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 章(1 / 1)
武宗堂与江府分属城东与城西,缀在长街两头,中间隔着十里繁华——这是江信在这八街九陌的天鸿城里最熟悉的一条路,不为别的,仅凭他在这条路上来往已有数年之久。
无论遇上什么阴晴圆缺的事,哪怕只是鸡毛蒜皮,他都会下意识地沿着这条路去武宗堂找霍兄叨叨几句,方才有所心安。
日积月累,聚沙成塔,现在的他几乎闭着眼也能找到回家的路。
于是,江信讷然地握着手中长剑,尽情地在路上魂不守舍。
聚英会擂台边的呼嚎声如浪拍岸,接踵而至,不经意间夹杂了一个不和谐的闷响,江信骤然醒转——这是什么声音?
似乎不是从擂台的方向传过来的……
江信身形一缓,停在一处暗巷门口。
他自如地朝前走了几步,又轻燕似的旋身贴在墙边,小心翼翼地一探头——几道黑影从无数破竹篓堆积的小山后掠过,“竹篓山”上四仰八叉地躺着一个不知是死是活的人。
江信的直觉跳了出来,将眼前抹得一团黑,他便趁着无人察觉,只身窜进了暗巷。
那人的胸膛已然没了起伏,江信谨慎地凑近一瞧,赫然大惊,这人的脸竟被刮得面目全非!
五官尽皆血肉模糊,唯有颈上棕黑色的三撇醒目地刻入眼里——那是“影”字的一半,毫无疑问,这个人是暗影。
江信左右来回张望,确认无人留守才敢伸手在尸体上翻看,但是此人浑身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物件,身份根本无从知晓。
江信心下一悚,想着横尸在外终究不太妥当,正欲拐去中轴大街的衙门报官,身后突然传来窃窃私语声。
“人呢?”
“就扔在前面了。”
江信情急之下翻身跃过围墙,躲进某户人家的院子里,勉强趴在狗洞前窥视外面,虽然看上去不甚雅观,可他也顾不上太多。
来了三个人。
为首的须髯大汉披着一身露肩大褂,瞥见尸首的那刻,嘴角狠狠一抽:“下手这么狠?”
江信撑在泥地上的五指陡然弯曲,嵌了进去——是庞良!
两人在聚英会上多次碰面,纵是冷嘲热讽、爱答不理,江信也能将这模样记得一清二楚。
“霍魁首的性子你又不是不清楚,宁可错杀一千,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会捅篓子的苍蝇。”黑衣人冷然嘲道,他以乌布蒙面,嗓音却很年轻。
想不到,狼牙帮的当家人竟与暗影有关……等等!他说什么?霍魁首?哪个霍魁首?
江信不禁问出了这么一个愚蠢的问题,愚蠢到他深陷泥地的指尖突然就撤了力,整个人险些软倒在地上。
放眼江湖,担得起“霍”姓,还称得上“魁首”二字的,除了……还有谁!
庞良粗圆的喉结悄然一滑,避邪似的远离了尸首,冲黑衣人咳嗽几声:“他这么急着杀人灭口,莫非漕帮的杜少帮主真是他杀的?”
黑衣人下意识做了个扶剑的假动作,可江信此刻犹如抽干了三魂六魄,根本无暇顾及。
“听闻杜少帮主死得古怪,不像是霍魁首的手笔,可是你也知道,暗影里面能人异士奇多,说不定就有会使妖法的。”
第三人警惕地望着四周,冷着脸道:“这里离街市太近了,嚼舌根能不能别这么招摇!”
庞良似乎颇有犹豫,然而那尸首实在过于骇人,他只好妥协:“行吧,我明白了,你们回去告诉霍魁首一声,只要我下一场能对上江少盟主,我一定……一定好好地输给他!”
江信的目光在暗处扭曲翻涌,像是裹着无数泥泞,满眼混沌不堪。
庞良这厮也会如此服软?他不是恨天恨地、眼睛都长在脑门上么?
