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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艹,这么大的消息没人和我说?”

姜霁清被惊的差一点没拿稳茶杯,他最近公司家里两头忙,琳琅孕期事太多,没有这么多时间关注兄弟的感情。

“你消息也太慢了,不过啊,喜当爹是喜当爹,这个能不能当成还得再看。”

季循那两口子的事,大家都不想说什么,说来说去就那点子破事。

“哎,得了,那祝他好运吧。”

说完了季循就唠起了其他人,三个人聊的热乎,而黎寄风和孟琛权则是“安静如鸡”。

聚会结束的时候,三个人才发现孟琛权和黎寄风都喝醉了,姜霁清负责买单,白应霆和易珣负责送人回家,才结束了今天晚上的聚会。

白应霆把人送到孟琛权公寓,孟琛权说醉不醉,眼神清明的很。

“啧,哥,你喝这么多做什么,你不会是有情况了吧?”

白应霆揉了揉肩膀,按理来说商场不会有需要酗酒的时候,除非是感情问题,再自持的男人也躲不过。

“没,没事你就回去吧。”孟琛权站起来进屋洗澡,白应霆没得到答案,只能摇摇头走了,应该是自己猜错了,孟琛权怎么可能会有情况。

第二天孟琛权一醒来就上网查萧铮,第一时间就看年龄,比姜韵大三岁五个月。

眼神暗了暗,果然如姜霁清他们说的,这个年纪,姜霁清很满意,可他的年纪,孟琛权扯了扯嘴角,他想什么呢。

网上的资料很少,很官方,这样的资料,也都是没有用的资料。

孟琛权打电话给助理,让助理打听萧铮这个人,打完电话之后又开始头疼。

他管这么多做什么?打听萧铮干什么?萧铮如何与他有什么关系?

孟琛权站了起来,在书房走来走去,地板都要被他走穿了。

最后,孟琛权给了自己一个理由,是担心姜韵被骗。

毕竟是他有愧于姜韵,要是现在姜韵难受,萧铮趁机而上,免不得被萧铮钻了空子。

对,所以孟琛权得负责把萧铮的底细查干净,要是萧铮没问题,姜韵也喜欢,那……

呵,其实那时候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孟琛权苦笑,其实还不是自己做的孽。

孟琛权走了几步,打开书房的小型冰箱拿了瓶啤酒出来,酒醉愁肠,可越喝越清醒,心里有事的人喝醉了也清醒的很。

///

姜韵醒来已是中午,过了两天了,这心情才算是好起来了,家里人也以为孟琛权是太累了,也就没有在意,现在看姜韵已经恢复正常也就没有多想。

晚上如约而至,姜韵和杜嘉娉差不多同一时间到的商场,两人直奔顶楼,先吃了再说。

“顶楼开了一家火锅店,虽然这个季节吃火锅早了点,不过大家都说好吃,我已经订好包厢了。”吃东西要摘口罩,基本上都是在包厢吃的。

“行啊,要是不好吃就你买单,好吃我买单。”姜韵想着自己心灵受伤了,可得吃点好吃的补偿一下。

“没问题!”

到了地方,有服务员引着去包厢,上菜速度很快,服务态度不错。

要说火锅,还是四川那边的好吃,不过这家店也还可以。

吃饱喝足之后,姜韵先去卫生间补个妆,从卫生间出来。

姜韵从包里拿出手机,刚才的口红没有放好,不小心掉地上去了,还咕噜咕噜的滚了几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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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韵无奈的看着那个口红,正准备去捡,伸来一只十指修长的手,捡起了那支口红,姜韵抬头,惊讶道,“萧铮?!”

