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男友跑路了_分节阅读_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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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路上许哥就看着他直乐:“一遍就过?一遍就过?”

初皑换了个坐姿,深觉这个经纪人对自己就如同慈爱的老父亲对孩子,言语之中颇有一种的自得感,就差没说出来“年轻人啊,不要把话说得太满,我走过的桥比你吃过的米还多呢”。

他看着许哥,一脸的人畜无害:“许哥,这一定是吉他的问题。”

他伸手给许哥顺了顺气,继续道:“你看,你说的那把破吉他,都跟了我二十年了,弹出来的音却丝毫不走样,一般吉他哪有这么长的寿命?它其实就是样子破,内里好得很。我这回突然不弹它了换了一把,它当然看我是个渣男它就生气呗,”

初皑一拍手:“这不,我就唱不好了嘛。”

许哥差点没被他气得背过气去:“你还有理了?那吉他还能拎着你耳朵跟你打架是吧?再说了,二十年前你还是个小崽子呢。”

初皑用一双湿漉漉的小鹿一样的眼睛,看着他眨了眨。

吉他就是把普通吉他,可自己二十年前真不是小崽子。

许哥心软了一下,摆手道:“算了算了。”

许哥又想了想,继续道:“你这么着,有你的这期《天天唱歌》不是礼拜五播吗,这么火的综艺,播了之后你的粉丝肯定会涨,你就礼拜六或者礼拜天的时候,再录一个你自己弹吉他唱歌的视频,完了发微博,唱啥你随便,别太偏了就行。”

“还有,别露脸,就只露两只手,还有你的那把吉他。”

初皑:“……我的脸不好看吗?”

许哥:“……这叫循序渐进,你懂不懂,要是一下子把手和脸全放出来,虽然效果也很不错,但毕竟少了点儿惊喜感。你的手本来就好看,再加上指法和声音,不难让人点进去看。如果这时候看到了放在评论里的你的照片,那惊喜感——”

许哥把手往上扬了扬:“绝对哗哗往上升啊!”

许哥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咱现在这不是要努力经营粉丝嘛,所以这点小心思能用上也就用上了。本来不想跟你解释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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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跟你解释你得追着我问一晚上你的脸到底哪里不好看。

“对了,视频录好以后先发给我看,然后再发微博,啊。”

初皑点头:“好”。

许哥满意地看着这个小崽子,今天录节目录了一天,现在早就已经夜幕降临,街上不算太堵,熙熙攘攘的。

就着路灯的光看这小子,就觉得他的一张脸美得跟画似的,尤其是低垂着眼睑的时候,眼角斜向上挑,双眼皮的褶皱和眼皮的边缘自然平行,让人想到了狐狸,又让人想到了凤凰的尾巴,内敛中透着点张扬。

但是不看眼睛,看他整个人,又单纯可爱,乖巧无比。加上他今天身上穿的这件白色的衬衫,颇有学生范儿。可许哥又知道,这只是他的其中一面。这小子还有很多种样子,但不管哪一种,就总会让人有想要精心培养的**。

外貌大概也只是一方面,他的声线还很苏,唱歌好听,很有天赋。平时还刻苦,自己让他上的声乐课,他一节都没落下过,还没事儿就叼着根铅笔对着五线谱写歌。自己当了这么多年的经纪人,像他这种资质好又努力的还真是第一次见。

许哥觉得自己完了,竟然真跟老父亲看儿子一样,觉得这个小崽子哪里都好。

五天后,初皑按照许哥的要求,把只露了两只手和一把破木吉他的视频发到了他的微博上,许哥还给他买了个热门,两个小时后他抓起手机再看,差点被铺天盖地的消息冲个跟头。

“全程盯手.jpg”

“盯着看了十分钟才想起来,这原来是个视频,点开一听,卧槽!粉了!!!”

“手好看,唱歌还好听,怎么会有这么美好的小哥哥!”

“只放了手和声音,却没放脸,肯定是脸长得丑不敢放出来吧。看了一眼简介还是个混娱乐圈的?从来没听说过。另外你的吉他也真是破,好歹也是个四十八线,连买个新吉他的钱都没有吗?”

“总是有人心理阴暗自我高潮,小哥哥不要理,这种人在现实中大概只配吃键盘吧。微笑。”

“手控党一本满足!我要所有人!!”

“学声乐的表示,这吉他真的好旧啊,发出来的声线竟然和刚刚出厂的没什么两样,这视频的真伪性我表示怀疑。摊手。”

“竟然还有人说自己是学声乐的,我是专门制作乐器的,表示好的吉他即使放久了年头,声音也跟新的没什么差别。这两年学声乐的学生专业水平越来越低,还是快别出来丢人了。摊手。”

初皑:“……”

作者有话要说:  攻:都已经3000多字了,我在哪里?

喝水:不是在你家小可爱的回忆里吗?

☆、第2章 娱乐圈歌手02

初皑看了一眼戳在墙角的破木吉他,想对着网上这群人用他的狐格发誓,视频是真的,吉他也是真的。吉他是他二十年前下山的时候,一起玩的一个乐队主唱送给他的,当时就已经很破旧了——

为了防止他日后下山找况祁的时候抓瞎,他需要时刻了解凡世中的变化。所以,即使在山上修炼,初皑也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下山一趟。

一开始是一百年下山一次,后来发现世界变化地越来越快,就变成了八十年、六十年、五十年、四十年……最近的一次就是二十年前。当时他已经再次修成人形并且基本稳定了,就下了趟山,还在山下多呆了一阵子。

也正是他那次下山的时候,这个世界的音乐圈里开始流行民谣,大街小巷的经常有小青年抱着吉他忧伤地唱情歌。他看过不知名的歌手走遍街角胡同地卖唱,也见过知名歌手在电视上开一场演唱会就动辄千万,收获无数鲜花和尖叫。

初皑想了一下,决定成为那种知名的歌手。

况祁的灵魂飘散到了各个世界里,他得一点点地找回来。两人有过肌肤之亲,所以他可以感受到况祁所在的这个世界里的大致位置,却因为那只是他灵魂中的小小一片而无法精确到人。

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个男人都有可能是况祁,他得接触了才能知道。所以,与其这样,就不如干脆让况祁来找自己。

他这才开始一步一步地设局。二十年前他下山,加入了当地的一个小乐队,学了点这个世界里的音律,又了解清楚了这个世界的样子。

他的接受能力向来很好,从物品到学识,甚至是文字,大大小小无一不包,别人问他的身世,他就开始编故事,实在糊弄不过去了就“作弊”用点法术。不过这办法他不常用,一是没必要,二是他也不属于这个世界,用法术很有可能造成反噬。

几个月后,乐队唱不下去了,大家也一拍两散,基本上不再联系。临走之前他送给了队长一首自己写的歌,队长就送给了他这把破木吉他。

他拿着吉他回了山上,又修炼了二十年。吉他可能也是因为这些年一直在他身边,多少沾了点灵气,音色丝毫没起过变化,只不过从外表上看更旧了,旧地让人无法直视,劈成柴都烧不起火。

三个月前他正式下山,看准了现下造星业的发达,多方打探考核之后,把宝压在了虹易娱乐的许哥身上。

许哥不是虹易的金牌经纪人,却胜在资历够老。手握一打资源,为人正派,对自己的艺人给星星给月亮地捧,目前手里更是只有他一个艺人,不难让自己在短时间内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最最重要的是,许哥的时间合适啊。初皑在那家酒吧里唱了五天,许哥看了他三天。三天之后,他终于把许哥给“勾搭”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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