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1)
低下头,小声回答:“才没有,奶奶对我特别好,她还说与我特别投缘呢。”
陆行州并不觉得意外,只点头回答:“这是当然,我三十二年拢共也就带过你一个女人回来,如果她不觉得投缘,那下一个怕是要等到下辈子了。”
沈妤轻捶他的胸口,开始面红耳赤起来:“你怎么这样不正经,我们又不是只谈了结婚的事情。”
说完,她垂着眼睛沉默一瞬,踟蹰半晌,继续开口道:“奶奶还跟我说了几句,你和叔叔之间的事情,她说…她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看见你和叔叔和好的那一天。”
陆行州没觉得意外。
齐老太太是自己的奶奶这的确是既定的事实,可她成为自己奶奶真正的原因,又或是契机,却永远是因为她的儿子是自己的父亲。
陆行州靠在沈妤肩头,闻见她身上清淡的草药味,似乎觉得内心意外的平静。
许多过去尖锐的情绪在她身边显然变得柔化多了,思考一瞬,只是沉声说了一句:“奶奶的想法我其实并不意外,不过,我倒是有些好奇,陆太太你的想法,你也像奶奶他们一样,希望我能够与我的父亲和好么。”
沈妤思考了几秒钟的时间,微微皱起的眉头让她看起来有些为难的情绪,手指卷住陆行州毛衣的一角,深吸几口气之后,终于轻声开口道:“这个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其实,奶奶和我说的时候,我也是一直沉默着的。我当然知道,从一个长辈的角度而言,他们希望自己的孙子、儿子可以抛下过去的恩怨重归于好,这无可厚非,特别是人年纪大了之后,总就有些爱回忆,爱琢磨自己过去留下的一些遗憾。我也很同情叔叔在这个年纪患上了那样的病,可是,每个人活在世上,本就有很多无可奈何,除去他们那些看起来撕心裂肺的痛,又有谁体会过你心里压抑了这么多年的苦呢。说句大不敬的话,老人家年轻时犯过的错,叔叔年轻时辜负过的人,为什么都要你这个小辈子来体谅,来故作大度。我尊重大人们为了感情、为了事业奔波的一生,在他们那里,你是孩子,是晚辈,但在我这里,你…你是我的男人呀,在考虑他们的喜怒哀乐之前,我当然更想维护的,是你的快乐,你的情绪。说出来可能不信,在夕山那个时候,你抱着姚之平二奶奶问话的样子,我或许一辈子都忘不了。也是那个时候,我在心里想着,如果我能让他感觉到一点点温暖该多好啊。我知道,你是男人嘛,如果有些话,可以跟旁人说出来,你就不会将自己对母亲的爱和恨压抑这么多年。而如果,你有一个称职的父亲,你也就不会一个人在国外待这么久。当然,我们可能也就不会遇见。所以,行州,我真的相信,我们是命中注定要在一起的,我其实不是奶奶眼里那么通透的孩子,我会在乎别人对我的看法,我不想要长辈们虚伪的表扬,我想要的,只是你真正的开心,真正的快乐。行州,我不能回答你这个问题,不是因为我说不出劝解你的话,也不是因为我不相信自己在你心里的重量,而是因为,在这件事情里,我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不能体会你的痛苦,所以,我也不想自私的将自己的想法加之在你身上,你明白吗。”
陆行州抱住沈妤的肩膀一直没有说话,直到沈妤抬头想要看他,他才用手紧紧按住她的肩膀,靠在她的耳边,沉声开口道:“别看,乖,让你男人抱会儿。”
沈妤感到他呼吸中不同往日的灼热,于是不敢再动。
她靠在陆行州温暖宽大的怀里,自己皱一皱鼻子,故意轻声笑起来,佯装严肃地告诉他:“陆行州,以后我遇到了难处,你也要保护我安慰我,无条件支持我,知道吗。”
她似乎是试图做出一些骄纵的语气,只是声音软糯,凭白变成了类似于撒娇的样子。
陆行州于是终于也跟着笑了出来。
他低头吻住她的嘴唇,抵在她的额前,低声回答:“在我这里,没有人比你更重要,永远,没有任何人,陆行州说话算话。”
沈妤脸上发烫,她觉得此刻陆行州的声音实在好听极了,就连他眼下淡淡一粒泪痣也显得格外煽情,于是忍不住也抬起头来,在他的嘴角轻啄一下。
可男人向来是得寸进尺的动物,陆行州自然不能免俗,他忽的翻身将她压住,细密的亲吻从额头缓慢向下,直至嘴唇,手臂开始在她后背上轻抚细摩。
沈妤心中生出一丝惶恐,不禁推着他的肩膀,哑声道:“你…你都还没有洗漱,不许咬我。”
陆行州感到她身体的僵硬,于是只能深吸几口气,闭上眼睛,努力平复此刻心中燥热情绪。
许久之后,直到心神逐渐恢复平稳,他才又睁开了眼,迈步向屋外走去,回身关门,垂目看向床边,莫名的,两人的视线又一次绕在了一起。
