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1 / 1)
昏暗中一道刀光横劈而过。
商人的头颅高高飞起,鲜血喷溅而出。
“谁敢踏出半步!我就杀了谁!”
一名提着弧刀的黑发女子从黑暗里走出,她立在封锁线前。狂风吹动她的黑发,她黛绿的眼睛目光凌厉。
海盗船们已经归来,三艘幽灵船停靠在港口,但是其余的快船却没有驶入港口。
骁勇的,狂徒般的海盗们坐在甲板上。
有人的手臂上开始长出脓包,有人开始感觉自己的脑门开始发烫。一个手臂上长出脓包的独眼海盗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踩上船舷,就要跳进海里。同船上的海盗伸手拽住了他。
“你他妈眼瞎了吗!”
独目海盗破口大骂。
“老子下海洗个澡,关你屁事。”
“洗个见鬼的澡!”同船的海盗大声地骂了回去,他们一把将这家伙拽了回来,“你大爷的欠老子酒钱,想赖掉?”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海面上,古圣火还没有烧完,暗红的火光照着这些怒骂着的海盗们。他们将船停在港口之外,嬉笑怒骂,仿佛死亡还没有将他们笼罩。
三艘幽灵船,一艘地狱使船停在距离他们不远的港口中,查尔斯站在幽灵船上。
他抓着栏杆,看着火光中或立或坐的海盗们。
“嗨!”
霍金斯船长也站在船头,他用力地朝码头上挥手,却不是和查尔斯。
查尔斯顺着他打招呼的方向看去,在火光中看到了站在码头上的黑发女人,他微微一愣。
十二月的海风冷得像刮进骨头缝的刀子,在风中不知道哪条海盗船上,有人打头扯着嗓门放声而歌:
“我们不畏死亡——宁愿与敌人战死一处,
尽管,死亡甚至比休息更加无趣。
来吧,听天由命,我们攫取了生中之生,
如果倒下——谁在乎是死于刀剑还是疾病”[2]
粗狂的歌声回荡在科思索亚的港口怒波之上,未尽的烈火照耀着这片将为死亡笼罩的海域,沃尔威的海盗们亲如兄弟。
他们同生同死,桀骜如风。
“……让那些匍匐爬行之辈去跟“衰老”倾心缠绵!
让他们粘连病榻,苦度年岁;
让他们摇着麻痹的头颅,艰难呼吸……”[3]
码头上是终于走出黑塔的疯王后伊莉诺,幽灵船上是握着栏杆的国王教父查尔斯,甲板上与海盗们站在一起的是疯疯癫癫的霍金斯船长……
多年之后,老朋友们再一次相会在漩涡的正中心,他们像多年前一样,直面死亡。
………………
蔷薇王宫。
国王接住了从绿色火焰中吐出的信。这是女巫的密法,每一次使用对女巫本人都是不小的负担,因此除非紧急情况,查尔斯不会使用这种方法与他联系。
他展开信,查尔斯工整的笔迹第一次显得略有一些潦草,国王迅速地浏览完,眉眼中笼罩上了寒冰。
他毫不犹豫,就要启动契约召唤魔鬼。
没有等他启动契约,房间中就已经涌起了黑雾,魔鬼率先从粘稠的黑暗中走了出来。
“瘟疫医生们已经赶过去了。”
魔鬼向国王俯身行礼,他明智地没有在这个关键时刻招惹国王。
“您重要的手下安然无恙。”
国王听出了话外的含义:“沃尔威海盗牺牲了多少人?铁骑呢?”
魔鬼沉默了片刻,报出了两个数字。
国王面无表情,怒火压抑在他的平静之下。
魔鬼有些无奈。
一位“贪婪与不义之财”领主,只能让魔鬼在不引起律令压制的情况下小小地打开一条缝隙,他只能带一小批瘟疫医生将黑死病的蔓延扼杀在萌芽。这些时间,魔鬼也是马不停蹄地奔波在东南沿海。
如果不是国王封锁令,恐怕也无法如此有效地限制瘟疫。
然而科思索亚的瘟疫爆发是人为的,当时魔鬼正带着瘟疫医生解决另外一个村庄的疫情。他察觉之后,立刻带着瘟疫医生赶过去。
但是人为的投掷传染的速度太过惊人,抛石机将尸体趁着夜色投到各个角落。
在人为因素下,科思索亚那样人口密集的城市,瘟疫的传染速度远远高于小村庄。魔鬼赶到的时候瘟疫已经彻底爆发了,那一队瘟疫医生能够护住国王重要的铁骑和王室舰队已经是幸运。
“办法呢?”
