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1 / 1)
“你……你要做甚?”阿洪靠在马车的壁上, 如同防备一个妖怪。
“不做甚。”我说, “我要你稍后到了地方,仍将那麻袋扔到河里去。”
阿洪露出诧异之色, 看着我,片刻,又看向那麻袋,神色不解。
“可那麻袋已空瘪无物, 我拉出去, 只怕陈定不信。”他说。
我笑了笑:“你身上的冬衣甚是肥大厚实, 脱下来塞进去不就是了。”
阿洪:“……”
他一脸不可置信,仿佛我是个丧尽天良的人。
陈定驾着马车,很快到了河边。
这是雒水的一处河湾,水深而缓,有一段栈桥从岸上延伸入水中。这般隆冬时节,没有人来捞鱼,显得人迹罕至。
阿洪倒也是个会演戏的。马车停下之后,他将麻袋扛在身上,作吃力状,往栈桥上走去。
我躲在马车里,只听陈定道:“你怎不穿外袍?不冷么?”
阿洪声音生硬:“不冷,穿外袍做甚,碍手碍脚!”
我从马车的缝隙往外望去,只见阿洪将麻袋放下的时候,陈定朝阿洪走过去,似乎要帮手。
“不必,”阿洪发现,又即刻止住他,道,“你方才不是也说内急,去如厕便是。”
陈定:“可你……”
“我一人做完便是!”
“扔入水中总须得两人。”
“不必,并无多重,你快去,我等还要赶回城中。”
陈定大约是对阿洪的体贴十分赞赏,笑了两声:“如此,回头请你喝酒。”说罢,他拍拍阿洪的肩头,转身走开。
阿洪一人留在麻袋前,片刻,抬头朝这边看了一眼,手脚麻利地将一块布兜上大石头,绑在麻袋上,然后继续扛着麻袋,从栈桥上一下扔到河里。
许是穿着单衣十分冷,阿洪动作很快,扔完之后,看了一会,即缩着脖子跑了回来。
但他掀开车帘之后,有些诧异,停住,往四下里看了看。
“怎么了?”陈定如厕完回来,看他呆立着,问道。
“无……无事。”阿洪说着,神色仍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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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上车吧,我等早些赶回去覆命才是。”陈定一边说着,一边牵着马掉了个头。
阿洪也不再出声,上了马车。
未几,那马车走起,掉头顺着原路回去。
我从藏身的树丛里钻出来,看着那马车离去的影子,摸了摸还在隐痛的后脑,吁一口气。
我用□□吓唬阿洪,不过是为了方才行事方便。就算没有使那花招,我也并不担心他回去之后,会将我还活着的事告诉长公主。因为长公主的脾性,桓府里的人都明白得很,事情办砸了,她首先要做的不会是善后,而是处置那办事不力的人。
没想到我会栽在长公主的手上,着实让我十分意外。
从小到大,只有我算计别人。就算是秦王那样被我视为对手的老狐狸,也不过是跟我斗斗智,最粗鲁的行为也不过是让侍卫将我架到他那车上去。
而像长公主这样,派人把我打晕并想把我沉到水里淹死,我还是头一回遇到。
长公主让手下将那麻袋绑上石头沉入水中,自然是打着让我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主意。公子不是傻瓜,他知道长公主会因为他而迁怒于我,我突然不见,他一定会怀疑是长公主下了手。所以,她就必须装作我是自己逃跑不见而不是遭人毒手,这样,公子找不到答案,久而久之也会想开,认为我是真的远走高飞了。
要把一个人抹掉又不让别人起疑,最好的办法便是如此。
遇到这样的事,说不震怒那是假的。
当我醒来之后,从阿洪和陈定的言语里面得知了长公主干的事,我一度想干脆直接杀回桓府将长公主的头拧下来。
但冷静下来之后,我忽然觉得,眼下境况,似乎并非坏事。因为就算没有长公主这一出,我也会走。
只是按照原来计议,我是拿着籍书名正言顺地离开,而不是现在这样成了死人。
公子说得没有错,朝中的事,我涉足太深,不仅长公主、秦王、豫章王,就连皇太孙也知道了我做的事。这的确很不好,最大的影响,就是我那正大光明地回到祖父的田庄中去继续过回从前的日子的初心。
其实在那茶寮里看到秦王之后,我就知道,这条路大概已经难了。
