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试试双胞胎的滋味(1 / 1)
完全硬起来的下体顶在叶沫圆滚滚弹性十足的屁股上,此时刘新宇心里也涌起了一股欲火。
肉棒盯着屁股上,刚好卡在股间的位置,被两瓣臀瓣夹着,时不时还扭动一下,刘新宇有些难以控制。
听到叶沫的话,刘新宇眼睛微微一亮,他本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趁火打劫的事情又不是没干过,如果此时能乘机拿下双胞胎,他自然是求之不得的。
“此话当真?”
叶莺看着妹妹,摇头道:“姐姐不会答应的!”
“我们说漏嘴,暴露了姐姐和施韵的关系,又打不赢他,还能怎么办。”叶沫面色凄苦。
对于施诗,两人心里的感官是亦姐亦母亦夫,但是在施诗的角度,两人是施诗的禁脔,是施诗性奴隶,是她的私有品。
要是叶沫被刘新宇侵犯了,施诗搞不好会亲手解决了叶沫。
叶莺默然,嘴笨的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说。
“真的,你要做什么我都可以答应,你先放开我们。”
叶沫深吸口气,冷冷道。
这个时候她也不学施诗了,反正也没用。
刘新宇闻言松开手,两人得到喘息,纷纷捂着喉咙连忙咳嗽起来,叶沫就是贴着刘新宇的,此时弯着腰咳嗽,只裹着热裤的屁股一下就翘了起来,刚好顶在刘新宇的下体上,要是两人没穿裤子,刘新宇都可以直接后入插入。
叶沫自然也是能察觉到顶在自己股间那根滚烫坚硬的东西,和自己身体最柔软的部位接触,她身体竟有一种难言的悸动。
两人回过神,叶沫给叶莺使了个眼色,本身就是双胞胎具有一定的感应,而且两人还一直生活在一起,对彼此熟悉的不能再熟悉,有时候不用说话,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
叶沫面颊通红的转过头,媚眼如丝,媚意满满的望着刘新宇,“刘先生,这样舒服吗。”
说着,叶沫翘着屁股往后顶,以刘新宇的下体为中心,慢慢的画着圈。
刘新宇不客气的双手按在叶沫圆滚滚的屁股上,手指直接从热裤的底部钻进了裤子里,大拇指则是按在靠近腿根的内侧。
滚烫滑嫩软绵的触感从手指传来,刘新宇满足的吐出口气,“我比你大,叫我哥哥,如果不介意,叫我爸爸也可以。”
被男人粗糙的手指触碰到自己的隐私部位,叶沫浑身一颤,咬了咬牙,手背着刘新宇打了个手势,叶莺心领神会,恨恨的看了一眼刘新宇,浑身紧绷,随时准备逃走。
此时刘新宇就在大门旁,只要给叶莺三秒时间,她就可以冲出去,回去告诉施诗,带着一帮人过来,个个手上拿枪,哪怕刘新宇能手撕钢铁,也没有用。
叶沫娇笑一声,圆滚滚的屁股继续扭了几下,然后转过身,勾住刘新宇的脖颈,眨着眼睛道:“你好坏呢,还让人家叫你爸爸。”
要撸小说网 www.YaoLuxs.com
刘新宇微微一笑,抱住叶沫的小蛮腰,往身前一勾,叶沫柔软的身子顿时就贴在了他的身上,胸前两团软肉作为缓冲地带最先碰到他的胸膛,软软的触感顶在刘新宇身上,领口处都挤出了白花花的两团乳肉,看的刘新宇食指大动。
叶沫被这样抱着,男人强壮的身躯把她包裹,心里微微一苦,脸上却露出一丝媚笑,双腿分开,分别站在刘新宇的双脚两侧。
她自然是无法阻止刘新宇的,但是能阻挡几秒钟让叶莺跑出去就行了。
这时叶沫迅速道:“走!”
叶莺没有犹豫,虽然看着妹妹这样跟一个男人亲热心里很不是滋味,可是眼下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如果自己不走,叶沫只会被刘新宇吃干抹净一点不剩。
就在叶沫开口的瞬间,叶莺朝着门口冲去。
刘新宇眼中冷色一闪,叹口气,“我说了,你们现在哪里也不能去,叶沫,为什么要自作聪明呢,这样会害死你们俩的。”
话音未落,刘新宇肩膀轻轻一抖,叶沫就控制不住的往后退去,刘新宇一个闪身就来到叶莺身前,叶莺无法控制惯性,直接撞在了刘新宇身上,随后一记手刀下去,叶莺翻着白眼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见姐姐倒下,叶沫没看清怎么回事,只以为姐姐受到伤害,双眼顿时一红,疯狂的冲过来,“我跟你拼了。”
“不用拼,我突然知道该怎么和你们玩了。”
刘新宇嘴角挂着坏笑,在叶沫惊恐的眼神中把她也敲晕,随后一手一个,带着两人去了房间的一张大床上。
既然双胞胎不配合,双方又大打出手,刘新宇也就不需要在忍耐了,干脆以暴制暴,尝尝双胞胎的滋味。
“都说双胞胎有心灵感应,玩弄妹妹的时候,姐姐会有反应么 ……”看着躺在床上昏迷过去的两姐妹,刘新宇搓搓下巴,眼珠一转,淫笑出声。
……
施诗的别墅里,施诗施韵如同怪物一般看着林慧欣,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
林慧欣的突然出现,反应极快的施诗没有犹豫的从大腿上枪托掏枪射击,然而几枪过后,子弹却连林慧欣的一根毛都没碰到。
两人可是相距只有三米远,这么近的距离,就算是近视眼都能命中,更何况施诗还特意学习过射击准度的?
这点还不是最夸张的,最夸张的,不是林慧欣速度有多快,而是她只是偏了几下身体,子弹就全部射空了。
这样的行为,加上她突然出现,哪怕知道世界上没有鬼的两人都一脸的惊骇。
“你是谁!”施诗握着还剩下一发子弹的手枪,死死的盯着林慧欣。
林慧欣面色如常,脸上还挂着一丝淡然的笑意,刚才施诗掏枪射击的时候她心中还是很紧张的,可当子弹射出来的时候,眼睛竟然能捕捉到子弹的轨迹,她就再也没有了任何的害怕和紧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