国王问。
他没有忘记,魔鬼当初可是打算等到瘟疫在罗格朗彻底爆发后,才去解决的。既然如此,就代表有办法解决这样大范围的瘟疫。
“一个办法。”魔鬼回答,“由您自己亲自来——由您亲自打开地狱之门。”
国王审视着他,明白这就是当初魔鬼打的真正主意。
——他似乎希望国王与地狱的联系越紧密越好,也许是因为这能够让他更早地将国王接往地狱。
“这件事可和我没关系。我亲爱的陛下。”魔鬼急忙撇清关系,他话锋一转,“不过,您确定您要亲自前往吗?您知道的吧……圣廷注视着您的一举一动,这样一来,您可没有退路了。”
“圣廷?”
国王念着这两个字,冷笑一声。
“我只知道,我的士兵就在瘟疫之城。”
魔鬼发出了带着讥讽的笑声。
——地狱费尽苦心最后放弃的计划,却由人类自己办到了。
人间与地狱,到底哪个才是罪恶的滋生之地?
………………
1432年,12月。
科思索亚大瘟疫。
蔷薇铁骑希恩将军下令封城,王室舰队驻扎在港口之外,而国王,他亲赴东南。
作者有话要说: [1]参考拜占庭的战船设置,他们在多摩尼斯这种快船上安装了特殊的喷嘴,然后将希腊火这种液体长枪通过特制的喷嘴向敌船喷射出去【关于希腊火在前面41章有过解释】。这种装置和长枪在近距离防御中有巨大的作用。在《劫掠三千年:世界史上的海盗传奇》第16页有相关介绍和全彩配图,有兴趣可以看看。
[2][3]引自拜伦诗歌
第61章 捍卫者
天降大雪。
白金汉公爵披着猩红的斗篷站在梅茨尔城堡的大门外, 目送国王的马车远去。风吹动他的白发,他的脊背笔直如剑。
国王的马车碾压过路上的白雪, 车队的蔷薇王旗猩红如血, 烈烈如火。
白金汉公爵的儿子,约翰将军肃立在他的背后,这位年轻将军脸上带着疑惑与不赞同, 他忍不住质问自己的父亲:“您为什么不劝阻陛下?他去科思索亚太危险了!换成其他人不行吗?”
白金汉公爵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
“因为他是国王。”
他回答。
就像那一次国王前往月河要塞谈判一样,这一次他依旧亲眼看着国王前往危险的处境。国王的职权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守卫他的国家,国王就是这个国家的盾,这个国家的剑。
这是国王的责任,旁人无法替代。
他曾经这样一次次目送过自己的兄长带领士兵出征, 现在变成了他的侄子。
约翰将军愣了愣,白金汉公爵对他一向严厉, 但这一句话语气却是低沉的, 包含了太多的东西。
老公爵抬起头,冰蓝的瞳孔中印出雪花飞旋的轨迹:“以前王兄加冕的时候,我将铠甲长手套扔到王宫宴会大厅的地上,宣誓挑战任何敢于不拥护国王的人。那时候王兄还很年轻, 我也只比你现在大了一岁。”
约翰将军微微低头,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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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父亲是威廉三世的“捍卫者”[1], 约翰将军不止一次通过别人口中拼凑起那场惊心动魄的典礼。
威廉三世的加冕是在动乱中举行的, 典礼的宴会上参加邦国的贵族们心怀鬼胎,金碧辉煌下是汹涌的暗潮。
招待的宴会上,年轻的白金汉公爵作为国王的“捍卫者”, 在辉煌的烛火中骑着同样披上铁甲的战马,踏进了宴会的大厅。没有其他的骑士簇拥着他,他一人就是威廉三世的千军万马。
马蹄踏着冰冷的岩石上,有力如战鼓。
年轻的公爵脱下了自己的铁手套,将它丢到了地面上,宣誓挑战所有不拥护国王的人。
在惯例的加冕典礼上,这个环节只是一个政治表演,但是威廉三世加冕的时候却非同寻常,罗格朗重振,对三十六邦虎视眈眈,战火在杀机中酝酿着。于是以往的政治表演成为了一场凶险的恶战。
铁手套与岩石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各个邦国的勇士应声而出。
他们拔出了剑,借着这个正大光明的机会誓死要让罗格朗君王的威严蒙灰。
那是荣耀之战,是尊严之战,也是生死之战。
白金汉公爵一人迎战所有挑战的敌人。
约翰将军从所有人口中听到了自己的父亲年轻时候的骁勇,他面无惧色地与那些同样声名远扬的骑士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那一夜蔷薇王宫的所有烛火为他而燃,铠甲与长剑碰撞中年轻的公爵是帝国当之无愧的利剑。
安格尔邦国挑战的骑士被割开咽喉,从战马上栽倒的时候,白金汉公爵铠甲上已经全是鲜血。他一手勒马,一手提剑,最后一次将铁手套扔到了地上。
这一次,没有人敢去捡起那只染满鲜血的手套。
没有再敢挑战白金汉公爵。
——他成功捍卫了国王的荣耀。
所有贵族夫人小姐们为今日最耀眼的骑士鼓掌,所有骑士向他低下头颅,致以敬意。新君从王座上走下,高高地举起了镀金的酒杯,与自己的弟弟,自己的捍卫者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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