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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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的晚霞中,他看起来那么无辜,委屈那么真切,让程彻根本舍得不管不顾。于是伸开双手,把人抱住他,抱紧。

“彻彻。”男神把头埋在他的胸膛,吸了吸鼻子,声音可怜兮兮。

“你怎么才来?”

“你怎么才来呀?”

……仿佛一切都是他的错。

那,程彻微微闭上眼睛。就当一切都是他的错好了。

……

……

三个月,赵清嶺的身上,没了一向清爽的香水和烟草香。

桌子虽然看起来刚收拾过,但还落着一些外卖的油渍。衣服一起团在旁边的沙发,超级多,感觉攒了很久没洗了。

皮肤粗糙了很多,蹭上去也没有那种香香滑滑的感觉。

“彻彻,彻彻,彻彻。”

他像野兽一样把他拖进屋,念的他的名字,咬他的脖子。

许久不见,越是渴求、于是无度疯狂,昏天黑地。

再次醒来的时候,是黑暗中。

手机也没电了,仿佛与世隔绝。程彻就这么躺在雪山上寂静的小木屋里,手指被身边的男人紧紧握住。

男人没有睡,一听见他醒了,就像八爪鱼一样缠上他。

“彻彻,你还要我吗?”

“……”

见他没有回答,那人像是急了:“你还要我吗?还要我吗?你生我的气了?不要生气好不好?”

直到这一刻。

程彻恍恍惚惚中,某个地方,像是有一层一直看不透窗户纸被捅开了,漏出一丝亮光。

他一直以为,以为他了解他,他一直以为他是了解赵清嶺的。

他错了。

他对“赵清嶺”这个物种,一无所知。

而身边的男人,还在很着急:“你来找我,就说明还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不是来找我谈分手的吧?”

“彻彻,我不分手,绝对不分手。”

夜色下,程彻翻过身,黑夜之中盯着月色下男神晶莹的、带着一丝雾气的眸子。

赵清嶺:“抱抱。”

程彻:“不抱。”

赵清嶺:“qaq”不管,强硬地爪着人不放。

程彻叹气,有点无奈,有点心疼,同时觉得很有必要——

真的很有必要,跟这个人好好地谈一下!

……

……

程驰不知道哥哥施了什么法术。

但他哥去雪山之后几天,确实成功手牵手把姐夫给拐带了回来。

姐夫回来以后超级乖。比以前还乖,撒娇卖萌、洗衣做饭,零花钱也偷偷多给程驰发了好几百。

看在好几百的份上,程驰甚至没办法如最初设想的那样,雄赳赳气昂昂冲过去问赵清嶺要个说法,说你当年抛夫弃子到底是在干啥!

没办法问赵清嶺,程驰知道去问小筵,问他哥哥姐夫到底怎么回事啊。

赵清筵想了想,只说很难解释。

程驰只好又去问齐危,齐危则说你大学不是读心理系吗,自己翻翻课本不就知道了。

程驰:“……”

他读心理系是被迫的。

他报的明明是工科,但无奈分数不太够,被调剂到了心理。

程驰的大学在隔壁s市,是个普通一本,但以程驰的水平,能考上一个普通一本真的就已经是出人意表、谢天谢地了。

赵清筵也在s市念大学。

按说他本来有更多的选择,可以去b 市更好的几所学习,也可以出国念书,但为了凑合继续拯救一下程驰,也就找个s市这边顶尖的大学勉强念一下。

两个学校,校址就在隔壁。还是可以一起玩。

赵清嶺和程彻,也在那个夏天一起搬去s市。

不止是为了弟弟们,也是为了程彻在s市集团总公司的新事业。

当然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赵清嶺的新事业——作为从不露面的二世祖“太子爷”,赵清嶺最近空降集团公司当了个董事,终于进入大众视野。

本来媒体、对手公司本来还挺兴奋,真太子爷终于坐不住了,来和老爷子瞩意的年轻接班人程总抢位置了!这下有好戏看了。

然后各种观望、各种轻敌了半年有余,才发现完全被骗了。

太子爷和程总……根本就是一伙的!

