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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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桃花正盛。

今年的桃花底下埋了新阵法, 桃林里冷飕飕的, 花能开大半年,要到秋季里才会停, 相应的, 也就没了每年秋能吃到的水灵灵的桃子。

所谓有舍就有得。

比起桃子,我还是觉得一年过半能看到的桃花美景要好一些。

黄药师去年冬日里送我的那只小狐狸长得过肥了些,平日里喜欢在桃林里蹦蹦跳跳,同一窝的白狐狸,梅超风的那只就体态匀称,尖脸尖嘴, 一派狐狸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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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觊觎梅超风那只瘦狐狸,梅超风也经常去盘我的肥狐狸,把肥狐狸身上的白毛毛都活活盘出了一层包浆。

也许这就是人的天性。

我还觉得人的天性是贪图安逸, 比如我,过了几年安生日子, 就一点都不想去到江湖上搅风搅雨,那有什么好的, 安生在一个地方呆着, 比走到哪里让人敬到哪里的腻味日子舒服多了。

黄药师这个人初见时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慢慢熟悉之后发现这是个人间才子, 等到成婚之后,我才发觉这个人间才子不仅会风花雪月,更是个很能过日子的男人。

我说的过日子当然不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而是一种过日子的感觉,和有的人过日子就像是在过家家,和有的人在一起,却像是有了个真正的家。

我其实早该发现的,一个专门买了海岛隐居起来教徒弟的人,却会为了一个故人之子夜探皇城,明明喜欢安逸闲适的生活,却会为了一本九阴真经不远千里打上金国王府抢书,黄药师原本就不是个漠视人间的人。

他会写诗作画,也会捕狐钓鱼,他会下棋吹箫,也会种花养草,他会观星布阵,也会洗手作羹汤。

尤其是洗手作羹汤这一点。

这世上肯为妻子下厨房的男人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在有下人仆从的情况下不是很明显,但我记得很清楚,在这一点上,天子王侯和江湖人的区别不大,只除了江湖人出门在外啃干粮吃客栈,他们会带着半个御膳房罢了。

偶尔一次亲手给我烤个东西做个糕点炖点汤,跟献了什么宝一样。

黄药师不仅做了,还做得大大方方毫不掩饰,就像下厨房只是一件很简单很普通的事情,甚至不是我多问了一句,都不知道这顿饭是他做的。

更可怕的是,他初学的时候知道自己做不好,于是只做一些简单的吃食,等到他觉得能够掌握了,桃花岛的灶房里已经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了。

问他原因,他说要么就不做,要么就做到最好。

世家子弟的教育恐怖如斯。

我已经开始庆幸我爹只是个普通做官的了。

除此之外,生活里多了一个人的感觉对我来说并没有半点不适应,也许和黄药师的脾气有关,他大约并不觉得两个人成婚之后就成了一个整体,即便是夫妻之间,他也会刻意留出些距离来,不至于让人厌烦,也不至于过于疏远,甚至更有意思。

又或者是我和他本就是很相似的。

据说两个相似的人在一起,要么就针尖麦芒互不相让,要么就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我觉得我和黄药师之间大约就是后者,只是我们两个的性格注定没法天雷地火,要温软得多。

所谓相见恨晚。

大半年的时间仿佛流水似的过,一怔一天就翻了篇。

张熙派来的五百精兵进步的速度超出了我的预计,我说的正常人一年内能出师是按补天阁训练下级杀手的时间排的,却没想起来当年补天阁势力并不算大,能收到的下级杀手基本上都是街市上的混子乞丐流氓一类,本身就没个好的身体条件,再加上各种偷懒,一年的时间确实差不多。

但精兵不一样,他们年纪在十八到二十五岁之间,都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好小伙子,一套基本招式给下去,一个月不到就自己训练得有模有样,两个月已经初步有了补天阁下级杀手的实力。

补天阁下级杀手的门槛有“一对三,十息止”的说法,字面来说就是一个人对上三个人围攻,在十息之内将三人杀死,不过这些精兵每个人的训练程度都差不多,只有少数一些厉害的能做到这一点,他们的实力也不止下级杀手那么低。

我在第三个月的时候将补天阁的中级武招教了出去,这一次搭配上了内功心法,果然这五百精兵消化的时间要长了许多,他们花了……四个月。

等到张熙来接人的时候,他送来的这五百精兵已经算三分之一个补天阁了,个别厉害些的,已经达到了补天阁高级玄铁杀手的层次。

我听见精兵头领叫张熙做将军,这倒让我有些意外,我本以为他至少也是个皇子之类的,否则怎么有这么大的权力,派来如此精锐的军卒一整年什么事都不干跑来海岛上训练?

