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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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两银子的购买力是巨大的,一驴车的东西便是最好的证明。趁着天还早,方立安让脚夫赶紧出城,希望能在天黑前赶到驿站。

年底,朝廷有不少地方官员要回京述职,大多数人都带着家眷仆从。因此驿站早就被这些朝廷命官给包圆了,别说正经八百的房间了,就是驿站的大堂都挤满了官老爷家的下人。像方立安这种小人物,只能跟看马的小斯一起在边上的柴房将就下,好歹有个遮挡。

入夜,北风呼啸,寒风凛冽,方立安却在柴房睡得喷香,因为她有天师大人给的“暖宝宝”。虽然做法和材质不同,但功能和现代的暖宝宝一模一样,只不过更加轻便、持久,受热面积也更大更均匀。

第二天一早,方立安和脚夫一起去驿站讨了口热水,嚼了几口干粮便开始赶路,在未时三刻到了全福镇。

全福镇是个小镇子,每天在镇上来回的大多是熟面孔,因此,方立安刚到镇上,就有来来往往的熟人跟她打招呼。

大婶甲:“哟!这不是大勇家的妞妞嘛!”

大婶乙:“妞妞这是发达了,这一车的东西都是你的?”

大婶丙:“这才几个月不见,妞妞变俊俏了,我都要认不得了!”

大叔甲:“妞妞这是出息了,大勇以后要享清福喽!”

大叔乙:“瞧这一车物件,没个十两八两拿不下来!”

大叔丙:“这可都是宁京城的东西,比咱乡下的不知要贵上多少!”

……

左一个婶子右一个叔的,纷纷围上来,害的驴车差点赶不动。好在大家小心惯了,怕被驴踢,都离驴子远远地。驴子得了自由,车就缓缓地向前挪着。镇上短短几百米的路,硬是走了近一炷香的时间。

李屠户在猪肉铺里远远就瞧见一群人围着辆驴车缓慢移动,也不知道是什么人,这么热闹。突地脑海中火花乍现,女婿这几天一直念叨着外孙女要回来了,每天都要跑到小镇入口瞧上好几遍。所以这车上的人会不会是……?

他放下手里的活计想过去看看,结果两只脚还没迈出猪肉铺,人群中就响起一个清脆的声音:“外祖,我是妞妞,我回来了!”

这欢快的声音不是妞妞是谁?李屠户心下高兴,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还没到跟前,就见少女从驴车上跳了下来。祖孙俩互相嘘寒问暖一番,李屠户便让周围看热闹的人散了,跟方立安和脚夫三个人一起把东西搬到猪肉铺里,然后帮“身无分文”的外孙女结了脚夫的另一半行脚费。

“我爹呢?”在方立安的想象中,她爹这几天肯定是盼星星盼月亮地家门口等着她呢,怎么到现在都没见到人?难道她失宠了?

“你爹一直在店里守着你回来,刚刚被我赶去学堂那边买对联了,明儿三十,猪肉铺和山上都要贴对联。”李屠户笑眯眯地解释道,“你娘和你外祖母都在里头,你弟弟将将会走路,磕磕绊绊的,身边离不得人,你外祖母天天不错眼地盯着。你娘前些天不舒服,看了大夫,说是又怀了一个。这胎怀相不好,竟是闻不得荤腥,猪肉铺沾都不敢沾,一闻就吐得厉害,连饭都吃不下。”

李屠户深怕外孙女觉得没人关心她,受了冷落,所以仔仔细细解释了一通。方立安感受到他的用心良苦,高高兴兴地拉着他把东西搬去后院,免得在铺子里放久了,沾上猪肉味儿,里头有不少东西是买给她娘的。

第107章

“大勇回来啦,妞妞在后院,快去看看。”李屠户还在铺子里忙碌,这要过年了,家家户户都离不得猪肉,所以这几天他从早到晚都不得闲。不过今天二十九,忙完今天,明儿三十就不开门了。