第三十四章

“好久不见, 娇娇。”萧铮一双星目带着笑, 绅士的把口红递到姜韵面前。

“好久不见, 你回来了。”姜韵收好口红, 她已经三四年没有见过萧铮了。

“是啊,就这几天回来的,这两天忙入职的事情,所以没有去打扰你,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了,真是缘分。”

萧铮看着姜韵,连眼睛也不愿意眨, 差三天就满四年了。

这四年来,萧铮没有一天不想姜韵,时时刻刻都想去找她,隐忍四年,就是为了现如今再见到姜韵,可以给姜韵更好的生活,可以让姜家把女儿托付给他。

“嘿嘿,我听嘉嘉说你回来了, 我就知道你肯定很忙, 所以也没有打扰。”

姜韵对萧铮还算热络,萧铮于姜韵, 可以说得算是青梅竹马吧。

两人是一起长大的,萧铮大姜韵几岁,很是照顾姜韵, 这样的照顾又和姜霁清黎寄风他们不一样。

黎寄风那是哥哥的照顾,而萧铮更像是玩伴,两个人会去干许多“坏事”,孟琛权走了以后,萧铮陪她的时间很多。

姜韵还记得,萧铮为她爬过树摘枣子,为她被狗追过,陪她一起去赛车……

两人之间有许多秘密,虽然这样,可姜韵从来只把萧铮当朋友,当玩伴,所以后来萧铮追求姜韵的时候,姜韵被萧铮吓到了。

她没有那样的心思,所以也一时之间接受不了萧铮的心思,就在姜韵知道萧铮的心思之后,两个人就渐行渐远了。

之后萧家全家移民加拿大,从那之后,姜韵就没有见过萧铮了,还以为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这几天忙完了就好了,到时候请你出来吃饭。”

“好啊,四年未见,有没有给我带个嫂子回来啊?”姜韵笑了,微眯起眼睛,弯弯的月牙似的。

姜韵承认,她是故意的,虽然四年了,而且那时候她还小,那时候的感情根本不成熟,说不定萧铮早就不喜欢她了。

她还是想要自作多情一下,因为有些人,注定了只能是朋友,如果真的可以发展成其他关系,那早就成功了,不会等到现在。

“没有,单身狗一个,娇娇有男朋友了吗?”萧铮的笑是有把握的笑,他早已经查清楚了,一直以来,姜韵都是单身,所以这给了萧铮很大的希望,只要自己用点心,姜韵迟早是自己的。

“哈哈,不急,我哥说还早呢。”

“我昨天晚上见到你哥了。”

“那可真巧,常市还挺小的,哈哈,那个不好意思啊,我和嘉嘉有约了,那我先走了。”姜韵很突然,和萧铮实在是没有什么话题可聊的。

“好,拜拜,有空见。”

萧铮看着姜韵离开,抬手松了松领带,眉间紧蹙,总感觉娇娇和他疏远了许多,可能是因为自己才回来,两个人太久没有见了吧,以后多见见就好了。

姜韵回到包间,杜嘉娉也吃好了。

“嘉嘉,我遇到萧铮了。”

“萧铮……你见到他了啊,那你什么感觉啊?”杜嘉娉脸上的笑容没绷住。

“没感觉啊,很多年没见了,没有想到还挺帅的,比以前更成熟了。”

姜韵随意笑了笑,眼神中可见对萧铮并不热烈,甚至不如谈到黎寄风时候的眼神,更别说孟琛权了。

杜嘉娉舒了口气,她觉得是自己想太多了,也许萧铮也和她一样一厢情愿呢。

“走了嘉嘉,晚上少吃点,不能再吃了,”姜韵捏了捏杜嘉娉的肩膀,“再吃就成猪了。”

“好了好了,走吧。”杜嘉娉这样一想,心情也好了许多。

两人手挽手出了火锅店,往楼下去。

“我之前去大学办一个活动,认识的一个大一朋友在这里开了一家服装店,带你去看看,她喜欢设计旗袍,才满十八岁,但是设计的旗袍都很有特色,过几天中秋了,你要不要买一件,现在订做来不及了,看看店里有没有合适的。”

“这么年轻就在这里开了店,那得多厉害啊。”这里的物价对姜韵来说还好,但是对许多人来说不可,一个月的房租都几十万,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子,在姜韵的印象里还伸手问家里要钱呢。

“是很厉害的一个女孩子,不是常市人,这个服装店是她和她男朋友合作开的,她男朋友好像也不是常市人。”

说着话的时间,两人就到了地方,姜韵一出来电梯就觉得熟悉,之前她来过,而且不止一次。

孟琛权给孟诚晋开的服装店就是在这一层,随着那家店越来越近,姜韵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了,不会这么凑巧吧?

