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1 / 1)
“铁画银钩?”
也许是有了刚才的冲击,庞贵停见洛书叫破自己的身份,不但没有惊慌失措还觉得他知道自己的身份理所当然。
于是庞贵淡定地点了点头。
洛书随之放松下来,笑道:“那咱们就是自己人了。”
什么自己人?若是太子手下有这么一号人物,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所以应该不是他们这一组织所属。看他年纪也不过五六岁,模样清秀可爱,似乎有那么几分太子的英俊雏形,难不成这位是当今圣上的小皇孙?但是为什么不姓冉呢?难不成是太子在外面临幸了哪个女子?孩子是随的母姓?
越想越可能,看这孩子敢直呼太子大名,但是又对太子的事情极为关心,难不成是对太子置他们母子于不顾气愤,但是又对父亲的关注十分在意吗?这么想着,他们看向洛书的眼神就变得柔软起来。
毕竟是跟随了太子许多年的老人,现在看向洛书的目光全然变成了长辈看晚辈、或者是老管家看小主人的慈爱。
洛书:这俩人眼神怎么这么吓人呢……
洛书挥去心头怪异的感觉,对两人说:“三天之后会有人过来,应该就是这个组织的人。你们把对这个组织的情况给我说一下吧?”
两人一惊,连忙追问,洛书把自己的推测娓娓道来,并表示审问银四的工作就交给他们了。
接收到了洛书表达的意思,庞贵走上前去准备开始审问,而高富则向洛书叙述他们的情报和经历。
而另一边的庞贵一拿下塞在银四口中的布料就皱起了眉头。
这布料的手感好像……
洛书一惊,快速地夺下了自己的袜子,并冲庞贵露出了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这真不是故意的,他往空间里一探就拿出来了一双袜子 _(x3」∠)_。
洛书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别过头听高富继续说。
据高富说,之前这个组织根本没有进入过大众的视线,但是却一朝崛起。潜入密室将他们两人制服困在密室中,威逼利诱企图逼供出他们知道的关于太子的情报,并用精妙绝伦的易容术取代了他们两个,易容之成功,竟连续几日都无人发现。他们在昏天黑地中不知过了几日,最后被洛书救了出来。
洛书边听边点头,将两人给出的消息挑挑拣拣听了。虽说他已经拿出来诚意表明了态度,但是他们两个不可能立即相信他,给的消息必有出入,比如这个组织的消息他们未必是一点不知道。而事实也确实如此。
不过洛书对这些也不甚在意,想知道情报的话,找个空进皇宫找小三子一趟就好了,现在有别的事情更令他在意。
洛书笑了笑,托着腮道:“不知道两位能不能帮我个忙?”
两人对视一眼,冲着洛书略一抱拳,“恩人大恩,请尽管吩咐。”想要见太子的话可能有点麻烦,但是他们可以努力一下。
洛书笑了笑,忽闪着眼睛问道:“吩咐不敢当,不过你们能不能帮我把我……”
“卖进南风馆?”
***
第二天一大早,冉星辰就接到了自己最衷心下属的飞鸽传书,字迹非常潦草,看起来写的人慌乱非常。文章大意是:
夭寿啦!您的儿子进了南风馆啦!
冉星辰【懵】:孤连嫔妃都没有,什么时候有的儿子?
第8章
洛书装作醒来的时候,发现环境居然还不错,有床有桌——虽然床上的被子有点发霉,桌子缺了一根腿,一看就知道之前闲置了不知多久,未来可能会继续闲置下去。不过相比起洛书想象中阴冷潮湿的地窖和满地乱爬的老鼠蟑螂,这个环境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不过他这么想,别人可不一定这么想。
“这到底是哪里?你们这群杂碎、渣滓、下贱的奴仆竟然敢这么对本少爷!还不快给本少爷松绑?!”
