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1 / 1)
“陶恂,半个月前你打电话说了什么你自己不知道?怎么,嘴上说的是一回事,趁我不在纸醉金迷又是另一回事?你耍我玩呢?”
沈琛活了两辈子,从未对任何人有过真心,他的母亲用死的教训告诉他,感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最不值得信任,最不值得投入感情,他信了两辈子,没想到到头来还是一头栽了。
深秋刺骨的秋雨淅淅沥沥的落下来,陶恂哆嗦着想开口,像是不可置信的恍惚,又像是被什么吓到了一样一时之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沈琛在前面走 ,他就一直这样挣扎着在地上拖着。
他拼尽全力抬起头来,头顶的青年朝他嘲讽的笑了一下,紧接着腹部就是一阵剧痛。
沈琛已经厌烦了这种在雨里无休止的纠缠,这一脚结结实实的落在了陶恂腹部,用了十成十的力气,直接把陶恂踹出一段距离,陶恂两只手还保持着死死攥住的姿势 ,身体却已经开始哆嗦着抽搐起来 ,也就是那一瞬间疼到了极致,抓住人衣裳的手才一松。
沈琛大步流星的继续往前,轰的将车门打开,张博丛围观了这场无声的闹剧,嘴角蠕动了两下最终也没说出任何话来。
陶恂那样高高在上的贵公子什么时候会这样不顾尊严的跪在地上求人的。
昏黄的灯光在雨幕里骤然亮起,张博丛刚刚发动车子陶恂就赶了过来,死死扒住车沿不放手,沈琛直接把车窗按了上升,陶恂仍是不肯松手,手指都被车窗夹住,隐隐有鲜红的血迹与雨水混在一起 。
“开车。”沈琛眼里毫无温度。
车子开始缓缓相前驶去。
已经彻底上了路,然而扒在窗边的人就一直跟着,不放手也不停下,哪怕车速越来越快,马上驶向前方。
张博丛终于撂挑子不干了:“md,沈琛你想拖死他也别找我当共犯!”
刺耳的刹车声在雨夜里响起,车窗上的鲜血混着冰冷的雨水滴在攥的陷进血肉的手背上,带起一片鲜红的温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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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丢丢虐,我保证下一章就解开误会!在一起!顺便,陶恂没有任何对不起琛哥的地方(拼命划重点!)感谢在20200120 23:59:38~20200122 23:58:0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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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人力终究不能和机器相提并论, 任由陶恂在外面拖着, 若是万一真的卷进车轮底下——
面容阴桀的青年朝外看去, 隔着一层玻璃,大雨滂沱而下。
青年仍然抓着玻璃窗, 手指一根一根的渗出血来, 又被大雨冲刷的干干净净。
车窗一点一点的艰难升上去, 人的力气终究还是渺小, 升到最后一点时他的手指仍然牢牢抓紧车窗, 再继续下去说不定就得硬生生把一双手夹断。
“琛哥——”
沈琛一脚把车门踹开,被哐当一下甩开的青年再次摔进了雨水里,他还想爬起来但还没来得及动作便被人抓住了胳膊,一把抓了起来。
力气非常大,几乎是要把他整只胳膊都给拧断了,他却在被碰到的一瞬间紧紧的扒住那人的衣裳, 根本没顾上手臂上的疼痛。
——像是已经失去了痛感似的, 不管沈琛怎么打骂死都不肯松开。
“不要命了?”他听见沈琛的声音, 冷的像是冰, 却没有再踹开他。
张博丛几不可闻的松了一口气, 他了解沈琛, 是真害怕那样铁石心肠的人不会心软,万一出点什么意外就完了,幸好——
沈琛生性多疑薄情, 他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对任何人心软。
如果换成其他人, 他根本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动怒, 因为根本不值得,他冷心冷情两辈子,从没想过最后竟然栽在这么一个蠢货上,他自己怕不是也是个蠢货。
车门被彻底关上,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沈琛看着死死扒在自己身上的青年,身上全部被雨淋的湿透,整个人都在细微的颤抖着,但仍然残存着一股刺鼻的香水味儿,不知道到底是在那地方呆了多久才沾上这么一身味道。
他都忘了,这个人是给自己打了多少次包票,说自己以后再也不去那些声色场所了。
沈琛扯了扯嘴角,笑的有些冷淡,陶恂抓的太紧了,几乎是要把他的衣裳都扯碎的力气,他干脆不去拢开他,只是看着青年湿透的头发露出几分薄凉的嘲讽:“陶恂,你是不是把我的话都当耳旁风了?”