“好嘞!您先忙着,等我瞧过妞妞再来给您搭把手!”方大勇买完对联回来的路上就得了消息,一路狂奔,气都没喘匀就往后头钻。

俗话说,一个女人等于三十八只鸭子。这边还没进门,那边就听见堂屋里传来丈母娘、他媳妇和自家闺女三个人的说话声,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听到方立安嬉笑的声音,方大勇心中悬了三个月的大石头终于得以平稳落地,虽然天师大人带了口信,但没亲眼见着孩子,他哪能真的放心。父女俩见面少不得又是一顿亲亲抱抱举高高,把旁边一岁大的奶娃娃馋的哇哇叫。

方立安带方大勇看她买回来的东西,除了尚在娘胎的妹妹,家里人人有份。先是一人一匹布,李屠户的是鸦青色的,李赵氏的是绛紫色,李宝花的是海棠红,方大勇的是藏青色,最后小壮壮的是靛青色。

李赵氏摸着几匹布爱不释手道:“瞧这料子和花色,多稀罕,咱们这儿根本没得卖,还是妞妞眼光好,会买。”

此外,方立安还给每人买了套成衣,布以后留着慢慢做,成衣过年就能穿上了,连一岁大的壮壮都没落下。

惹得李宝花肉痛不已,心疼道:“壮壮长得快,这么好的衣服,只能穿几个月,太可惜了。他现在正学走路,一个不小心就要抹一身泥,你别说,我还真有点舍不得给他穿。”这种成衣不好改,家里没有相似的布料不说,以他们乡下人的手艺,只怕会越改越丑。

壮壮是李赵氏的心肝宝贝,她虽然觉得闺女说的有道理,但买都买了,不穿岂不是更可惜?想到这么好的衣裳只能穿几个月,便当场给他换上了,能多穿一会儿是一会儿。

“没事儿,他穿小了再给后面的弟弟妹妹穿,一人穿几个月,亏不了。”方立安笑着开解道。

李赵氏听了她的话立刻眉开眼笑起来,觉得外孙女出去一趟不仅眼界宽了,小嘴也越来越甜,瞧这话里话外的意思,可不就是多子多孙嘛!

除了成衣和布料,方立安还给大家买了点小玩意儿。给李屠户买了一对文玩核桃,宁京城好多老大爷都在玩这个,放在手中揉搓,做一些手部运动,同时还能锻炼大脑,降低老化速度。

给李赵氏买了把牛角梳,做工精细,手柄处有漂亮的雕花,一看就是用上好的材料做的。

给李宝花买了面巴掌大的铜镜,小巧玲珑,背面刻有一朵月季花,女儿家都喜欢。

给方大勇买的东西最便宜,但也最费心思——糖人,是她逛遍了街上所有卖糖人的摊位一个一个挑出来的,都是全福镇上没有的样式。

最后,给壮壮买了些小玩具,有拨浪鼓、不倒翁、陶响球、泥叫叫、花灯,听说宁京城的小孩子都爱玩这些。

剩下的东西都是些吃食,宁京城著名的点心小吃,比如京糕、蜜饯、猪肉酥……既是土特产,也算年货,反正天气冷,放家里一时半会儿坏不了。

一大堆东西细细看下来,谁都没落,唯独没有她自己的,别说方大勇了,就是李赵氏都忍不住念叨两句:“妞妞,怎么没给你自己买点什么?你一个人出门在外不容易,缺点什么家里也照顾不到,以后有钱就攒着自己花,别惦记我们,家里啥也不缺。”

“你外祖母说的对,以后别给家里买东西了,你的心意咱们一家人哪有不知道的。女儿家得学会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多攒些银子傍身,你这大手大脚的只怕要吓跑不少人家的男儿。”李宝花跟着应和道。

方大勇:我的台词都被抢了……

几个人忙着将东西归置好后,李赵氏和李宝花就开始张罗晚饭,孩子刚回来,得做顿丰盛的给她接风,只留方大勇和两个孩子在堂屋,然后在壮壮的强烈要求下,跟姐姐轮番玩起亲亲抱抱举高高。

