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张金花不敢有意见,脸色却一绿再绿,看什么都不顺眼,包括后院的菜园里的菜长的快都要骂一顿才开心。
等一家人吃饱,烧水洗澡的洗澡,缝补衣服的缝补衣服。
沈栋材坐在自家打的沙发上,一口一口的抽着自己种烟草,用粗砺的黄纸裹着抽,吧嗒吧嗒,微眯着眼睛,像在享受,又像是在想事情。
张金花在一旁跟他唠嗑着事情,想到什么,面上多了笑意。
沈子夏在屋内用煤油灯在帮李丽敏缝补衣服,另外两姐妹一个烧火一个去洗澡。
她能听到客厅里张金花说话的声音,大概是张金花今天出门的时候,遇上了老四媳妇刘晓梅娘家侄子。
刘晓梅娘家大哥平时认识不少人,之前就说过,争取把沈贤武弄到工厂去当工人。
之前只是说有机会,但是很渺茫,但是今天又听了一嘴,张金花只觉得希望是很大的,应该很快就能确定下来。
这年头工作都是大集体,工资又高,待遇好,吃饭都是在食堂,户口都是城市人。
这可不把张金花高兴坏,回来的时候,满脸堆着的全是笑意,恨不得把尾巴翘上天去,看谁都比平时顺眼多了。
沈子夏听完,抬头看了李丽敏一眼,只见李丽敏眼神晦涩。
“妈,你说,四叔真的能进工厂当城里人吗?”
李丽敏一愣,随后摇头笑道:“我也不知道,这事情我不清楚。”
她说完,思绪却有些飘外,手上抓着针,久久没有缝补。
沈子夏知道李丽敏在想什么?
早年的时候,李丽敏也差点成了城市人,进了工厂打工,成为拿着高工资的城市人。
沈子夏的大舅妈林琴,在市里的一家针织工厂上班,工厂效益不错,所以每个月的工资都有三十多,加上吃住全包,一个月下来,能挣好多钱。
李丽敏读过书,而且还挺厉害,林琴看住她的能力,想叫她去工厂试试,当时同工厂的主管又刚好和林琴外婆家一个村的,两人算是远方亲戚。
主管看上李丽敏,帮助她的同时,更希望能够娶了李丽敏。
当时李家全家高兴,那主管长的周正,年纪也不会大李丽敏很多,就是结过婚,但是老婆嫁过去没两年,生孩子血崩去世了。
当时主管的那种情况,别说是结过婚,就是有孩子,也多的是女人扑上去。
可当时李丽敏一心扑在沈贤国身上,哪里愿意嫁给主管,这么一来,李丽敏的工作就黄了。
为此,李丽敏被全家人骂不懂事,嫁给沈贤国这种有后娘的家庭,而且沈贤国没什么大能耐。
放弃那么好的前途,跟着沈贤国,无异于找死,所以,李丽敏嫁给沈贤国之后,和娘家的关系越闹越僵,也就是过年,才敢去走走亲戚,平时根本不敢去。
因为只要去一次,娘家的那些人就会说她傻,人家主管现在越做越好,已经升为厂长,媳妇又娶了一个,生了一儿一女,日子不知道多潇洒。
再看看李丽敏自己,嫁给的丈夫没用,跟着公公后娘几十年没分家,吃喝都没有,穷的揭不开锅。
沈子夏偷偷打量李丽敏,心里有些好奇,也不知道李丽敏这么多年了,会不会后悔当年做的决定。
如果她当时嫁给了主管,不单止有个物质相对比较高的家庭,还有一份稳定的好工作,而不是像现在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还要被丈夫后娘这样欺负着,始终分不了家。
可惜,她为了沈贤国,放弃了优渥他们家关系没弄的那么僵的时候,舅妈就在市里的工厂打工,一个月有三十多块钱,日子过的很好,想想,李丽敏应该也是后悔的吧。
客厅时不时传来声音,刺激着人的耳朵,沈子夏认真的听着,又去看李丽敏的脸色。
刘晓梅她哥这几年跑南跑北,认识的人不少,听说有机会把沈贤文弄到县城的工厂里,可不把张金花高兴坏了。
沈栋材听着,眼睛微微眯起,表情还是挺喜悦的。
他问道:“小梅她哥真这么说了?真能把贤文弄进厂里。”
“不过,这事情因为还早,但是有点眉目的。”
夫妻二人说着话,心情倒是很好,李丽敏的心情却很微妙,晚上睡觉的时候翻来覆去的睡不好。
翌日一早,沈子夏收拾玩自己的事情之后,就带着小家宝到处玩,结果被张金花看见,又是一顿臭骂。
沈子夏也不傻,见她在,直接带着家宝离开。
她现在每天的任务就是带着家宝,然后帮帮家里干活。
因为张金花在,沈子夏早上只能小心翼翼去把木耳割来,就连昨天晒的半干的木耳,她都不敢拿出来,等张金花出门了再拿出来晾晒,免得让她看见,还会问怎么多了那么多木耳?
