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着肚子奔小康_分节阅读_2(1 / 1)
第 1 章
“高博,把这份文案再重新拟一份给我。”
望着桌子上那叠厚厚的文件,高博缓缓吐出一口气,看样子今天晚上又要加班到深夜了。
刚来华申的时候就听人说过,总BOSS不好侍候,而且沈家的人都不好惹,尤其是沈敬谦。表面上看上去是个谦谦君子,骨子里就是个黑社会。华申能从一个小公司做成国内属一属二的上市企业,绝对不是靠正经道路就能支撑起来的。
当然,这里面也有他弟弟沈敬言的一些功劳,但无疑,沈敬谦居功至伟。高博本来很庆幸自己能在华申应聘成功,而且作为总BOSS沈敬谦的助理,走出去倍儿有面子。当然,在进公司的前半年,他都是这么认为的。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沈敬谦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他一直觉得沈敬谦是个喜怒不行于色,哀乐不表于行的人。但在他面前,沈敬谦好像越来越容易发脾气。最近更是越发的变本加利,只要稍不如意,就会给他增加一大堆的工作。每天加班的时间不低于五小时,再这样下去他一定会崩溃的。如果不是看在薪水和加班费都颇为可观的份上,他绝对不会再任由他压榨下去。
“哟,高博,又加班啊!”隔壁的小梁拍拍他的肩膀:“走了啊!”
“嗯,好,拜拜。”高博挥手和同事告别,眼看着整个办公室里只剩下自己,他起身又给自己冲了一杯速溶咖啡。
晚上九点,最后一位加班的同事也走了,高博已经给他的速溶咖啡补了三次水。一边念叨着明天记得买咖啡,一边重新坐回去工作。眼看工作马上就要结束,结果唯一还亮着灯的总裁办公室的门又被推开。看到沈敬谦手上的文件后,高博有点绝望了。
沈敬谦将资料放到高博的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了高博,这些处理完了你就可以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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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张了张嘴,还是老老实实的点头:“是,沈总。”
沈敬谦看了看他的表情,问道:“怎么?累了?”
高博脸色红了红,还是老老实实的点头:“有点儿。”立即又说道:“不过沈总,我会努力做完的。”开玩笑,加上加班费月薪差不多八千块了,对于一个从大山里出来的孩子来说,的确很可观。
“累了的话就休息一会儿,进来喝杯咖啡,陪我聊聊。”
高博本来打算拒绝,揉了揉已经带血丝的眼睛后,还是木然的点了点头。高博一直是个老实巴交的孩子,父亲过世早,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每个月的工资除却生活费和房租,全部存了起来。他打算再在大城市里打几年工就买套房子,把母亲接过来享享轻福。不过,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沈敬谦不像沈敬言,他永远西装革履一丝不苟。对于高博来说,这样的人就像天生贵族,永远都不可能和自己有任何交集。在他心目中,他与沈敬谦的关系根深蒂固,就是单纯的雇佣与被雇佣。
高博跟随沈敬谦来到办公室,这间办公室除了沈敬谦,他来的次数最多。甚至连沈敬言都不允许随便出入,直到沈敬言接替华申后,才获得这间办公室的所有权。
“坐。”沈敬谦随口说道。
纯欧式的装修风格,酒柜上摆法了红酒,沈敬谦随手拿了一瓶,打开瓶盖后倒了两杯。一杯放在高博手边,一杯自己端着走到落地窗前。窗外华灯初上,不得不说Z市的确是一个夜景很美的城市。因为看不到白天因为空气污染而出现的重重雾霾。
“尝尝,法国波尔多的红酒,味道很浓郁。”
高博有点局促的端起红酒杯,说道:“沈总,我……不懂红酒。”
沈敬谦一如往日的彬彬有礼:“哦?那你懂什么酒?”
高博老老实实道:“我们老家有一种红高粮,我们村里的人都喝那种酒。我小时候调皮,偷偷从二叔家酒缸里灌了一瓶子,拿到包米地里喝了个底朝天。结果睡到第二天中午,回去以后我妈把我打了个半死。”说完后高博就后悔了,沈敬谦怎么可能喜欢听这些,他应该和有品味的人聊天。一起聊红酒的品级,红酒的质量,红酒的价格,红酒的年代,而不是听他讲红高梁和那些自己小时候干过的傻事。
抬头看见沈敬谦正一脸审视的望着自己,高博立即站了起来:“那个,沈总,我回去工作了。”
沈敬谦挥了挥手:“别,陪我坐会儿。小博啊,来Z市多久了?”
