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1 / 1)
才刚走进书店,店家就把庄子鹤认了出来。
“庄先生,你过来啦。元宵节好啊。”
庄子鹤笑着与他问好,又打听道:“不知道我拜托您找的那些书可有找到?”
店家摆手,“可当不起先生一句您,先生给我的书单里面的书多,我只找到了几本,现在我让人拿出来。”
他说着,就让庄子鹤等一等,打发店里面另一个店员去把书取出来。
这些书里,有一部分是庄子鹤代季曼玉问的。她便站在旁边,陪着庄子鹤一块儿等待。
衡玉的目光往书店里面放去。
书架很多,有六个书架,每层都是摆满了书籍的。
地方不算大,但书籍收拾得很整齐,分门别类摆放着,让人一目了然,知道自己想要找的书该去哪里找。
书店进门处有几张桌子,上面的小说都是最近北平畅销的小说,小说旁边还用大张的纸写着宣传语。
什么“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文坛大拿曲流水先生最新力作”,看得衡玉会心一笑。
“大姐,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先进去里面瞧瞧。”
和季曼玉说了一声,衡玉就往书店里面走去了。
她走到摆放外国书籍的书架那里,慢慢瞧着,有感兴趣的书了就把书从书架里面抽出来,翻开书籍读一读里面的内容。
没看到什么感兴趣的书,衡玉又换了个书架。
虽然今天是元宵节,但和衡玉一样来书店打发时间的人也不少。
衡玉所在这一列书架最里面,就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在低头看书。
衡玉的视线在他身上停顿一下,很自然移开,开始挑选书架上的书。
——心里却在思量着,邱岚怎么会在这里?而且穿着一身长衫,脸上还做了伪装。
邱岚,和她大哥季斯年一样,同样是军队新贵之一。而且是北平这位大帅身边的亲卫出身,很得这位大帅信任。
衡玉看过季斯年和邱岚的合影,当时季斯年还说了几件有关邱岚的趣事,衡玉便把人记了下来。
如果是其他人,想要认出邱岚还有些困难,但衡玉记忆力极好,对伪装这方面也下了苦功夫去专研。
邱岚身上的反常,让她立马意识到不对。
邱岚听到有脚步声传来,随后他面前投下一道阴影,就知道是有人来了。
他漫不经心将手上的书合上,重新把书塞回书架里,又换了一本书翻看起来。
察觉到旁边的姑娘只是停留了一下,似乎没瞧见什么感兴趣的书,抬腿就离开这里了。邱岚低头看一眼手上的手表,见时针快要指向十一点了,不再耽搁,拿着手里的书往外走去结账。
大概两分钟后,邱岚握着结好账的书,离开书店。
衡玉蹲下来,从书架最底层抽出一本书翻看。视线余光扫到邱岚已经走出书店,她想了想,把手里的书塞回原来的位置,转身走到邱岚待着的那个书架上。
她刚刚多打量了几眼对方,重点记下了书被抽出的位置。现在边回忆着边把食指落在书籍脊背上,很快,她就找到了在她刚认出邱岚时,邱岚正在看的那一本书。
——《水经注》。
不远处有脚步声传来,衡玉的食指没在《水经注》上停留,食指往下方一划,抽出一本古代经典的著作就离开了这个书架。
她走出来时,正好撞上一个长相普通的男人。
“不好意思。”衡玉轻声道了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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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男人笑着摇头,说话的口音有些奇怪。听起来像是日本大阪地区的口音。
衡玉视线微垂,绕过这个男人走到另一个书架。
男人离开时,手上握着好几本书。
衡玉再走回书架上翻看时,发现那一本《水经注》已经被取走了。
联想到邱岚的身份,衡玉不由微微蹙起眉来。
季曼玉已经处理好手头上的事情,走进书店找衡玉,瞧见她呆愣站在那里,不由出声问道:“玉儿,你站在那干嘛呢?”
衡玉回过神,“在想些事情,大姐你们忙完了吗?”
“已经忙完了,饿了吗,庄先生说要请我们去吃饭。”
“好啊。”衡玉点头,走出来碰到庄子鹤时,她还笑着和庄子鹤道,“让庄先生破费了。”
庄子鹤以前没吃过什么苦头,但在国外待了几年,既然是勤工俭学,在国外的处境自然没有在国内这么好,好的东西吃得了,味道一般的东西也吃得了。
不过是请两位年轻姑娘吃午饭,他笑着问了两人的意见,才带两人去一家环境不错的西餐厅吃西餐。
庄子鹤把服务员端过来的甜点推到衡玉面前,询问季曼玉,“我听你说正在准备第三本书,准备得怎么样了?”
