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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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段青恩,比起含蓄的马儒宵与从来不会多话的张道远,他这个小小年纪就入县学,向来能说会道的同窗十分的受欢迎。

无论是穷学子,还是有钱学子,大多都与他关系不错。

吃过饭,喝了点小酒,其他人因为晚上夫子要查房,都告辞离去,只有段青恩他们三个,因为明日就要出发,三个大馅饼今天都是有假在身的,也不怕被查房,其他同窗走后,他们这三个玩得好,喝的反而更加痛快了。

“师兄,我怎么看你今天心不在焉的?”

段青恩刚跟张道远你来我往的一人作了一首诗,一转头就见着马儒宵正满脸“我有心事”的小口小口抿着酒。

这可真是一件稀罕事。

他们三人中,张道远清高,平时若是有人招惹了他,他定然是不憋着的,一定要作一堆酸诗来讽刺出气。

段青恩看着是油滑,谁要是说什么惹得他不高兴了,他就直接会远离这个人,别人要是问,只能算得上是少年的青衫举人就会一本正经的摇头晃脑,引经据典。

表示既然对方不能让他开心,只能使他不悦,那继续保持交往下去对于两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都不是好事了,当然是越早断越好。

对双方来说,都好。

总之就是能轻松简单的把嫌弃一个人说的如此高大上。

两人表达不高兴情绪的形态各不相同,但九年里,都或多或少生过气。

只有马儒宵,也许是个人性格,也许是言传身教,反正自从段青恩认识他,再到他们三人渐渐成为至交好友,九年过去,这个向来都愿意以诚待人的师兄从来就没表露过任何负面情绪。

家庭方面,他上有长兄在外地做官,下有幼妹乖巧懂事,马先生虽然讲究严父教子方式,但马夫人却十分温柔,对着儿子也是百般体贴,方方面面都看护的很好。

生活在幸福家庭中的马儒宵待人也有一片赤诚之心,他与仿若开挂的两位好友不同,没有过目不忘,也没有过于聪慧的大脑,基本上在段青恩跟张道远念书闲暇摸鱼赚钱的功夫,马儒宵都在认真的念书。

马儒宵知道自己天资比不上两位好友,也知道他完全是靠着勤奋和段青恩张道远完全不藏私的给他补课才考上的举人,因此平时更加用功,对外界的一些事就有些佛系。

你喜欢我,这很好,我也喜欢你,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别人喜欢我就好。

生气?

为什么要生气?是书不好看,还是功课没做完,他本就是靠着勤勉才考上举子,若是再花费功夫纠结其他,又如何敢奢望进士。

马儒宵就是这么一个佛系的人,九年里,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念书,每次出来玩,还都是张道远跟段青恩拽出来的,可见其有多佛。

而今天,段青恩居然在这样佛系的人脸上看出了愁苦。

他一边心里想着天上怕不是要下红雨了,一边凑到了马儒宵身边,给自己斟了一碗酒,“可有什么烦心事?”

“儒宵有烦心事?”

张道远也被吸引了过来:“这可真是稀奇,我们相识这些年,还从未见过你有烦心事。”

“也不能说是烦。”

马儒宵一向是腼腆的,即使面前坐着问他的是他的两个好友,他也还是脸有点红起来,不好意思的低声道:“家中之前一直在给我相看婚事,这次我要赶考,父亲母亲便说要彻底定下婚约,等到我赶考回来就成亲。”

“相看婚事是应该的,你都二十好几了,之前一直埋头读书就算了,如今你都要去考进士了,家里着急也正常。”

张道远一听原来是这个事,兴致立刻就散了,“放心吧,虽说是你成亲,可你是真的什么都不用操心的,这些事自有伯父伯母来操心,等到你回来成亲的时候,你只需老老实实跟着媒婆的话走就行了。”

虽说话是如此,但马儒宵还是忍不住不去想,他秀气的脸上红着,努力了好几秒才冲破羞耻,呐呐的道:“我是想着,科考来去路程遥远,若是有幸得中选官,这位姑娘便要随我前往陌生地,我们在此之前从未见过面,突然成亲又突然离家,她或许会害怕,我不甚聪慧,若是选中,定然是得勤勉克己,恐怕一时顾不上她。”

“所以、所以我便想,去给她选一件首饰,明日启程前送到她手上,告诉她我的心意。”

等到马儒宵吭吭哧哧说完了,张道远才恍然大悟:“合着你这吞吞吐吐半天,就是想见一眼你未来娘子呗。”

儒雅青年的脸腾的红了,连忙否认:“还未成婚,不可如此称呼,以免污了姑娘清誉。”

段青恩也起了兴趣,他也不喝酒了,兴致勃勃的给难得鼓足勇气要主动接触未婚妻的师兄出主意:“银翠楼的首饰好看,我以前给家中女眷买首饰都是从那买的,价格合理,样子也新颖,有大气的,有小巧玲珑的,师兄看着那位姑娘适合什么样子的?”