晚上,李屠户闻着饭香早早收了摊儿,关门打烊。一家六口人围着饭桌推杯换盏,其乐融融。

大年三十清早,天蒙蒙亮,方大勇带着方立安回到沂源山,过年了,要把家里好好打扫一番,再给门上贴新对子。去年是三个人一起做的,今年李宝花怀孕了,不好再让她山上山下地跑。

父女俩动作迅速,再加上对山中茅屋的要求并不高,很快便完成任务,将门联贴好后,就往镇上赶,家里说好等他们一起吃午饭。

父女俩难得有时间单独相处,方立安便趁机会跟方大勇好好聊了聊她在国师府的生活,重点在于突出她课业繁多,任重道远,下次回来说不得就要等到明年过年了。

还有就是交代清楚天师大人是个大坑,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能去国师府找她,要是被天师大人的敌人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必定会从他们身上下手,毕竟柿子专挑软的捏。至于她自己,在没有学有所成之前,是绝对不会暴露自己苍玄门传人的身份的。

方大勇对这个闺女一向是言听计从,闺女说啥他就听啥,绝不给闺女添乱。方立安也担心家里有事联系不上她,私底下偷偷塞给他几张符纸,叮嘱若是有事解决不了,就撕碎符纸,她感应到后必会让天师大人亲自过来一趟。(天师大人:听说你又随便给我安排活计,经过我同意了吗?)

过完年,初四一早,方立安便背着包袱回京了,包袱里头是李赵氏和李宝花这两天专门为她赶制出来的几件里衣里裤。

这回没有租驴车,只凭两条腿走,到最后天黑透了也没能瞧见宁京城城墙的影子。而驿站早就过了,眼看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方立安并无他法,只好找了棵枝干粗壮的大树窜了上去。

她并不敢进自己的空间,天知道师父有没有为了防止她被贼人掳走,进而在她身上动什么手脚。天师大人的手段层出不穷、变幻莫测,她到现在连个皮毛都没学到,还是在人家眼皮子底下老老实实做人才对。

她蹲在树上,掏出一张“暖宝宝”往自己怀里一贴,整个人倚靠着树干,两手交叉着插进袖口,开始神游天外。

在国师府的几个月里,她的一应吃穿都是极好的,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主要是由阿喜负责。

阿喜是师父在乞丐窝里捡来的孩子,据说当年瘦骨嶙峋,被其他乞丐欺负地不成样子。师父大发善心把人带了回来,身体养好后,就让他在国师府里随便干点活计,供吃供喝,每个月还发月钱给他。

阿喜对此感激不已,对天师大人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心里更是下定决心要为天师大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忠心耿耿,做事认真可靠,很快便得了天师大人的青眼,十八岁那年被提拔成了整个国师府的管事,管理府上所有的杂事。

别看他年纪小,但管起事来井井有条,整个宁京城的达官显贵,谁人不知国师府的伍管事。阿喜姓伍,叫伍喜,是他自己取的名字,可能是从小到大就没遇上过什么好事,所以才起了这个名字,想给自己带点喜气。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本来起这个名字只是为了多混两口饭吃,结果饭越讨越少,后来更是险些饿死。就在他觉得此生无望的时候,老天爷开恩,让他遇上了天师大人,简直是天大的喜事。

阿喜今年二十二岁,古代大龄单身狗一只,无父无母无妻无儿,孑然一身,跟十年前的方大勇有的一拼。不过不一样的是,阿喜有钱有权有势有人追捧,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奉若上宾,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满朝文武,没几个不想巴结讨好他的。宰相门前七品官,更何况他是地位超然的国师府的大管家。但阿喜心心念念的都是天师大人,谁都不理,任谁来说都是冷眼相向,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即便如此,那些达官显贵当面也只能捧着他,笑脸相迎。

