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烂英豪_分节阅读_440(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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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露台,我很矮,相对于世界,我很小,相对于盆栽,我很大,相对于下水道,我很干净,相对于飞虫,我很聪明,相对于阳光,我很立体,相对于鹅卵石,我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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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人来说,(舔鼻子)我是猫。

伸个大大的懒腰。你说什么?

嗯,我就是小扬。

第一次知晓自己的相貌是在一个大雨天之后,路边有一个水坑,因为同伴尿液也在里面的缘故,上面浮着一层五光十色到令人恶心的光晕,我狼狈地从一堆废弃的木板里挣脱出来,低头。真是终身难忘呀,我湿漉漉的,毛一缕一缕乍起来,露出斑斑点点的皮癣,很丑。相当一段时间,我对自己没有自信,太丑,以至于没有姑娘愿意正眼看我。

后来,当那个男人带我去办证件打疫苗的时候,我再一次看见了自己的容貌。一张照片贴在墨绿色封面的本子上,我看见了自己,说实话,这么看起来实在有点儿不像,长毛光亮,黄狸花的纹路漂亮又对称,眼睛,我必须说说我的眼睛,浅浅的黄绿色,很美丽。这才让我理解了眼前这个男人每天替我用难闻的药膏擦皮癣的真正目的,那就是在把我从野外带回家里之后,让我看起来好看一点儿。我挨了一针,然后被放在蓝色的旅行包里。路上,那个男人开着车,把包的拉链打开,让我看看窗外,我探出头来,发现脚边放着我的证件,墨绿色的封面,插卡处可以写上我的名字,目前是空白的——相信我,一只明白“相对”的猫,不会不认字的。

那个男人怀抱很温柔,他抱起我,第一次允许我进入楼上的房间。房间里有好多人在说话,声音一律很有控制力、很稳定,即使是开怀大笑的时候。那个男人把我放在另一个人怀里。

“一切都办好了,长官。”

啊,我知道你们误解了,现在我所在的怀抱才是江扬的。

我跟江扬交情不错,尽管他的臭毛病多得可怕。我不喜欢苏朝宇,他的“毛色”可谓非常奇怪,而且有模仿我的恶习。如果我生气地弓起身子威胁他,他居然也会趴在地毯上做出同样的姿势。啊,真是不讨猫喜欢的人呢。关于双胞胎之间的差异,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长了这么失败的五官——怎么会分辨不出呢?他们分明差很多,隔着老远就能闻见弟弟身上的猴子味。猴子是另一种不让猫喜欢的生物,跟苏朝宇有异曲同工之妙。

说来说去,我最喜欢的人是住在隔壁的程亦涵,他一向很冷静,即使快要踩到我的尾巴,都能保持身体前倾的姿势扶着墙,然后礼貌地说“没看见你呀”,之后从我头顶迈过去——我昂头看他——等等!我很想追过去告诉他勤务兵没有把拖鞋底擦干净,上面有一块讨厌的奶油残余,但是他摆摆手说“不要跟上来哦”,扬长而去。我只能悻悻地嗅着那蹭在地板上、隔一步出现一次的奶油气味,然后蹲在他的门口摇头叹气:指挥官家的地板从来都是擦得很干净的,破坏了,破坏了!

程亦涵人很好,定期检查我的耳朵、肛/门、爪子、牙齿。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他原来只是擅长给人瞧病,从此就开始拒绝他周到热情的体检。胡来,真是胡来,你看江扬又在苏朝宇的唆使下偷偷吃了一大碗冰镇杏仁豆腐,浑身散发着要胃疼的气味,你怎么不管他?

我挣脱程亦涵的手,使劲抖抖毛,把屁股转到他的脸前面。

程亦涵皱眉说:“你便秘吗?”

在他伸手之前,我夺门而逃。我发誓,他如果敢把任何东西塞进我的屁股里,我就咬他!尤其是我已经失去了那两枚柔软的黑色团子,以致于我看见漂亮的姑娘的时候,居然能镇定地走开而不是扑上去。

唉唉,就有这样郁闷的时候,没办法,真的。

毛绒绒的逻辑(2)

所以有时候我想让苏朝宇也这么昏迷一次,醒来就发现自己对喜欢的人没了兴趣。他和江扬总是这样,扑来扑去,关上门,整夜都不打开,任我威胁、撒娇都没有用。门里面有微妙的声响,啧啧,不多说这个了。他们相爱很深,我知道,因为有一天江扬抱着我,坐在阳台上晒太阳。他生病了,浑身都是药味,我不敢碰他的肩胛,因为程亦涵严厉地警告过我,那里很疼。江扬轻轻挠我的下巴,抚摸我的鼻梁,我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他,他说:“你很健康嘛,鼻子又湿又凉。”这是莫大的夸奖,我昂起头来,用呼噜呼噜的声响表示满意。江扬拿起手机给苏朝宇打电话,说了很久很久。

我仔细听。江扬平时经常打电话,谈的都是很深奥的事情,但是他们今天的对话没有营养,只是互相讨论天气、心情、午餐。从听筒里传来苏朝宇的笑声,江扬始终很高兴,最后,我看着他迷迷糊糊挂了电话,趴在躺椅上睡着了。我嗅嗅,他身上有股叫做幸福的味道,像二楼阳台上那一簇紫色牵牛花的蕊一样,是甜的。可是他的鼻子又干又热——我蹭程亦涵的腿,想告诉他江扬一定在高烧,但程亦涵根本不理解。当然,最后江扬退烧必须要谢谢我,是我在他还没醒来的时候,把他的鼻子舔得又湿又凉。

