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1 / 1)
她一看,就知道这是她记忆中的琥珀冬瓜。
地道的琥珀冬瓜,她只吃过两次。
一次还是少时,她随着母亲去外祖家给外祖母贺寿,小住期间吃过一次。
听母亲说,外祖家的那个厨子制这道琥珀冬瓜有独门秘法,是祖上传下来的。
回来后不过半载,外祖母便过世了。
外祖家与自家相隔数百里,那是记忆中唯一一次母亲带她去外祖家,外祖母的慈爱连同那道甜蜜的琥珀冬瓜从此留在她记忆深处。
再后来,就是去镇南王府做客,与镇南王妃闲谈时听对方提起清阳郡主会做这道菜。
她尝了,或许是少了一层温情回忆,比之在外祖家吃到的琥珀冬瓜味道稍逊。
但也十分不错。
可以说,从某些方面,她对清阳郡主这个准儿媳还是满意的。
当然,不满意的地方更多。
第一任镇南王与太祖帝本是结义兄弟,起于乱世,一同平定天下。
镇南王为兄,太祖帝为弟,二人携手打下天下,按说本该兄长坐上那个位置,但第一任镇南王自认治世才能不及太祖帝,把皇位拱手相让。
太祖帝感念其恩,把二人起家之地分与义兄,封义兄为镇南王,世袭罔替。
镇南王,可称八千岁,比之寻常亲王还要尊贵。
那时王爷在镇南王面前尚且要小心客气,她在镇南王妃面前自是矮了半头。
甚至可以说,公主若与镇南王府的郡主相处,都要让上几分。
公主乃帝王之女,皇上出于多方考虑有时还会委屈女儿,但镇南王府有着那样的渊源在,反而要客客气气。
清阳郡主是好,可这样尊贵的出身,成为儿媳就不那么好了。
她当婆婆的总不能以后哄着儿媳妇吧?
“母妃,您不尝尝吗?”
平南王妃回神,面上复杂之色褪去,微笑着夹起那块琥珀冬瓜。
“我儿的孝心,当然要尝尝。”
再尊贵又如何呢,如今坐在这里享用美食的是她,而需要她打起精神应酬的镇南王妃却早已成了一抔黄土。
盘亘在南边的庞然大物,已经灰飞烟灭了。
一块琥珀冬瓜入口,平南王妃仔细品味。
“母妃,您觉得好吃吗?”卫雯问。
平南王妃眉目舒展,神情惬意:“当然好吃。”
这次吃到的琥珀冬瓜,比清阳郡主做的味道还要好一些。
或许还是心情不同了吧。
愧疚?
平南王妃拿起帕子轻拭唇角,微微一笑。
愧疚能让她的长子当太子?还是让平南王府比其他王府更尊贵?
愧疚既然不能当饭吃,不要也罢。
若说唯一遗憾的,就是羌儿与他们离心。
不过想成大事哪有毫无遗憾的,等羌儿坐上那个位置享受到至高权力,自会慢慢理解他们的做法。
“我也觉得好吃,可惜二哥没来。”卫雯说完,眸子睁大几分,“父王,您怎么一眨眼半个肘子吃完了?”
