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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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臻哼了一声,童音清脆,不理他。

谁让昨日里她午睡的时候,祝亭钰悄悄摸进母亲房里,把枣泥酥的毛揪了大半,雪团儿似的狗,背毛被啃过似的,矮一块秃一块,丑的要命,宜臻现在还堵着气呢。

她气的狠了,直接躲到卫珩身后,把鸭子藏进卫珩大氅的兜帽里,连亭钰难得喊了她一声七姐都没注意。

橘堇无奈极了。

这对龙凤胎向来都是这样的,因年岁上只差半刻钟,谁也不让谁,不是今日我招你,就是明日你惹我,闹得凶了,还能直接滚在雪地上打起来。

可偏偏又血脉相连,心有灵犀,成日里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还没等旁人劝几句,自己便又好的跟一个人似的了。

不过亭钰脾气烈,爱耍机灵,宜臻性子就软些,好哄骗,经常被这个不着调的兄弟给带进沟里去。

是以哪怕是亭钰的奶娘,都要偏帮着宜臻一些。

今日亭钰规规矩矩地站着,不动手,只拿眼睛使劲儿瞧,当然不是因为懂事了性子变好了。

而是他大姐姐就在旁边似笑非笑地盯着。

别说抢宜臻的玩具了,他连和玩具的原主人卫珩多说一句都不敢。

“我知道你性子滑溜,成日里就知道把丫鬟们耍的团团转,但我可告诉你了,今日出街,离那卫家的小少爷远点儿。宜臻不懂事便罢了,你可是我们二房的嫡长子,要晓得分寸,要是让我见着你上赶着给人家凑脸,我让父亲打断你的腿。”

——出府之前,祝宜宁是这么跟祝亭钰说的。

一开始,祝亭钰还规规矩矩,眼睛都不往那卫家的小少爷身上瞟一下。

等上了马车后身旁没有了大姐姐的监视,他顿时就把这话给抛在了脑后,凑到卫珩身边,极快活地问:“卫家哥哥,你可还记得我?”

自然是记得的。

卫珩入京第一日,在尚书府里见到的第一个人,便是祝亭钰。

“你是那日的门房小厮罢,祝大老爷的丧礼上,我也见过你好多回。”

卫珩住在祝府这段时日,由于祝二太太的刻意冷落,和府中各人接触的不多。

便是连祝宜臻这样日日盼着来找他玩的小孩,都不过只与他说上了几次话,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祝亭钰忙点头,凑得又更近了些,语气热切:“卫家哥哥,你可还有方才那样的木头鸡?”

“那是鸭。”

卫珩面无表情地又重复了一遍,而后淡淡道,“没了,仅有那一个。”

“噢。”

祝亭钰眼睛里的失望都快要溢出来了,独自思索了半晌,又巴巴地跑回来问,“那你可知,那鸭子为何会自己走?”

“里面有发条,扭动发条再放开,弹力就会产生动力,推动鸭子行动。”

“发条是何物?”

“一根卷紧状钢条。”

“钢条?”

他转了一下圆溜溜的眼珠子,奇道:“可是鑵耳刀上的那种钢?那种钢我见过咧,是硬的呢,如何能卷?”

......

祝府坐落在京城有名的富贵巷,离东街算不得近,马车行了一路,祝亭钰就问了一路。

且让卫珩略略有些意外的是,他虽童言稚语,问的懵懵懂懂,却时不时能点到点子上,若解释的直白详尽些,竟还能跟上几分。

卫珩住在尚书府这一月余,不是没听过祝八少爷性情顽劣,天资愚钝,气跑了好几位夫子,着实是没有念书的天分。

但今日一瞧,发觉他说不准是个偏科的天才。

四书五经读不好,数理化却未必了。

而和他同胞的七姑娘宜臻,逻辑思维弱的很,背书记词儿却飞快,两人约莫是在娘胎里就分好了,一个偏文,一个偏理。

若是生在千年后的现代,阖家欢喜,但在宣朝,科考并不如前朝那样重算学,而女子常在内宅理账管家,倒不如换过来更好。

祝亭钰不晓得他头脑里琢磨着什么,只觉得卫家哥哥懂得好多事儿,不过说了半个时辰,和宜臻极相似的葡萄眼里就充满了崇拜。

下了马车后,还亦步亦趋地贴着卫珩走,俨然把他当成了兄弟至交。

平誉在旁瞧着,忍不得就在心底啧啧称奇。

这卫家的嫡少爷,寡言少语的,成日里挂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面,却不知为何,人人都爱围着他打转。

且这些人个个身份尊贵,一位季连小国公,一位七姑娘,还有今日这八少爷,哪个是没瞧过大世面的?

