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节(1 / 1)
夜里,厉啸看着兴致勃勃地钻研着食谱的夫人,头疼又期待地道:“夫人,这么晚了,咱们是不是该睡了?”
厉母头都不抬,“当家的,你先睡罢,等我记过了这道鱼腹乾坤明日烧给你吃。”
面对如此贤惠的夫人,厉啸还能说什么呢?
厉啸含着热泪躺回了床上。
“说来,当家的,你不觉得小花花太瘦了吗?可怜的孩子,也不知道小时候是遭了什么罪。你说我明日的补汤是做排骨山药还是熬只老母鸡?”厉母道。
厉啸摇摇头,想起夫人看不见,又出声道:“查不到这孩子的身份,不过咱们近处的几个村子,都重男轻女得厉害,花花连大名都没有,估计是小时候被磋磨的。”
叶府的家主花心至极,处处留情,但叶家主母厉害,怎么可能将私生子的事情宣扬出去。叶家主在外面的孩子多得是,但是住在叶府的,也不过是这一个叶见。不过是因为叶见是个男孩,而当年被强求的叶母,因为叶家主觉得新鲜,也着实宠爱。
可惜,依附于旁人的生存终究是不长久的,等那野外的花儿终于变成家养的,终于不对他的亲近排斥了,叶家主也就没了兴趣。
叶母失宠了。
叶家主母一直冷眼旁观,直到确认叶家主是没了兴致,就出手了。
因为这个女人,比谁都得宠,因此下场比谁都凄惨。哪怕这从头到尾都不是她想要的。
叶见因为是个男孩活了下来。
厉啸头枕着双手,看着床幔,道:“夫人,今天小天问我,能不能教花花习武。但是厉家功法不外传,不如把她收为义女?”
厉母闻言差点呛到,菜谱也不看了,拍到桌子上就向着厉啸走去。
厉啸看夫人气势汹汹的样子,连忙坐起来,解释道:“夫人你听我说,我看花花的品行,是个好孩子,而且……”
“我知道花花是好孩子!” 厉母打断厉啸的话,戳了一下相公的脑门,“你呀,你是想让小天长大之后恨你呀。”
她嗔怪道:“我自然知道,花花在外流浪,救了咱们的孩子,自然不能将人赶出去,但是一直留着做客也不是个办法,认做义女是最好的。”
厉啸摸摸额头,看着妻子细软的手指,不动神色地将妻子的手拉到掌心握着,“那怎么说?”
既然喜欢花花,这又是极好的选择,为何不愿意呢?
厉母嗔了厉啸一眼,最终还是没有把手抽出来,任由他握着,“你呀,就没看出来咱们儿子对人家小姑娘有意思吗?”
厉啸吓了一跳,接着就是无尽的怒火,“厉敢腾!他怎么敢……”
厉母没好气地拍了厉啸一下,“你想什么?!花花才八岁,小腾他都已经十八了。”
厉啸傻眼地眨眨眼睛,难道是二儿子?不对啊,小凌他都没见过花花,那剩下的只有……小天?
厉啸哭笑不得,“夫人,小天才九岁,哪里懂情情爱爱的东西。”
厉母托着脸,“这不是以防万一,万一你家儿子就是明白地比别人早呢?再说,当年是谁每次玩办家家酒都死活要和我扮夫妻的?”
厉啸咳了咳,似乎想起了什么,脸有点红,握着妻子的手,一本正经道:“那是应该以防万一。”
“德性~”
……
两人闹了一会,厉啸亲了亲妻子的手,道:“车到山前必有路,先走一步看一步,花花是个有主见的女孩,咱们家里未必留得住她。”
“花花既然想学武,不如我问问我的几位好友,看她能否入了那几人的眼。”
然而,叶见的经脉被毁过。
看过的人都摇头叹息,明明是上好的武学苗子,是在想不通,究竟是谁狠心至此。
后来,一巧合,江湖上的圣手毒医看见了叶见。
他说不是不能治,但是要一味药引,天山雪莲。
天山雪莲,解毒圣药,难得。
厉家刚好有三朵。
一朵供于祖祠堂,一朵供于长老会,一朵供于厉家少家主,也就是厉敢天。厉大哥因为拜师于华山,故而不为家主。
供于祠堂的,是等厉家危难救急用的。供于长老会,是为了防止厉家的这些前辈长老走火入魔。这两朵是万万不能动的。
厉敢天想要将自己的那一朵送给叶见,他想得很简单,花花想练武,天山雪莲能帮花花,那就把雪莲给他。
小孩子的世界是单纯的,他没有想到有些沉重的“报恩”,而是觉得,既然花花想要,那就给他无妨。
可是不行。
厉家功法至刚至阳,需要阴凉之物中和,最好的就是天山雪莲。若是练到了极致又不服用,便会爆体而亡。旁人也就算了,但是厉敢天他的天赋太好,用别的药恐怕没有用。
一个是没有无法练功,一个是没有就会死,对于厉家人来说,很好抉择。
厉敢天偷偷将天山雪莲给了叶见。
叶见还了回去。
又过了两天,叶见提出了离开。
厉家很好,厉敢天很好,厉家人都很好,就是因为太好,所以在经历了雪莲事情之后,他不能再留下,免得厉家人心生愧疚。况且他还要去拜师学艺,去找那朵解毒的天山雪莲。因此哪怕当时厉啸提出了要收花花为养女的事情他也不会答应,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个男孩子,他的身份,更是因为他对厉家的喜爱甚至于眷恋。
他想与厉家,与厉敢天平等地交往下去。
然而,叶见想走,厉家舍不得,也放不下他。
那么小的孩子,怎么能让她独自外出呢?厉啸焦急地等着听风楼关于天山雪莲的回信,将叶见又留了几日。
直到叶见遇上了不懂侠客。
“哎呦,谁这么狠的心啊,小娃娃的这么好的根骨差点给毁了。”
“天山雪莲?正好啊,我这有嘛。”
“嗯……不错不错,悟性韧性都不错,小娃娃,你愿不愿意拜我为师?”