就算我那时及时抽身走开,他也不会放过我。他得势之后,我就算躲到了祖父的田庄里,他要找我麻烦也是易如反掌。
所以,我决定留下来与秦王斗到底,其实并非只是为了公子,还是为了我自己。而我知道,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我都要做好隐姓埋名藏踪匿迹的准备。而回到祖父田庄里生活的计议,只能放一放,反正田庄的契书已经在我的手上,不必担心它会被什么人占了去。
其实当下情势,相对于如何回到祖父的田庄里,我更操心的是如何脱身。
就算我隐姓埋名,只怕有心找我的人也会搜寻好一阵。长公主这样的人自是不必说,哪怕她不杀我,以她的精明,也不会当真放过我。而豫章王虽然并没有对我透露过想法,但我知道他那样的人与长公主是一丘之貉,难保他会生出什么心思。至于秦王那样的妖孽,更是不必多言,我就算离开了雒阳,也难保他贼心不死寻踪觅迹。
而长公主如今这般举动,倒是给了我一条思路。
既然我直接回田庄的念想,暂且是断了,那么干脆顺水推舟装成一个死人,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至于公子……我心底叹口气。
我知道他的心意。
他的确在为我设身处地地着想,想将我带得远远的。但就算没有长公主阻挠,这事也不会成。
因为这数月间三番两次的事变之后,朝中的格局已经剧变。荀氏和庞氏接连倒下,虽然都背负着谋反的名声,但这绝非皇帝乐于看到的。庞氏先前为了拉拢宗室支持,广纳宗室入朝,朝政中许多皇帝先前严防宗室染指的关节,如今都由宗室把持。庞氏倒下之后,朝中除了沈氏,已经没有了可以扶植的外戚。而就算是沈氏,也不能与诸多的宗室王抗衡;且一旦扶植沈氏,则又要面对立储之争,这也同样令皇帝头疼。
皇帝一辈子玩惯了拉打平衡,这样的事对于他而言,并不比中风瘫痪好多少。
如今之势,他唯一可继续扶植用以平衡的,便是广大的士人。
这与当初公子当上通直散骑侍郎的原因不谋而合。
无论士人还是宗室,或是沈氏那样的外戚,桓氏都颇能说得上话,作为皇帝转变的入手之处,乃是首选。这也正是长公主为公子求封散骑常侍的的底气所在。
公子在先前的宫变之中护卫圣驾,论起功勋来,或许比不上豫章王,但皇帝必然对他更加看重。甚至就算沈冲跟公子一样救助了皇太孙,他得到的封赏,也必然不如公子。
所以,公子注定要失望,皇帝不会答应让公子去做那平越中郎将。
而我……我望着远处低坠的夕阳,心中苦笑。
我和公子也注定不能一起逃离。
长公主做事缜密,她不会在没有得到确切消息的时候让公子回府,以免事出万一,被公子搅了好事。就算她现在已经觉得十拿九稳干掉了我,她也会把戏做全,让公子在宫中待得久些,以造成我有足够的时间逃走难觅的假象。
或许到时候,她还会让公子先回去,等到他发现我不见了闹将起来,她才闻讯匆匆赶回,作出大惊不解之状,急公子所急,一道寻找。
所以现在,阿洪他们刚刚离开,此事定然还未被几个主谋之外的人知晓。
秦王当然也不会知晓。
这水边虽没有别人,但雒阳的郊野我都不算陌生,知道这附近有许多人家的田庄。这般时候,年节临近,必然是有许多往雒阳运送田产的车马。
我走出大路上,走了一段,果然,看到一辆从雒阳方向过来的马车。我给了驭者几个钱,说我要去雒阳城西三十里的伏牛里探亲,让他捎我一程。
那驭者看着钱不少,爽快地应下了,掉个头,让我上车,往西边而去。
伏牛里,正是秦王大军驻扎的地方。秦王毕竟惜命,没有大军的护卫,他不会留在雒阳城里。所以今日他见过皇帝之后,就领着大军往伏牛里驻扎去了。
尺素还在他手里,那是公子赠我的,我得先取回来。
第115章 尺素(上)
那驭者拿钱办事, 倒是爽快, 天色擦黑之前, 将我载到了伏牛里。
秦王麾下军纪严明,在雒阳城中我已经见识过, 如今来到这伏牛里, 算得又开了眼界。
皇帝令辽东军士撤往此处,是上午下的诏。半日之内, 这些兵马全数撤出了雒阳,行至伏牛里扎营, 从高处望去,方圆十里,营帐整齐如棋局, 排布有序,全无混乱之态。
我知道这样不易。五万人的行动,无论在何时何处都是及其繁琐的大事。