但我也没有花那个脑子去多想,毕竟想得太多容易秃头,我已经秃过一次,不想再秃第二次。

张熙很快就将那五百精兵召集起来登船离岛,离岛之前又来找了我一次,表示他这次回去之后会将这五百人安排到同僚军中操练士卒,并且会尽快再派五百精兵过来。

我露出了有些一言难尽的表情,问他,“你准备让我帮你训多少批人?”

这个年轻人怎么对前辈一点敬畏心理都没有的?

张熙笑了笑,明明不怎么憨厚的脸上硬生生咧出个农民丰收般的笑容,说道:“辛苦前辈了,晚辈在大将军麾下领精兵八千。”

这还是个青年才俊。

可惜这个青年才俊噶韭菜一样的态度让我对他一点都喜欢不起来,我绷着脸说道:“加上离开的那一批,我最多替你训练五批,鸡生蛋蛋生鸡,挑一些能教人的脑子聪明的人来学才是长久之道。”

大约是我说出的数字已经超出了张熙的预计,他露出了惊喜的笑容,连忙点点头,说道:“晚辈正是这么想的,实不相瞒,这一批送到军中之后,再来的应当就是大将军麾下的全部精锐筛选出的真正精兵了,前辈有心向国,实在是大宋之幸!”

我对大宋两个字的好感还是有一些的,脸上当即露出了一些端倪。

这就是我的缺点之一了,不大会隐藏情绪,做不来什么喜怒不形于色,一般我喜就是真的喜,怒就是要杀人,很好猜的。

张熙这个人很会察言观色,立刻拍了我不少马屁,字字句句不离造福大宋。

等到张熙离开的时候,我答应的五批已经变成了五年。

我反应过来,差点没追上去把这个马屁精一脚踹死。

五年!

每天晨起都要听着海边传来的号子声,晚上没法在海边琴箫相合,有些个别实在笨的,还得亲自教导,这样的日子要过五年!

连黄药师听了之后,都露出有些无奈的神色来。

自家的地盘上长期驻扎着精兵五百,他当然也不会高兴。

也许唯一会高兴的就是梅超风了吧。

我是这么想的。

后来才发觉不是,因为梅超风哭着来找我,说她喜欢的一二三四五六七个心上人一声不吭都跟着那个叫张熙的人走了,走了!

我震惊地看向她,我以为她只瞄上了四五个而已。

梅超风哭得都打嗝了,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人跑了,找不到了。

我摸了摸鼻子,问她,“你知道他们都叫什么名字吗?下次张熙来的时候,我替你问问,再传个信什么的。”

梅超风抽噎了一下,说道:“知道,但是怎么跟他说?”

我摸着梅超风的那只瘦狐狸的脑袋,也有些噎着了,是啊,要怎么跟张熙说,让他替梅超风传一二三四五六七封信?

我有些犹豫,问梅超风道:“你好好想想,有没有个特别喜欢的,认定了的,想嫁给他的?”

梅超风好好地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没想过那么多。”

我叹了一口气。

我猜也是。

一句话都没说过,只是每天眼巴巴地看,看也不是专注一个人的那种看,看了这个还有别的,能看出多少感情来呢?

但梅超风还是很难过。

我安慰她,“你不要哭,这批没了还有下一批,你现在年纪也不大,等再过上两三年,就不是你看他们了,是他们看你了。”

梅超风惊道:“还会来吗?”