马儒宵脸红的发烫,但还是坚强的回答着:“母亲说,那位姑娘,瞧着很是温柔,也是读过四书五经的。”

“那就买大气的,你手里银子可够。”

“够得,我今日出门前,将之前攒的银子都带上了。”

张道远一听就乐了,“儒宵,你这可不行啊,还未成婚,就恨不得将全部银子都拿去买首饰讨好人家,若是成了婚,岂不是日后家中钱财都要放在娘子那,自己分文不留了。”

马儒宵有些不好意思的抿唇露出一个浅笑:“家中财物,本就是要娘子打理的。”

“我同意。”

段青恩举手:“让娘子把着钱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若是日后选官了,别人邀我出去我又不想出去,还能说上一句手中无银钱推脱。”

“那多丢人。”

张道远是在京城长到十几岁的,平日里见惯的都是男人家里有娘子,外面依旧花钱潇洒痛快,此刻听了就忍不住开口:“你这话若是放在京城里,怕是要被人耻笑。”

“爱护自家娘子而已,我只听说过耻笑宠妾灭妻的,还未听说过耻笑宠妻不要妾的。”

“是啊。”马儒宵也点头:“道远,女子本就不易,处处都不像是男子这样诸事无忌,我们如今都是举子,日后最次也是个县令,你想想,原本好好在家中娇养着的姑娘因为嫁了我们,只能跟着一块离乡,若是再不体贴着些,就未免太可怜了,我已想好了,读书,选官,本就占据了许多时间,恐怕日后我是没心思在女色上的,如此倒也好,一辈子只有一个娘子,她又是个知书达理的,日后想必能相安一生。”

“师兄说的对,我家未来娘子也是十分的知书达理,我早早就想好了,这辈子,只要她一个,师兄来,我们喝一个。”

眼看着马儒宵与段青恩一副颇有共同语言的干了个杯,张道远也开始怀疑自己想法是不是不对了。

“那行,既然你们这样说了,日后成亲,我对我娘子好些便是。”

他本来就不怎么好美色,不纳妾就不纳妾喽,反正照现在的忙碌程度来看,张道远是抽不出什么空跟其他女人发展一段感情的。

眼看着段青恩跟马儒骁都提起了他们的未来娘子,张道远喝了口小酒,不是滋味的咂摸了一下嘴:“你们倒是好了,还能跟未来娘子见个面,交流一下,只有我,家中要给我定亲,张罗来张罗去,都跟人家说好了,我居然还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段青恩吃菜的动作一顿,抬头看了过去:“你订婚了?”

“是啊,说是一位大人的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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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道远对庶女不庶女的倒是没什么意见,就是对家里等到尘埃落定了才通知自己这个事有点不高兴。

“都是至交好友,我也不瞒着你们,你们也知道我家中是个继母,自小便对我不怎么样,父亲为了缓和,这才把我送了过来,我跟着祖父一块长到现在了,他们连封信都不给我写,现在倒好,我一成了举子,那边就一声招呼都不打的给我的定了婚事,可见是从没把我放在心上的。”

到底是亲生父亲,张道远怎么会对他没有孺慕之情。

结果那么久不联系他,一联系就是以强硬姿态告诉他给他订了婚,是上官的女儿,让他千万别在婚前招惹别的女子,安安稳稳顺顺当当的成婚。

通篇信下来,就表达了一个意思:你爹我为了前程把你给卖了,但是你不能不高兴,你得开开心心的配合我被卖。

张道远能高兴才怪。

也得亏他性子开朗,郁闷了一会就将这件事丢出了脑子,不然说不定还真能被气上一场。

“这位小姐多大年龄?道远兄你虽说一表人才相貌堂堂,如今又年纪轻轻便是举子,但之前因为张大人的事,一直耽误到了现在,这家小姐是比你小了几岁?”

“不是,她与我同岁,之前我爷爷生病时,父亲就仿佛在与她家有联系,只是那时祖父病重,我心里烦闷,就写信回去说如今祖父年纪大了,一切以祖父为重,这才没提。”

说到这里,张道远也疑惑起来:“我也奇怪呢,怎么都过了几年了,居然旧事重提起来了,按理说,这位姑娘年纪也该出阁了啊,不过她家老太太几年前过世了,也许是因为守孝耽搁了。”

“诶,不说这个了,反正也是父亲定下的婚事,我想再多也没用,青恩,来,我们喝一个,感谢当初我祖父重病时你请来了大夫,昨日祖父还在与我说,不能因为日子久了就忘记你这恩情。”

“举手之劳罢了,何必客气。”

