,找到了一座铁桥。

“果然,不是普通的猫……”罗素身着改造后的丧钟铠甲,踩着垂直推进滑翔机,从高空俯视桥面。

察觉到猫咪拥有特异功能的瞬间,他第一个联想到的是猫女,这位窃贼兼反英雄的出生地就是哥谭市。

女飞贼的主要成就,是屡次从蝙蝠侠手中逃脱,顺便把蝙蝠侠迷得神魂颠倒。

考虑到老爷是个性情中人,经常被美女迷得神魂颠倒,猫女的成就也就没那么耀眼了。

白天的时候,罗素在电脑上搜寻过的猫女的资料,结果查无此人,也就是说猫咪还没赋予某位幸运儿关于‘猫’的超能力。

这让罗素开始浮想联翩,猫咪拥有赋予他人超能力的天赋,冒然接近他,是因为他有成为‘猫男’的资格?

还是觉得他人傻钱多,是个不错的铲屎官,抱着吃喝玩乐的心态和他玩玩?

如果是前一种,罗素是拒绝的,猫男什么的,画面太辣眼。

可如果是后一种,那喵星人未免太无情了,花了他的钱,玩弄了他的感情,消遣了他的时间,最后把超能力给了别人。

不论是哪一种,罗素都不愿接受,蝙蝠侠的事情可以向往边上放放,他想看看这只猫咪接近他究竟是处于何种目的。

如果真的只是贪图高级猫粮,罗素只能……

原谅它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生性乐观阳光的人,总是无法抵御萌物的诱惑。

居高临下,罗素怕被猫咪闻到气味,动用滑翔机一路尾随,惊愕地发现猫咪幸运值MAX。

一路上招摇过市,总能险之又险避开马路上穿行的汽车,以及不怀好意的捕捉行为。

最后,猫咪来到一栋公寓楼,身形灵巧敏捷跳上八层阳台,抬起爪子在窗户玻璃上扒拉几下,嘴里还发出卖萌的乞食声。

很快,一名穿着睡衣的年轻女性打开窗户,将猫咪举高高,从柜子里取出猫粮对其上供。

因为是便宜货,猫咪推开猫食盆,无视女青年满脸委屈,无情拒绝了她的投食行为。

“这就是你选中的猫女吗?”

罗素自言自语,女青年皮肤白皙,不是暴风女版本的皮衣俱乐部猫女,而是公主日记的那位猫女。

颜值方面各有所长,但罗素关心的不是这个点,看到手脚笨拙想要逗弄猫咪开心的女青年,他脑海中跳出一部爱情电影,很文艺的那种。

演员戏拍多了,观众们不止能看到李元芳大战狄仁杰,还能看到断背山火拼猫女。

罗素思维发散,又开始不受控制了,自言自语道:“说道断背山,难道小丑的疯狂,是因为发现他的牛仔男朋友和猫女滚了床单,才开始大闹哥谭市……”

嗖!嗖!

两道微弱的破空声袭来,罗素低头看向左侧下方,于黑暗之中察觉到两个小黑点向自己高速移动过来,手臂探出将其稳稳接住。

飞镖!

形如展翅飞翔的蝙蝠!

墨菲定律有一种延伸,当你想找某个东西的时候,它会极尽隐藏躲着你,当你不想找它的时候,它偏偏主动出现在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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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心理现象!

但罗素可不觉得这是心理现象,他昨天奔波了大半夜没见到蝙蝠侠,今天出门溜猫,对方却主动送上了门。

应该叫做缘分才对!

罗素嘿嘿一笑,将两支蝙蝠镖朝着来时的方向扔了回去,驾驭垂直推进滑翔机朝着东方急速飞行,五分钟之后降落,进入了一栋废弃仓库厂房。

轰轰轰————

咆哮的火焰喷射声由远及近,蝙蝠侠从天空落下,背后的金属蝠翼和推进器收拢,化作漆黑色的披风,将他的身影整个笼罩在其中。

月光洒下,一只带着尖耳朵的人形大蝙蝠站立在地面,皎洁的月色拖拽出长长的影子。

因为是背对月光,只能在蝙蝠侠漆黑的剪影中,看到他三角型的白色双目。

来自蝙蝠侠的专属领域,恐惧制造!

对于这位一出场就开始装逼的超级英雄,罗素明知道他是钞能力拥有者,战斗全靠科技装备、格斗技巧和头脑,但亲眼见到本人,还是忍不住怀疑他拥有某些特殊能力。

比如变成蝙蝠什么的!

“你是谁,为什么来哥谭?”蝙蝠侠堵住仓库大门,声音沙哑阴沉。

罗素跳下推进器,朝蝙蝠侠靠近两步,确认没能触发世界任务,略带些许失望道:“我是最新出道的超级英雄‘丧钟’,还有,我并不是外来者,我是哥谭本地人。”

“超级英雄!?”