如先前在河西, 荀尚所率兵马不过两万, 其中有雒阳的北军,也有凉州的州郡之兵, 都是正经的王师,但以我所见,无论是驻扎还是开拔,各部配合都算不上有序, 时而还会出些乱子。如中军走到了先锋前面, 不同将官所部兵马因占道而各不相让阻塞不前。每日扎营的时候则更是混乱, 营地划分不一,连公子这样初涉行伍的人也能看出不妥来。
但于我而言,这不是好事。
秩序过于井然,则意味着不好浑水摸鱼。我要混进去偷东西,则甚为为难。
不过幸好,我并非全无准备。我摸摸腰带底下,那装工具的小囊仍好端端地藏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世间讲究打扮的女子,无论去何处总要带个装着胭脂眉黛的荷包,我亦是一样。我的每件衣袍,都在内侧封了暗袋,不过里面装的不是胭脂眉黛的荷包,而是一只盛着各色实用物什的小囊。无论迷药毒烟,还是胶粉颜料,小囊里都有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我这暗袋的位置与别人的不一样,它缝在腰部,裹上腰带以后,就算有人近身来搜,也不易被察觉,专防遇到今日这样的阴沟翻船之事。加上那阿洪是个正经的侍卫,大概觉得我也是个正经侍婢,搜出的锦筒之后,就没有再进一步细搜,我的秘密也并没有暴露。
秦王是个谨慎的人,他显然信不过皇帝,这些兵马虽然驻在雒阳城外,却也似应对战事时一般,在四周立起鹿砦拒马,还临时搭起了岗楼。
当然,这对我而言并无多大妨碍。
那些鹿砦拒马都是临时立的,对付大群的兵马自然有效,对付独行的小贼却还不如普通宅院的院墙。而就算那岗楼够高,可瞭望得远,也有目力死角之处。而今日入夜后,天空笼起了云,无天光可照明,正是有利。
自从去慎思宫救太子妃和皇太孙,那身玄衣就一直穿在我的外袍底下没有脱过。我在营寨附近寻一处灌木丛,将外袍脱下,记好了位置,然后,往营寨边上摸去。
秦王的确是个对用兵很有心得的人,依着地形,将各处岗哨设置得很是稳妥,互相成瞭望之势,可彼此照应。我想,如果那时攻打石燕城的是秦王,就算他跟荀尚一样贪功冒进,也必然不至于会被秃发磐劫了营。
不过也并非挑不出遗漏。无论是巡逻还是岗楼上的军士,总有换班的时候,而因得要用晚膳,入夜之初定然会换上一班。我在一处偏僻的地方守着,果然,没多久,一队巡逻的军士刚离开,岗楼上就传来了言语声,瞭望的军士从岗楼上撤了下去。我挑的地方刚好有帐篷可遮蔽地面的视线,抓紧机会,即刻攀爬而入,迅速躲入附近的一排车驾后面。
如何将尺素偷到手,我心中已经有了大致的想法。
在秦王的营中既然不好浑水摸鱼,那么只好麻烦些,须得用胶粉易容。至于我要模仿的人,当然就是那个叫玉鸢的侍婢最好。
祖父这易容术虽在面上可做得完美无瑕,但仍有一个天然的死穴,那便是说话的声音。尤其是我扮男人的时候,每次都须得小心翼翼,装醉或者少说话,以图掩盖过去。而扮成女子,则轻松得多。我虽与那玉鸢打交道不多,但她说话的声调和语气可大致掌握。
尺素是她收走的,不过秦王既然也知道此事,还拿来威胁我,那尺素应该已经不再玉鸢的手上。在□□时,我看她与谢浚和秦王说话的模样并无许多拘束,想来她亦并非寻常侍婢,出入四周可不受许多拘束,对于做贼来说,自是首选。
与别的将帅一样,秦王的营帐也应当在这营寨的正中,从这潜入之地过去,只怕要经过好些耳目,就算穿着玄衣只怕也不太保险。我思索着,看看周围。
只见这藏身的地方不远就是马厩,近处,一垛草料堆得高高。
我正要走出去,忽然听到些脚步声,忙又躲回来。
“……阿平!明日怕是又要开拔,莫忘了再加些料!”不远处,有人大声道。
“知晓了!”一个声音应道,不久,只见一个小兵走了过来,从草料堆上抱起一把草,放到马厩里。
我看了看那身量,倒也是不差,定下心来。
待我将小兵藏到草料堆里之后,我检查了一下身上的打扮,觉得无妨了,走了出去。
这时节寒冷,为了取暖,营地四处都点着篝火,在黑夜里照得甚是亮堂。我虽然按着小兵的模样,用妆粉将眉眼画了一番,但为了稳妥起见,还是避着光照,从各处营帐的间隙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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