——更愚蠢的难道不是自己都信了吗?其实也不过都是谎话连篇,自己出差一个多月回来原形毕露而已。
他的神色不由得更冷,平常伪装都气质教养在这一刻悉数崩塌,撕裂了那层伪装,剩下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狠辣阴翳。
——就连落下的目光都是寒冷的,他本质里的阴狠并比任何人少,他本以为能悄无声息的隐藏一辈子,却被陶恂在此刻硬生生打破了牢笼。
陶恂浑身都在哆嗦着,说不清是冷的还是其他什么,抖的非常明显,牙齿都在打颤,他被扯上车扯的粗暴,到现在都是半跪在车上,死死抱着沈琛的腰。
嘴唇蠕动了半响,却只能语不成音的吐出几个字:“琛哥,你听见了——”
半个月前那个电话,他怎么会听见呢?过去五年里自己打过无数个电话过去,那边从未有人接起来过,为什么就只有这一次——
“琛哥,你听我解释——”
沈琛好整以暇的看着他,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只是天生带着嘲讽的嘴角微微勾了一下:“好,我听你解释,解释你是怎么阳奉阴违的,一边跟我说喜欢一边在外面找人,还是拿我的话当耳旁风,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沈琛都觉得自己可笑,他防着楚瑜防的跟什么一样,叮嘱过他多少次别跟楚瑜混在一起 ,两辈子都没把任何人放在心上过,结果就这么一次打算试试,回头就是耳光打的他整个脸都发疼。
他有那么一瞬间也想,陶恂确实喜欢他,喜欢到可以不要命,但是比起对他的感情,恐怕他自己寻欢作乐更为重要。
沈琛闭上眼睛,觉得莫名有些心冷。
“琛哥,琛哥你不喜欢就算了,我们以后还是兄弟,我不会做任何越界的事,我发誓......你不喜欢这种事,你当我没说,就跟过去十几年一样,琛哥,你别扔下我......你不喜欢我以后都不说出口,我保证......”
陶恂语无伦次的发誓,身上抖的越来越厉害,连呼吸都是困难的。
沈琛冷笑了一下,伸出一只手来,冰冷的指节摸索着按住陶恂的下颌,强硬的将那张脸抬起来,他的手是冷的,声音也是冷的,就连眉眼间都拢着一层寒意,但仍然高高在上,衬的底下的人越发不堪。
他说:“如果我说喜欢呢?”
——只在一句话便令不停说话的人彻底闭嘴。
手里脸颊的轮廓削瘦的可怕,能清晰摸索到骨骼的形状,明明走之前还没有这么瘦的,这样瘦的可怕,没有干下来的雨水沾湿了头发,将眼睛遮住,沈琛就那样看着他,神色间说不清是彻骨的失望还是疲惫。
他看着仍然在无意识颤抖的人,皮包骨头,眼下一片青黑,双颊深深凹陷下去,眼眶却是通红的,就那样抬着头看着他,嘴唇无意识的哆嗦着开开合合。
似乎是想说什么,却又像是什么都说不出口,然而直到这一刻,沈琛把他的脸抬起来才发现他的状态不对——正常人就算再冷也不会抖成这样,况且这还是秋天。
仔细想起来,他今天哪里都显得不正常,就是再怕他走了也不可能这么疯魔的追出来,走路走不稳到摔的跪在地上,甚至险些被卷进车轮底下丧命。
沈琛手指不自觉收的更紧,简直要一下捏断他的下颌骨,而哪怕对于这样的疼痛陶恂的反应都是迟缓的,没有半点挣扎的意思。
沈琛怒极反笑,几乎要把牙齿咬碎,一字一句的从牙缝里渗出来,阴冷的叫人脊背发冷:“你嗑药了?”
他闭着眼睛都能知道keiti是什么地方,刚刚进去的时候脚下踩的都是些什么东西他心知肚明,可陶恂哪怕再混蛋,再张狂,也是陶家正正经经养大的小少爷,绝计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有那么一刻,沈琛真想把车开回去,把那个地方一把火全部烧干净,但他几乎是刚想动弹陶恂就扑上来把他死死抱住,嘴里还在不停的认错:“琛哥,我没有......错了......琛哥......我听你的......”
