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1 / 1)
云笙也站起身,几步跟上云飞镜,不动声色地说:“正好大舅也要回书房。”
他的书房和云飞镜的卧室并不是完全顺路,会说出这话只是想再确定一下云飞镜的精神状态。
云飞镜也知道云笙大舅的意思,因此不但乖乖地让他送自己回了卧室,还请他进来喝了杯果汁。
——她卧室里怎么可能有茶水或者酒呢,当然除了牛奶就是果汁啊。
云笙喝了一口云飞镜最喜欢的水蜜桃汁,顿时甜得舌头都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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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脸上,他还自若地微笑着,点头应和着云飞镜特意为了展现自己状态不错,因此轻快地说出的每一句话。
看着云飞镜现在的模样……哪怕只是特意表现出来的,云笙也放下了一半的心。
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做“人格面具”,是很多人对外交流时都会特意打造出来的一部分。
当一个人资源耗竭,再也没有心力应付自己支离破碎的内心时,他是不会有余力去打造人格面具的。
还能形成这个“假面”,就意味着云飞镜还有余力来支撑她。
至于剩下的部分,云笙会替她走。
离开云飞镜的卧室以后,云笙直接回书房去见他等待良久的二弟。
这一次会面他没让云笛露面。
他这个弟弟服过役,是个直性子,暴脾气。早在见面之前,他就猜到陆家那边的话绝不会很好听,生怕云笛在当场会直接抡拳头上去。
不过后来听云飞镜说到一半,他还真有点后悔没让云笛出现。
……算了,要是云笛在那间会客室里,陆纵就不可能是被保安架下去的。
陆父可以直接联系火葬场,把他的宝贝儿子收拾收拾烧化埋了。
一见云笙踏进房门,云笛立刻着急地问:“大哥,怎么样?”
“都滚了。”云笙低沉地说。
他从酒柜里拿出一瓶威士忌,配了两三块冰块,把杯子倒得七分满,然后直接一口闷了下去。
云笛意识到,云笙现在的心情一定极其不好。
在威士忌刚刚入口的瞬间,云笙的表情稍微扭曲了一下。
——他刚刚在自己外甥女那里喝过一杯很甜很甜的蜜桃汁,是他相当不喜欢的味道。
那味道还残存在他舌苔上,而云笙心里想着别的事,忘了漱口。
……现在串味儿了。
喝光一杯加冰威士忌,云笙这才转过身来。
他绷紧的肩膀略略放松,斩钉截铁地说:“陆家还想进军通讯行业?”
“只要我活一天,他们就做梦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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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时候,陆纵一个人离开了陆家。
有了之前道歉认错的事,陆父也知道他再不会去找云飞镜了,于是撤了对他的禁足。
现在他再也不用被反锁在房间里,门口不用保镖把手,一举一动也不会被人时刻盯着,以防他想溜了。
那都是之前让陆纵无比烦躁的扣押,然而此时此刻,他竟然有点怀念那个时候。
一无所知的,不用听到那些言辞的自己……
还不知道事情真相的自己……
没有被云飞镜当面送来一个“滚”字的自己……
但已经产生的记忆,决计不会凭空消失。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也没有什么能够改变他的痕迹。
即使陆纵无比想要时光倒流,把那个对云飞镜伸出拳头的自己直接打死,或者让当年被绑架的自己代替云飞镜跳下悬崖,也全然不可能做到了。
他只能蹒跚在街头,盲目地被人群推搡,随着人流涌动。
整个过程中,他都沉浸在自己的悔恨和痛苦之中,全然没有注意到景物的流逝。
等他恍惚着回过神时,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在一所职高附近的小巷旁。
……他之前在这里打过架。
陆纵就算被塞到了盛华读书,就算盛华的师资力量已经是全省一线,陆纵的心思也不会放在学习上。
他所有多余的智商和力气,都放在了在附近学校称王称霸上。
他自己有钱,手又松,人又能打,因此很快就在职高附近收下了一票“小弟”。
这条小巷是他平时和外校约战的地方,已经相当熟悉,所以他才会在茫茫中下意识地来到这里。
即便是潜意识里,找到的地方都是这么暴力吗……
那难怪云飞镜恨我。陆纵苦笑了一声,一屁股靠墙坐在地上,伸手挡着自己的眼睛。
云飞镜冷淡如刀的话语一遍遍在他脑海里回音放大。
“我听见颅骨内声音……脑袋像个西瓜……一下、两下……我数着呢,数着呢,数着呢……”
巷子口突然有人惊叫了一声:“陆哥?”