而且,是谁说的太子爷是个二世祖?太子爷真的一点都不二世祖好吗!太子爷名校毕业履历漂亮,而且在生意场上的手段花样繁多、刁钻阴险,分明比他老爸有过之而无不及!

赵清筵的智商,让他进入大学之后分分钟脱颖而出。

才大一就做了个什么机器人出来,参加国际比赛还得了奖。程驰既替他高兴,又担心自己越来越追不上人家的步伐,于是急着报了学校的读书会,想读点书提高提高自我。

就这样,成功读到了人生中最嫌弃的一本书。

太宰治《人间失格》。

别人都说很经典。以至于程驰抱着非常高的期待,结果,他都看了啥?

“小筵你智商高!求你给我解释一下,这书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两个学校之间,某珍珠奶茶店。两个孩子没事就约着一起自习的“秘密据点”。

程驰是真的不明白。一般小说的套路,难道不是男主出身豪门、本无一技之长,然后不断学习奋斗,最终逆袭走上人生巅峰的吗?

为什么这本“经典”,是倒过来的?

《人间失格》的男主角大庭叶藏,不但生在显赫的门第,还天生拥有着帅气的外表和过人的创作才华。

按说这么高配的出厂设置,这人本该轻轻松松出任ceo迎娶白富美,顺理成章一帆风顺。

可是叶藏没有。

他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日子过得一塌糊涂、最后穷困潦倒而死。

“真不是我说,明明有美好的人生,却不珍惜。要是换成我是他、要是我家小时候有他那么好的条件,我肯定早就——”

“嗯,”赵清筵咬了咬吸管,“我知道,大概很多人都会像你这么想。”

“但是,你可能忘了一点,大部分人虽然或许没有跟‘叶藏’一样优厚的条件,但同样的,也没有跟他一样的痛苦。”

“上天在造人的时候,是不一样的。”

“不然,也不会有很多人,明明在别人眼里美貌多金、条件优越,什么都不缺,却依然会最终陷入不幸,甚至痛苦到主动抛弃整个世界。

“——‘胆小鬼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甚至会被幸福所伤。’”

“有些人,天生比正常人更聪明、更敏感,更纤细得多。以至于在平常人的感觉里迟钝的、可能转眼就忘的小伤害,对他们来说,随随便便就是致命伤。”

“而对于‘幸福’和‘爱’,要求也会更加挑剔。只要少一点点,哪怕就只有一点点,也会让他们完全无法去相信、去依赖。”

“他们自己,也不想这样。”

“毕竟背负着那种单纯、纤细,其中的痛苦、挣扎,根本无从说起。”

……

程驰听得懵懵懂懂,走的时候依旧懵懂。

赵清筵叹了口气,这孩子真的没救。他得找哥哥帮帮忙,赶紧给程驰转个科系算了,这孩子学心理系绝对没前途!

回宿舍的路上下起了雪,赵清筵微微眯起眼睛,伸出手去。

雪花落在掌心,六边形很漂亮。

满满消融。

他突然想起程彻去找赵清嶺那几天,齐危跟他们说的几个小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豌豆上的王子,把自己藏在城堡里,等着人去救他。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很勇敢的锡兵。看起来普普通通,却什么火坑都敢跳,披荆斩棘、无坚不摧。

他还说,海底有一只鲸鱼,频道和所有别的鲸鱼都不一样,似乎注定会成为整个海底最孤独的灵魂。还说从前有一朵玫瑰花,明明只有四根刺,却自以为无坚不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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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后,海底的鲸鱼奇迹般地找到了它的伴侣。

而那朵玫瑰花,也一直有小王子呵护着它,纵容着它的天真、它的可爱、它的娇矜。

赵清筵不禁想着,如果叶藏也能找到一个那样的人。

找到他的锡兵,他的蓝鲸,他的小王子。

……

……

雪山小屋里,几个白天黑夜。

他们吃,睡,做,聊天。

程彻听赵清嶺说了好多、好多,他从前没有说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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