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1)
张秀看了这跟随自己七八年的僮仆一眼,叹了一口气,“尔等如何能知呢!”
僮仆:一脸懵逼.jpg
说起来这个张秀也不是什么默默无名的人物了,少年时在邯郸长大,家中和周围很多邻居一样负债,每个月光是子钱就压的喘不过气来了。记忆中连祖母都得日日劳作,更不要说母亲、阿姊了,通常纺织到半夜!
至他长大成人,早就知道以自家情形,为小工之类是无法改变家里境况的!情况再差又能如何呢?所以他选择了家乡很多没有好出身的男子同样的道路,经商!说不定就能出头呢!
做生意的时候有赚有赔,但张秀是吃这碗饭的,所以一开始就是赚的赔的少。不过因为他本钱不丰,十年左右也没有积攒下太多的钱财,只是将自家的欠债勉强清偿干净了而已。但这,对于一个邯郸人来说,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后来在一次生意中他亏损的厉害,几乎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最后还是一位贵人伸出了援手,替他还了欠款,而他要做的就是给这位贵人做事。
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后来的几年间,他替这位贵人走南闯北,不断开阔眼界,也增强了气魄。让他从一个原本的小商人,成长到了如今手中过百万钱也不会眨眼的人物。
不过如今也做不下去了,贵人去年得急病死了,如今家中掌权的是贵人之子。一朝天子一朝臣,总之这位公子并不相信他,而是派遣他自己的心腹作为张秀的副手——显然是随时准备接班的。
本来因为当年的恩情打算再干几年的,现在看来却是白想了,人巴不得他走呢!
他原本的打算是和现在的主家两清,然后靠着这几年的积蓄,凭如今自己的本事,再做些生意。大富大贵不好说,毕竟那需要运道,没有人背后扶持,想要成为巨贾,那实在是太难了!
可是给后人留个百金之家的家业应该还是行的。
而就在他无所事事的这段时间,有旧识上门——这位朋友当初不过是一个小商人,如今却越做越大,在长安或许排不上名次,但单论财富而言,也是很有钱的。
因为两人相识于微末,所以到了后来也没有断了交情。
“聚宝阁背后的老板想要寻一个精明强干的管事,说是有一摊生意要打理!我先就想到了张君你啊!你的本事我是知道的,而如今又无事可做,正可以去呢!”那位旧识极力鼓动着张秀。
若是其他人雇佣管事,张秀说不定就拒绝了。因为他已经做好了打算,准备自己做生意的。但听到‘聚宝阁’的名字,一下就心动了。他是个做生意的人,当时一眼看出聚宝阁这生意实在妙,想出此事的人实在高明!
当初他就不吝与朋友称赞,“此间主人恐怕有陶朱、猗顿之能!观其手段,仿佛鬼神…当世几个巨贾也是比不上的。”
朋友觉得他言过其实,但他却是真心如此认为的。
在这样的人手下做事是不一样的,至少张秀决定去见一见人,再做打算。
但他没有想到最开始他并没有见到人…首先见到的是一个面色严肃、貌似宦官的人物。
说实话,这并不奇怪。一开始外界谣传聚宝阁的背后经营者是馆陶长公主,毕竟很多人都知道那间酒舍原本就是她名下产业。但后来新的消息传了出来,馆陶长公主已经将其转手了,不过不是卖出,而是赠送给了某个亲朋。
与馆陶长公主能称之为亲朋的,又能是什么一般身份!若是和宫廷有关,这并不奇怪。
但这还是让张秀有些没底了…即使是他原来做事的主家,背后的靠山也不过是个不到两千石的官员而已。至于宫廷之中的贵人,这明显已经超出他过去的接触范围了。
倒是另外几个对此有意的人,见到宦官感兴趣了起来。谁都知道,和皇家搭上关系是一条捷径,无论是做官还是经商,都是如此!