洛书顺着声音看过去,看见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大致六七岁的样子,长得清透灵动,眉眼间带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傲气,却因为他稚嫩的身体显得多了几分可爱,身上用宽布条束缚了行动,像只被踩了尾巴的小奶猫似的挥舞着自己没什么威胁力的爪子。
这种被娇惯到无法无天的熊孩子洛书见的多了,哪怕长得再可爱,也掩盖不了恨不能日天日地的本质。洛书别过头去,看向另一个角落,那里还有一个孩子,穿着的衣服洗得有些陈旧了,还东一块西一块地打着补丁,缝缝补补的样子,让洛书想起自己在崖底艰辛度日的时光,忍不住举了一把同情泪。
这个孩子穿着明显不如那边的小少爷好,但是容貌却是不相上下,若说那小少爷是骄阳灼灼,那这个孩子便是月光轻柔,长长的睫毛忽闪,带着一股雌雄莫辩的美感。他的四肢同样被宽布条绑住。
洛书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也缠绕着一层层的布条。布条很宽,也很柔软,看来是为了不让布条在他们滑嫩的皮肤上留下痕迹。
也是。洛书略带讽刺地笑了笑。毕竟是做皮肉生意的地方,若是“货物”有了损伤,价值岂不是要大打折扣?
洛书借力慢慢坐了起来,小少爷见他醒了,吱吱乱叫着要他给他松绑,洛书自己身上还裹着布条呢怎么给他松绑。
洛书:这孩子莫不是个傻的吧?
用怜悯的眼神看了小少爷一眼,洛书借着变高的视线继续打量四周,期间小少爷吵得乱七八糟、恨不得把屋顶吵下来,那角落的孩子却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面无表情地缩在那里,仿佛对未来可能存在的一切都已经认命了。
洛书在观察之后,差不多明白了他们处在什么境地。他们大致是被从各地用不知道什么手段收来的孩童,现在是要先去去他们的锐气。
去其锐气,拔其傲骨,灭其希冀,乱其心智,毁其前程。
等到有獠牙的狼被驯化成一条狗,那么他们离被出售的日子就不远了。
想到这里,洛书突然想起了从醒来开始就感受到的浓烈违和感来自哪里。
小少爷。
他特地换上在崖底那身已经被缝补到看不出原本模样的衣服,装作晕倒在了南风馆的后门。他初到此处,自然不会被查出背景,只会让人以为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南风馆这种“不问而取”的事情可做得多了,发现他如浮萍一般无根无基怎么可能放过他。
但是这个小少爷一看就出身不凡,怎么可能被南风馆接收呢?
还是说南风馆已经猖狂到了这种地步?
洛书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那边的小少爷估计再怎么叫下去也不会有人搭理他,转而开始喊饿,没一会,就有一个九尺大汉端着一大碗白饭进了房门。
看来竟是专有人守在外面。
不过三个六岁左右的小孩子,为什么竟要有人专程看管呢?
是说他们三个带来的利益远远超过雇佣一个人看管他们的费用?还是他们三个对南风馆来说十分重要?
洛书心下疑虑,面色不显,看那大汉又掏出了三个只有成年人半个巴掌大的小碗,然后从大碗里胡乱的挖出来一点,也就装满了半个碗那么多。别说洛书了,这么一点饭,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六岁孩子都吃不饱。
小少爷立刻原地爆炸,把脚跺得哐哐响,“你就给我吃这种东西?喂猪都没猪吃!我要吃十里香的酥皮烤鸭,清炒芦笋,蟹黄小笼包……再加上一碟桃花糕!”
小少爷报出了一大串的菜名,听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大汉听了冷笑一声,道:“小少爷,你还当着自己是龙府的小少爷呐?想吃十里香,等到你把恩客伺候好了再说吧。现在就这些,您爱吃不吃!” 说着把裂了一道缝的小碗往小少爷面前重重一放。
小少爷把牙咬得咔咔响,伸脚把白饭一脚踢翻,瞪着眼睛大吼:“你怎么敢这么对我!你知道我爹是谁吗?我爹一定会杀了你!一定会杀了你!!”
洛书挑了挑眉,没想到这个小家伙虽然骄纵,但其实被教养地很好,生气了连骂人都不会,翻来覆去就是这几句话,听得他尴尬癌都犯了。
大汉看着洒在地上的白饭也不生气,伸手把碗收走了,道:“你还以为你爹会来找你吗?”