“奶奶今天不高兴。”小家宝说道。
小小的人儿人精似得,谁高兴不高兴,看的清楚。
昨晚高兴的张金花,今天一大早也不知道和外头谁吵了一嘴,正不高兴呢。
沈子夏笑笑,“所以咱们不去招惹她,咱们出去走走吧,看看有没有好吃的?”
昨天带回家的野牡丹分给几个姐妹吃了,虽然不是什么好玩意,但是好过没的吃。
夏天山里野果倒是不少,这会入了秋,啥都少了,没野果吃,他们连酸叶子都不放过,饿了摘几片嚼一嚼,酸爽的很,就是肚子饿的快。
小家宝这个年纪玩心重,一听有的玩有的吃,连忙点头。
因为怕张金花进他们房间,沈子夏把木耳藏的不那么容易被她找到,才敢出门。
只是,张金花今天不高兴,沈子夏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走,要是不走的话,木耳沤久了也会坏的。
她把衣服拿河里洗完之后,带着家宝走了一圈,就回去了。
幸好,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张金花准备出门。
她每天都要去沈子夏叫三叔婆家那边唠嗑,也就是小墩家里。
村子很多人也不待见这个三叔婆,因为泼辣的同时还蛮不讲理,和张金花一模一样,只是唯一不同的就是,那三叔婆虽然横,但是有个比她还横的儿媳妇,家里有事没事两人对着干,唯有在孙子小墩身上,两人一样护犊子。
“等会你妈回来,自己来我这拿钥匙。”张金花对小家宝说道。
小家伙似懂非懂,有些害怕的点点头,“知道了。”
等张金花一走,沈子夏连忙进屋把木耳拿出来放在硬骨草上晒。
怕被人看见,她找的是角落,还用草围了一圈,不让人看见。
幸好那地方张金花向来不爱去,所以只要晒好,没什么事,她都不会去的。
木耳两天的时间,沈子夏也割了好几茬,简直神速。
她现在最高兴的事,就是看着这些木耳迅速长大,然后快速割取。
要不是怕被人发现,她真想弄多点木头回来,天天浇水。
看着木耳,沈子夏满意极了,她想再攒多点,就拿到镇上县城去卖。
虽然这木耳山里很多腐烂的木头都有,除了一些像木荷一样有毒的树木之外,基本都是能吃的,只是因为菌子的不同,口感上有些区别。
但是这年头,有吃的就不错了,对菌子是什么样的,谁又懂的?