他淋了雨浑身冰凉,脸却烧的发烫,抵在沈琛胸口的时候抖的不成样子,滚烫的体温却透过衣裳烫到了胸口。
车厢里一片死寂,很久很久,沈琛伸出手把不停颤抖的人从跪着的姿势拉了起来,沾满泥水一身潮湿的人死命的抱紧了他,以绝不松开的姿势将他抱住。
青年藏在车厢里的神情看不分明,唯有一双眼睛在车外潮湿的秋雨映衬下显得格外阴冷。
他没有伸手抱住他,却也没有拒绝,只是垂落在身侧的手指一寸一寸陷进血肉里。
“回家。”
张博丛没有说话,只是将车速提了一个档。
陶恂自从抱住了他,情绪就慢慢不再那么难以抑制,除了瑟瑟发抖外再没有其他任何声音,只是力气越来越大,几乎是想将他勒碎了融入自己的骨骼里。
张博丛开车开的极快,不过半个小时就送到了沈琛楼下。
“要伞吗?”车停了许久不见后面有任何动静,张博丛看了一眼窗外大雨滂沱,声音却很低。
这一声才像是将沈琛从思绪里惊醒,第一反应竟然是抬起手抱住了陶恂的背,然后才反应过来是张博丛的声音。
“不用了,我带他上去,今天麻烦学长了。”反正已经全都湿透了,拿不拿伞都无关紧要。
张博丛帮忙开了车门后就没出声,这个时候他也不好说什么。
他一直看着沈琛的背影消失在雨幕里,自己缓缓点了支烟。
上楼的时候陶恂一直都很安静,虽然仍然死死抓着沈琛的衣裳,但再没有语无伦次到哆嗦和胡言乱语。
从密闭的车厢里出来,一直到家里他才发现陶恂身上的酒味,刚才不知道是气昏了头还是被雨淋散了气味,他竟然一直忽视了陶恂像是喝醉了的事实。
两个人都是一身狼狈,沈琛自从重生已来就从未这么狼狈过,暴躁愤怒冲破了理智的阴狠和失望,让他一直伪装的毫不在意彻底分崩离析。
陶恂一副站立不稳的样子,他干脆把人推到了浴室里,直接打开了淋浴,温热的水流喷在头上的时候陶恂像是骤然受了什么惊吓一样睁开眼,那双眼里残存着神智和欲望,双眼通红的看着他。
——陶恂抱住了他。
他刚刚去打开开关,陶恂站在他后面,此刻从后抱紧了他,只能从前面已经被水汽覆盖的朦胧的镜面里看见他的脸。
青年将将自己贴近了他,头靠在他肩上,修长的胳膊死死禁锢住他的腰,与他在镜子里对视,贴的这样近,沈琛能清晰感受到他的颤抖,身上每一块肌肉都在颤动。
“琛哥,”他的声音嘶哑的可怕,不敢确定似的一直在抖,“你刚刚说的是不是真的?”
沈琛透过镜子看着他,神色无悲无喜:“哪一句?”
“你刚刚说过——”他不敢说出来,心里却在疯狂叫嚣着。
——如果喜欢呢?
镜子里抱住他的是一个青年,从少年到青年,彼此相伴过漫长的时间,一点一点看着对方脱离了青涩的少年,出落成现在这样高大挺拔的模样,哪怕瘦削,也是一个结结实实的男人,自己有的他都有,衬衫底下是肌理分明的肌肉。
不是女人柔软的身躯,抱住他的确确实实是一个男人,从年少时就相识的竹马。
沈琛沉默了一瞬,伸出手透过镜子触碰那张脸,从被他掐紫的下颌到削瘦的双颊,再到通红的眼眶。
他们彼此都太熟悉了,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勾画出那张脸,罗列出彼此的性格特点 ,年少时出过什么糗事......
也正因为熟悉,他才想不通,为什么陶恂能喜欢他。
他并不觉得自己值得什么人去爱慕,他薄情寡性,眼里利益高过一切,做事从不顾及别人,为人阴翳狠辣,性格冷漠,从没有什么多余的慈悲心肠和所谓善意。
——他年少时的经历把他一辈子的基调的注定的差不多了,薄情寡义的父亲,被逼到抑郁自杀的母亲,死在母亲胎里的弟弟,寄人篱下被人欺负的少年,他这样一个人 ,觉得世上一切丑恶如此鲜明,自己冷静旁观的人,有什么地方值得有人喜欢了两辈子,连命都不要了?
——陶恂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闭上眼睛,声音低哑的像是叹息:“阿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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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恂没有嗑药(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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