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莲(1 / 1)
#3
面对即将到来的盛大女儿婚礼,威尔森太太似乎表现得索然无味。以她对时尚浓厚的追求与兴趣,这二个月来她却从来没有和路易讨论过自己女儿礼服的事,她应该有一大堆喋喋不休的设计意见才对——这里弄个刺绣,那里加个荷叶边…诸如此类。保持淡定可不是她该归属的特性。路易回想起,自己是不是也从没听她谈论过自己的女儿?她有女儿吧?
至于威尔森小姐,就更别提了。
这位当事人,十分钟前才知道她名字叫伊莲的小姐,根本从头至尾连个脸都没露过。她明明是整件事最直接的关系人,却完全没与路易有任何交集,连见都没见他一面。路易重视这个重新出发的设计工作,所以克尽己职牢记她所有数据,尽心尽力想为威尔森小姐打造一件独一无二的婚纱,想让婚礼在他手中完美无憾呈现。他以为这是每个女人心中的梦想。但,直到刚刚,他还是不禁深深怀疑,自己才是这个婚礼最上心的人。
伫立在街道,路易远望道路尽头。
这一切,诡异到天际!
一路回到米德兰饭店,路易不知道自己怎样回来的。他情绪低落,打从威尔森先生那里离开之后。他还是被打击了,燃烧热情所完成的作品没有得到应有的激情回应让他消沉,非常消沉。他这几年在时尚界上接收的推崇与赞誉,全在一天之内瓦解,天崩地裂。
但他清楚,被摧坏那么彻底的根本原因也不完全是威尔森小姐的礼服,那只是条导火线。经过大厅,进到电梯,步入房门,在这个平淡无异的过程之中,一个久违的骚动,在他血液中荡漾。
「晚上,老地方。」
路易从手机送出讯息后,把它扔向床头,自己也应声倒下。头顶吊灯的金属灯座反映着他的身体,扭曲又模糊。连接着身体的那张让所有人迷恋的脸更是混沌不清。
这就是人们想像的那种完美。
望着天花板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形象,他闭上眼,慢慢,飘入幽幽影像。
人影、晃动、奔跑。
混乱…模糊…吵杂…
苦涩。
“叩叩——”
迷蒙中好像有声音传来。
“叩叩叩,客房服务。”
路易睁眼。
夕阳余晖从半开的窗帘撒入,一长条,从他的腿延伸到他的眼睛。他懒懒起身,朝门走去。
“晚安,您的晚餐。”
一位金发男服务生推进一台餐车。
“我不记得我订了任何食物。”
“嗯?让我确认一下…713号房,威尔森先生点的。 ”
服务生看着一张收据说。还没弄清状况的路易,瞥见床头的手机闪烁,取来一看,有二则未读讯息:
「等不及今晚的来临。」
「Dear 路易,感激你的费心工作,为你送上一份薄礼,祝你用餐愉快。威尔森。」
他睡着了,没注意到短讯。
侍者为桌上的三根淡粉色蜡烛点上柔光,这份晚餐还附上了一座银制烛台。服务生离开后,路易坐在桌前,看着上面的肋眼牛排和沙拉、甜点,以及一瓶奥比昂酒庄(Chateau Haut Brion)的红酒。
嗯…该怎么说?
眼前这个景象若再加束花,简直活像个求婚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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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确被抛弃了。
路易确定威尔森先生不会再见他,这是个饯行晚餐,寓意再明白不过——亲爱的路易,我真心感谢你的用心,你是如此专业地完成这项任务,我们对你抱着敬佩,虽然我们对你设计出什么东西其实毫不在意。请收下我这份聊表心意的礼物,然后你可以心无罣碍地离开了。
路易真等不及今晚的来临。
在他的心枯萎以前。
七点零三分零七秒。
他坐在房间椅子前盯着墙壁时钟指针缓慢的进行,无疑是个扎心酷刑。
秒针又绕了二圈,这二分钟宛如白垩纪一样长,他实在等不下去了。从浪漫过度、动也没动的佳肴前起身,路易套上一件水蓝色薄外套,拿起一个纸袋,带上桌上那瓶奥比昂酒庄红酒与玻璃杯,打开房门——
呃?安——妮小姐?
没错,门外站着安妮小姐,威尔森先生办公室的安妮小姐。
路易错愕。
“路易,晚安。”
“晚安。安妮小姐怎么…”
“您喜欢今天的晚餐吗?我特地选的,不知道合不合您的意?”
原来这都是安妮小姐的杰作。她这分明是假公济私。他就想,威尔森先生怎么会给他送个烛台……
“您要出去?”
“喔,对。”
他说,很高兴安妮小姐发现这个事实。就算她有美丽的英国腔,也挽救不了她必须离开的事实。他本来还想是不是太早出发,现在看来不只是不早,更是必须马上出发。
他望一眼安妮小姐。
她明显打扮过了,还费了一番心思。
她的头发多了波浪,口红不是下午那个淡橘色,眼睛也画上不同色彩,衣服更是件浅红色丝质小礼服。不过衣服腰线太低破坏臀型,裙襬的装饰太累赘……shit! 路易暂停自己不受控制的职业病,将思绪拉回重点。重点是安妮小姐这妖娆模样,晚上独自一人到男人的房间干嘛??
“妳不是亲自来确认晚餐吧?但我必须走了,不能招呼妳。”
路易说,关上房门,走向电梯。
“喔?没事,只是刚好经过这里,我也要走了。”
她跟着路易进电梯说,语气有些无措与仓促。
她当然不是「刚好」经过这里,路易不是笨蛋。
失望很好。
路易觉得,这比她未来可能会更失望好。路易安静站在电梯中,决定不再多关照安妮小姐的期许,以免误导她,虽然她已经被误导。走出饭店,他替她招了辆车,即使不再多关照但基本的绅士风度他还是有的,虽然他觉得这辆车本来应该是他的。作为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路易只能收敛自己的焦急,再等待下一辆。
送走安妮小姐以及她凝望不舍的眼神之后不久,路易也离开米德兰饭店。当初他选择入住这里,除了因为离威尔森先生办公室不远,还有就是这里到今天晚上要去的「老地方」车程不超过三十分钟。
「到没?」
才坐进出租车里,他就发出讯息。
如前,作为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路易一般不会这样紧迫盯人,优雅是他另一个名字。但现在的他却如此迫不及待,像只亢奋的野鹿。
「在路上。」
他收到回覆。
欣喜翻出心坎。
有人也提前出发了。
看来,迫不及待的不止他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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