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1 / 1)
这药碗不算上等瓷器,但是他手指玉白,这样端着碗,竟将药碗都衬出几分玉样质地来。
杨错声音低低,轻哄道,“已晾了好一会儿,不烫,快喝,不然就凉了。”
赵常乐却身体后仰,捏住鼻子,
“别别别……别把碗凑过来,闻着就够苦的。”
伸手就去推杨错,“我不想喝什么调理的药。”
杨错怕她将药碗推洒,忙换了只手,将碗高高擎起,好歹才没洒了。
杨错无奈。
知道她怕苦,从前就是喝药的时候,千方百计用尽心机都要将药倒掉。
这碗药,已是他特意叮嘱大夫多加甘草增甜熬出来的,但药毕竟是药,哪儿有不苦的。
这哄她喝药,当真是费脑子的活。
赵常乐捂住口鼻,缩在床一角,一副坚贞不屈、誓不服从的模样,“我不喝!你不要过来!”
杨错忍不住笑了一声。
怎么这情景看起来像他要霸王硬上弓似的。
修长食指摩挲着碗壁,杨错真恨不得自己喝一口,然后亲口给她喂过去,但这念头只能想想,若真做了,怕是她一巴掌就要扇过来。
杨错温声细语的劝道,“大夫方才给你诊脉,说你体虚多眠,需要喝药调理,对身体好。”
赵常乐闻言睁大眼,却完全关注的是另一层意思,
“你的意思是,因为我身体不好,所以以后的每、一、天,每、一、顿、饭,我都要喝这种苦药?!”
赵常乐梗着脖子,“那我还不如病死的好!”
谁知这话一出,杨错脸色顿时冷了,一把拉过赵常乐,将她扯在身前。
他的脸凑近了,盯着她,浅色眼眸里似有怒火,“不许咒自己!”
他咬着牙,一字一句,“我不许你死,你就不能死!”
他捏紧了药碗,手指泛起青白,肃穆的像是在发誓,“这辈子你会活得好好的,我会照顾你,保护你,让你长命百岁,平安喜乐,再无风波!”
赵常乐被他扯到身前,胳膊被抓的疼,却忘了反抗。
杨错的神色是如此认真,语气严肃若誓言。
他看着她,仿佛她是什么失而复得的天下至宝。
“我与你从前情谊甚笃……”赵常乐忽然想起杨错的这句话。
方才她是不信的,可这会儿看到他这样神情,心中却不可避免的有一点信了。
二人这样对视着,还是杨错最先回过神来,松开了赵常乐的胳膊。
方才他失态了,一时没控制住自己。
她死在他面前,这是一道深入骨髓的伤疤,如禁忌,如逆鳞,碰不得。
随着她死而复生,这伤疤渐渐被治疗,正在痊愈。
但如果她又死了……如果是这样……
不会有这种如果!
杨错捏紧了手,却险些将药碗捏碎,忙收了手劲,重新将药碗递到赵常乐面前,只是这一回神色严肃认真,不容赵常乐拒绝。
“喝药。”
她会健康长寿,会长命百岁。
赵常乐觑了杨错一眼,看他神色如此严肃,没好意思再喊苦。
不就是喝药么,之前在公子息身边时,不也是天天喝。
只是不知为何,面对杨错,她天生似要作一下。
但他此时如此严肃,反让她不好作了。
赵常乐接过碗,皱紧眉,把药一口气灌了下去。
从舌头沿着食道,一路苦到了胃里。
苦到极点,让人忍不住想吐出来。
是真的很难喝!
赵常乐正苦得厉害,脑子里像有一千个小人齐声喊叫“好苦好苦”,来不及反应,手里的碗就被杨错接了回去,然后有手指在她唇边抹过,将唇角药渍擦净,还不罢休,伸手似是无意,轻揉了揉她的脸颊,像是夸小孩子一样,夸了一句,“嗯,笑儿把药喝完了,真棒。”
赵常乐“啪”一下打在他手背上。
杨错也不恼,从一旁小碟上捻出一块蜜饯来,递给赵常乐。
赵常乐正苦的厉害,当下也没多想,张嘴就将蜜饯衔进了嘴里,她的唇与他的手指短暂触碰,舌柔软湿润,一股麻意从指尖沿着胳膊向上蔓延,从脊梁窜到尾椎骨。
杨错的脑子里,瞬间充满了各种不可言说的思绪。
触电一般,他忙将手收回来。
赵常乐没注意到杨错的异常,蜜饯入口,非常甘甜,压下了些许苦味。
赵常乐吃着吃着,却忽然觉得不对。
这是橘皮腌渍而成的蜜饯,并不常见,一般人也不爱吃,因橘皮就算被蜂蜜腌渍,却仍有一股淡淡的古怪味道,并不如杏、枣之类腌渍而成的蜜饯是纯粹的甜。
但赵常乐很喜欢橘皮的味道,清冽,淡苦而泛甘。
这一枚小小蜜饯,不过是个不值当注意的小细节,但表露出来内涵却让赵常乐忍不住开始深思。
这说明自己不仅以前认识他,而且是真的与他非常非常熟识,熟识到超越普通朋友的地步。
或许杨错说的是对的,她与他曾经……有过一段感情。
赵常乐忽然直起身子,看着面前的人。
杨错好容易将手指上残留的温软感触压了下去,就见赵常乐认真的盯着他瞧。
杨错不解,“怎么了?还苦么?”