凭借我的智慧,我认得这里出现的基本所有人,凌寒、慕昭白、林砚臣、江立等等等等。凌寒喜欢把我放进某一个不可逃脱的地方看我怎么办,真没辙,特工干多了就有些神经,因此跑不掉不是我的错。慕昭白是个性格很好的人,虽然怕我。每次我友好地舔他的腿,他就会以光速把脚从地板上拿起来,整个人蜷在沙发里哀嚎:“我没有得罪到你吧!”但是他对狗就是另外一种态度——狗那么多的口水,多脏,多脏!而我只是有一些柔软的舌倒刺而已。林砚臣给我画像,尽管很久不能动这个要求令我无比痛苦。他有一件帆布笔帘,每次“刷”拉开,里面就有一些据说是五颜六色的小棒棒,然后过一阵子,纸上就有我。很神奇,林砚臣也喜欢抱我,但是我并不是很喜欢他的手,因为那些因训练和持枪磨出来的茧子,蹭得我屁股痛。

世界上最令人琢磨不透的存在就是江立。按理说,一只猫最值得骄傲的事情就是可以从气味上分辨出人的不同个性和年龄。我仔仔细细嗅过,以为他已经40岁的时候,分明听见他把江扬叫哥哥!这是怎样令猫崩溃的事实,我对自己的判断力产生了怀疑。后来苏朝宇在床上告诉江扬(别问我是怎么听见的,哦,真的别问,别让他俩知道……),他觉得江立是个不折不扣的妖精,我这才发现,人的判断力比猫更低下,江立是一个如假包换的人,尽管他擦了一种叫做“成熟”的香水,遮盖了本来的味道。

想到这里,我觉得舒服多了,惬意地在床头柜抽屉里翻了个身,眼睛刚好透过锁眼可以看到外面的场景。身边有江扬和苏朝宇的新棉袜,灰色黑色白色,厚的是双层织面,可以捧起来磨爪子,薄的是单层,手感差一些,两只踩一起也勉强可以磨——

呃,我是不是说漏了什么?

我爱上了这种偷听故事的感觉。

后来,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因是他来了。

江扬明面上叫他“小舅舅”,背地里则是“那个祸害”,程亦涵喜欢端着没表情的面孔喊他“秦副参”,至于其他人,总是你你我我的乱来。

我叫他信使。

他抱起我的那一瞬间,我全身痉挛——这是怎么样的一种味道?她,一定是她!她会有轻柔如云影的纯白长毛,长的盖住了脚面,那拱起的圆润弧度美丽的脚,走起来的时候,一定是若隐若现,如同在和地板游戏。她会是双瞳色的美女,有一只粉嫩嫩的鼻头,又湿又凉。她的舌头舔过我的毛,气味是清凉的,淡淡的,就像黄雀儿倏地飞过花园,留下几不可见的黄色影子,一秒钟就不见。她粉色的舌头伸出来,迅捷地舔了一下鼻尖,深长地哈欠,尖尖的耳朵轻抖两下,摇落一地爱的阳光。她高高竖起尾巴,她的尾尖盖住一半面孔睡熟了,她把尾巴垂下来摇呀摇呀……我心绪不宁,开始疯狂地在秦月朗的行李里找她,这神奇的味道若隐若现,我把他的东西扔得到处都是,在他的房间里一直蹲守到他收拾完所有东西——没有,竟然没有!

我瘫在地毯上,打了好几个滚,哀哀叫着发泄情绪。

她没在他的行李里!她被他抛弃在首都!

秦月朗摸摸我的肚皮:“你饿了吗?”

我弹起来,狠狠咬了他一口,表达了否定的观点。

我只想要我美丽的姑娘。

他就是她的信使,带来她的味道和隐秘的语言。

虽然秦月朗的手贴了两天创可贴,我仍然缠着他,确切地说,和他身上的她的味道耳鬓厮磨。他上网的时候,我把尾巴在他脸上蹭来蹭去,坐在温暖的键盘上看着他,想象他没有带来的她是什么模样。他开始左右摇晃身体:“你挡住了摄像头,亲爱的。”

什么是摄像头?我不管!我固执地跟他同步左右摇晃,秦月朗很着急,最后把我摁在键盘上。我听见音箱里传来另一个没见过的人的声音:“什么东西,毛绒绒的。”

“江扬的猫。”秦月朗把我抱在怀里揉,“你饿了?”

我再次狠狠咬了他一口。

我要我的姑娘!

但是秦月朗没有给我姑娘,只是忧愁地把我踢到门外。程亦涵皱着眉头问我:“你怎么开始咬人了呢?”说着还掰开我的嘴看牙齿:“要换牙了吗?”手不老实地往不该去的地方探去:“难道是绝育没有做干净?”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恨自己没有学外语。

接下来的一周,我每天都去秦月朗房间,嗅她的味道,找跟她有关的任何痕迹。我翻了秦月朗的衣柜、鞋柜、床单、枕套、被子、内裤,终于在一个阴冷的下午于一个金色的大本子的内页里,找到了她给我的礼物。

她的毛真的这么长!这么滑,这么柔软,这么白,几乎晶莹。我深深嗅,她的味道像是从天而降——灯光大作,秦月朗下班回来看见我,仿佛很惊讶:“你在找什么?”

我试图把那根毛拿起来,但是做不到,于是我喵喵叫,踩那金色的本子,希望得到帮助。秦月朗走近我,摸摸额头:“这是日记,不可以乱翻,虽然你看不懂。”

眼睁睁地,我的心就这样被揪出来,叭得弹回原位,生疼。秦月朗合上了那个巨大的本子,插回书架里。我使劲挠,爪子上挨了一巴掌:“挠坏了要骂你!”他竖起两根指头比在我鼻子前面,对我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我夺门而逃。

一根毛而已!再说又不是你的!

我抑郁地趴在江扬的拖鞋上耍赖,完美得到了一个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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