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边境篇(10) 逆转的序幕(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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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多城没有城门和城墙,在土城的东南西北四个入口,分别矗立着若干风化的圆锥形石柱,人们将石柱镂空,在内开凿出台阶,对外凿出许多窗口,便使得这些石柱变成了半人工半天然的了望台。

日影西斜。

喀秋莎牵着哥顿一路畅通无阻地行进了拉多城。

这和她想象的很不一样。

喀秋莎本以为,自己这样单身的旅行者,只要一靠近了望台,就会遭到驻守在那里的卫兵的发难。

可是卫兵们虽然发现了她,却全然没有任何行动,完全默许了她入城。

这让喀秋莎觉得很不可思议。

更令她感到不可思议的,则是拉多城内的景象。

被“掠夺者”占领的城镇会是什么样子?

喀秋莎早已在脑海中描绘过在“掠夺者”统治下拉多的惨状——破败的街道,横行无忌、当街杀人的“掠夺者”喽啰,蝼蚁般苟活的市民。

大概就是这样一番悲惨的情况吧。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喀秋莎赤脚走在拉多城干燥且布满沙粒的土路街道上,四周的行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

喝得脚步踉跄的醉汉们摇摇晃晃的不知要去往何处,老人们聚在一起一边抽烟一边聊天,几个对翼龙很好奇的小孩子围着哥顿跑了一会儿发出各种惊叹和笑声,最后互相追逐着嘻嘻哈哈的跑回了各自的家。

从他们脸上,喀秋莎根本看不到任何恐惧和不适应,这些人看起来也并非生活在恐惧与压迫之下。

喀秋莎满腹狐疑,但她偶尔会在小巷的入口或者街上看到穿着“掠夺者”装备的士兵,她明白,这里千真万确是“掠夺者”的地盘,自己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忽然,街道的正前方传来数声响亮的铜锣声。

路上行人乍闻其声,神色顿时皆变得十分反常。

他们全不约而同地站到街道左右两旁,将中央的路让出来,并对着街道中央齐刷刷地跪了下来。

喀秋莎大感诧异,心想定是什么大人物将要来了吧,于是牵着翼手龙站到街道一侧观望。

远远只见一辆由两只副龙栉龙拉动的超大型敞篷豪华马车,自路中央缓缓驶来。

马车两侧各有十余名骑着似鸵龙的“掠夺者”战士护卫,煞是威风。

那些“掠夺者”手中的长矛上都挂有金色的三头龙纹章。

马车很快驶近,喀秋莎瞧见一个四十多岁、衣着华丽、相貌丑陋的胖子懒洋洋地坐在车上,怀里搂着一名近乎全裸的妖艳女奴。

许是拉多城的某位大人物吧。喀秋莎心想。

这时,马车从喀秋莎面前经过,由于四周围只有喀秋莎没有向那个胖子下跪,对比醒目,是以那胖子的目光立即落到了她的身上。

胖子的眼睛亮了起来,脸上露出一个极其猥琐下流的笑容,就好像一只狼在盯着即将落入掌中的小羊羔。

那种淫秽下流的眼神令喀秋莎很反感,她马上意识到这个胖子想要对自己图谋不轨,是以拉着哥顿转身便走。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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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喀秋莎牵着翼手龙走远,胖子挂满赘肉的脸上牵起一丝狞笑,手捻自己的八字胡,心道:“刚才那女娃子,虽称不上人间绝色,倒也蛮有味道的,啧啧!”对身旁一名手下一摆手。

那手下立刻凑过来,恭敬地道:“布鲁姆大人,有何吩咐?”

