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豪门佳媳_分节阅读_2(1 / 1)
《重生之豪门佳媳》作者:情知起【完结】
谁才是真正的豪门千金?
重活一世,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魏静一直以为自己是个酒鬼赌徒的女儿,粗鄙不堪。
直到25岁的一天,她才被告知身世真相——被抱错的牧家千金。
回归牧家,改名牧锦,更是痛苦开启之日。
占了她本来身份的魏家女儿、她所嫁的丈夫、其他豪门子弟,所有人都瞧不起她,看她笑话,处处与她作对,
她品尝够了被嫌弃、被嘲笑、被背叛、被伤害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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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后,牧锦发誓:
成为圈层里交口称赞的豪门佳媳,就是自己的奋斗目标!
(解释一下本文的题意:“豪门佳媳”,不是说女主要做哪一家的好儿媳,而是要做一位整个景山大道人家都想求娶的豪门佳媳人选,意思就是成为大家都交口称赞的好女人,主要是出一出上辈子的恶气。所以,别再就“女主的人生目标竟然是做一个豪门儿媳妇”这种话题来讨论了。)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时代奇缘 幻想空间
搜索关键字:主角:牧锦(魏静) ┃ 配角:魏熙然,江丹姿,顾震苏,江劭峥,孟令晨,路仕铭,裴御东 ┃ 其它:重生,名媛,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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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牧锦一直以为自己出身贫民区,其实,她是被抱错的牧家千金。回归牧家,稀里糊涂尝够了被嫌弃、被嘲笑、被背叛、被伤害的滋味……重活一世,牧锦发誓:一定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创造自己的事业,并成为圈层里交口称赞、百家求娶的豪门佳媳人选。作者力图创造不同的豪门背景,解读名门世家的优雅生活,文中有打脸有享乐有创业有爱情,笔调特殊,文字可堪一读。
第1章 情知起1
华国。安市。
黝黑的夜里,造型别致的铁艺雕花路灯一盏一盏散发着晕黄的光圈,沿着一条长长的山道往上,尽头处蜿蜒消失。一座座豪华的巨型大院矗立在山道边,彼此之间相隔几十米,每一座院子的设计与外形都不尽相同,却尽显华丽与奢靡。
这是安市的富人区景山大道。
某座大屋的前院灯火通明,仿佛在举行什么活动,隐隐传来音乐与人声。
——今晚是安市豪门牧家的夫人五十五岁寿辰晚宴,全市名流济济一堂,为牧夫人庆祝生日。
夜晚8时半,晚宴正式开始。已是隆冬时节,屋子里却繁花似锦、温暖如春。
这个时候,牧锦从楼上走了下来。
她穿着一件露肩的暗天青色纱质短礼服,装饰着飘逸的鸵鸟毛,裙下露出一双修长白皙的小腿,精致的脚踝十分可爱,裸色细高跟鞋却极有风情。随着她的走动,裙摆柔顺而飘扬,整个人如梦似幻。
她有一双极美的桃花杏核眼,但是如果她垂着眼皮往下看时,会有种刚睡醒的感觉,慵懒而诱惑。她的长发并没盘起,乌黑亮丽的秀发披散在雪白圆润的肩头,前面的刘海卷了个弯曲的波浪。她拥有雪白细嫩的皮肤,精致动人的脸蛋,整个人看起来竟是千娇百媚,仪态万方。
宴会厅里的人们都惊讶了。
“这不是牧小姐,不,路少夫人么?”
“牧锦?她从法国回来了?什么时候的事?”