平南王夹起一片肘子放入平南王妃碗中:“你们都尝尝,这肘子味道一绝。”
等到杯盘狼藉,平南王满足叹口气:“雯儿真是找到一个好地方啊。”
明日再来吃。
第145章 客官慢走
有间酒肆的常客渐渐摸索出一个规律:逢五会有烧猪头吃,逢十会有扒锅肘子吃。
至于卤牛肉、酱鸭舌这些每日都供应的下酒菜,不必多提。
平南王喜欢吃扒锅肘子,也喜欢吃烧猪头,近来酒肆又推出新菜梅花大肠,有大肠的口感却无大肠的脏器味,来得就更频繁了。
常来有间酒肆的酒客还达成一个默契:不拼桌,不请客。
这家可恶的酒肆有些菜它限量啊,拼桌怎么行。
请客?请客就更不行了。
虽然都是熟人甚至亲戚关系,可请不起啊。
客气一次还行,客气两次勉强撑住,客气三次短期内自己就来不了了。
所以大家都懂事点,各吃各的。
上午,骆笙照例在演武场度过。
好在以前的骆姑娘也喜欢舞枪弄棒,除了上街找乐子,大半时间也是泡在这里。
“这个时候,肘子已经卤上了吧。”红豆坐在场地边,托腮叹气。
扒锅肘子很耗时间,需要从早上开始卤制,这样经过四五个时辰等到菜成,刚好快到酒肆开门的时间。
现在姑娘全都交给秀姑来做这道菜,去的太晚,害她想闻个香味都闻不着。
“吃冰碗吧。”蔻儿把一份撒了菱角、杏仁、鲜桃粒的冰递过去。
吃着凉丝丝甜蜜蜜的冰碗,红豆不抱怨了。
这么热的天,吃着冰碗看姑娘骑马射箭也不错。
皮毛光滑的骏马停下,骆笙利落翻身而下,走向场边。
红豆与蔻儿忙起身,接弓的接弓,递帕子的递帕子。
“姑娘,这么热的天就别练了吧,实在无聊不如去街上看看啊。”瞧着骆笙额头上的汗珠与湿透衣裳的后背,红豆很是心疼。
这么热的天,去大街上瞧瞧有没有生得好的美少年不好么?
蔻儿也心疼,跟着劝:“是呀,姑娘,闷了去逛逛也好,整日在演武场晒黑了不行呀。”
只看看不抢回来,其实也是没问题的,总比姑娘把自个儿晒黑了好呀。
“这么热逛什么?休息一下也该去酒肆了。”骆笙把擦过汗的帕子随意扔到蔻儿手中,大步离开演武场。
休息好了,也该去杀人了。
沐浴过后,换上干净柔软的雪白中衣,骆笙打发红豆与蔻儿退下去。
她独坐床头许久,从床下摸出一张弓。
那弓正是她每日练习最为熟悉的一种,普普通通毫无特色,却不是同一张。
这把弓,是她专为平南王准备的。
骆笙拿出帕子轻轻擦拭弓弦,一遍又一遍,直到心静如水,才把弓收好。
已经进了六月,天黑得很晚,有间酒肆开门的时间也比五月延后了半个时辰。
说是天热,太早了影响大厨做菜的心情。
这也是无数酒客敢怒不敢言的一点:就没听说酒肆开门时间还一个月一变的。
天色终于暗下来,酒肆外大红灯笼亮起,为陆陆续续到来的酒客撑起一片温暖橘光。
从有间酒肆飘出的香味越飘越远,那些早已知晓这家宰人黑店价格的寻常人捂着鼻子加快脚步,片刻不敢停留。
听说有个家资丰厚的外地人吃得连房租都交不起了,他们可不能步了后尘。
骆笙坐在柜台边,如往日一般懒散安静喝着茶水。
酒客三三两两走进来,有熟悉的,也有陌生的,很快大堂就坐了半满。
直到这时,平南王终于来了。
平南王是带着平南王妃一起来的。
近来平南王常带王妃同来,到现在京中人已经开始称道平南王夫妻恩爱,那些有女儿的府上对平南王世子兴趣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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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平南王这个年纪还与王妃如此恩爱和睦,儿子自然差不了。
对于这些风声,平南王妃早已耳闻,心中自是得意。
一开始,她只是想多吃几次这家酒肆的琥珀冬瓜罢了。
她以前只是对这道与少时温馨记忆有关的菜念念不忘,自从来酒肆吃过,才发觉还能在这道菜里尝到不可言说的快意。
细嚼慢咽着这道菜,让她有种终于彻底把镇南王妃踩在脚下的满足。
且是对方永不能翻身的那种畅快。
这让她怎么能不喜欢这道菜呢。
没想到与王爷来了几次还传出夫妻和睦的美名,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这样的名声,于儿女嫁娶上自然有利。
见到平南王夫妇进来的那一刻,骆笙心中终于松口气,唇角微扬。
尽管今日平南王不来还能等下次,可她已下决心今日动手,自是忌讳一切变故。
出变故,总让人觉得不大吉利。
招待开阳王夫妇的还是红豆。
“客官今日来得有些晚,雅室已经没有了。”
“无妨,大堂就好。”平南王很是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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