因为有了师父,这次叶见离开,厉啸没有留人。他查了不懂侠客,却也没有查到这个人,由此可见,这人的武功之深,易容之精。
目光清正,内力精纯,做叶见的师父足够了。
只是厉敢天放不下。
最终,不懂侠客带着叶见,在厉家附近买了间草房,又足足住了一季。
当第一片雪花从天际落下,叶见也就启程了。
厉敢天自诩为男子汉,在叶见离开的时候却掉了金豆豆,带着哭腔将一块石头放在叶见手里,厉啸看着哭成花猫的儿子,又看看安慰着人的花花,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花、花花嗝!我听他们说你很久才能回来了,我……嗝!我怕以后我就认不出来你了,所以这个给你,以后我一看见就……嗝!就知道是你了。”厉敢天一边打着哭嗝一边坚持着说。
他给叶见的,是一块白色的石头。
小巧圆润,地质坚硬,表面光滑,白得没有一丝杂质,看着像是玉石,握在掌心是冰凉的,在一面,歪歪扭扭地刻着一个“花”字,另一面是一朵长在云朵上的花。
笔画是很简单的,只是要在石头上刻出来,也不知道花了多少工夫,怪不得厉敢天的眼圈都是黑的。
叶见握住石头沉默了,最终,他小心地将石头放进了随身带着的荷包里,然后将一枚玉佩递给了他。
很简单的样式,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圆,水头也不好,有些浑浊,唯一惹人注目的,就是玉佩上一层漂亮的包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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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叶见的转运珠。
叶母没什么钱,但是叶见生人的时候,依旧是咬牙托人带了一枚,一直挂在叶见的脖子上,因为逃亡而放进荷包,现在被递向了厉敢天。
他认真地看着厉敢天的眉眼,突然笑了。
“花花?”厉敢天已经不哭了,但是眼睛肿地像核桃,明明脖子上戴着冰种帝王绿的玉佩,却将这块连几钱银子都当不了的玉佩小心翼翼地串到了颈上。
怎么会忘记他呢?
叶见迎着厉敢天疑惑的目光,笑着摇头。
不需要玉佩,他也依旧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来的。
叶见是这么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相隔十二载,再次相遇,叶见一眼就认出了人群中的厉敢天。
意气风发,鲜衣怒马。
可惜现在的厉少侠,没有认出当年的花花。
任谁也不曾想到,当年活泼可爱的女孩,竟然会长成一个俊朗帅气的小伙子。
叶见是打算相认的,可是心有顾忌。因为当年虽说是不得已,也是骗了人的,他根本不是什么娇娇软软的小姑娘。
所以叶见打算,先用现在的身份,与他相交,熟识之后再说。
但是没等到熟识的一天,甚至他与以清冷闻名的云兰都打成一片,厉敢天都没有与他说过几句话,而那块白石头,丢了。
他近乎疯狂地找,可是没找到。
后来,又遇见了厉敢天,他看向叶见的表情很凶,全然没有当年流着眼泪将石头递给他的软萌样子。他说他也喜欢云兰,要公平竞争,他们以后就是情敌了。
叶见傻眼了。
再后来,厉敢天与他几次相遇,两人一同御过敌,躲过追杀,酣畅淋漓地干了几架,在屋顶上对饮,慢慢慢慢,两人的关系好像也没有那么僵了,但是厉敢天从未因为旁的事主动找他,每每,都是因为云兰。
“你待云兰可是真心?”
“灵鹿仙子是怎么回事?绿美人和白美人又是怎么回事?!”
“我与云兰自小时便相识了,一别十二载。”
“叶见!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叶见,你既然心有密林,就别惦念着云兰!”
“你可有心吗?”
……
怎么没有心。
叶见花名远扬,百口莫辩,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为何就突然成了江湖上的浪荡公子,处处留情,引得一干美人非他不嫁。
其实花名也没什么,若他没有心上人,任他清者自清,在厉敢天面前澄清之后,两人照样是兄弟。
可是叶见有心上人。
可是这个心上人,偏偏就是厉敢天。
幼时的温柔与温暖,长大并肩的挚友与宿敌,理应一生扶持或者相忘于江湖的兄弟,偏偏不知何时感情变了质。
许是背靠背对敌时彼此相合的呼吸,许是月下屋檐上共饮的一杯酒,许是两人一身狼狈冲出重围时心有灵犀的默契,许是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睁眼却发现自己被人背在背上,明明自己已经脱力,却近乎固执地背着他不径自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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