杜嘉娉可没有见过孟诚晋,所以对孟诚晋不熟,而姜韵也不知道孟诚晋竟然已经有女朋友了。

别说姜韵不知道,恐怕孟琛权也不知道吧,这兄弟俩可真是极端啊,一个晚婚一个早恋,这是想气坏孟阿姨啊!

虽然大学谈恋爱不算早恋了,可现在才大一孟诚晋就和女朋友合开服装店了,那铁定早就好上了,大学之前算是早恋吧?

不过姜韵心里也埋着一个疑惑,这个服装店是孟琛权送给孟诚晋的礼物,孟琛权女朋友却对外说是一起合作开的,不知道是真的出了钱,还是打着孟诚晋的名头。

也不怪姜韵多想,人多个心眼总是好事,再说孟诚晋对她挺好的,她可不能让他被骗了,姜韵觉得自己肩膀上的担子重了。

杜嘉娉可不知道姜韵脑补这么多,推门进去,有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抬头,看见是杜嘉娉笑了起来,连忙过来,“杜姐,你来了。”

“潇潇,来,介绍一下,这是我朋友姜韵,娇娇这是潇潇,常大高材生。”

“姜姐好,我是潇潇。”

“你好,小小年纪就这么厉害,认识你很高兴。”

姜韵看着潇潇,留着梨花头,很可爱,也很漂亮一个小姑娘,就是让姜韵很震惊,孟诚晋原来喜欢小萝莉。

粉色卫衣,白色短裙,这可不就是妥妥的小萝莉嘛,笑起来很甜,姜韵对她的印象很好。

“姜姐夸奖了,其实这是我男朋友的店,我只是买了点股份,沾了他的光。”潇潇眼睛很大,笑起来亮闪闪的,一眼就让人看见青春与未来。

这一句话就让姜韵放下了所有的芥蒂,她想太多了,孟诚晋怎么可能看走眼呢,毕竟是孟琛权的弟弟啊。

“潇潇啊,我们是想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旗袍,给你姜姐看看,有没有适合她穿的。”

“好啊,姜姐这边来,昨天刚刚做好的一件,蓝色玉兰花主打的,上面的刺绣是我自己绣的,准备了很久,准备拿去参赛的,要是姜姐喜欢,那可得充当我的模特呀。”

潇潇打开衣柜,双手捧着那件旗袍出来,很明显,潇潇很重视这件衣服。

“真好看。”

姜韵一眼便瞧中了,很淡的蓝色,裙边盛开着一大片的白色玉兰花,每走一步都是步步生花啊。

“刺绣也好,看不出来潇潇还是个老手啊,这些中国的老手艺,就需要传承下去。”

姜韵其实很诧异,看潇潇的样子,像是活泼开朗好动的,可是做刺绣这样的手艺,最需要的就是静心,潇潇才十八岁,就有这样的成绩,假以时日,那必定会是刺绣和设计界的一颗新星。

“姜姐夸奖了,我外婆和我母亲都是绣娘,我从三岁就开始拿针了,我母亲还常说我技艺拙劣呢。”潇潇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发。

“潇潇,你真的是厉害啊,我都自愧不如。”杜嘉娉摸了摸裙摆,质地柔软,料子也是很好的,刺绣针脚细密。

“杜姐,你可别夸了,我真要不好意思了。”杜嘉娉是前辈,潇潇自认为自己还小,不能和杜嘉娉相比,夸多了就容易飘啊。

“哈哈,我才要不好意思,怎么样,娇娇,要不要试试看?”杜嘉娉怂恿道,还蛮期待姜韵穿上旗袍的样子。

“额,会不会不太好,毕竟这个是潇潇要参加比赛的作品,我穿了,不太方便。”姜韵是挺喜欢的,可总不能剥夺人家的心血。

“姜姐要是愿意给我当模特我才要高兴呢,姜姐这么漂亮,我觉得我肯定能赢。”潇潇提到旗袍的时候就知道它有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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