高博答:“四年多了,大学在这边读的。”
“学的什么专业?”
高博不好意思的笑笑:“选专业的时候没选好,电子商务。”
“呵呵,挺好。”沈敬谦放下红酒的杯子,又从旁边的酒柜里拿了瓶白酒。
“这个你应该知道吧?”沈敬谦晃了晃手里的酒瓶。
高博看了一眼,眼睛亮了亮:“牛二!”这个他最熟悉了,因为大学宿舍里缺不得的就是它!一包花生米半斤凉菜就能喝一瓶,谁也不跟谁客气。
“老二来的时候带过来的,我一直没扔,要不要尝尝?”虽然只是询问,他却已经把瓶子打开了。倒了一杯放到高博面前:“我不懂白酒,你替我品品。”
牛二有什么可品的。高博心里虽然这么说,但BOSS吩咐了,他不得不照做。于是,端起一杯牛二,二话没说干了。
沈敬谦依旧用刚刚的眼神审视着他:“怎么样?还不错吧?”
高博点头:“和以前大学宿舍里一个味道。”
“呵呵!”沈敬谦又给他满上:“小博有女朋友了吗?”
高博摇了摇头:“大学的时候没钱,不敢找,毕业了以后没时间,找不了。”
沈敬谦笑:“你倒是实在啊!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个?”
高博立即摇手:“不了沈总,我三十岁之前,还不想结婚。”
沈敬谦继续笑,果然是个老实孩子,高博是他所见过的最纯的男孩子,尤其是他身上那股的淳朴。来Z市四年,没被这里的浮夸污染,的确很难得。
“来,喝完了白酒,再尝尝红酒,看这两种你喜欢哪种?”
高博有个习惯,不论跟谁一喝酒,绝对不会再拘着。没有了平常的拘谨,沈敬谦觉得这孩子更可爱了。高博端起红酒尝了一口,味道有点淡,他还是喜欢喝白酒。于是也没客气,一口闷了。刚喝下去没感觉,和沈敬谦聊了几句以后就觉得头有点发昏,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出来了。
“沈总,我最近的工作太累了。您总是给我加工作,我每天加班都加到十点多,晚的时候加到十二点。我不是不想工作,我是想偶尔能休息一下。不过您放心,您安排给我的工作,我一定会按时完成的。”高博话一多,脸也变的红扑扑的,本来皮肤就很好,又喝了酒,沈敬谦就觉得一股热血往脑门上冲。
“那你想不想以后工作轻松一点?”沈敬谦把高博从椅子上扶起来,让他坐到自己的意大利沙发上。
高博只觉得晕晕乎乎的,随口就答:“当然了,沈总,我知道您工作也很辛苦,我每天下班的时候您也是刚走。工作永远是做不完的,可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您说是不是?”高博揉揉眼,的确喝高了。
“嗯,说的有道理。这样吧!我们来想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办法?”高博一脸懵懂,看在沈敬谦眼里却像个柔软易推到的小绵羊,有一种想要立即把他搂到怀里蹂躏的感觉。
“你知道,怎么是潜规则吗?”沈敬谦突然想逗逗他。
高博虽然喝醉了,可是听到潜规则的时候还是一愣,随后笑了笑:“沈总您一定是在开玩笑,我……呃……要去工作了。”
沈敬谦显然也喝醉了,看到高博这个样子,不但气血上脑,精虫也上了脑。本来只是开句玩笑,现在他却当真了。他一把拉住跌跌撞撞往外走的高博,顺手把门带上,将他抵到门上。高博不矮,只矮他半个头,高博不胖,抱起来刚刚好。高博的腿很直,很顺,抵在门上,很有感觉。
“今天晚上陪我,以后都不用工作了。”沈敬谦不知道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话来,也许真喝醉了,也许他心里其实就是这么想的。
高博推了推,推不动,只觉得全身绵软无力:“沈总,您,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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