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1 / 1)
“得,伊丽莎白·陈,你好了没有?”
“好了,马上就来。”
“……”
我信你才怪!
俞锡臣都无力吐槽了。
关于陈玉娇的这个名字,还是她的合伙人马玉梅女士给她取得,马玉梅又叫玛丽,来自英国。
两人互相给对方取了个名字。
这两年,国家改革开放,更是对外放开市场,前几年他们还在泰安县的时候,利用当地的特色物产带动经济,其中有很多产品直接销往国外,后来又将泰安县打造成了一个旅游景点,一直都发展不错。
马玉梅女士就是那时候和陈玉娇认识的,她是陪着她丈夫过来寻找投资项目,她从小就喜欢中国文化,会说一两句。
哪知道两人一见如故,话都说不通,还能叽叽喳喳个不停,离开时,陈玉娇还送了她一只自己绣的香囊,顿时让人大为惊叹。
后来那人还特意过来找陈玉娇,从泰安县找到了省城这里,然后合计创立一个高级定制品牌。
马玉梅是个服装设计师,也不知道跟陈玉娇怎么商量的,两人还真合办起来,里面弯弯绕绕俞锡臣也不懂,反正就是走什么中西合璧风格,有时候是一起设计,有时候是分开,上次陈玉娇还参加了一个国际品牌的走秀。
不过,不得不说,因为她的名声,连带着整个省城知名度都提高了,还吸引来了不少投资商。
现在,陈玉娇还在省城开办了一个刺绣班,传授刺绣工艺,经常有国内的刺绣大师过来交流拜访。
小家伙已经洗好脸了,人还没进屋就喊,“依依牙白妈妈,快出来吃饭啦。”
俞锡臣:“……”
他都不知道儿子怎么叫出口的?
“是伊丽莎白!好了好了,一个个就知道催我。”
陈玉娇气呼呼道,虽是这么说,但手里动作也没见她加快。
选了一顶黑色的贝雷帽,然后在镜子面前左照照右照照,最后终于满意了。
这才悠闲的从屋里出来,看到门口站着的俞锡臣,还用手给了个飞吻。
“……”
“我也要。”小家伙看到了,兴奋的跑过来。
“来,给你一个。”
说着就又给了小家伙一个飞吻。
还没出门呢,就先去门口把高跟鞋给穿上了,先在屋子里显摆的走了一圈,这才坐在桌子上吃饭。
小丫头看了有样学样,也拿了双高跟鞋在屋子里嘚嘚嘚的走。
俞锡臣都怕她摔了。
一家子吃完饭,终于磨磨蹭蹭出门了,因为要在帝都那里过年,特意多带了点东西。
陈玉娇手上跨着个小皮包,噔噔噔踩着高跟鞋走在旁边。
俞锡臣则苦哈哈拎着一大包东西,都不敢让她拎,那么细的跟,感觉要断。
也不知道她怎么就适应的那么好,国家才放开政策,很多人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已经穿上高跟鞋裙子了。
去年还染了个头发拉了个卷,就因为自己一句有点像隔壁大黄,气得两天没跟他说话。
坐上大巴车去了车站,等了半个小时的样子,又上了火车。
俞锡臣买了下面和中间的床铺,一家四口先坐在底下,小家伙拿出寒假作业来写,想赶紧写完好留多点时间出来玩。
宝珠则拿着糖吃,手里还捧着一本漫画看。
有些字不认得就指给哥哥看,问他什么意思。
俞锡臣打了点热水端过来,毛巾浸湿挤干净,先给两个孩子擦了擦脸和手。
然后重新浸湿挤干净递给陈玉娇。
陈玉娇正坐在窗口桌子那里,手里还捧着一本书在看,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进去,反正样子倒是摆出来了。
不仅如此,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
抬起头来,装模作样的推了推镜框,“怎么啦?”
俞锡臣看她这样子,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抿了抿嘴,“来,擦擦手吧。”
穿那么点衣服,真不知道她怎么扛得住。
坐在对面一个老婆子看见还忍不住笑着道:“你们一看就是文化人,真好,坐车还看书呢。”
“我们家都没几个人认识字的。”
她旁边是个年轻妇女,怀里抱着一个娃娃,抿着嘴笑。
陈玉娇听人这么说,腰不自觉挺了挺。
她最喜欢听这话了。
小家伙也给面子,从作业本里抬起头来,“我妈妈还是老师呢。”
平时那些刺绣班的人都喊陈玉娇老师,所以记在了心里。
“人家都叫她依依牙白老师。”
“是伊丽莎白。”
没好气看了眼儿子,怎么老是叫不对。
“哟,还有英文名字,可真洋气!”
