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节(1 / 1)
李均轻笑:“所以你继续招两个就好了,以后我只接戏和广告,可能不会再接综艺节目。”
高信:“我明白你的意思,这点我懂,演员接多了综艺广告容易崩形象,读者难入戏,我会看着安排。现在也有几家公司找你的,不过我都拒绝了。”
李均:“行,等过两周吧。”
第一周去爬山他好像飚了一回演技,到时候自己也能去试试一些角色的戏。
高信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他带李均这么多年,他都平平淡淡的,不争不抢,人家根本不屑跟别人抢,一直专注于自己想做的事就行,也幸好他对所有人几乎一视同仁,除了之前眼睛瞎给多了点机会背叛他的小子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了。
看来,做人厚道些还是有回馈的,他现在已经是深刻体会到。虽然他以前对李均没有什么恩,但他这次直接把上综艺的机会给他,也算是一种恩?
高信倒是好奇:“哎,李均,有个问题不知当问不当问。”
李均正站在高信的办公桌前,拨弄着一盆绿萝的叶子:“嗯?你问呗,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认识,以后我的工作还需要你帮我打理。”高信人品是可信的,他们也认识好些年了,他的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要不是在公司一直被上司打压着,他应该会飞得更高,现在跳出来了,就是他的机会。
高信现在成立的工作室,基本上就等于替李均工作,当然,高信以后还可以签约更多小花小鲜肉,但李均肯定是他的台柱子。
高信:“如果当时我没把上这个综艺的机会给你,而是给了别人,你怎么再跟姜老师接触?”
李均拨弄完叶子,漫不经心地说道:“我可能会求助我二哥,随便顶替掉节目组里的一位嘉宾也不是问题。不过,我知道你跟王导认识,我能从你这里接这个综艺倒不是巧合,当初,姜衡接这个综艺的时候我就知道王导了。既然我们未来要一起合作,我觉得我应该再告诉你一个秘密,还记得我顶替的人吗?”
高信:“你说耿文宜?”
李均继续慢悠悠地说道:“他的事是我找人爆的,之前在剧组时耿文宜就睡过几个女孩,本来我对这个娱乐圈常见的事我也没什么意见,但有一次,我发现他强迫刚毕业的女孩子跟他发生关系,我想着,爆出来也算是利人利己。”
高信心一惊:“……那你怎么肯定王导会直接找我?”所以他刚想的“恩”也不过是想想而已?大佬的高度他永远达不到!
李均拿起水壶给叶子喷水:“这个简单,姜衡上这个综艺还是我给的建议,我提前了解过王导的性格和外界的评价。王导这人有点急躁,节目开播在即,签约的明星出事,他肯定要找一个靠谱的朋友推荐新人,按照他的性格,不会再用一个有问题的明星,肯定会换一个好掌控的新人,而你恰好带的都是不红的新人,又是值得信赖的朋友,他肯定会找你,而不找别人。”
高信:“那你怎么肯定我会找你?”
李均轻笑:“信哥,你忘了,我们前后脚离开公司,合作多年相互了解,而且我又刚好没有跟公司签约,就算你手上有新人,但为了你自己的信誉,你也不可能马上把你签约的新人往前线送。”
他了解高信,这人长情,有情义,做事呢稳妥,要是没有万全的把握,不会主动出击,只可惜看错一次眼,在不知感恩的小鲜肉身上栽了个跟头,伤得不重,却也是他跟公司解约的那根导火线,还有重要的一点是,高信其实没有那么容易相信他人,很多出社会久的人,都会有的通病,这一点李均自己也有,所以他能理解高信。
高信突然为自己成为其中的棋子而隐隐有骄傲的感觉,他现在只剩下对李均的佩服,朝李均竖起了大拇指:“原来这一切都是你算计好的,在你发现姜衡失忆之后的半个月内?”
李均轻飘飘地说:“没这么久,从想好计划开始,到我出发当天,一周吧。”
这缜密的逻辑和思维,算计一个综艺节目简直浪费,要是之前用上了,现在早就红透半边天了好吗?李均的演技本来也是无可挑剔,他的演技现在已经深入到生活中,他是不是在演戏别人根本看不出来啊。
高信憋了半天问他:“你为什么不想红?”
