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1 / 1)
她也没有乱动, 半闭着眼,梦呓一般道:“我昨天晚上一宿没睡, 我有点怕, 不过还好, 喝了酒我就不怕了!”她还自鸣得意,仰头笑嘻嘻地看着温钧。
温钧无奈,自然地将人扶到梳妆台前,给她取了头上的首饰,给她拧了热毛巾擦脸,又将人哄上床休息。
他是打定主意不碰季明珠的。
不过,也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害羞,季明珠竟然也没有叫他,躺在床上,只冲着他甜甜一笑,闭上眼就睡了。
温钧莫名松了口气。
他站在床前,眉宇间笼罩着淡淡困惑,凝视季明珠的睡颜,怔怔半天,突然像是想通了什么般地一笑,也上了床。
看着绣满石榴图的蚊帐,在她身边闭上眼睡去。
大概是迎亲太累,他一觉睡到天亮,丝毫没有中途醒来过。
睁开眼的时候,喜烛燃尽,天光大盛。
温钧看了眼身边的季明珠,见小姑娘一脸乖巧地还在睡着,小心翼翼地起床,换了一身长袍,推门出去洗漱。
“小弟。”温萤正在院子里,有些不适应地收拾昨天夜里的狼藉,瞧见他出来,和他打了个招呼。
温钧颔首点头,叫道:“大姐。”
温萤便立刻笑开了花,眉眼含笑道:“昨晚睡得还好吗?”
温钧静默了一下,不知道怎么说。
温萤没听见回答,也不在意,只以为他是害羞,笑了笑,示意厨房里有热水,然后继续收拾东西。
温家虽然落魄了,却还不屑于吃隔夜的剩菜,所以昨天酒宴剩下来的菜肴,都任由村子里的乡亲们分了,只有地面散乱着不少垃圾需要收拾。
温萤用不惯温家的大扫帚,一点一点地清扫。
等温钧洗漱出来,就看见院子里还剩下大半没有扫干净,正要开口,正屋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夫君。”季明珠一脸迷茫睡意未醒的样子,瞧见温钧,却立刻露出了笑颜,眼睛亮晶晶看着他。
温钧接住她冲过来的身子,拍了拍,示意她站好。
她立刻小学生一样将手放在身前,老老实实地站好了。
温钧低声给她介绍:“这是我长姐温萤,嫁得是千槐县的柯家,你叫她大姐就行了。”
“大姐。”季明珠拘谨地叫人。
温萤是个十分温柔的人,闻言立刻露出了喜爱的笑意:“明珠是吧,来,大姐带你去洗漱。”
“不急不急。”季明珠摆手,看了眼温萤手上的大扫帚,眼睛一亮,“我先陪大姐干活,等一下再去。”
她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怎样讨好温萤,两人一起清扫院子,很快就就亲近起来。
等到温萤带她去厨房洗漱,路过温钧,她冲着温钧露出一个求夸奖的眼神,嘴角流露出一丝小骄傲。
温钧怔愣了一下,眼底流露出一丝心疼和怜惜,拍了拍她的脑袋。
洗漱过之后,温常氏也起床了,她年纪大,睡眠少,要不是昨天太累也不会这么晚才起。
温钧带着季明珠给她敬了茶。
温常氏向来注意保养,加上年轻,也才三十八岁,往日面上几乎没有一条皱纹。
可是这一刻,她竟然开心得眼角出现了一道细纹都丝毫不顾忌:“诶,快,快起来。”
温常氏给了红包,扶着两人起来,握着季明珠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越看越满意。
小姑娘虽然年纪还小,身量也小,但是看得出来,是个乖巧活泼又好动的性格,和他那个越来越稳重的儿子正好般配。
最重要的是,这是过世夫君定下来的儿媳。
有这一条在,除非季明珠这辈子做出什么偷人忤逆的大蠢事,温常氏都会一直护着她。
……
新妇嫁人的第一天,按理该给夫家做一顿早饭的。
不过温常氏怜惜季明珠,没有叫她动手,带着温萤在后厨里忙活了半天,整治出来一顿丰盛的早饭。
“这是按照明珠的口味做的,明珠在咱家的第一天,可不要嫌弃饭菜简单。”
季明珠脸颊红红,激动得说不出话。
温钧很好,大姐很好,婆婆也好……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为她的口味而费心了。
用过早饭,温常氏和温萤继续去处理婚宴留下来的杂事。
温钧带着季明珠在家里转了一圈。
“上次你走的急,没有仔细看过家里。这是我爷爷那辈留下的宅子,有些荒废了,回头我找人收拾一二,现在先带你去看看。”
老宅地方很大,除了正院外,还有左侧院和右侧院,只是现在温家人口少,除去出嫁的温萤和温蔷,只有三个人住,便只住在正院,占了三间屋子。
正院简单,季明珠已经看过了,温钧今天带她去看的是两边的院子。
左侧院空荡荡,原本用来养两头小猪的猪圈干干净净的,因为小猪已经作为温蔷的陪嫁去了卫家,只留下一堆干净的稻草。
右侧院收拾了两间屋子出来,日后重新修缮了,可以用来做书房,用以静心读书。
不过右侧院之前没有人打理,十分荒芜,想要正经使用的话,还得另外好生修缮一番。
走了一圈,季明珠点头,表示了解。
于是温钧带着季明珠出了院子,在村子里又逛了一圈。
