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其实,死过一回之前,林千岛在这里喂猫的时候遇到过宋时洋。但如果把时间换算到现在,那是距此时很久很久之后的事了。
何况,这种事根本可遇不可求,林千岛并没太多想法。
*
大概,是棒棒糖事件一周后的某天。
这天晚饭吃得很快,林千岛心情也不错。从食堂出来后,她让孙琳琳先回教室,自己则回宿舍去了,日常装了包猫粮、两盒猫罐头,而后哼着歌往宿舍后院去。
后院空间很大,所住的猫猫也很多,它们可以在铁艺栏杆的缝隙间自由穿梭,活动范围很广阔。
但只要林千岛轻轻唤几声,它们基本就会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喵喵地叫着。
林千岛给每只猫都起了名字,还按毛色和性格将它们分成了两派——蛋黄派和巧克力派。
蛋黄派由一干很温顺的猫猫组成,甜美可爱会撒娇。其中还有一只带着一窝小猫崽、黄白相间的母花猫,虽然林千岛到现在不知道这窝小猫崽的爸爸是谁。
巧克力派则比较有个性,由两只猫组成。
其中一只猫纯黑色,很高冷,总是塌着一张脸,与人或猫都不亲近,却总和另一只猫待得近,会吃林千岛给的东西却不领情,林千岛叫他“不高兴”。
另一只黑白花,一身短毛稀疏而凌乱,上了年纪,浑身伤疤还瞎了只眼,肯定是以前和别的猫打架而留下的纪念,林千岛遂给它起了个名字——疤疤。
先安顿好蛋黄派这一批听话的,林千岛又去找巧克力派那两只。
不高兴不爱理她,于是林千岛一边走,嘴里一边喊的是“疤疤”。
讲实话,宋时洋的确会来后院看猫,但他来得很少。
但,反正,这天他是在的。
蹲在栏杆边,宋时洋盯着那只浑身伤疤的猫,一瞬不瞬。
这只猫,是他曾在校外山里捡到的。
当时,这只猫正在和另一只猫打架,宋时洋闻声找过去,结果两只猫打得不是一般难舍难分,连他靠近都不在意。
宋时洋饶有趣味地看了会儿,觉得这只不自量力却无所畏惧的黑白花猫好像有点意思。
最后,它意料之中地惨败,并弄成了这么一副鬼样子。
之后,宋时洋把它提溜回宿舍,用自己东西给它处理了一下浑身惨不忍睹的伤,反正保下来一条命,但他不想养,看后院有猫就丢这儿了。
此时,他看着它。
看着它,日常一副漫不经心又桀骜不驯的样子在撕咬一根木棍,好像在模拟和什么东西搏斗,兴致勃勃的。
忽然,就听见一个声音——
“爸爸——爸爸——”
不过,发音不太标准,竟然把“爸爸”两个字都念成了一声。
宋时洋留意了一下,这声音好像还挺熟悉的。
当林千岛先找到不高兴,又侧过脸去找多半在它周围的疤疤时,却忽然和宋时洋隔着面铁艺栏杆对上了眼。
两人都,深深地默然了。
谁也没吱声,林千岛立即收回目光,退了几步,在一棵树边蹲下来,将猫粮袋子翻开后放在一边,又去启专门留给这两只猫的猫罐头。
忽然,栏杆那边传来悠悠的一声:“怎么,又喜欢王北亭了?”
“……”
一切都太突然且出乎意料,宋时洋的话,林千岛不知道该怎么接,但明显可以听出其满满戏谑和嘲讽的味道。
顿了半天,林千岛着实不怎么高兴,飞快且很轻很轻地咕哝了一句:“关你屁事。”
宋时洋笑了:“学我?”
林千岛没吱声,将好不容易启开的猫罐头放在草坪上。
不高兴冷着脸上来舔了舔,栏杆另一边的疤疤闻到香味,立即停止了和木棍搏斗的自娱自乐,也不刁自己昔日的救命恩人了,灵巧地钻过栏杆缝隙,来到林千岛脚边。
宋时洋起身。
看着某个熟悉的人抱膝蹲在地上,俯首看着两只猫吃罐头,只留给他一个发顶,同样没有要刁他的意思,莫名觉得有些好笑,点了根烟,漫不经心地说:“王北亭还来跟我解释,解释什么姜伦的事,尔后解释许渡舟的事,最后又开始解释自己……我也想问,关我屁事呢?”