将碟子端过来,“再吃些?”
赵常乐接过小碟子,捧在怀里,却不吃,只是问杨错,“我与你是如何认识的?”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如果照实回答,可以追溯到杨错十五岁、赵常乐十二岁那年,赵王宫初冬的湖泊上,从小定亲的男女第一次见面,湖上泛舟。
但杨错的思绪却飘了很远,飘到自己的上一世去。
姬错第一次与中山公主见面,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
难以言说的过去,面对着一张白纸的赵常乐,忽然之间,杨错就有了倾诉的欲望。
“你想知道?”
赵常乐自然点头,“当然。”
只要是跟她过去有关的事情,她都想知道。
“嗯,事情说来其实也挺简单。”
杨错一边回忆,一边讲述,
“有一年你在山林打猎,却丢失方向,独自一人徘徊,及至天黑,猛兽出没,你险些被猛兽所伤,我那时也在山林中,便杀了猛兽,顺手救了你。”
那时姬错第一次刺杀赵王未果,被全国通缉,为逃避追捕,吞炭漆身,面貌丑陋,躲在山林中养伤。
骄纵少女驰马山林,笑声洒了一路。姬错在暗中看着少女,想,她怎么会这么快活,好像这辈子没有遇到过苦难似的。
所以少女落单遇难时,下意识的,姬错就出手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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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他并不知他救下的人,原来是他心心念念要杀的赵王的女儿。
姬错本就身上带伤,又在猛兽口中救下赵常乐,伤上加伤,一时竟脱了力,半天站不起来。
姬错面貌丑陋,而赵常乐皎皎如月。他以为她会嫌恶的直接走开,谁知她看着他疤痕遍布的脸,犹豫了片刻,竟走了过来,将他搀扶起来。
“你伤的厉害吗?”这是她同他说的第一句话。
夜间山洞里,火堆点起,少女面容明媚,跪在他身侧,伸手欲揭开他背上的衣服,给他上药。
姬错吞炭过后,不可发声,只能像哑巴一样发出几声含糊不清的呜咽,意思是拒绝。
他浑身上下皆涂过生漆,生漆抹在皮肤上,会让皮肤溃烂生疮,恶臭至极,就连他自己,都不愿多看自己一眼。
但赵常乐却非常坚持,强行将他背上衣服扯开,然后便愣住了。
姬错背过身,听到身后半晌没有动静,想,她被他吓到了。
明明如月的少女,他的存在,就是对她的亵渎。
他不敢转过身去,怕看到她眼中的嫌恶,只好默默背过手去,想将背上衣服拉起来。
谁知一双柔软的手却按在他背上,“对不起呀,你身上伤这么严重,方才为了救我,还被野兽抓了一爪子。一定很疼吧。”
她声音有些许颤抖,应当是有些怕的,但是双手却很坚定的,替他清洗身上的伤。
除了野兽的抓伤之外,他背上平日难以被清洗到的烂疮,都被她仔细清洗。
其实她清洗伤口的动作很不专业,常将姬错弄的更疼,但姬错咬牙忍着,不知为何,觉得疼都是欢喜。
他活了许多年,这是他第一次被人如此善意的对待,仿佛他这样丑陋的怪物,也配得到关怀。
背上伤口被清理干净后,姬错转过身来,看到少女微偏着头,凤眼一弯,灿然一笑,“好啦,伤口被我处理好了!”
姬错低头,看到自己肩上歪歪扭扭,绑了一块绣花的手帕。
他的心,毫无征兆的剧烈跳动起来。
他想,他喜欢她。
赵常乐等了半天,结果杨错就说了那一段话,然后就不说了。
她忍不住催道,“然后呢?就没了?你在林间救了我,我们就认识了?然后呢?”
杨错笑了笑,“是啊,然后我们就认识了,成了朋友。再然后,你就失忆了。故事就是这样子。”
赵常乐觉得无聊,撇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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