说完了再也不搭理小少爷,给角落里的孩子盛了半碗饭,然后走到了洛书面前。洛书内功一转,小脸立马变得煞白,在阳光下好像透明到要消失了一般,一双眼睛也黯淡无光,好像下一秒就要闭上眼睛,再也醒不过来。
大汉心里一惊,这可是这次用来压轴的,可不能在他手里出了什么闪失!连忙把洛书拉过去翻来覆去地看,怎么也没看出来毛病,直到洛书的肚子超级大声地叫了一声。
洛书:道理我都明白,但还是……神特么的尴尬。
洛书本就是习武之人,虽然抗饿能力强,但是吃得也多,现在到了饭点,还真是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胃。
胃:怪我咯?
大汉看着好像下一秒就要死翘翘的洛书,难得地犹豫了。虽然主家说要饿上这几个崽子几顿,但是这个好像再饿就撑不住了,要是死在他手里,十有八九还是他的事,他可赔不起这棵摇钱树。
大汉想了想,给了洛书冒尖的一碗饭,可这一碗也多不到哪里去,给洛书塞牙缝的都不够。米应该是发了霉的,吃起来有一股怪味,不但夹生,里面还夹杂着小石子和没有脱干净的麦壳,拉嗓子得狠。碗是木头做的,很厚实,大概是为了防止有些性子烈的要摔碎了碗,拿着锋利的瓷片割腕。
洛书双手双脚还被绑着,吃饭非常不方便,但是大汉丝毫没有给他们解开的意思,洛书也就不再管,就着别扭的姿势端起碗一口闷下去,面不改色地吐出了一颗石子。小少爷说的没错,这米还真不是人吃的东西,真特么难吃。饶是他在崖底吃糠咽菜外加被系统商城里的食物荼毒,对这个味道的接受度也无限接近于零。
但是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饿晕的人,就挑剔不得许多。洛书默默给自己打气,然后夹出了一条死不瞑目的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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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豫了一瞬,还是把它丢在了地上。
罪过罪过,看来还是他道行不够。虽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依旧不给面子地继续叫。洛书只好又把期待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心里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怎么就反过来了呢?早知道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可能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手动再见】。
幸好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继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红色小虫子,洛书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挑战,难度已经超过了“选择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真是一道送命题。
***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见的?!”
百骨知看着手里的纸,听着下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楼主,此人是属下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情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踪九年,一朝回来就以雷霆手段肃清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满是崇拜与尊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赶快上报,但依旧认真地回答了。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还有哪个南风馆?
虽然百影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受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散发的、几乎凝成实质的压力。
这个孩子看年龄大约五六岁,楼主如今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测的那样……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
“是。”
第9章
阳光慢悠悠地从窗框边消失了,小少爷已经饿到没了力气喊叫,洛书尽量节省着体力靠在桌子旁边,角落里的孩子一直没有说话,若不是洛书能听见他的呼吸声,恐怕会以为小孩出了什么意外。
古人一日两餐,谓之“朝食”、“夕食”,之前那顿“有肉有饭”的便是夕食。所以哪怕现在饿到两眼昏花,今日也已经不可能会有下一顿饭了。之前被小少爷打翻的白饭还洒在地上,被大汉踩过一脚,印出了一个脏兮兮黏糊糊的脚印,之前不屑一顾的白饭现在彰显出了诱人的香气。
那白饭是刻意不收拾的。
若没有猜错,接下来几天都不会有吃的了。
小少爷没了气力大声吼叫,却一直在小声嘟囔,在寂静的、饿到让人暴躁的夜晚让人格外烦躁。但是洛书却狠不下心来去呵斥这个被骄纵坏了的孩子。明明昨天还锦衣玉食做着高高在上的小少爷,一睁眼却换了天地,从云端跌倒泥土,恐怕连一个成年人都无法接受,更何况是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孩子。他不这样发泄自己的情绪还能怎样呢?
只是洛书能不在意,却还有别人被打扰到不耐烦。
“哐”的一声,薄薄的木板门被轰然踹开,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刺破夜色,“哟,谁家的小老鼠在吱吱叫啊?”
洛书极好的夜视能力能让他借着月光看到来人的样子,他身材瘦削干瘪,脸上积压着厚厚的皱纹,腰身微微佝偻,头发花白,看上去大概在五六十岁左右,但是周身气血十分旺盛,胜过二十来岁的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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