“一下子扯上这么多人,我们林千岛可太不简单了。”
“嗯。”林千岛不抬头,也不反驳什么,点点头。
“这是,默认了?”
林千岛很深沉、很深沉地叹口气。
她这才稍稍抬了抬眼,但双眸被细碎的刘海遮得没什么光:“那你不也,都信了吗?”
第13章 泪痣
宋时洋没说话。
“信了的话,”林千岛耸耸肩,低下头继续看两只猫猫吃罐头,“那我也没办法,他们说我喜欢谁,我就喜欢谁了呗。”
又补一句:“对你来说。”
宋时洋别过脸,轻笑一声。
林千岛虽然表面很平淡,低下头,心里却像一片平静湖面落进一枚小石子,圈圈波纹荡漾开。
所以,宋时洋这算不算是在在意她。
不然,他干嘛突然问自己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毕竟,最开始,一副冷漠面庞说出“关我屁事”四字的人不是他嘛。
他刚才还开玩笑似地说,“我们林千岛”……
另一边,宋时洋静静注视着林千岛,眼里晦暗不明,好像陷在什么心事里。
想着那个灯光暗沉的走廊上,林千岛的话:“可是,你有没有觉得,如果,其实,我喜欢你呢?”
以及王北亭解释的那一大堆话。
宋时洋淡淡地问:“那你,喜欢我什么?”
问时,眼里倒也没多少光彩,好像只是漫不经心一说,并没多少期望能听到什么。
“……”
一阵风吹过,带着周围草叶发出沙沙声,空气中飘来花草香,面前的两只猫猫眯着宝石般的双瞳,神情看起来愉悦又享受。
“这哪需要理由啊。”林千岛很轻很轻地说,声音几乎要被风给吹散了。
“没理由喜欢一个人,能喜欢多久。”
“很久。”林千岛仰起头。
宋时洋淡淡看着她。
一不小心又反应过激,林千岛努着嘴,默默低下头看猫。
林千岛选的这份猫罐头特别香,打开之后,闻到那气味连她自己都馋,两只猫很快就把罐头吃干净了。
不高兴转头去闻袋子里的猫粮,但已经品尝过绝美罐头,它显然对此等基础粮食很看不上,一副兴趣缺缺的神情;疤疤倒很执着,仍在空罐里头舔个不停,回味悠长,林千岛特喜欢它这副狂放不羁的样子。
林千岛又赌气地想,如果说,曾经是宋时洋让她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该是什么样也不为过,那么,就算他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这次,她也会很执着的。
像他,曾经那样。
所以,答案是很久。
也很坚定。
但宋时洋现在的态度,林千岛真的一点都捉摸不透。
就这么长时间静默着。
后院里环境清新静谧,还有猫为伴,优美惬意得像一首诗。
能够再次待在这个世界里,林千岛总会不自禁对某些情景,某些人,某种气氛感到留恋而沉沦。她又一次默默在心里怼着手指头巴望着,要是这一刻能被拉得有无限长该多好。
宋时洋抽完烟后,转身,准备走了。
林千岛很敏感地脱口而出——“等一下!”
又不自觉、很突兀地将宋时洋叫住,林千岛脸红了红。
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总看不得他离开。
宋时洋停住。
看着那道背影,林千岛再次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某个在心里酝酿了有段时间的想法:“宋时洋,要不我们拜个把子,当兄弟吧!”
“……”
林千岛感觉,宋时洋今天的态度好了不少。
是因为王北亭的解释吗?或者,因为猫?
或者,可能只是因为今天的天气不错,后院里清新宁静的氛围可以在不经意间让人心情很好。
反正,林千岛鼓起勇气,觉得宋时洋一时接纳不了自己也无所谓,他们可以慢慢来。
比如,先从做兄弟开始,像从前那样。
背对着林千岛的宋时洋缓缓转过身,脸上满是一言难尽。
“你知道,”他开口,十分缓慢地吐字,好像问得很真诚,“在你烫头发之前,一打眼看起来好像和你姐没什么区别,但是,我总能一下子就把你给分辨出来,知道为什么吗?”
“……”
因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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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千岛下意识想到这个,但当然不敢说出口。
看着那双晶亮亮的大眼,宋时洋仿佛一眼看透了林千岛的想法,歪了歪嘴角。
但他的笑,一向不是什么发自内心的笑,更像是一种淡淡的嘲讽。
“因为,”他回答时的吐字依旧很缓慢,“你的傻,已经不是外表能掩盖得住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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