名叫布鲁姆的胖子以上位者特有的姿态懒洋洋地命令道:“你们去把刚才那牵着翼龙的女娃子给我捉来。”

喀秋莎直到远远地躲开了布鲁姆,心里才稍稍放松了一些。

毕竟她的首要目的是刺探出母亲被关押之处,并不想惹上任何麻烦——至少现在还不想。

太阳眼看就要落山了,少女感受到腹中饥饿,便开始在街上四处寻找可以提供食物和下榻的地方。

很快她便在街道一侧找到了一间旅店,那间旅店的木制招牌上画着一只剑龙和一只冒着气泡的大酒杯,它的名字也就叫做“剑龙旅店”。

在边境这个未开化之地,至少有半数以上的人都是文盲,喀秋莎是个在边境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自然是目不识丁,不过好在旅店这玩意,光是看招牌就能分辨的出。

喀秋莎朝“剑龙旅店”走过去,把哥顿拴在了旅店门口设好的栓坐骑用的横栏上,轻抚着翼手龙直而长的尖喙,柔声道:“哥顿,乖。”

哥顿冲少女轻轻“嘎嘎”叫了两声算作回应。

喀秋莎冲翼手龙莞尔一笑,随后推开旅店门口悬空的对开百页门走了进去。

此时此刻,正是旅店最热闹也是客人最多的时候。

喀秋莎推开百页门迎着夕阳走进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只有那个在柜台后擦拭酒杯的老板稍微留意了一下,对她露出了稍显诧异的神色。

旅店的一楼是供客人用餐饮酒的饭厅,现在那里已经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人,绝大多数都是男性。

他们有的在吃饭,有的在痛饮,还有的在对弈等等,都在做着不同的事情。

嘈杂的大厅内充斥着烟味、酒气和食物香气混杂的怪异味道。

在靠墙一角的小舞台上,两名姿色艳丽的女奴穿着同全裸没什么区别的舞服,伴随音乐跳着充满挑逗性的淫秽舞蹈。

喀秋莎径直朝吧台走过去,放下行李坐在圆椅上。

“姑娘,要点什么?”五十多岁,已经谢顶,红鼻头的旅店老板很友好地问道。

“一杯椰子汁,一份培根煎蛋。”喀秋莎说。

老板立即吩咐后厨去弄了。

“一个人在旅行吗?”喀秋莎坐在圆椅上左顾右盼的功夫,老板问道。

喀秋莎怔了一下,随即笑着答道:“是啊。”

“你看起来不像普通人啊。”老板边整理酒杯边随口说道。

“我是战士。”喀秋莎说。

老板瞪大眼睛瞧了她一会儿,才说:“居然是战士!”紧接着脸色变得忧虑起来,善意地提醒道:“但就算你是战士,也还是赶快离开这座城市为好,这里可是‘掠夺者’统治的地方啊。”

“掠夺者”这个词,他自然是说得很低很低。

“我知道‘掠夺者’。”喀秋莎轻声说,语气中带着一丝复杂的含义,“我也知道他们把从别处掳来的男女运到这里……”

“啊啊,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旅店老板轻叹道,“所以说啊,你还是快离开这儿吧。你是生面孔,又是女娃儿,那些‘掠夺者’的喽啰很快就会注意到你,你在这儿实在太危险了。”

“不过看起来‘掠夺者’似乎把这个地方治理得还不错啊。”喀秋莎说。

“那全是因为布鲁姆。”

“布鲁姆?”

“是啊。”老板说,开始码放酒杯。

“布鲁姆就是拉多的领主,也是‘掠夺者’的头头卡恩的手下。那家伙,好像很得卡恩赏识的样子。‘掠夺者’从外面抓到奴隶运来拉多,却从不为难拉多城内的百姓,大家都说他们能够保全,全赖布鲁姆的关系,因此都很敬畏他呢!”

布鲁姆,布鲁姆……

喀秋莎在心里反复地念这个名字。

她立即想到之前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个气派大得不可一世,想对她图谋不轨的胖子,看起来那个人应该就是布鲁姆没错啦。

“这么说来,他就是布鲁姆?”喀秋莎喃喃自语。

“在这里你只有绝对服从布鲁姆,才能勉强活得舒坦。”旅店老板轻轻地撇了撇嘴。

很快,喀秋莎点的果汁和培根煎蛋就被端了上来。

喀秋莎闻到热气腾腾的食物散发出的香味,肚子一时间又叫了起来,便立刻开动。

突然只听“啪”的一声,旅店的百页门被人用力地推开。

喀秋莎闻声转身瞧去,看到三名“掠夺者”的士兵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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