蝙蝠侠沉默片刻,缓缓道:“可你在利用科技装备,偷窥一名单身女性。”

“呃,你这话的意思我不是很明白,单身女性不可以,难道有家室的可以?”

罗素纠结道:“这……这不太好吧!毕竟……呃,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但就我自己而言,破坏他人家庭婚姻这种事情,我是拒绝的。”

“……”X2

仓库之中一片沉默。

罗素没能触发世界任务,直接跳上推进器和蝙蝠侠摆摆手:“再见了,有着奇怪癖好的蝙蝠侠,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哥谭市的常驻英雄了。还有……”

“虽然你是老前辈了,但我还是要奉劝一句,别让我逮到你勾搭良家妇女,不然我会狠狠踢你的屁股。”

噼里啪啦!

罗素话音落下,推进器当即爆出一股电流,在罗素无语的注视下,内部芯片被烧毁,砰地一声摔在了地上。

什么时候的事情?

罗素心内嘀咕一声,抬头看向阻路的蝙蝠侠:“伙计,我可不像你那么有钱,这2亿美刀,必须由你来承担。”

蝙蝠侠无视罗素的口花花,冷声道:“丧钟,把你的面甲摘下来,你的言行让我很难相信,你会成为一名超级英雄。”

“摘下面甲完全没有问题,但只有我一个人摘掉面甲,是不是有点不公平?”

“你可以试试!”

“试试就试试。”

罗素拔出背后的艾德曼合金刀,偏转月光反射向蝙蝠侠的双眼,而后快步上前,长刀高举直劈而下。

蝙蝠侠是正义联盟中最火的超级英雄,粉丝远远超过了超人,拥有人类巅峰的身体素质、意志、格斗能力,在战术、侦察、逃跑、追踪等等方面,都是顶尖的大师级别。

如果他也和罗素一样拥有系统,那么经过系统的评价,他的永久技能多到得翻页。

除此之外,蝙蝠侠还有亲手打造的各种装备,以及永远也用不完的计划,故而经常会有一些逆天之举。

看上去好像没什么了不起,设定上,蝙蝠侠就是一个人类。

但设定这玩意儿就是用来吃的,DC有个不成文的潜规则,蝙蝠侠才是最强者。

具体表现为肉体凡胎的蝙蝠侠比绝大多数超人类还要能打;永远料敌先机,永远有对应任何情况的装备,永远算无遗策,永远能打赢任何敌人……

最可怕的是,他一天只睡1个小时,受了重伤没几天又活蹦乱跳,恢复能力让拥有自愈因子的超级反派怀疑人生。

别问,问就是意志强大,因为他能抵御超人都无法抵御的心灵控制和精神攻击。

这么说可能不太直观,体现不了蝙蝠侠的强大,那就举个例子,蝙蝠侠日常坑队友,有时比渣康还要坑……

咳咳!

这个例子不合适,重新换一个,蝙蝠侠日常团灭正义联盟!

类似闪电侠这样的神速者,蝙蝠侠手起刀落,一拳就能将其撂倒。

闪电侠:“……”

别提超人,超人也不例外,因为蝙蝠侠随时都会携带一颗氪石以备不时之需。

虽说正义联盟团灭几乎是常规操作,很多人都能做到,但……

至少闪电侠做不到!

闪电侠:“……”

但罗素丝毫不慌,蝙蝠侠之所以无敌,尤其是坑队友方面一坑一个准,主要原因是建立在情报能力的基础上。

因为了解敌人,层层剥析弱点,才能屡克强敌,赢得一次次几乎不可能的胜利。

换成他这种能力繁多,且第一次接触到的对手,蝙蝠侠肯定要吃瘪。

漫画中蝙蝠侠吃瘪的次数不在少数,基本上是第一次被虐,第二次翻盘。

这里不得不提及蝙蝠侠最强大的技能————逃跑!

反派们没能在第一次就干掉蝙蝠侠,不是不想,而是这家伙太能跑了,纵观DC世界,他的跑路能力稳居前三,闪电侠跑得都没他快。

闪电侠:“……”

言归正传,艾德曼合金刀袭来,蝙蝠侠后退半步,护臂弹射出三片刀刃,以硬碰硬格挡招架。

嘭!

一股巨力袭来,蝙蝠侠身躯不受控制,单膝跪倒在地,强大的冲击力压迫地砖碎裂,蛛网裂纹瞬间从他脚下蔓延了出去。

“老前辈,你这样可不行啊!很没面子的!”

罗素单手举刀,一点点向下压迫,锋利的刀锋缓缓切开蝙蝠侠的护臂刀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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