“但我有一个条件,”庞良又不甘心道,“事成之后,我在暗影里拿的悬赏金必须要翻倍!”
庞良的脖颈上有一处形似脱皮的口子,再定睛一看,似乎大有玄机,或许沿着那条边撕开那一层皮,暗影的三撇标记便会露出来……
或许,只是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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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办。”
三人达成交易,转身往三个截然不同的方向离开,整个暗巷的一线天还回荡着聚英会那头的喝彩声——闹市的喧嚷,恰是最好的遮掩。
江信缓缓坐直身子,恍惚不已,一个活物冷不防蹭了上来,发出“哈、哈”的呼吸声。
他赫然回头,长剑都露出了半截锋芒,却在看见一只狗头的瞬间,将剑塞回了剑鞘。
“哈、哈、哈……”一只浑身脏兮兮的土狗,暂且说是土狗,睁着墨绿色的眼珠,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不停地在江信的白衣边狂嗅。
江信:“……”
尾巴倒是摇得欢。
江信与狗对视一阵,生怕它没心没肺地叫出了声,使出浑身解数,用双手在空中反复下压,示意狗兄冷静,闭嘴,千万别暴露了他。
狗一歪脑袋,往江信身上蹭得更欢,一摁就是一个脚印,缀上江信一身雪白。
暗巷总算是沉寂下来,江信哭笑不得地将狗拨开,见它瘦骨嶙峋,想必没有主人照看,才在各家的狗洞里自由来去,得过且过。
江信多愁善感的心思又被勾了起来,他摸摸狗头,毛发怪扎手的,低声叹道:“狗兄啊狗兄,人在江湖飘,多找几个伴总归是好的,你看你,一个人在这里,无依无靠的……”
世说狗通人性,理应不假,那狗听了江信的话,立即往地上一躺,露出脏不溜秋的肚腩,里面竟然系着一枚碧玉耳环。
江信一愣,伸手取下,发觉金贵无比:“这该不会是狗兄以前的主人留下的?”
狗头点得一颠一颠,似是找到了知音。
江信这才抬起眼来望着这片家宅,竟是荒无人烟,蛛网密结,无怪乎台阶上积了厚厚的苔。
狗依然兴奋地摇着尾巴,江信便在它的带领下踩过杂草丛生的石板路,钻进了破败的屋子,而堂中四分五裂的牌匾引起了他的好奇。
江信在捡破烂一事上就是个不识人间疾苦的愣头少爷,他专心致志地拿起碎片拼在一起,其后,他本就抿紧的嘴唇骤然泛白。
是个“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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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庙外已是人满为患,老百姓酒足饭饱就爱凑热闹,尤其是围观那些大富大贵的人家,比如漕帮的少帮主死后,他的宠妾是如何当着正妻的面,在法会上当家作主,恨不得方圆十里都知道她家宠妾灭妻的。
霍潇湘走得步步艰难,摸了摸唇上粘着的胡子,转头瞪了云清净一眼:“我就这么见不得人?”
“那当然了,你被他们认定是凶手,倘若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法会,不被乱棒打死就邪门了!”云清净漫不经心地答道,“要不是我灵力还没完全恢复,我能施法将你变成一个花姑娘!”
霍潇湘:“……”
姑娘可以,花……?
云清净当然是故意这么说的,于是他趁霍潇湘无话可说时,心满意足地讥道:“毕竟是个俏郎君,除了脾气暴躁了些,扮成姑娘说不定能去花楼谋个头牌来当当。”
霍潇湘:“???”
谁骂他脾气暴都行,这个姓云的不行!八辈子都不行!
“没想到,有些人身为仙门子弟,对风月场所还有点考究!”霍潇湘绕开拥挤的人群,低埋着头,往门内挤了挤。
“我会这么无聊?这都是以前在灵荡峰听王清水说梦话听来的。”
云清净将长发束起,颇像江湖上坑蒙拐骗的假道士,往人群中一站,瞎猫遇上死耗子,老百姓就自觉让了一条道。
霍潇湘诧异地望着这条康庄大道,内心的怨念又厚了一层。
祥瑞挂在云清净胳膊上,听见主上一说,一方面对灵荡峰的师兄弟颇为想念——不,它还是更惦记温良敦厚又貌美如花的苏掌门,另一方面不忘打趣道:“主上,我听三师兄将花楼吹得可神了,是男人的琅嬛福地,咱不如趁这次的下山的机会,去花楼里见见世面?”