我以为她是忘不了那一二三四五六七个心上人,摇了摇头,说道:“来的不会是这一批了,张熙说过些日子再派人来训练,是他们全军里的精锐……”

我话还没说完,梅超风就连忙道:“有就行,有就行,我以为再也看不到了的。”

她的眼睛还红着,悄悄地看了一下周围,小声地对我说道:“我就是喜欢看他们操练的样子,看着特别有男子气概,比师兄师弟们好多了。”

这里的师兄师弟们肯定不包括陈玄风,但陈玄风和身高腿长腰细的大小伙子们也没得比啊。

我沉默了一下。

今天的梅超风,仍旧很耿直。

第142章 桃花记事(21)

第二批精兵来得稍迟一些, 刺头也比先前单是张熙手底下的人多了不少,但我不大在意这个。

朝廷最近忙着和蒙古和谈, 意图两面夹击金人, 说实话,这种法子可以用,但要脑子, 目前这个情况很明显是蒙古想要拿下金国,顺手借一把宋人的刀,真提着脑袋跟他们去干简直就是吃错药,并且金国是蒙古和宋国之间唯一的屏障, 一旦金人倒了, 蒙古大军南下是必然的事情,只看早晚。

连我这样一个不耐烦政事的人都懂的道理, 奈何宋国朝廷可能不懂,又或者不是不懂,而是和金人敌对了这么多年,眼睛早就打红了, 并不在意远处的威胁。

我没有什么法子阻止这一切的发生,和谈是大势所趋,不是砍几颗脑袋就能谈崩的事情。

我只好多花些精力替张熙练兵。

送走一批又一批,一年多的时间,桃花岛上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喜事。

曲灵风的女儿出生了。

小姑娘长得又圆又可爱,白白胖胖的随她娘,眉眼倒是跟她爹很像, 曲灵风请黄药师取名,黄药师沉吟了一会儿,给小姑娘取名曲英。

有女同行,颜如舜英。

说实话,每次听见别人家的女儿起名,我都要叹气的。

我爹取名的水准真的跟他才子的身份完全不符。

假如我的本名不叫宝宝,而是叫个什么莺莺燕燕之类好听的,也许我不会那么坚决给自己改名字的。

黄药师则对我说道:“取名说易也易,说难也难,取个有美好寓意的名字极其轻易,难的是父母的心意。”

我把脸埋进他的胸口,觉得好过了许多,其实我也不是真的嫌弃自己的名字,只是觉得别人的名字都有个寓意之类,总会想着要是当年能有个别的名字,会是个什么寓意。

黄药师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头,笑道:“宝宝就是个很好的名字,拿出去行走江湖,谁都要叫夫人一声宝宝,岂非天下之宠?”

我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黄药师道:“笑了就好,这世上的日子就是这样,开心是一日,难过也是一日,人总得想法子让自己开心,否则日子过着还有什么意思?”

我认真地点了点头。

春去秋来又一季,临到年关大雪纷飞,却和桃林外驻扎的五百精兵关系不大,他们日复一日练兵习武,身上穿的还是冷硬的盔甲。

我原本是想跟头领说一声,过几天再去教的,然而到了营地才发现,营地里还真没有冷到哪里去。

一是每个营地外面都点着炉子烧着热水,热气腾腾的,二是人多,五百来号在平地上摊开不算太多,但聚集在一起的分量就很不少了,人挤着人,又全是正当年纪的小伙子,挤得大营内外一丝凉气都放不进来。

我以前每次来,要么带着陈玄风,要么带着陆乘风,这次一个人来,少了个演示的人,就随手拎出一个高高壮壮的小伙子来,让他站定。

我顺口问道:“你叫什么?”

小伙子长相清俊,看着还有些面善,他有些拘谨地笑了笑,说道:“我叫高毅。”

我点了点头,抬手把他按成一个扭曲的姿势,对近前的人道:“浅显的武招册子前几天已经发给你们了,我简单指点一下平时的练法,看这个姿势,重心下移,左手放在腿侧,正常时候右手持刀,应该在胸前部分,战场相遇,一刀穿心很困难,不止你们有盔甲护身,所以我总结出三个致命点。”

我在高毅的脖颈和肚腹上虚虚比划了一下,说道:“脖子这个地方一刀向上,刀刃和脖子的接触面积只在刀尖这个部分,很容易就能一刀割喉,而肚腹这里是人最大的脆弱点之一,一刀捅进肚子里,基本上下手狠点,人就救不回来了,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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