“还好啦。”
……
傍晚,忙碌了一天的胡小云从店里出来。
手里拎着一袋子的糕点,沉默的从后面巷子里穿过。
路越走越偏僻,但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低着头从不停往前。
看着脚下旁边的垃圾,脸上什么神色都没有,只是抿紧的唇瓣又似乎表明她并不愿意甘愿如此平庸。
大约走了二十多分钟,人终于到家了。
一栋破破烂烂的筒子楼,从旁边楼梯上去,到了三楼时,熟练的打开第二间屋子。
门一开,里面似乎传来了一股难闻的霉味。
南边最近下雨频繁,她白天在店里忙活,没工夫晒被子什么的,也不敢晒,怕东西被隔壁偷了。
改革开放虽然好,但也引来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人,她住的这筒子楼就是,都是从外地过来想发大财的。
有的是夫妻俩,有的是小偷小摸的单身汉……
屋子里东西不多,不过这两年她也挣了一些钱,日子勉强能过得下去。
只是没有达到她的期望而已。
她原以为只要碰上改革开放,一定能凭着自己对后世的了解过上好日子,她可以做糕点,可以卖衣服,可以发展房地产……
只是想法是好的,做起来却很难。
最后将当初拿的钱全部败光了,才不得不认清现实,决定先租个店铺卖吃的。
只是没了灵泉,她做出来的糕点味道并不算多好。
想到这里心里有些难受。
她想不通自己的手镯到底什么时候丢了,当初走的匆忙,真正察觉到时她已经坐上火车了。
又沿路回去找,还略带期盼的去了部队,哪知道周志军人却离开了。
其实她知道,应该不是周志军拿的,别说他那天晚上根本没回来,就算回来了也不可能,他那人不会随便拿人东西。
应该是挤火车时被人偷了。
那时候身上钱也被偷了一部分,幸好她没有放在一块儿。
坐在床上,拿着糕点凑合当晚饭吃,胡小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感受。
只是觉得自己人生一片黑暗,当初刚来这边时,她想过挣大钱,出人头地,然后风风光光回去。
现在却突然觉得有些没意思,就算挣再多钱也回不到过去了。
说到底还是有些后悔了,如果她没有自以为是,如果能耐心等到改革开放再做生意,不会像现在这样孤苦无依……
她现在都不敢回去,害怕熟人看到她这样面黄肌瘦过得不好,也害怕他们过得太好。
听说周志军在抗越战争中立了大功,现在过得很风光。
想到这里,眼睛里泛了红。
糕点也吃不下去了,直接扔到一旁,然后躺下去盖上被子。
屋子里安安静静的,但隔壁和楼上却轰轰隆隆没完没了。
胡小云以为自己会和平时一样睡不着,但可能是真的疲惫了,转而就迷糊起来。
也不知睡了多久,原本一动不动躺着的人突然猛地坐起来。
眼睛瞪得老大,同时,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手紧紧抓着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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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会儿,回过神后抬起头看简陋狭窄的房间,眼神渐渐空洞起来。
怎么会这样?
她刚才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自己看到了一个本书,书里有个主人公,像她又不像她。
那个女人也叫“胡小云”,上辈子被父母用一袋粮食嫁给了隔壁生产队的一个混混,婚后因为生出不儿子来经常被打,后来还被婆婆丈夫赶出家,父母哥哥不愿意接纳她,自己只好在外面苦苦挣扎,日子过得凄惨无比。
重生回来,“胡小云”决定要改变这一切,不要被任何人欺负,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
她不仅躲避掉了父母让她嫁给上辈子的那个混混,还默默照顾上辈子那个帮助过她一次的知青,那个知青虽然上辈子被别人说忘恩负义,白眼狼一个,但她就是觉得他是个好人。
可能因为同病相连,也可能是患难见真情,两个同样不幸的人最后居然走到了一起,“胡小云”勤快麻利,知青聪明有能力,虽然胡家人难缠,但两人都一一化解,还把日子越过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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