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1 / 1)
唉。
程彻无奈,就这么怀抱着小小的遗憾和酸酸的胳膊,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为啥会一个人去了巴厘岛,就四这个原因。
傻孩子???
第16章
虽然手酸,但那一觉,程彻结果是睡得昏天黑地。
一共做了两个梦。
第一个梦,回忆跳回了两人重逢那天。
赵清嶺饭后开车送他去中医院看了冻疮,然后开车送他回家。
回程的车上没有《晴天》,程彻只记得最后,他是让赵清嶺把他放在了家附近的一个小公园门口的。
不敢让他直接送回家。
因为他租住的贫民窟太破了,不好意思让男神看到。
下车后,程彻跟赵清嶺认真道了谢,道了别。
一个人走进公园。
他们城市的银杏树一直很怪,明明在深秋已经落过一次叶,却总会剩下一些,等到隆冬下雪前再一次落尽。
深冬,公园里很冷,估计是快要下雪了,因为这天银杏叶再度落了满地。
程彻踩着满地落叶,越走越慢,最后停了下来。
蹲下身,轻轻捡起一片金色枯黄的叶子,小心地揣进怀里。
那一刻,他的表情是卑微而虔诚的。
……像梦一样的一天,结束了。
他这么想着。
程彻从小就不爱看童话。
毕竟,现实世界在很小的时候就狠狠教训过他——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以至于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某位十二点过后被打回原形的某位姑娘,究竟会抱着什么样的心情?
南瓜,水晶鞋,马车,一切梦境般的美好,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转瞬已化作泡影。
人生再度变得一无所有。
可残忍的是,他将会永远记得,曾有那么一个瞬间他牵起过王子的手。
……
那个当年像太阳的男孩,眼睛依旧明亮的。
笑容谦和而温柔。
成年以后,身上有让人心动的淡淡烟草香。
那时靠他那么近,温暖的指尖捏着他满是疮痕的手指,眼神心疼地问他:“这个会不会痛?”
……人生,有时候果然很残忍。
之前被捧在手心有多么幸福,最后下了车回到现实,就有多落寞。
程彻苦笑,兀自摇了摇头。
不行啊。
不能那么不知足。
这么些年,去过那么多次同学会和婚礼,他一直祈祷的,不过就是再见他一次而已吗?
如今,愿望明明实现了。
而且是以一种远远超越预期、完美到基本不真实的形式实现了——他们不仅见了面,还说上了话。
甚至赵清嶺还给他剥了好多虾,在车上重新听到了那首《晴天》,最后两人微笑着道别。
已经没有遗憾了。
而眼前,一地随便掉落的银杏叶,是那么的金黄。铺面地面,那么的美,美得星光灿烂。
这一整天,完美得都像是梦一样。
已经足够他收藏保存、甘甜整个余生。
于是程彻终于再度梦游般地笑了出来,把那枚银杏叶收在心口,抬头望向下午三点碧蓝的天空。
那光亮很刺眼,他缓缓闭上眼睛。
却忽然,听到背后两声“滴滴”的喇叭响。
……
赵清嶺没有走。
他七扭八歪把车开进了公园,摇下车窗,很有些皮的样子探身趴在窗框上,笑容一如既往的灿烂:“差点忘了,加个微信,以后常联系啊!”
程彻:“……”
“来来来,”赵清嶺晃晃手机,“扫我扫我,电话号码也给我!”
就这样,程彻从此有了男神的微信号。
也有了男神的手机号。
虽然明知道也许“以后常联系”不过是一句客套话而已,但还是抑制不住兴奋地偷偷抖。
赵清嶺的微信头像,是光影特别棒的一张照片。
拍得好像明星宣传照一样,简直帅到人神共愤。
当然,赵清嶺本身确实也长得就像是明星一样,完全可以靠脸吃饭的那种。
他高中时就帅,如今褪去了一丝青涩,整张脸更加的棱角分明,帅气程度更加直线飙升。
“咦,哈哈,哈哈哈!”
赵清嶺那边,却在通过程彻的微信验证后,“噗嗤”一声乐了。
“哈哈哈,程彻你这头像是啥啊?老年人表情包专用图片?‘最美不过夕阳红’?”
“……”程彻垂眸。
他的头像,是一片晚霞。
曾经,他们一起,看过类似的晚霞。
不过那一天,赵清嶺大概早就已经不记得了。
……
程彻家里面的那些破事,一直鲜少跟人说。
就连跟他做了十多年朋友的颜珍,都只是知道他“家境不好”,但并不十分确定到底不好到什么程度。
究竟不好到什么程度呢?
程彻的父亲是个酗酒嗜赌的恶棍,经常欠债,一喝醉就回家家暴妻子和儿子。后来,程彻有了弟弟,那人喝高了以后,连幼小的弟弟也一起毒打。
初三的某一天,母亲终于受不了,丢下两个儿子一个人偷偷跑了。
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
从那之后,父亲更加疯疯癫癫,整日烂醉如泥。家里穷得没有一分钱,几次断电断粮,三五不时更是有各种流氓债主上门恐吓。
十五岁的程彻,要面对的就是这样糟糕的人生。
但能怎么办?
根本没有办法,只能一声不吭咬牙承担。用放学后一切的时间努力打工、做各种兼职赚钱,养活自己、顺带养活年幼的弟弟。
程彻学习成绩一直一般。
当然在这样糟糕的生态环境中,能够保持成绩一般,其实已经很不容易了。
最终中考的时候,他骑着线堪堪升入了本市最好的重点高中,作为一个不起眼的高中生,继续看似普普通通地混迹在新校园里。
在新高中,程彻比以前更加沉默寡言。
更刻意避免交到朋友——他怕,怕跟人亲近后,家里的事情会被人知晓。
……他也不是多在乎面子。
但至少最基本的一点点体面,还是想要的。
却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是那样的低调、平凡、不声不响、不起眼,却被学校里的某个混混头子给盯上了。
那个混混头子叫刘宇。是市里某民办企业老总家的儿子。
染了一头小黄毛,又有钱,天天就喜欢带着一群走狗小弟在学校里横行霸道。
某一天,突然就在走廊上拦住了程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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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笑他土气的穿着、没品位的黑框眼镜。
不久,刘宇开始带人掀程彻的课桌,撕他的作业,把他的笔全部丢到窗外,把他整个书包扔进厕所水槽里。一群人抽着烟,在一旁哈哈大笑。
再后来,更开始埋伏在他放学的路上找他的麻烦,甚至到程彻打工的店里恐吓,吓得老板不敢再继续留用他。
程彻的生活,本来就难。
非常需要打工的那点钱,可那些人却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找他麻烦。
从小到大,对他来说人生本来一直都在雪上加霜,没想到高中又会遇上一群神经病,时不时跑过来狠狠补上几脚。
……这样的日子,真的好没用希望。
纵然再怎么坚强,程彻最终不过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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