宦官和他们一个个地说话,都是单独的,所以不知道和其他人说的是不是一样的。不过就张秀自己而言,问的只不过是生平经历,没甚特别的。
但等到所有人问完,第一个再次被叫去的人是张秀!而这一次,宦官将他引入了后院。
这座精巧的城郊别院自然非凡,看得出它的主人非富即贵,或者兼而有之。
不知道为什么,张秀觉得,这里的主人或许是一个女子…大概是因为别院景色太过秀丽了。当然了,也有可能是此间主人的夫人打理的。
穿过一重又一重的游廊,张秀脑子里乱七八糟想了很多。直到来到一座凉亭,隔着一座屏风见到了聚宝阁背后的主人,这才惊讶地发现,原来是个女子!
簇拥的婢女、馨香的味道、屏风上华美的装饰,张秀都不敢再看,低着头垂手在一旁。
有清秀伶俐的婢女给他铺了坐席,他就规规矩矩地坐下,并不多说一句话。
而等到对方开口后,他再次惊讶了…是个女童的声音!
想到第一次见到那位不夜翁主,张秀依旧觉得不可思议,实在是太不可思议!当时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这是假的!聚宝阁背后的主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女童呢!只不过事实摆在那里,信不信都是如此。
震惊渐渐平复之后,不夜翁主和他谈起了关于当铺生意的设想。只要开始听进去,他就想不了其他的了!他甚至忘记了聚宝阁主人是个女童带来的震惊与疑惑,只因为这门生意实在是大有可为!
而且和聚宝阁一样,都是此前没有人做的!这意味着至少一段时间内可以独享利润。而就算日后有跟风者,凭借着先行优势,也能赚到别人想不到的利润。
经不住诱惑,想也没想,他就答应跟着不夜翁主干了!甚至当时没有询问自己能有多少工钱!
后来想想,也是有些鬼迷心窍。
想到不夜翁主用带着稚气的声音一本正经地与他说明这门生意,不得不说,不夜翁主确实和张秀认识的任何一个贵人都不一样——她说话的时候是诚恳的,也是自信的,一不小心就容易被她鼓动!
张秀过去也曾经见过这样的人,那是在蜀中的时候,跟着自己原本的主家见过一次的巨贾卓王孙!这位堪比王侯的大富豪本身也有着极高的风度,就算人都知道他这人做生意手段狠,无论什么生意都喜欢‘吃干抹尽’,别人跟着他汤都喝不到!可每每他需要合作伙伴的时候,还是能迅速说服他想说服的人。
张秀过去的主家就曾经感叹:“如卓君这般的人,早就不同于凡俗了,芸芸众生里十万人也不见得能出一个!就算他不做商贾,去求学、去为官,也能做出一番成就。”
对此张秀是深以为然的。
当时答应跟着一起干,那是热血上头了。真等到渐渐平静下来,张秀就不免想的多些了。只是还没等到他胡思乱想太多,从不夜翁主那里来的新消息就将这些给摁了下去。
不夜翁主首先送来竹简,让他知道‘当铺’该如何经营,后来又陆陆续续送来了一些人,都是做当铺生意的帮手。他们都各有所长,只是和张秀一样,都不知道当铺生意该如何做,所以需要按照不夜翁主所说的教他们。
再后来就是陆陆续续的竹简了,似乎不夜翁主自己也没有一次将当铺的章程弄得完美无缺,而是写了一个大致,然后想起什么来了就补充一点儿什么。
随着补充内容越来越细,张秀心里却是越来越佩服的——虽然是一门新生意,但准备的实在是太齐全了,比那些老到商贾还要谨慎!
这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这个时代,商业活动还处在萌芽时期,人们做生意其实没有多少讲究!很多就是胆子够大、运气够好,然后就闯出来了。很多时候经商,那真和刮彩票差不多!什么都不想就开始做了,至于能不能成,看老天爷的就是!