这还是季明珠头一回没有顾忌地出门,以前出门总要带着帷帽和面纱,身边跟着七八个下人,后来季家出事,没有下人,她就再也没出门,算起来已经有快半年的时间。
时隔半年,又是在从未见过的村子里,有种奇特的新奇感。
“村子里安静,没有那么大的限制,女儿家彼此走动也很正常,你以后可以经常出门走走,说不定还能有一两个手帕交。”
温钧随口说了一句,见乡间小道有些不平,顺手握住了季明珠的手腕。
季明珠一愣。
耳边是温钧淡淡的、温暖的声线,他牵着她的手腕,表情漫不经心,却给人一种无声的陪伴感。
空气里有淡淡的甜香,鼻尖是泥土混杂着青草的独特气息,身边路过的都是带着笑意、脸上写满友好的乡亲们……
季明珠恍惚了半响,那颗隐约有点不安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
第三日,温蔷回门。
温蔷脸色红润,身后跟着卫二郎,夫妻两人寸步不离,感情好到让温常氏都嫌弃。
用了一顿饭,两人就回去了,据说是卫二郎明年春天要下场一试,得安静读书,不能在外面耗费太多的时间。
温常氏听了猛地一愣,看着温蔷半响,脸色伤感,目光里充满了不舍。
不过到底是读书为重,她再不舍,也只能起身送温蔷出门。
还好回来的时候,有温钧安慰她,有季明珠拥着她,在她身边承欢膝下。不然身边骤然失去了温蔷这个女儿,她只怕没那么快习惯。
第四日,季明珠回门。
温钧以前每天都是走路去城里的,反正也不远,走上小半个时辰也就到了。
但是季明珠回门,他自然不会再如此。
花银子雇了一辆马车,将人扶上马车,这才带她回了季家。
在预料中,这是为了习俗而走流程的一天,没想到从,到了季家,却受到了热情到让人侧目的欢迎。
季老爷活像是十八年没有见女儿,视线一刻都不舍得挪开,季明瑞站在他身后,也是一下都不转眼地盯着。就连季柳氏,度过了最开始那段怨恨的日子,面对季明珠,也不再如之前那样的冷淡。
季明珠有点不自在。
匆匆用过一顿饭,又等温钧和季老爷商量了些事情,她就拉着温钧要回家。
温钧理解她的想法,见她不适应,趁势和季老爷告辞,表示过几日他回私塾正常上课,届时两人再继续商量生意上的那些事。
季老爷目露不舍,看着三日未见面的女儿,迟迟说不出送人的话。
唉,有些东西,真的要等到失去了才会觉得后悔。
在季家没破产之前,季老爷腰缠万贯、富有大方,对季明珠十分宠爱。就算后来因为她的原因,导致季家破产,他对季明珠越来越不耐烦,之前那些年的宠爱总不会遗忘,宠着宠着,越来越上心。
一朝失去了这个女儿,那些年的记忆又涌上心头,让他心里十分不好受。
不过,看季明珠的表情,季老爷也只能叹息道:“既然如此,贤婿就先带明珠回去吧,过几日我们在城西酒楼碰面,好好商议一二。”
温钧没什么情绪地颔首,转身随季明珠一起离开。
建立养殖场一事,宜早不宜迟。
几日后,温钧重返私塾,见了阔别数日的先生和同窗,一边认真读书,一边将生意的事情提上了行程。
他手上有了银子,动作就很快。
在温家村不远的山上挑选了一块地方,和村民说了,又去官府报备了,交了足够的银子,就得到了这块面积为一顷左右的山地。
山地周围缺水,只有一泓山泉,用于种植灌溉是不够的,所以这里才没有人开地。
但是用在养殖场的生活用水,只要再稍微挖开一点,让水流量大一点,就已经足够了。
不过因为养殖场场面铺得太大,必须要一开始就做好规划,温钧近些日子,一下回到家就去山脚那里视察帮忙去了,直到天色暗下来才回家。
有时候碰上休沐,更是一整天都在那里。
温常氏担心儿子饿肚子,便会叫季明珠送餐过去。
她经历过从富家小姐、到秀才娘子、再到孀居寡妇的变化,吃过年轻时候遭遇重变、挣扎蜕变的苦,怕季明珠不适应,从不要求她做事。
只有这等小事,一来可以让季明珠熟悉村里的缓解,二来可以促进小两口的关系,才会让季明珠去做。
季明珠虽然不知道温常氏的想法,但是她嫁进温家之后,就没做过什么事,终日闲在家里无所事事,早就不好意思了,对这份工作的到来十分欢喜。
又能帮上温常氏的忙,又能见到温钧,真是两全其美。
……
温钧负责选地,带着人,设计建造养殖场,还有雇佣长工,赵三老爷负责出钱,季老爷就负责采买猪仔。
他上次去荆楚郡见过不少养殖户,其中有些位于两郡交界线的养殖户,和苍南郡这边的养殖户也同样有交情。他们本着好心劝位于苍南郡的朋友脱手猪仔,免得猪瘟也弥漫到苍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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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听了建议,想要脱手猪仔,无奈没有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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