阿喜对天师大人的忠诚毋庸置疑,因此国师府的前院,只有他一个人能进去,整个前院的一应事务都由他一人负责。好在天师大人不是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主子,平时只需要给他端个饭和做好前院的洒扫清洁就可以了。

自从方立安来了之后,阿喜多了一个小主子。小主子比老主子还要好伺候,除了不能暴露小主子的存在,需要他帮着洗衣服外,其他事情都不需要他伸手。

唯一让他好奇的是,小主子每天吃什么喝什么?天师大人交代过,不能让外人察觉前院多了一个人,所以每天的饭食都是按老规矩上的,每天吃剩下的饭菜也都跟以前差不多的量。前院没有开火做饭的地方,所以……嗯?

想到阿喜问她的这个问题,方立安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傻子难道没有发觉以前三天两头要点盛兴居招牌菜的天师大人,自从她来了之后再也没叫过一次吗?

第108章

方立安还在神游天外地想着国师府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南边她刚刚走过的官道上传来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打断了她的闲思遐想。

方立安暗忖:大半夜赶路,连个火把都没有,也不怕掉沟里去。

马儿跑的飞快,路过她身边的时候,在黑夜里掀起一段看不见的扬尘。方立安屏住呼吸,想等这波人走远了,空气中的灰尘浮土落地后再呼吸新鲜空气。结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后头又来了一队人马。

“主子,不行了,他们追上来了。”黑暗中想起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

“不要往后看,宁京城就在前头,马上就要到了。”另一个声音响起,公鸭嗓子昭示着此人尚在青春期。方立安不厚道地笑了笑。

后头那队人马,从火把的数量上来看,人数是前头这波的三倍不止。而且光听马蹄声就知道,前面这波人的马匹已经疲惫不堪,说不定下一秒就会轰然倒地。

事情时常如此,好的不灵坏的灵。

宁京城还没有到,队伍中的一匹马反而力竭而亡,连人带马摔倒在地,本来黑暗中不易保持的队形就这么散了,接二连三地上演着人仰马翻的场景。

方立安:要不要这么倒霉,怎么不跑远点再摔……等后面那波人追上来,岂不是要在她旁边开打?冬天的树光秃秃的,根本没个遮挡,眼一抬就能瞧见树上躺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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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成为被殃及的池鱼,方立安当机立断,三下两下从树上跳下来,往西边溜。虽然她已经尽可能放轻了动作,但黑夜中任何不属于己方的声音都会被无限放大。

“什么人!”即便遭遇了逃命中的最倒霉催的事情,公鸭嗓子还是机警地发现了这点不和谐的声音。有什么人蹑手蹑脚地从树上下来,然后轻轻地、不急不缓地往西边去了。

这人定是没赶上进城,在树上休息,结果碰上了被追杀的他们。本来只要在树上待着就没事,等他们离开他就彻底安全了。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他们在这里摔了个人仰马翻,眼看后面的人就要追上来,树上也不再安全,这人便跳下树跑了,只看他选择离开的方向就知道,此人是个不愿招惹麻烦事的路人甲。

电光火石之间,公鸭嗓子便分析出路人甲方立安的来龙去脉,因此在第一声条件反射的发问后,拦下了想要上前查探的随从:“罢了,不相干的路人而已,没必要将人牵扯进来。”说完,牵起完好无损的马,准备继续向宁京城奔逃。

“殿下别骑马,往西边或者东边逃,属下还可以阻拦一段时间。稍后他们必会继续往北追,到时您还能有一线生机。”

公鸭嗓子心知这是目前最好的选择,但是他们口中说的稍后,必定是与贼人决一死战之后。他抛去心头略过的一丝不忍,是的,本来就是必死之局,如果他能活下来,定会让这帮奸臣贼子付出应有的代价。但若是他也死了,那就真的彻底输了,任何意义都无从谈起。