让此时商人如此行事的原因,少不了生存环境的舒适——随便做做就有很大可能获得成功,那为什么还要苦心钻研?感觉上根本没有必要啊!
生意实在是太好做了!所以一切都是野蛮生长!去问问华夏八九十年代摆地摊发家的,他们当时还不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时候张秀也就不再怀疑聚宝阁背后的老板是不是另有其人了…人家不夜翁主闲的慌,非得和你演这个戏吗?
就算张秀从来没有机会摸到贵族圈子的一个小角儿,那也是知道不夜翁主的大名的!长安城中都在唱‘陈氏有好女,大儿居长乐,小儿入未央!’,陈娇独霸长乐宫,陈嫣独霸未央宫,这早就是人尽皆知的秘密了。
不夜翁主,即使是权贵中,也是最顶尖的一小撮。和他一个小人物演这个戏,图个甚?
虽然乍一想觉得此事甚是荒唐,但再难以置信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在眼前了,也只得相信!
正思索着这许多事,忽然房间外传来声响。打头进来的是一个小小女童,而身后有四五个婢女一样的人物。张秀连忙道:“草民见过翁主!”
汉代讲究礼节,但上下之间还没有后世那样的严苛。即使是平头老百姓见到了官员、贵族,也是不需要跪拜的,只要拱手作揖也就够了——很多人将跽坐当成了‘跪礼’,其实那只是汉代人的坐姿而已。
陈嫣点点头,也没有多说废话,和张秀分主宾坐下之后就详细询问其当铺的准备工作如何了。
虽然之前也信件联系过,但信件上很多事情都是说不清楚的,还是得当面交流。
这些都是张秀早有准备的,所以对答如流。
陈嫣问完了问题之后也相当满意,她可没想到第一招聘活动就能这样成功,找到了一个这样的好帮手!
要知道以她的身份注定不可能常常关注自己的产业,所以一个能干的、可靠的管事就相当重要了!
而这样的优质人才哪怕是在现代也是很难找到的!何况是这个时代!而她第一次出手就找到了,简直美滋滋。
陈嫣甚至忍不住陷入了沉思:难不成我是什么类似位面之子的人物吗?
张秀自问答一开始还是很紧张的,不夜翁主虽然年纪小,但并不是不懂事的那种,她什么都知道呢!而且贵人就是贵人,不会因为其年纪小就能轻视!否则最后吃大亏的只会是自己!
面对贵族的强权,普通人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抵挡之力的。
而随着问答完全进入了张秀熟悉的领域,陈嫣也表现的相当‘专业’,是真的很懂行的时候,张秀完全放松了下来。这种感觉他甚至没有在之前的主家那里体会过!之前的主家自己也会做生意,但更多是大局上面,小处的话并不会比普通人知道的多。
不夜翁主就不一样了,就像是一个朋友,两人什么都能谈——这样轻松,以至于张秀回过神来的时候,自觉都有些忘形了。
“翁主恕罪…实在是有些失态了。”因为就一个问题讨论地激烈,手上拿着的耳杯不知不觉已经打洒了。酒水洒在身上,确实有些失礼。
陈嫣却不在意这个,只是笑着摇了摇头。
张秀也放松了下来,因为他真的感觉得到,不夜翁主是很真诚的。或许张秀自己都不知道,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嘴角已经有了一丝笑意。如果是认识的朋友可能会相当惊讶…因为印象中的张秀实在是一个谨慎又严肃的人。
大概是气氛太好了,张秀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忽然提起了第一次见陈嫣的事。
“初见翁主…若是当时秀目光短浅,未曾应声,翁主会如何做呢?”其实当时意识到自己要为一个小女童做事的时候,张秀是拒绝的,因为这看起来就很不靠谱啊!
