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明哲保身(1 / 1)
“却有此事,晚些时间他还来给张奉诊疗了,现在他已经不会上吐下泻,可以喝得下米粥了。虽然治愈还很难,可是坚持个三年五载不成问题,届时他或许可以找到一些治愈之法。”何氏说起陆明就有些眼神发亮,就在她进宫之前,陆明又来给张奉诊疗了。
也给她有按摩了一次,而且又用手指就将她玩弄到了高潮!
这一次她也是用手抚摸了陆明的大屌,一只手都抓不过来,让她感到有惊有喜!
惊的是这跟鸡巴如此粗大,恐怕自己都难以容纳吧!
开心的是这么大的鸡巴,一定可以把她弄得很舒服吧!
饱暖思淫欲,这句话对女人也是食用的。
何氏锦衣玉食,什么都不缺,就是缺少一个男人来安慰她。
而陆明恰到好处的出现了,还抚摸过她的私密处,两人的情愫已经愈演愈烈,指不定哪天就会直接天雷勾地火干起来了!
“哦?如此一来,他还真是有本事。请他来给母亲看看,或许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何皇后的动作还是那么优雅,数十年的宫廷生活,哪怕她只是屠夫出身,也已经养成了一种尊贵的气质。
“他真的有这等医术?”舞阳君有些激动,要说不想好,那是假的。
以前是没有办法,也没有希望,只能是拖着。
现在有机会了,谁想等死呢!
人就是这样,有着一丝余地的时候,都不会想着去拼命。
“或许他真有办法,他自己说喜欢研究一些疑难杂症。肺痨、花柳、牙疼都能治!”何氏很笃定的点着头,对于陆明的能力丝毫不怀疑。
她也是打听过了,“太尉夫人就是因为牙疼而请他去诊疗的,效果非常好。”
“如此便请他明日一早来宫里一趟。”何皇后立刻就拍板做决定了,她现在已经没有太多追求了,只希望自己的儿子可以登上大统,那么她的位置也就稳固了。
至于挽回灵帝的心,她甚至连想都不去想,已经没有感情了。
要撸小说网 www.YaoLuxs.com
“好,明天我就去找他。只是,姐姐,你得想好赏赐什么给他了。他治病只是为了求财的,不为名利。”何氏忽然补充了一句,只是还有一句没说,“如果有可能,她可能用身体去偿还。”
“这倒是不用担心,我自由安排。”何皇后却不以为然,赏赐而已,何家最不缺的就是金钱。
另一边,西园。灵帝被宫女捏着身体,一边听着张让的汇报。
“中车府传来情报,陆明在家中淫乱,一口气淫乱五人。”张让看了情报也是有些咂舌,这他妈的也太吊了一些。
“呵呵,年轻气盛啊,朕年轻的时候一口气五十人都不是问题。”灵帝只是笑呵呵的摇头,昨天杨氏邀请陆明的事情他也清楚了。
“还有两事,一是据说长公主把陆明赶了出去,不让其诊疗,据说陆明对长公主言出不逊。只是,”张让有些迟疑,没有继续说下去。
“只是什么?让父,说吧。”灵帝摆摆手,示意对方继续说,他对什么言出不逊倒是不在意,就是在意后续发展。
“只是陆明问的问题几乎跟问陛下的一模一样,据说长公主还生气了。”张让有些无奈,也有些哭笑不得。
灵帝听后愣了一下,好家伙,他还是记得陆明的问题是什么。
一天同房多少次,时间是多次,可有尽兴?
射精量是多少?
一般什么时候?
在哪里同房?
同房后可有不适?
等等这种私密的问题。
说实话,要不是看在陆明严肃认真的表情以及名气上,他还真的会恼火。
而事实证明了,陆明问这些问题后,确实是根据回答给了他很不错的诊疗,比起太医都要厉害。
“这臭小子,难道就不知道朕的宝贝女儿是什么人吗!哼!”灵帝有些好气又好笑,对自己的女儿问这种问题,一般来说都是直接推出去砍了,哪里还会有那么多的废话。
张让可不敢搭话,他知道这是陛下的自言自语,他就汇报,然后听取命令就好。一直以来都是如此,所以这次也不例外。
果然,过了一会,灵帝就来兴致了,“还有一件是什么事?”
“廷尉平袁术在天香楼宴请陆明,去了不少人。都是袁术的门生,还请了头牌,只是陆明没有接受,倒是吃吃喝喝,没多久就离开了。”张让继续汇报,现场的情况如何,他不是很清楚,只是汇报了一个大概。
“哦?他这个好色之徒还能拒绝女人?”灵帝说是这么说,也不想想自己什么德行,陆明是好色之徒的话,他就是色中饿鬼了!
“据说是不喜欢。”张让也是继续回答,太监不怎么想讨论女人。没有这个器官,自然也就不想讨论了。
“嗯,朕知道了。”刘宏觉得没什么事情,就准备睡下了。
他要做的就是确保陆明在掌握之中,不会被世家大族拉拢,这就足够了。
要当一个孤臣也没那么简单,至少这身医术,很多人想要求他治病,换点什么也是正常。
其实陆明只是去了一趟,待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走了。
跟袁术交换了一点意见,吴匡战死,袁术也跟着把屎盆子扣在他和他儿子身上,弄了一些功绩。
尽管不多,却也是身心舒畅。
对于陆明的离开倒是没有恼怒,因为陆明说了喜欢良家人妻或者是豆蔻少女,不喜欢在这种地方寻花问柳。
寻花是真的寻花,这些风尘女一个个的都是淫骚贱浪。而问柳就是问问有没有花柳了,谁喜欢要花柳啊!
对于风尘之地,陆明一向都是不怎么感冒的。
因此他更喜欢把时间花在制作物品上,如今已经可以提纯米酒了。
加上建造温室,自己种植材料,两天就可以收获,简直就是神奇到了极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