李均:“我不缺钱,也不喜欢麻烦。”
高信:“……”说得好有道理,再次强调,面前这位是李首富的儿子!他是李首富的儿子!
李均朝高信伸出手:“信哥,合作愉快。”
高信秒握:“合作愉快。”
李均跟他谈的也差不多了,就回去了。
送李均到电梯口时,高信回过神的时候,发现自己手心都在冒汗。
他突然感到十分庆幸,庆幸自己认识了李均,庆幸自己成为他的经纪人,不管如何,以李均的身份,能选中他就已经是万幸中的万幸了。
时来运转,大概说的就是他吧!
李均出来后直接告诉姜衡晚上不回去吃饭,大哥有事找他。
姜衡说自己可以解决晚饭,保证也会给沙子准备晚饭,听着姜衡的声音,李均释然一笑。
只有在面对姜衡的时候,他才会笑得无所顾忌。
李晋约的地方是一家高级日料店,食材都是当天从日本空运过来的,李均和姜衡来过两次,和李晋李彦也来过几次,但比起这些豪华美食,他其实还是偶尔会跟姜衡去吃路边的烧烤。
不过,李晋喜欢吃海鲜大家都知道。
李均坐下来用热毛巾擦手时就笑他:“大哥,你老吃高蛋白的食物,你健身教练能放过你吗?”
李晋站起来转了一个圈:“你看我现在的身体怎么样?”
李均鼓掌:“可以可以。”
李晋:“羡慕吧,你个白斩鸡。”
李均斜眼看他:“手下败将。”
李晋立即转移话题:“我要吃烤生蚝。”
李均哈哈笑了起来。
两人吃得差不多时,李晋把穆修宇朋友调查的结果给李均说了。
李均面色倒是挺淡定:“这个我知道。”
李晋有些诧异:“你知道?”他还以为他弟弟一直是恋爱脑。
李均点头:“证据我已经拿到了,打算这几天去起诉。”
李晋:“姜衡知道?”
李均:“不知道,还没告诉他,他到现在还以为是自己没注意摔的。”
李晋按按太阳穴,给他弟倒茶:“我弟弟谈个恋爱也要操碎心,辛苦了。”
李均:“你怎么不先问我,就不用让修宇哥白忙活一场了。”
李晋:“谁知道你已经帮那个傻白甜找了证据。”
李均不满意他的叫法:“大哥,他是我男朋友,尊重我一下我呗。”在家人面前还是要维护一下男朋友的面子。
李晋:“行行行。”服了他弟。
李均:“反正你们也不是第一天知道我喜欢他。”
李晋:“以前他就像一个游戏里的纸片人,现在活生生站在我面前,感觉不一样。”
李均:“好吧。”纸片人,形容得也挺贴切。
李晋从李均说了事情他自己会处理后,李晋就不再提了。
两人吃了一顿时饭后,李均就回家了。
他们吃得早,出门时才七点半,他大哥还有下半场,他可以提前回家。
他才刚打开家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烧烤味儿,真是熟悉的味道。
姜衡:“沙子,这个烤牛肉好吃,可惜你吃不了。”
姜衡:“我点了六串烤韭菜,老板才给了我五串,晚上要是影响我的发挥,我就找老板算帐。”
姜衡:“牛油烤得也香。”
姜衡:“黄喉和掌中宝也好吃。”
姜衡:“小均应该九点才回,家里味儿应该散了。”
李均换上拖鞋轻手轻脚绕到他背后,压低声音阴森森道:“姜老师……也给我来一串黄喉……”
左右手拿着烤串的姜衡被这么一吓,直接跳起了脚:“啊啊啊啊啊!”
作者有话要说:
姜衡:小均!
李均:好玩吗?
姜衡:不、不好玩。[使劲抹眼泪,吓吓坏了!]