云清净目不斜视,一直到门口才纡尊降贵地溜进角落,与霍潇湘并肩。两人堪堪站定,庙前便有无数鬼火在经幡间飞旋,鬼师戴着诡异的暴眼鬼面,口中念念有词,围着一名娇滴滴的贵妇人不停转圈。
霍潇湘压低嗓音:“这就是杜荣的宠妾,叫徐莺莺,一年前才纳入杜家,风头正盛。”
“主上!你还是个男人么!”祥瑞横插一句,“放着美娇娘不去调戏,天天跟一群大老爷们儿混在一起作甚!我们去吧,去吧,去吧……”
云清净:“……”
一旁的某霍姓大老爷们儿:“……”
“官人!你死得好惨啊!”
徐莺莺放声大哭,缭乱的鬼火嗖然降下,将中央一口巨大的三角鼎点燃,鬼师的拂尘一扫,大火被一分为二,是时大呼:“冥门大开!生魂入归!”
“搞清楚了,这里就你一个不是男人!”云清净耷拉下眼皮,虚掩的目光越发嘲讽,祥瑞当场吃瘪,哼哼唧唧地飞去霍潇湘肩上。
霍潇湘紧守着庙前逼仄的气氛,觉得这杜家人似乎也是人心不齐,各怀鬼胎,徐莺莺虽哭得声嘶力竭,可一滴眼泪没榨出来,还不如杜荣的老母憔悴得厉害。
“白费气力罢了,”云清净靠在墙边,“也就你们这帮凡人喜欢求个心安理得,才弄出这些神神叨叨的法会来。要知道,各界众生唯一不能主宰的便是生死,生魂死魄,消逝便消逝,岂是随意就能左右的?”
霍潇湘一偏头,觉得稀奇,并不是针对话里的内容,而是觉得云清净说出这番话莫名的玄乎,平日这厮自恃甚高,最钟爱的便是水仙不开花——装蒜,装久了,倒忘了他还是个正儿八经的仙门子弟。
“那谁在主宰生死?”霍潇湘问了一句。
“我们仙族的史书上记载过,天神乃是生死主宰,不过我在蓬莱活了这几百年,从来未曾见过天神,也不知道这所谓的‘神’究竟在何处……”
“噗嘶——!”祥瑞扑扇着翅膀,在云清净耳边疯狂闹着,就怕泄露了什么天机。
云清净放空的思绪陡然回撤,转头对上霍潇湘的视线,此人的眉头已然皱出了好几道细纹。
云清净知道这些武林中人脚踏实地,各路妖怪已是他们能接受的极限,倘若向他们硬搬出人界之外更广更玄妙的世界,八成会以为自己失心疯。
“总有一天,你会相信我说的话的。”云清净这么一说,活脱脱入了那些满嘴鬼话的瞎道士的魂儿。
“我倒没有不信,只是觉得……人若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死和命运,颇为可悲。”
霍潇湘顺着他的话,说得有口无心,向来笃定的目光有片刻闪烁,云清净咂咂嘴,接不上话。
正当此时,城隍庙刺耳的奏乐声戛然而止,未等两人再旁观一阵,该露的马脚仍是藏不住了——徐莺莺哭得晕厥在地,只一瞬,鬼师们的风衣齐齐爆开,露出了腰间的利刃,蹬天而起,朝杜家人刺杀而去!
是暗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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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聊一句,名辈这个故事虽然有私设,但本质上还是特别传统、特别古早的仙侠世界观,没什么修真高中低玄的东西,什么仙啊魔啊只是不同族群而已,自然特征不同,人心还是相通的。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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