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还有解释的必要吗(1 / 1)
才能遇见我?
“墨姨,别这样说啊,我可担待不起这样的话…”宁知非有些无奈地笑道:“明明遇到墨姨是我的幸运才对。”
“是互相的幸运?这么说会不会比较好?”墨玉合放下手,轻笑着说道。
“嗯…嗯。”
程芊觉得有些心烦意乱,明明都已经和宁知非断绝关系了,但是,宁知非老是在她的脑海中出现,怎么想要忘记,都忘不了。
自己应该做点其他的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程芊试过刷剧、听歌,但是都没什么用,电视剧根本看不下去,她喜欢的题材就是情感类,看着看着,就出神了,代入了知非,代入了自己…
听歌?华语大部分都是情歌,而且很多都是苦情歌,分手之后听着些,这不是找虐吗?
可其他的事情,逛街购物?也没什么用吧,这可真是,有些痛苦啊…
知非以前喜欢看书,要不,自己也去买些书来看?
嗯…看吧,就这样,就连如何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不去想宁知非,都会想到宁知非以前的喜好…程芊,轻轻叹了口气,自己要花多久的时间,才能忘记他?
程芊出门,来到了市中心的图书馆,准备买些书回去看。
程芊在书架间漫步,挑选着自己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好多书,各种各样的内容都有,还真是有些不知道该选什么看了…
要撸小说网 www.YaoLuxs.com
“我看您在这里转了很久了,是在烦恼挑选什么书籍吗?需要我为您推荐吗?”这时,一个穿着工作服的女人走了过来,微笑着问道。
“啊,那就拜托了。”程芊闻言,看向那个女人,微笑着点了点头。
“嗯,那您说说看,你想看什么样的内容?”女人举了一些例子,让程芊自己决定。
程芊看着这个女人,越看越眼熟,身形似乎也在什么地方见过的样子…
最主要的是,她的声音,程芊似乎在哪里听过。
程芊很快就注意到了被女人高耸的胸部顶起的身份标牌,上面清楚地写着这个女性的名字。
“聂倩。”
程芊眨了眨眼,然后抬起头看向聂倩,“你…你叫聂倩?”
程芊从未见过聂倩或者墨水心,墨水心网上还有照片,而聂倩,则完全没有了,宁知非也未曾给程芊看过聂倩的照片,两人相处的时候,原本本来就在回避谈到这方面的内容,程芊对两个人的了解,也只有名字而已。
这个聂倩,是否是程芊知道的那个聂倩,还不从得知。
“嗯。”聂倩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的名牌,然后问道:“怎么了?这位小姐?”
“你…认识宁知非吗?”程芊沉默了一下,然后问道。
听到这个名字,聂倩的眉头微微皱起,她开始认真地打量眼前的女人。
精致柔顺的事儿长发稍显随意地披在脑后,五官端正,眉眼柔和,相当漂亮的女性,宁知非?对方提到了宁知非,是什么意思?
这个女人,聂倩以前从未见过…
“你是?”聂倩问道。
“我叫程芊,我不知道,宁知非有没有和你说过我。”程芊沉默了一下,然后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因为,此时此刻,她已经能够确定,眼前的聂倩,正是宁知非曾经和自己提到的聂倩。
程芊?多么熟悉的名字啊?因为,聂倩和宁知非的感情里面,这个名字,多次出现了…
这就是,知非曾经喜欢过的女人吗?
真是的…知非身边这些女人怎么都是这种…难道就没有一点点普通的吗?聂倩心里叹了口气。
这位,一定是劲敌,不过,是以往的劲敌,现在,她和宁知非已经断绝关系了,两人…
“我听他说过你的名字。”聂倩顿了顿,然后说道,她知道,程芊应该不是故意来找她麻烦的,看她的样子,似乎确实是在为自己该看什么书而苦恼,只能说,巧遇吧…
“我也听他说过你的名字…他…过的好吗?”程芊抿了抿嘴,忍不住问道。
即便是分开了,但是,果然还是想知道他的消息,虽然电话号码一刻都没有忘记,但是,又能怎么样呢?就算心里有些后悔,又能怎么样呢?
分开了,就是分开了,再怎么说,也是分开了…
过的好吗?
不太好,手都错位骨折了,现在还躺在医院里面呢…聂倩心想,不过,这些话,不应该说给程芊听,程芊的关心是多余的,宁知非有她们照顾就好了,这个前女友,就不要让她掺与进来了,如果她知道知非受伤的消息,说不定会回心转意呢?
如果真是那样,以知非表现出来的对程芊的情义,她多半可能会成为被抛弃的那一位…
所以,聂倩说道:“挺好的。”
“这样啊…”程芊抿了抿嘴。
挺好的…就这简短的三个字…说了等于没说…
不对不对…自己不应该想要去了解宁知非的事情,不该这样,不能这样…
把身份说明之后,两人的关系就有些尴尬了…
程芊抿了抿嘴,也不知道宁知非和聂倩现在到底是什么关系,以前说是假的,但是,正是因为程芊已经开始分不清宁知非到底是真是假了,才会觉得受不了,断开和宁知非的关系的…
所以,对聂倩和宁知非的真正关系,程芊不知道,是假的?
还是是真的?
以前就是真的?
还是在自己和知非说分手之后才变成真的了?
程芊不知道…
“放心吧,你没有珍惜他,我会好好的珍惜他的。”聂倩说道:“他以前和我说过,有多喜欢你,我听着,很是羡慕,但是我想,你肯定没有我这么喜欢他,因为,如果你像我一样,就不会离开他了。”
程芊张了张嘴,很想去解释自己为什么离开宁知非,但是,话到嘴边,程芊又说不出口了…
真的,还有解释的必要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