李均:[叹气]胆小鬼。
……小可爱真给我长评了!跟大家一起分享鸭!……
我之脍炙(一)
(太激动了,写的有点具体,还很剧透,慎;还有点长,不浪费,分成两波发)
喜欢这篇文的原因很简单,合我胃口,几乎是每一处、每一个方面都让我欲罢不能。估计字数会比较多,不废话了。
→[划重点]以下是对这篇文的粗浅理解,也并非是说别的类型的文不好,而是恰好这篇文的遣词着笔恰到好处地让我心动。如果哪点我的描述让您不开心了还望见谅,并非针对。
是从别的太太推文过来的,因为现在我基本不看不太熟悉的作者的娱乐圈文,当看到这篇的时候,因为眼熟作者所以专门搜了,还没开始看正文的时候,名字、设定让我以为这会是一个“传统而典型”的狗血失忆梗加上娱乐圈独特“酷炫”滋味的文。但它给了我巨大的惊喜,从补完前文到一路追更到现在,没有每天只看了一章或者两章的感觉,而是像品尝一道佳肴一样,非常流畅。我觉得这大概首先是因为节奏的缘故。
我以前看过的娱乐圈文不少,大多会讲拍摄,一拍就是多少部电视剧、电影、综艺、或者其他东西,当然这并不是不好,而是这篇文的节奏把我直接带慢了。它只写了主角们的一次参加慢综的经历,这个综艺贯穿了整篇文章,正好似这个慢节奏的综艺改变了其中的参与者们一样,这篇文章从这里体现出的慢节奏也让我觉得很舒服。每天看更新仿佛喝水一样自然,不是紧赶慢赶地要干什么,即便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也沉浸在那种非常“宁静”的生活里。描述起来有点难,也可能是个人感受,但是这篇文读来确实流畅而自然。
除却节奏之外,人物也是让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地方。先说主角,均哥这种放在我以前看的小白文里会变成一个“你失忆了居然忘了我/你居然怀疑我的爱/你居然对我这么冷淡”等等情绪之下有点作有点高傲的男主,但是均哥的性格,就好像对他产生了改观的嘉宾们一样,我从第一章 开始认识的就是这个均哥,前期的“预设形象”几乎和他没半毛钱关系。相比傻傻的大影帝,均哥无疑是个很聪明的人(我真的没有嫌弃衡哥傻!真的!),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搞好一切关系、活跃一切气氛、让每个人都很舒服、让每件事都恰到好处,他懂得包容,他会努力去救一只鸭子,他会尽力去妥善处理家里人的关系,虽然还没看到,但是我想李家兄弟们的和睦相处,每一个人都一定有着理解,不过如果仅仅有这点,那我也只会是喜欢均哥,但是!均哥!面对男友失忆还只忘了自己还刚开始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当然也会觉得小不爽,男友做错了事当然也会想要教训一下,也会有懒得去应付不想应付的人的时候,也有想要恶作剧一下的时候,也会只愿意为了男友而去社交搭理别人,也有真正生气的时候,所以他性格中也有异常鲜活也有微妙“阴暗”的一部分,这才是一个完整的人,不过如果仅仅是这样,我也只会是非常喜欢均哥;他会用一个真正成年人该有的态度和一对恋人该有的信任去包容我们的傻影帝,他会把那点是人就会有的“恶意”消磨掉、露出自己那副看上去冷淡却其实温柔的心肠,他会看到别人的变化的时候报以真切的平和的一点引导、而我觉得很高兴的是,在别人有所变化的时候,均哥的性格似乎也起码稍稍的更外放了一点。这样我就非常非常喜欢均哥了!这么短的话根本没法概括他,细细读,最后如果真的只让我用一个词来形容均哥,只能用一个词的话,我还是要用温柔这个词。拒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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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均哥吹,但我也很爱衡哥,信我。
我之脍炙(二)
(太激动了,写的有点具体,还很剧透,慎;分成了两波,一起食用方完整)
喜欢这篇文的原因很简单,合我胃口,几乎是每一处、每一个方面都让我欲罢不能。估计字数会比较多,不废话了。