陆行州站在原地没有说话,他的侧脸隐藏在月光的雾色里,身上充斥着各种矛盾的快意;他的背后是冬日凛冽的寒风,眼前是前半生未曾有幸燃烧过的热情。
它们混作一团,在他的身体中流动,像过去,像未来,火一样,水一样,梦一样缠绵。
他像是在这样的时候突然回想起了赵源曾经说过的话。
他说,人是再普通不过的东西,爱情如同吃饭睡觉,它们是本能,是追求,也是最伟大最平凡的事情。
而人也是最不普通的东西,我们可以开朗地诉说无数悲伤的往事,可以严谨地剖析新潮时髦的幽默,却没有办法掩饰与吃饭睡觉一样平凡的爱情。
这是人的可悲,这也是生而为人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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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行州冲了一个凉水澡,在齐老太太的惊呼中吹干头发,再回到屋子里,时间正巧过了九点半,沈妤已经侧躺在床上睡下。
陆行州坐在床边,低头打看沈妤的模样。
过去的他很少会像这样,早早的洗漱,带着一身凉意回到屋里,不读佛经,不看学术报告,仅仅只是这样坐着,就好像睡觉这么丁点儿大的事,竟也是被生活赋予了某种格外的意义似的。
这要在以前,他根本没法相信——
城里的晚上向来不允许这样戛然而止的宁静,一份真情两式假意已是身姿绰约,再借着三言四语的寒暄就足够填满一日匆促时光了,虽然日头一亮,人们便什么也不记得。
沈妤显然是已经习惯了早睡的,她挨着灰白的墙边躺下,平和地呼吸着,窗外漏下一点暖色月光,落在她干净的脸上,让那睫毛、鼻子、嘴角,也在月色的边缘里悄悄多了一层流动着的光晕,随着呼吸上沉下落,生出内心许多难得的安宁。
陆行州于是起身运动起来,他想让自己躺进被子时身上更为暖和一些,看见桌上一个十分精致的木盒,不禁走上面,打开来看,发现里面是几封没有署名的信。
老太太说了,这个屋子早些时候住过一个为爱出家的年轻姑娘,她后来不知去了哪里,她或许是死了,又或许是还了俗,没有人知道。
但信的确有些年头了,字写得并不美,是大多数男生笔下的楷体,语气看着像是一个少年人——文辞精致华丽,却碍于年纪阅历并没有多少可读的地方,但这恰巧也是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们最最喜欢的语气,似情书,却又不是情书,一份问候掰成两半诉说,半是愁思、半是想念。
这样的信让陆行州感到熟悉,也难免回想起自己中学读书的时候。
陆行州上学时皮相讨喜,就算性格冷漠,却总能收到不少情书。
那时女生大多喜好“命运”、“缘分”这样的字眼,像每一个自己都可以是被上天眷顾了的幸运孩子,把少女情思写在那带了香气的纸上,就好像那一份暗恋也带上了独一无二的气味。
姚之平给杨茉莉写情书时,就最喜欢从陆行州收到的那些书信中搬抄,不仅学以致用,还央求着李文瀚与他一起推陈出新。
他们学校那时不知是谁起了这么一个头——小伙子小姑娘们为了表示自己热烈而真挚的爱慕,就一定要在信尾的地方加上一个偌大的手印子,那手印不能是好友的、情敌的、甚至是自家养的公猫母狗的,一定得是自己的手印,红彤彤、鲜艳艳的一个,与旧时签字画押的血手印类似,用以表示这份感情的严肃性。
但陆行州向来不能理解,他不懂浪漫,初看之下满头雾水,细品之后也只有四个大字——毛骨悚然。
所以陆行州年轻时没有写过情书,他毕竟不是一个感性温柔的人。
他人生中唯一写过的情书是一张十块钱用作慈善的信函,大黄字面上印着据说八位高僧开过光的学校公章。
而那张信函此时正从沈妤的衣服中掉落下来。
那信函已经被沈妤折叠起来,装在一条玻璃项链之中,打磨精致,显然是随身携带的东西。
陆行州额前发烫,用手掌捂住自己的下半边脸,似乎这样就能掩饰住他心中难得羞涩的情绪。
深吸一口气,他终于脱鞋上了床,小心翼翼掀开被子的一角,有如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缓慢的往里面移动。
可沈妤还是感到了凉气,皱起眉头不禁轻声嘟囔出声。
陆行州于是僵在原地不敢再动,大半个后背露在外面,直到前面身体渐渐热起来,他才又伸手将眼前的人轻轻搂入了怀里。
他看着沈妤半梦半醒的模样,忍不住低声地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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