几个混混走近了,声音又惊又奇,还有点怕:“诶,还真是陆哥你啊。刚刚阿翔说是你,我还不敢认……那个,怎么了?”
混混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显然看清了陆纵额头上自己磕出来的伤口。
他嗫嚅着问:“陆哥,那个,那个没事我就先走了?”
“你留下。”陆纵突然说,“我有事。”
小混混当时就是一个激灵:“是!陆哥什么事?”
陆纵随手从身边摸起一块废砖递了过去:“砸我。”
“……啊?”
“砸我脑袋。”陆纵低声说,“把我砸成脑震荡……我要试试。”
混混的汗已经都冒下来了:“这个……不行啊,陆哥,真不行……”
陆纵猛地抬起头,直到此时,混混才发现他双眼不知何时已经鲜红一片!
“我让你砸!狠狠地砸!”陆纵暴吼道,“你听不懂人话吗?!”
第79章 陆纵的报
a市的夏天一向少雨, 空气中带着难以缓解的燥热,即使如今正处于弯月如钩的夜晚,闷热的感觉依旧会让人感觉喘不过气来。
不过,在一个环境里呆的时间久了, 就会适应环境、乃至忽视环境。
然而此时此刻, 那个一直管陆纵叫“陆哥”的混混, 突然发觉a市的闷热让人难以忍受。
他感觉自己简直身处在蒸笼之中, 背部大颗大颗的热汗正沿着脊椎往下滚。他身后的阿翔也咽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表情近乎痴呆。
不远处夜市的吆喝声、叫卖声、喧哗声还在飘进这条巷子。
被陆纵用血红眼睛死死盯住的小混混却感觉, 那些声音已经离自己很远了。
“陆、陆哥……”他都已经快哭出来了, “不是我不听陆哥的话, 但是这真不行啊。”
他确实是个混混。
但他做混混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学习不好, 游手好闲, 好吃懒做, 又不是因为他想进局子里呆着!
陆纵猩红的眼珠缓慢地动了动, 他嗓音已经被熬得沙哑:“是我让你动的手, 出什么问题也跟你无关。”
“……”
这不是无不无关的问题啊!
脑袋那个地方是能随便打的吗?万一一错手就打死人了呢?
他们混混打群架的时候,只要没喝酒, 没上头, 没有深仇大恨, 都不会轻易亮刀子, 打脑袋的。
得是什么疯子才能无缘无故,没仇没怨,一开始就冲着头打啊。
哦对, 陆哥他确实一向都是这个风格,他一向都这么疯。
小混混心中一时叫苦连天, 深恨自己竟然会选择在晚上出门。
他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两步,又被陆纵血红眼珠的注视给钉在了原地。
不行,我绝对不能接那块砖头……万一我把陆哥的凶性给打出来,他反而要打死我呢。我得想个方法,方法……
小混混吞了口口水,心里渐渐坚定了那个念头。
明着拒绝不行,那就甩锅吧。
他吸了一口气,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不行的……我连鸡都没杀过,不然陆哥你让阿翔来?”
陆纵倒不在意动手的人具体是谁,他只是想得到那个结果。
因此一听小混混这么说,他立刻就偏了偏脸,把目光转向了另外的一个混混阿翔。
阿翔的冷汗瞬间就冒出来了。
在陆纵的注视下,他鲜明地哆嗦了几下,最后心一沉,猛地往地下一跪!
直接说自己办不到不好,只好认怂吧。
他大声喊:“陆哥我错了,陆哥放过我,我家里有个八十的奶奶,我对象怀孕六个月了快生了,我们下周还要领证!”
小混混:“……”
陆纵:“……”
要是放在从前,这种废话特别多的人,陆纵肯定早就一脚踹过去了。
他没有闲心听别人的辩解。
可就在刚刚,云飞镜刚刚控诉过他。
她提醒了陆纵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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