“已经差不多,这两天就要动笔。”
“是什么内容,你说题材新颖,却不在信中介绍一下,勾得我好奇,只恨不得这位女先生能快些把小说写出来。”
季曼玉眼睛笑成月牙状,“能让庄先生心生好奇,我实在自豪得很。”
两人聊天气氛很好,衡玉打量两眼,没插话,专注吃着面前的蛋糕。
系统暗戳戳和衡玉嘀咕,【凭我多年看各种爱情小说和电影的经验,我觉得庄子鹤对大姐还挺有好感的】
它指的,是男女之情那种好感。
不过庄子鹤很克制。
表现得并不唐突。
衡玉听到系统的爱好,无语一瞬。
不过这一点她也看了出来,但无论是季曼玉还是当事人庄子鹤都没意识到。
这份好感,可能会转化成浓烈的爱情,也可能会逐渐归于平淡,慢慢来吧,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季曼玉已经变得这么优秀,她又不需要依附男人而活。
吃过饭后,三人又随意逛了逛,这才坐上黄包车回家。
回到家后,季曼玉进了房间开始写她的第三本小说,衡玉在外面待了一天,走进房间睡午觉。
睡醒之后,外面的天色已经有些暗了。
她踩着毛茸茸的鞋子,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天边夕阳十分漂亮。
衡玉欣赏了会儿天色,就出门去买了两份现成的元宵,端上楼去找季曼玉,和她在房间里一起晚饭。
稿子就摊放在书桌桌面上,衡玉吃饱后,好奇问道:“大姐写得怎么样了?”
季曼玉把稿纸递给衡玉,“正好,你帮我看看写得怎么样。”
新的小说名字是《黄粱一梦》,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名字就叫做黄粱。
黄粱出身在一个商人之家。他的家境还算富裕,父亲除了大太太外,还纳了三房姨太太,黄粱的母亲是父亲明媒正娶的大太太。
黄粱没什么大本事,在学堂时成绩不出众,跟在父亲身边学做生意时表现也很普通,唯独一张脸遗传了父母的优点,长得清隽俊逸。
他家在北平。
近些年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黄粱平常就爱看些话本,当然,也喜欢在报纸上看小说,他不太了解什么新文化运动旧文化运动的,但作为一个学习很一般的人,黄粱必须得说,用白话文写小说就是比用文言文要好。
不拗口啊,什么意思一目了然,他看小说是拿来无聊寻乐子的,可不是为难自己这不灵光的脑袋瓜子。
不过最近,学生游行示威的运动很不少。
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这一天,他爹身体不太舒服,但生意的账目有些不对,他爹躺在床上,就让黄粱快些出门,去家里的面粉厂把账本取回来。
黄粱听话应了。
从他家的老宅子到面粉厂,要经过东交民巷附近。
黄粱坐在黄包车上,耳边隐约听到很多夹杂在一起的嘶吼声。
他心下一咯噔,这是学生又在闹事了?
“你绕一下路,可别往闹事的地方拉了去。”黄粱叮嘱黄包车车夫一句。
以往他出门遇到游行示威的人,都是这么处理的。
以前还存着看热闹的心态,但自从发现政府会镇压学生活动,有时候冲突一起来还会见血后,黄粱就不敢再去凑热闹了。
他惜命啊。
那些学生胆子大,他可不敢和政府对着干。
但这一回,任凭黄包车怎么拉,那几条能过去的街道都有学生嘶吼的声音传来。
“少爷,这实在是过不去啊。要过去的话得绕开很长的路。”黄包车夫用汗巾擦了擦额头,赔笑道。
“成吧成吧,那你把我放下来,我走过这段区域再另外喊一辆黄包车。”
黄粱还是挺好说话的,摆摆手下车,按照刚刚跑过的路程给黄包车夫付了钱,就打算靠脚走过去。
但走着走着,耳边的喊声越来越清楚,什么“拒绝签订二十一条,还我青岛”。
喊得声嘶力竭。
每个人好像心里都窝着一团火,就算喉咙已经哑了,也要怒吼出声,不吐不快。
黄粱看报纸就喜欢看小说,他对时局不太了解,但听着那些穿中山装或者穿蓝色衣服黑色长裙的男学生女学生这么嘶吼……
他鬼斧神差的,围了上去。
再往里走一些,黄粱看到一个青年学生身穿长衫,站在高台上,振臂高呼,“我四万万同胞,不能成为亡国奴!”
又听到一个学生在高喊,“如果现在我们不发声,后世人要怎么看我们这一代人。我们的子孙后辈背负上亡国灭种的耻辱,他们会恨我们,恨我们在察觉到国破家亡的危险时没有站出来!发声吧,发声吧,让全世界都听到我们的声音!”
在路过警察局时,黄粱还看到警察局门前跪着一个短头发的女学生。
黄粱迟疑片刻,走了过去。
然后,在他十分靠近时,陡然听到那个女学生的声音,“我们,是为四万万同胞喊冤!”(注)
她的声音太过凄厉,黄粱被吓了一跳,彻底清醒过来。
他看着那乱哄哄的学生人群,刚被感染上热血,但想了想自己的小命,黄粱连忙跑开了,不敢再掺和进去。
——他害怕,害怕自己真的被这些同龄人打动,也参与进去。
哎哟喂,他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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