木耳从古至今,就以药用的价值存在,后来渐渐的发展成食用。
因为它能益气补血,疏通常委,还能防止缺铁性贫血,对很多人来说,木耳都是不可多得的药材食材。
但是木耳这东西,是有季节性,加上喜阴凉环境,一般是在夏季时候雨水多,容易生长,而木耳是短效生长的菌类作物,一般两三天就需要采摘,下雨频繁,木耳就会溃烂掉,甚至如果采摘之后无法晾晒干,同样会溃烂不能食用。
毕竟,木耳不晒的话,里头含着日光素,人吃一点可能感觉不到什么,即便有点小症状,也没有去在意,但是如果严重的话,会导致皮肤水肿坏死,再严重甚至是致命!
木耳看着虽然是村子很常见的东西,但是谁家也没那个能种植那么多的木耳,能割着晒一顿尝尝就不错了,哪里能卖?
所以,如果有足够多的木耳可以贩卖的话,肯定是能够换不少钱。
沈子夏越想,越觉得可以,所以对自己的灵泉更加的珍惜,一天出三次的灵泉,她都储存起来,用一点再浇一点,让它缩短时间生长。
中午,赵翠就回来了,听沈子夏的话,去隔壁三叔婆家找张金花。
回来的时候,赵翠脸色不好看,但是好歹张金花把钥匙交给她了。
看张金花没回来,沈子夏不免好奇。
小家宝黏着妈妈,见赵翠回来上下跟着,沈子夏也上前帮忙。
等到了厨房,终于知道为什么张金花没跟来,因为她已经把今天要做的饭菜都放在灶头给他们,至于米缸里头的米,早就锁进柜子里去了。
这厨房,唯一金贵的,可能就是这米。
赵翠瞥了一眼灶头上的糙米,还两条大红薯,脸色难看,到底没说什么?
她让沈子夏先少火煮饭,不,应该是煮粥。
不是过年,家里基本没法吃一顿大白米饭,只有喝粥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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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子夏应了声,看赵翠走到水缸,要把里头鱼拿出来。
这鱼是沈贤业带回家的两条鱼里头另一条小的。
赵翠拿了个网兜,准备把鱼捞起来,只见鱼儿被打捞在网兜里,拼命的跳,显然还不想死。
这鱼不大,就跟沈子夏巴掌那么大。
这么一条小鱼,也只有煮鱼汤才够一家人吃喝了,最好是把鱼肉都煮烂,谁都夹不到的那种,不用抢吃鱼肉。
沈子夏走上前,问道:“二婶,是要宰鱼了么?”
赵翠点点头,“嗯,这鱼今天煮了吃了。”
早上公公让她今天来烧菜,就是让她做主煮这条鱼。
只是,这么一条小鱼,除了煮汤,她倒不知道该怎么煎炒才好。
看着二婶犹豫,沈子夏不知道想到什么,说道:“二婶,要不,咱们把鱼再养几天吧,这鱼太小了,吃也吃不了多少。”
赵翠何尝不知道,但是不煮,她是怕养死了,更怕的是养瘦了。
都说在河里湖里的鱼自己生长能长肥,但是抓回家养的鱼,只有清水,不用几天,就会瘦下去。
“再养下去,估计就更瘦了。”
“怎么会呢,咱们给它弄点水草,弄点蚯蚓小虫子给它吃,会长大的,二婶,这鱼现在太小了,咱们昨天刚吃了鱼汤,不如再养两天再吃吧,反正它都那么小了,再瘦能瘦到哪儿去?”
赵翠当然希望这鱼能长大些,看着沈子夏一脸期待,就连小家宝也抓着妈妈的裤腿,大喊着,“妈妈,养鱼,养肥鱼。”
赵翠想了半晌,最后,把网兜一番,把鱼重新倒回去。
“行吧,咱们再养养,不过夏夏既然你说要养,到时候得给它弄吃的。”
沈子夏笑着应了声,又跟二婶商量,把鱼放外头去养,毕竟厨房经常锁着,她进不来。
赵翠知道她担心什么,点头道:“行,等会婶儿帮你把水缸抬出去,反正你爷爷说了,这鱼我来管,你奶奶管不上。”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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