有同龄的女人嫉妒地悄悄议论:“这个从贫民窟里来的土包子肯定是找了个造型师吧,说不定还去了蒙特丽斯的laprairie调养中心,要不然皮肤怎么会变得这么好。”
也有比较公正的人回应道:“说起来,牧锦的底子本来也不错的,她比较像牧夫人。可是毕竟前几年才回归牧家吗,之前才会那么土。”
在女士中间,牧锦引起的讨论总有一股酸味。但在男士那边,她就要受欢迎许多了。
“这女人,只要一会打扮,就是现实版麻雀变凤凰啊。”
“哟,真没想到,土包子也有变得这么洋气的一天?我现在都有点嫉妒路仕铭了。”
“嫉妒什么,他们两个从结婚第一天开始,就没有看对眼过。你瞧,牧锦去了法国那么久,路仕铭却和魏熙然打得火热……噗。”说话的男人像是怕被别人听见似的,飞快住了嘴。但是他说的这些话,在圈子里却不是秘密。
大家都知道,牧家与路家当年的这场联姻,本来是想让两家的合作更为紧密,可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准确的说,牧锦的身份在这满屋子的上流阶层人士之中,是有些尴尬的。
30年前,牧夫人因为特殊原因早产,没能赶到早就定好的高级妇产医院,而在途中的一所普通医院生下了女儿。而同一天、同一家医院,恰好有个贫穷的妇人也早产了一个女儿。两个孩子被粗心的护士抱错,身份因之天差地别。
5年前,随着那位在牧家享受了千般宠爱的假小姐血型的曝光,这个错误得到了纠正,牧锦被牧家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总算找了回来。
然而,她从小在贫民区长大,“父亲”是个酒鬼赌徒,“母亲”虽然贤惠,却没有什么文化,她考上大学却交不起学费,只能混迹于餐馆、酒吧等地打工为生,尽管长得很美,气质却十分粗鄙,受尽了上流社会的蔑视和嘲弄。
她甫一回到牧家,还没能适应豪门的生活,就被家庭安排嫁给了牧家长久以来的合作伙伴路家的少爷路仕铭。牧锦期望,就算这不是一场有爱的婚姻,也该是一场和睦的婚姻。
可惜,她的希望落空,路仕铭喜欢的是原来那个牧家的假小姐,原本也是他们俩定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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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牧锦受尽了屈辱和嘲笑,每一天都在侮辱性的语言里度过。她终于无法忍受,一个人去了京城,从基础开始,学习自己欠缺的、呆在这个阶层所必须的一切——礼仪、外语,各种生活方面的知识、时尚嗅觉……等等。
后来,她爱上了旅行的生活,又去了欧洲,在法国逗留了一段较长的时间。期间,她一直没有在安市露面,这里的人们都差不多快要忘记她了。
她已经30岁了……
牧锦冲着认识不认识的人微笑,从侍者端着的盘子里拿起一杯酒,走到亲生母亲面前,敬她,轻声说:“妈妈,祝您越来越年轻。我今天是专门回来参加您寿宴的呢。”
牧夫人与她轻轻碰碰杯子,对于这个成年后才被找回的女儿,又多年不在身边,她实在是没有什么太多的爱心,只尽到了母亲的责任,做出表面上的亲昵,“锦,你回来就好,以后不走了吧?”
“不走了。”牧锦垂下了眼皮,乖顺无比。虽然已经30岁了,她依旧显得很年轻,皮肤状态极好。
这次回来,她想重新面对自己的生活。她不愿再躲避下去了,人总得对自己好一点,不是吗?
旁边的路夫人——也就是她婆婆,拉过她的手,拍了拍,“你和仕铭结婚也五年了,该要个孩子了。”
话说得很温和慈爱,但眼里却毫无温度,而且掐得牧锦的手很疼——这个婆婆从来就没喜欢过她,言语上的冷暴力甚至比丈夫给得都多。尽管极其讨厌牧锦,但毕竟牧锦身上才真正流着牧家的血液,所以路夫人只能让儿子娶了她。
牧锦微微蹙眉,不适地将手抽了出来,“这得看路仕铭的意思。”
路夫人面露不悦之色。
“牧小姐,哦哦,不对,路少夫人,今天是你母亲的生日,你不表示表示吗?”一个穿紧身旗袍的半老徐娘用手中的扇子遮着嘴角笑着,“你去了法国呆了这么长时间,才刚回来,有没有带什么生日礼物让我们观看一二?”
牧锦抿嘴,“我并没有带什么礼物,不过,我确实准备了一份心意。妈妈,我想为您弹奏一曲钢琴,可以吗?”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周遭的豪门太太小姐们都不敢相信她说的话,有的还捂嘴偷笑了起来。
牧锦是个什么样的水平,她们当年都是看在眼里的,连华国的国语都说得不地道,谈论的话题什么都不懂,外语更是一窍不通,更别提美术和音乐这样的艺术项目了。
她可是整个安市豪门的反面教材,自她回归牧家之后,上流社会的家庭教训不听话的孩子,都爱说:“难道你以后想要变成牧家的牧锦那样吗?不学无术,粗陋不堪!”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竟然说想在母亲的生日宴上,送母亲一支钢琴曲?简直是贻笑大方!在场那么多从几岁起就学琴的小姐们,都还没说出这种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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