只不过理智压住了他,告诉他实情不可能这么简单,所以才暂且未做出什么举动…然后就是被不夜翁主鼓动了,那就更不用说了。
但确确实实,有那么一瞬间,张秀是差点儿和不夜翁主失之交臂的,如果当时他没有那一点儿理智的话。
陈嫣要回忆一番才能想起那时候发生的事情,想着想着就笑了起来:“是那桩事儿啊——若是张君不应,那就只能寻其他人了,一一来试就是了。不过依旧是张君最好,所以张君应了下来,我心中也是喜不自胜。”
第55章 芣苢(4)
“嘿!当东西!”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在高高柜台下响起,站柜的赵甲最后一点儿睡意也消散了。
他拿出那句不知道说了多少次的话, “死当价钱高, 活当收子钱…”
本来当铺行业最讲究的就是少说话, 毕竟谁也不想将当东西这件事给传扬出去,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但是在公元前的西汉, 当铺行业也是第一次做, 只能多做一些介绍了。
原本粗声粗气说话的男子‘嗯’了一声,这才放上去一个布包,似乎有些不舍, 但咬咬牙, 还是道:“死当!”
赵甲心里对这个顾客的情况有了底,不动声色地打开了包袱。果然, 确实是有好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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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包里头首先就是一块白玉的玉玦!在华夏古代向来是以白玉为贵,这块玉玦的成色虽然不是最上等的那种, 但也是好东西了!再看看其他的, 有一个青铜酒樽最惹眼, 看样子是周时旧物,如今也是有人喜欢的。
计算了布包中的几样东西,赵甲开出价格来:“玉玦一块、酒樽一盏、短刀一把……计两万一千钱?”
其实远远不止这个价钱,光是玉玦就可以卖出这个价格!不过做当铺就是这样, 肯定要尽量压低的。
那人果然不乐意, 皱眉道:“出价太低了!不加些钱来, 就将某的东西还某!”
说着就要伸手去拿。
赵甲连忙道:“客人、客人何必这样急…我瞧瞧, 我知这些物件若是去买, 两万一千钱定然是买不到的,但卖出去就是另一回事儿了!若真好卖出,客人也不必送到小号来了。”
这是必然的,当铺也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能运行!
一个钻石戒指,买来的时候十万,找当铺卖出去可能也就是五万。觉得这亏了,那就别卖——真的找人卖,人家会愿意花店里一样的钱买你的戒指吗?
后世尚且如此,此时的普通人更是没什么卖东西的渠道!这些东西又不是吃的喝的,路边叫卖也能卖掉。好歹还是有点儿档次的!所以也得是中等人家以上才会消费。
这人还能找到人家家里去推销不成?
这人显然是被说动了,于是赵甲再接再厉:“小号如今开张不久,主家也想多做一些生意,我做主,再给客人添五百钱!”
男子沉默了,赵甲也不着急,只安安静静等着。过了一会儿,那男子道:“这样便罢了!拿钱来吧!”
赵甲也不忙,先写了一份死当文契,然后签上‘泰和’的店号,以及自己的名字,然后将文契交给男子,请他也签字。
这文契很简单,大意就是说客人将东西卖给泰和号了,自愿交易,钱货两清。那男子来之前大概也是打听过的,扫了一眼觉得没什么问题就签上了大名。
赵甲将文契收了起来,这才启开钱箱,取出一金以及一千五百钱。那客人仔细看了看那一小块儿金饼,觉得没什么问题了便收入怀中。至于那一千五百钱他倒是没有细数,只是看着差不多就用布包包起来,抱在怀中走了。
文契是布帛裁成手帕大小做的,虽然此时一般的丝帛一匹要钱四五百的样子,比后世用纸来写契书等于是凭空多了一笔成本,但这是必要的。
第一,证明东西是合法手段买进来的,若是有人报官,说是赃物什么的,这边也有证据。第二,便于当铺这边记账、查账、责任到人——若是某笔生意除了差错,也好责任到人。相对的,生意做的好,经手人也可以分成更多。
至于不用更便宜的竹简,还是因为帛书更加方便。
而在当铺超高的利润之下,也不用在意一块手帕的支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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