虽他如今还瞧不出来什么,但平誉坚信,这卫珩少爷,是真的本事不浅。

马车停在了东街中巷的道口,再往前,人就多了起来,驶不过去了。

众人下了马车后,径直便往灯谜巷去。

这灯谜巷,说是说巷,其实足足占了四五条街,七拐八绕的,往日里的小铺小面今日都连在一起了,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灯,每盏花灯下都挂了灯谜,只要猜出来,拿去铺面前的掌柜那儿交付,便可把灯取走了。

卫珩随意瞥了一眼,大多数花灯材质、做工都不过平平,只是胜在千百盏挂在一起,场面乍一眼瞧去宏大壮丽罢了。

便是赢上十盏二十盏,也不值得半两银子。

估计进巷猜灯谜的人,不是对自己的学识有十分的自信,便是不把半两银子看在眼里,只图个新奇有趣儿。

卫珩倒是也觉得有趣,若自己独自前来,或许还会上前猜几道灯谜,但如今与祝府的少爷小姐们扯在一起,他就完全没了出风头的兴致。

宜臻就更不用说了,她如今还没进学呢,连灯谜的字都认不全,更别说猜了。

完全就是随波逐流地跟着哥哥姐姐们来瞧个热闹。

因而在灯谜巷里逛了不过半刻,卫珩就提出了要先行离去。

“左右我也猜不出什么。”

卫小爷勾了勾唇,神情无害,“听说轩雅居那处有位极了不得的说书先生,我就不与你们一道了。”

祝宜宁蹙蹙眉:“今日街面上人多的很,你若与我们走散了,月黑风高的......”

“总不会没命呢。”

他的语气极其散漫,“我又不在街面上逛,不过是在茶楼吃几口茶罢了,还有平誉跟着我,便是祝府的人全丢了,我也安全的很。”

这是怎么说话的。

真真半丝教养也无!

祝宜宁还要开口,身旁原本跟着她的小姑娘已经挣开牵她的手,如猴子般嗖的蹿了过去,攥着卫珩的衣摆,嗓音清脆:“宜臻也去茶楼吃茶。”

她微微愣了神,片刻后才反应过来:“夕夕,咱们瞧花灯......”

“我不想瞧灯了!这里的灯还没有府里的好看呢。”

祝宜臻皱皱鼻子,嘴巴撅的老高,“我就想去听书,还吃茶。”

“夕夕......”

还没等她说完,小姑娘已经呲溜钻到了卫珩身后,把自己藏在他的大氅兜帽下。

帽子里传来奶声奶气的童音:“快走快走!珩哥儿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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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

这胳膊肘往外拐的真是好!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第15章

不管如何不情愿,最终,祝宜宁还是没能拗得过自己这小小一团固执起来却比大人还难缠的幼妹。

在宜臻乌溜溜的黑眼珠子下,她无奈地叹口气:“罢了,难得正月上元,就纵你一回。”

但让她单独放了小团子随卫珩走,又是绝无可能的。

准确的说,是祝宜宁非要带着亭钰跟着,为“识人不清痴傻天真”的幼妹保驾护航。

至于亭钰,他乐意的很呢。

猜灯谜这项活动,他真是半丝兴趣也无,还不如在府里头和宜臻捉迷藏来的痛快。

如今能跟着男神白月光卫家哥哥走,还能听说书吃点心,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若不是争不过宜臻,他此刻怕是都要蹿到卫珩袖子下边儿去了。

是以最后,卫珩就莫名其妙地拖了三只尾巴往茶楼去。

当然,若是还要算上跟着的丫鬟婆子的话,那真是两只手也数不过来。

浩浩荡荡,一路上的平头百姓,见着他们这一队衣着华贵丫鬟成堆的大家公子小姐,都主动往一旁避了去。

比之衙役巡街也差不远了。

卫珩觉得,祝老太太嘴里的所谓被花子拍去,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样大的仗势,哪个拐卖小孩的花子会不长眼地来拍他们?

便是真的拍去了,世家大族丢了孩子,定是要惊动京兆尹的,到时候,京城所有巡铺屋都出动了,人贩子真是得不偿失。

前年里惊动满京城的,永德侯府大姑娘被拍花子拐走,至今未寻回的事儿,卫珩倒怀疑,背后不仅仅是一个人贩子那么简单。

永德侯一位原配,一位继室,一位宠妾,统统出自杜家,里头的水,可比尚书府深多了。

不过这种新闻,到底也和他没什么关系。

在卫珩心底里头的分量,还没有此刻被小姑娘捏皱的袖口来的重要。

去往茶楼的路上,虽越走越凄清,不如东街中巷来的热闹,宜臻却欢喜的很,一只手抱着木头小鸭,一只手拉着珩哥儿的袖子,觉得这个元宵节过的要比除夕快活多了。

他们穿街走巷,行了一刻钟,终于到了轩雅居。

这轩雅居本就是一家裁缝铺和点心铺合了改建的,连中间隔墙都未拆,不过是在其中开了道廊,方便客人走动罢了。

是以粗粗一看,自然比不上中巷处的那些子大茶楼。

毕竟进出往来的,都是些衣着朴素的平头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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