段青恩举杯跟张道远碰了一个。

几年前,张道远的祖父病重,大晚上的大夫都不在医馆,小厮慌乱中寻到了县学,张道远也慌了神,慌里慌张的赶了回去。

还是段青恩见情况不对,直接借了一个夫子的马,半夜骑马去了大夫家把人带去了张家,这才救回了张家祖父。

因为这件事,平日一向是比较高傲谁的话都不听的张道远对段青恩的意见总要多几分考量。

比如说现在段青恩正在建议:“正巧银翠楼还未下灯,我们也喝的差不多了,不如一同去逛逛,顺带帮儒宵掌掌眼,选个好首饰给那姑娘。”

“好,正好醒醒酒。”

张道远一口就答应了,还大言不惭道:“说起这个首饰,我特别有心得,毕竟每年我都买首饰给祖母,样式好不好啊,重量足不足啊,是不是镀金镀银这些,我全能看出来,走走走走,儒宵,你放心,我一定给你挑个大气又端庄的,保证那位姑娘喜欢。”

“来来来,师兄,快起来,别这么慢,来道远,我们扶着师兄。”

于是乎,明明要首饰送未来娘子的人是马儒宵,结果他自己倒是害羞迟疑,反倒是段青恩跟张道远,俩人一人拖着青年一根胳膊,别提多积极了。

到了银翠楼,见张道远果真对这些首饰十分了解,段青恩也不客气,拉着他帮自己挑了几件。

送君君的,送母亲的,送奶奶的,还有两位伯娘。

段四叔从前几年就一直在帮着段青恩做事,算是家里这个辈分唯一一个知道段青恩身家的人。

也许是沉迷赚钱的快乐,他一直都没有要成婚的打算。

段爷爷段奶奶有四个大孙子,又知道段四叔跟着段青恩干,是家里四个儿子中最有钱的,只要想成婚随时可以,完全不用担心娶不到媳妇,于是也不着急了。

于是段青恩也完全不用去操心要给四婶什么礼物了,按照家里人的性格和张道远的各种建议买好之后,就开始怂恿也买好了东西的马儒宵。

“我们明日清晨就要走,万一赶不及呢,师兄你现在送过去,说是怕明天来不及见面,这才大晚上的过去,那家姑娘说不定还要觉得你体贴。”

马儒宵之前光是想想送给未来娘子东西就已经够羞耻了,更别提大晚上的刚买完就急吼吼送过去了,白皙脸上红着站在原地,吭吭哧哧的不敢去。

“这……夜都深了,她家人怕是都歇下了,这么晚,再去叨扰,不好。”

俊秀的青年手上紧张的握着首饰盒,紧张的话都有点说不利索:“我们都没见过面,第一次见面就是晚上,不端、端庄。”

“哪里就晚了,天色才刚刚黑下来,哪家也不会这么早就睡,女子才要端庄呢,是师兄你去找人家姑娘,又不是人家姑娘来找你。”

段青恩用着两人熟悉的语气怂恿:“何况你们都已经正式下定过了明路了,双方父母都是知晓的,再说了,师兄你正儿八经的上门拜访,又不是偷偷见面,直接走正门,先拜访了伯父,再跟伯父提出买了礼物想送给订了婚的未来娘子,伯父只会觉得你知礼和晓得疼人,高兴还来不及。”

整个县学都知道,只要段青恩想要说服一个人,那最后结局绝对是说服成功的。

平日里,他看上去温文尔雅的,实际上一张嘴,死人都能给说活了。

张道远看着已经开始渐渐意动的马儒宵,也加入了进去:“青恩说的没错,正大光明的拜访,又是定了亲的,只要不越礼,这怕什么,大不了,就让姑娘带几个丫鬟站在屋里,你们敞开了门说话。”

“你想,你买了首饰,赶着夜路到了姑娘家,就是为了把这件首饰交给她,姑娘心里一定高兴。”

段青恩接上:“没错,若是要等到明日,四处急急慌慌的,恐怕是赶不及,就算是赶上了,也来不及说上两句话,今晚就不一样了,我们身上有假,多晚回去都没事,师兄你把首饰给了人家,再说两句心里话,说自己心里也是重着这位姑娘的,待得金榜题名就回来迎娶,以示诚意。”

马儒宵脸还是红红的,但身体却很诚实的跟着两人一起走出了银翠楼。

“你们与我一道吧,我一个人,实在是……”

实在是不好意思登门啊。

“自然要一道。”

段青恩一把拉过张道远:“道远,走,我们也拜见一下儒宵的日后岳父。”

张道远之前还真没想着一块过去。

但段青恩和马儒宵都要他跟着,他也就从善如流的点点头,“走走走。”

反正他们都是举子,不管到了哪里,都能拿得出手。

——

马儒宵定下的未来娘子是吴家娘子,她父亲只是个举子,并未选官,但与马先生交好,两人互相知道对方品行,马夫人又时常去吴家做客,见过吴小姐很多次,对她十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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