“好!”公鸭嗓子哑着嗓子决断道,“你们保重!”说完,一刻也不耽误,拔腿就往西边跑去。对不住了,路人甲!还是要拖你下水了。他的想法很简单,路人甲是个身手不错的人,说不定能够收为己用,自己成功逃脱的可能性就又大了一点,虽然更多的可能是一起死无葬身之地。但他也没办法,他背负的责任,让他不得不从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路人甲方立安没走几步就听见身后传来清晰的脚步声,声音单一急促,说明对方只有一个人。不用猜就知道必定是那公鸭嗓子,之前还说什么没必要将不相干的路人牵扯进来,现在呢?不是牵扯是什么?亏自己刚刚还对他产生了那么一丢丢好感,以为他是个好人,我呸!

她脚下不停,加快速度,结果黑灯瞎火的,一不小心就被石头绊了个狗吃屎。后面的人听到声音趁机追上来,悄声问道:“你没事吧?”一边问着,一边在黑夜里摸索着,试图将摔倒的人扶起来。却不想方立安正两手撑地想要爬起来,呈屁股撅起状,公鸭嗓子一把摸了上去……

“你干什么!”竟然敢猥亵老娘!方立安一蹦三尺高,压低声音怒道。

“……”公鸭嗓子彻底懵了,此时他终于明白刚刚他摸到的那个大大的、圆圆的、软软的是什么了。可是谁来告诉他,为什么路人甲是个女人?为什么女人大晚上不在家待着,跑出来爬树?还有,他刚刚……是不是……摸了人家的屁股……可怜公鸭嗓子还是个没吃过肉的雏儿,被她吓得完全不知该如何反应,站在那里跟石化了一样。

方立安也发觉自己有点反应过度,主要是第一次被人……摸了屁股……这种心情……唉……算了,他也不是故意的,这种情况下还计较什么,逃命要紧。于是也不停留,提起步子就跑。

公鸭嗓子被她离开的脚步声惊醒,对呀,自己还在逃命呢,发什么呆!怎么还不如前头那个女人?把屁股什么的抛到一边,迈开两腿,跟在路人甲身后跑了起来。

方立安跑的很快,但是再快也快不过公鸭嗓子。公鸭嗓子大概十四五岁的年龄,个子可能在一米六到一米七几之间,腿长一米往上。而她才七岁多,不到八岁,虽然比正常七岁的女孩高上许多,但也只有一米四几。这种硬伤是无法用频率弥补的,更何况这只“公鸭子”两腿频率也不低。

公鸭嗓子也很快意识到路人甲是个小短腿,心中后悔不迭,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往东边跑,她帮不上一点忙不说,万一被自己连累了……这么一想,心中到底不忍,手一伸,拉着她一起跑起来。

方立安:……勉强算个好人。但是谁要你拉啊,我一个人不知道比跟你在一起安全多少,我还有师父给了符纸呢。

想到符纸,她不禁有些懊恼,当初就不该跑,隐身符往身上一贴,谁还看得见她?安安稳稳地在树上躲到天亮不好吗?何至于沦落到跟一个“危险分子”一起半夜奔逃?

被人拉着跑的那个完全不用动脑子,也不用考虑方向,只贡献出两条腿就好了,因此方立安在逃命的过程中还有闲工夫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内心戏异常丰富。

公鸭子,你别拉着我跑了,我跑不动了,你让我踹口气,回头我回空间躲起来就好了,师父未必发现得了。

公鸭子,你一个人逃命去吧,别捎上我,本姑娘有师父给的隐身符呢,不只有隐身符,还有轻羽符、神行符呢,你只要不跟我一块儿,我总能平安无事的。

公鸭子,你咋这么能跑?说好的贵公子呢?不应该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小弱鸡吗?怎么比我这种山里出来的还能蹦跶?

公鸭子,我要热死了,我“暖宝宝”还没揭下来呢,里衣都浸湿了。

……

两人在乌漆墨黑的夜里不停地跑着,一刻不曾停歇,即便偶尔磕磕绊绊,也是下一秒爬起来继续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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