→[划重点]以下是对这篇文的粗浅理解,也并非是说别的类型的文不好,而是恰好这篇文的遣词着笔恰到好处地让我心动。如果哪点我的描述让您不开心了还望见谅,并非针对。
而对比均哥,形容大影帝一个字:傻,两个字:傻的,三个字:傻傻的。明明三十大几的人了,倒也不是智力缺陷,我们衡哥肯定也很机智!也不是情商低——就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方面的情商而言,至少是很正经的对吧,见家长也没掉面子。如果说开头我还真的以为他是一个霸道冷酷影帝一样的人物,那后面他的形象就渐渐“崩塌”了,在犯傻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这大概是一种稍微有点“我家男朋友就什么都好”这种感觉的傻,(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刚看了车尾气,我想看看衡哥不傻的时候!)看着他就感觉看着自己家儿子(什么鬼比喻,原谅我)一样,既觉得他什么都好又想让他别这么二了。就体验而言,对我来说均哥的性格是更立体的,不是说衡哥性格单一,而是变化不大——只是形象一去不复返了,但是能看得出来他一直是这个样子,反正也是一种特殊的魅力。
除却主角的形象,其实我还特别喜欢对于嘉宾和住客们的描写。因为修完文学史,对很多东西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在看到这篇文里的描写的时候就觉得很欣喜。嘉宾和住客中描写了几个人物都有着类似的特点:性格中有一部分,并不怎么讨喜、但也不是大缺点、也许每个人都会这样或者有这样的趋势,比如听别人夸自己多了便不想承认缺点、有名以后面对无名之辈难免多了一丝居高临下、或者是性格中与生俱来的一种高傲骄矜、或者是格格不入觉得别人都是傻·的感觉,有几个人物是没有改变的、他们也退场了,而那些有所变化的人物——大多是在均哥的影响下和这档慢综的影响下,心性沉淀下来、性格开朗起来、小毛病改掉了不少、学会包容和理解起来。无疑,每个人都是有缺陷的,最开始的女孩子们的小毛病大家都能看得出来,有几个男性角色也是,但要说真的很不讨喜吗?也没有,只是小毛病而已。见多了说好就是好、恶就是恶、或者是为了体现好人不纯粹是好人、恶人不纯粹是恶人而故意设置某些情节和某些难以成立的人物形象的情况,看到这篇文的人物们的时候我是真的觉得深得我心,同时他们的改变也让我有那么一点共鸣。每个人都是有小毛病的,大多数人也会慢慢试图改变的,每个人都希望变得更好、发现自己真的可以更好的时候也会很开心。这就是我喜欢很多配角角色的原因,我觉得他们总和起来表现出来的形象变化甚至也让我能一样的被均哥“改造”一下。
角色和情节往往体现出一部作品有意或者无意的思想。慢节奏的情节没什么啼笑皆非的狗血,也没什么惊心动魄的转折,就是很单纯、很顺其自然、很有理头的发展,还显得有一点点生活气息。真要我说印象极其深刻、让我感情特别浓的地方,其实我有点说不上来,就像一道佳肴,我只顾它整体的美味了。静水流深,小小的涟漪与无声的流淌。在这种情节之中,反而透出一股温情来,要不是“岁月静好”被用烂了,前面的“静水流深”绝对会被我换成“岁月静好”的。
很庆幸当时点开了这篇文。恰好是我之脍炙。
很荣幸看到了很多,人物、剧情、节奏、思想以及可爱又认真的作者太太。
非常喜欢。
很多理解其实都有着鲜明的个人角度和个人见解,甚至连作者可能也不是这么想的,不管怎样,确实是真的很心水这篇文。
第117章 我也是
在家里休息两天,姜衡就被李均按着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身体还是次要,主要还是他那颗脑袋,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补救方式,把他余下的记忆也找回来。
姜衡并没有告诉李均自己以前可能认识他,他想等记忆恢复之后给他一个惊喜。
从医院出来,姜衡带李均去了他的工作室。
以前为了隐瞒身份,李均也没来过,这次终于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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