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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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生下来到现在所有衣服加起来,花的钱都没有九十金币吧。

结果岳母大人一句话,就让金木聪含泪跑了。

“就你这幅模样,漂亮衣衫穿在你的身上有用吗?全糟蹋了!”

……

现在,沈浪穿着这身前所未有的金丝锦袍,白玉镶金腰带,翡翠雕金玉冠。

用一句话来形容,帅瞎狗眼。

走到哪里都自带光芒的那种帅。

木兰看得都有点呆了,目光有些许的迷离,心跳微微加速。

而小冰看了沈浪好一会儿,开始痛悔。

那天晚上我为什么要拒绝啊?

如果不是我作妖,现在肚子都鼓起来了啊。

不过如果我怀了孩子,是男孩好还是女孩好呢?

我们的孩子应该叫什么名字呢?

木兰道:“夫君,你今天是要把男主人的风头压下去吗?”

“不。”沈浪道:“我今天要把所有男人的风头都压下去,我要成为徐芊芊永远也触碰不到的男神,我要将我和她之间的孽缘画上一个残忍的感叹号!”

顿时,木兰不想聊了。

眼前这个如冰如玉的美男子形象,也彻底被破坏了。

接下来,沈浪和木兰就如同传说中的王子和公主一样,穿着华丽的衣衫,登上华丽的马车,奔赴张晋和徐芊芊的订婚宴。

……

玄武伯爵还是有些不安。

虽然他对沈浪是有信心的,但毕竟晚上情形太过于险恶了。

之前说过了,这次订婚宴几乎就是对玄武伯爵府进攻的号角和预演。

沈浪一进入,几乎举目皆敌啊。

他就算有三头六臂,只怕也抵挡不住。

而就在此时,外面响起了金忠的声音。

“主人,北方的贵客来访。”

玄武伯爵不由得一愕。

在府里,北方的贵客就之代表着一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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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元会!

沈浪刚刚离开的时候还专门提醒过伯爵大人,说隐元会的人会来拜访。

而且沈浪说是在三刻钟之内。

没有想到,竟然是连时间都算准了。

这孩子还真的聪明到这个地步。

不过,伯爵大人也很快明白了!

沈浪不是胡乱猜测的,而是以徐芊芊和张晋订婚宴的时间为界限。

隐元会使者会赶在这之前,但不会提前得太多。

“请客人进来!”伯爵大人道。

片刻后,一个穿着无色丝绸的男子走了进来,面孔平凡,身材平凡。

“隐元会莫休,拜见玄武伯。”来人恭恭敬敬行了一礼。

伯爵大人道:“莫先生好,别来无恙啊,前些日子我送去的金币,贵会可收到了啊?”

隐元会的莫休道:“走海运,十几天前就已经收到入库了。”

伯爵大人道:“那莫先生这一趟来,所为何事?”

莫休道:“伯爵大人或许已经知晓,敝会的舒亭玉前来玄武城,参加张晋的订婚宴。”

换成其他贵族,肯定故作惊讶道,竟有此事。

但伯爵大人最不喜欢做戏,直接道:“贵会这是打算改变立场了吗?”

“毫无此意。”莫休道:“整个大炎王朝有几十个诸侯,分封的老牌贵族几百之多。我们之间的利益往来已经深入人心,绝无改变立场之意。”

玄武伯爵道:“那贵会表现出来的态度,却让人非常诧异啊。”

莫休苦笑道:“哪里有人,哪里就有斗争,我们隐元会也不例外啊。如今新政至少表面上看来如火如荼,所以敝会内部也发生了动摇和分歧。但是请玄武伯务必相信,我们对您的支持丝毫没有动摇。”

玄武伯爵本来还想要继续质问。

但是心中想起沈浪的话。

“您对他说的任何话只管表面点头称是,心中当着放屁。”

于是,伯爵大人尽管并不擅长,却也听从女婿的意见和眼前这位莫休虚以委蛇。

……

张晋老宅中。

距离订婚宴开始,还有两刻钟。

徐光允道:“对付沈浪那个小畜生的阵仗,都准备好了吗?”

“老爷,都准备好了。”

张晋回来的时候曾经问过张翀,今夜对沈浪和金木兰要有底线吗?

张翀就问了一句,沈浪对付你的时候,可有底线吗?小孩子胡闹,过火才是正常的。

然后,张晋就明白了。

“联合绞杀沈浪和金木兰,一定让玄武伯爵府声名狼藉,一败涂地。”

今日,徐家一定要一雪前耻。

第92章:浪爷太优秀,开局就弄死人

夜幕降临。

一队骑兵护送着沈浪和金木兰的马车,带着特殊的节奏驰骋。

很快就要到张晋家的老宅了。

“娘子,一会儿你千万不要紧张啊。”沈浪道。

木兰道:“好。”

沈浪道:“我知道我很帅,会给你造成比较大的压力,但是你放心,单纯从颜值上你还是配得上我的,你千万别自贱惭俗,一定要拿出你第一美人的架势出来。”

木兰顿时把脸扭到一边去。

“你要时刻都记住,你是玄武城第一美人,怒江郡第一美人,天南行省第一美人。”沈浪重重道。

木兰道:“是,你放心夫君,我一定给你撑住场子,不会让你丢了面子。”

“这就对了。”沈浪道:“我一定要让在场所有的男人都妒忌得吐血,我身边有一个这么美丽高贵的妻子,身材还那么火爆,武功还那么高,尽管我还没有睡到,但是别人不知道啊。”

木兰忍无可忍,玉手放在沈浪的腰上。他不打夫君,不代表不可以掐。

沈浪不敢移动身体,但却可以挺直腰杆,吸一口气,顿时让自己的腰肉离开玉女魔爪两厘米。

“至于我,请娘子放心,一定碾压在场所有男人,让所有的女人都妒忌你得眼球恨不得爆开。”沈浪拍着胸膛道。

木兰不想理他。

她这辈子最不喜欢的就是攀比,也从来都不需要攀比。

但是没有办法,嫁给了这么一个爱攀比的男人。

好虚荣的样子。

沈浪那边,却进入了人生感叹。

“唉,人生就是一个攀比的过程啊,在嚢中的时候,要比其他的虫子强壮游得快,这样才有机会变成人,否则永远都只是一只蝌蚪。”

“生出来之后,要比其他孩子聪明漂亮。”

“长大之后又要比别人帅,比别人优秀。”

“成年之后,又要比谁的丈夫赚钱多,比谁的妻子漂亮火辣,比谁的孩子聪明伶俐。”

“年迈了之后,又要比谁的孩子更出息更孝顺。”

“人的一生都在攀比,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人若没有优越感,是活不下去的,所以人都喜欢和比自己混的差的人呆在一起。”

木兰此时转头朝沈浪望来。

他的这个夫君就是这样,洞察世情,大俗大雅。

她不由得温柔道:“夫君,凡事也不用看得太透,糊涂一些比较快乐。”

沈浪转过头来道:“我很快乐啊!因为我和别人攀比就没有输过,我永远都在赢啊,不管比什么我都赢啊,我最喜欢攀比了,哈哈哈哈!”

木兰扭过头去,彻底不理他了。

外面的金晦忍不住了,道:“姑爷,比武功你也赢吗?”

“赢啊,当然赢。”沈浪道:“我娘子这么厉害,我们夫妻一体,娘子的武功就是我的武功啊。”

顿时,外面驾驭马车的金晦觉得自己有些无法呼吸。

因为空气中都仿佛弥漫着无边的骚气,呼吸一口都会灼伤肺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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