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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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阳靠在自己的自行车前,帅气阳光的小麦色脸上慢慢呈现出一种看呆的状态。

温榆真好看。

他之前为什么没有早一点行动呢?

如果早一点,温榆应该现在就是他的女朋友了吧?

“卓阳,不好意思,我忘了说搬回家住了。”温榆看卓阳表情怔在那边,轻轻咳一声,有些抱歉地说道:“让你久等了。”

“没事,也没很久。”卓阳回神,顺一下气,连忙说:“我们走吧。”

“嗯。”温榆点头,和卓阳一起并排往校外走。

其实,如果按照往常,像卓阳这样在大学很炙手可热的未来新星身旁突然出现一个女孩子,路上认识卓阳的肯定会开始小声议论,但温榆真的是个绝对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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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无他,他们两个之前就经常做志愿者,出双入对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他们只是为公事,没人会联想到他们在交往。

所以,一路虽然有同学往他们这边看几眼,但真的就看几眼而已,然后就没然后了。

一直等他们出了校门,都没引发任何热度。

倒是卓阳从女生寝室到校外的路上,眼睛就像黏了胶水似的一直钉在温榆身上,温榆真的太和他心意了,长得好,脾气温柔,以后做设计。

他自己搞研发。

这样的组合,就算结婚了也会是完美的中产阶级精英家庭。

卓阳甚至都开始幻想要是和温榆交往,以后结婚的话,他一定要和温榆生两个孩子。

儿子像他一样富有挑战精神,女儿则像温榆一样漂亮温柔又多才多艺。

这么美滋滋地幻想让卓阳不自主地开始在往饭店的路上开始傻笑,只是他傻笑得突兀,旁边的温榆有点莫名其妙然后看不懂,“卓阳,你……在笑什么?”

卓阳急忙敛起嘴角的笑容,有些窘地挠挠自己的头发,像个二楞子,说:“就是有点高兴。”顿了顿,继续说:“温榆,你明天就正式步入职场了,恭喜你,加油。”

“谢谢。”温榆也期待明天的职场,笑着点点头。

“为了祝贺你顺利步入职场,我给你准备了礼物。”卓阳说着就从运动裤口袋拿出一只粉色如火柴盒大小的包装盒,摊到掌心打开,递给温榆,“送你,希望你以后一切顺顺利利。”

温榆顿时看向卓阳手里的小盒子,盒子里也是一条项链,的确如他说的,不是名牌,就是施华洛世奇款式的一条坠有幸运草的项链。

项链挺好看,温榆没好意思接,漂亮的小脸染着一丝丝羞怯看着卓阳。

今天是他们第一次正式单独出来见面吃饭,她不想这么快就收他的礼物。

“你是嫌弃我送的东西吗?”卓阳看温榆不接,故意用叹气的口吻说:“我知道我现在买不起那种名牌的礼物,但这个我是很用心地挑选,另外,你不用觉得收了我的礼物会怎么样,咱们以前就认识,就当朋友间赠送的恭喜礼物,怎么样?”

“我没有嫌弃的。”从小到大,真没男生送她礼物,她哪里会嫌弃别人,她就是觉得不太好意思收。

“那就收下吧,就当是朋友间恭喜的礼物!”卓阳举举手里的粉色小盒子,笑着说:“温榆,你不会真的拒绝吧?”

卓阳都这样说了,温榆实在找不到好的理由来拒绝他,伸手接了。

“走吧,我带你去吃饭。”卓阳看她真的收下了,心情更好了,就差咧着嘴巴傻笑,推着自行车往前面不远的小饭店走去。

温榆拿着粉色的礼物盒,看一眼身旁的卓阳,眼神有点波动,路灯下,卓阳正对她笑,笑容阳光自信,优秀又有上进心,赵璐尔说的没错,他真的适合当男朋友。

温榆太渴望像个正常人一样谈恋爱,没有什么见鬼的利益捆绑,也没有什么让人窒息的豪门各种规矩,开开心心,自自由由和喜欢的人结婚生子,然后白头偕老。

多好啊!

三年,她一定要熬过三年,三年后,她就彻底不会再和那些所谓的有钱圈有半毛钱关系。

卓阳请客的小饭店就在学校前面不远,不是什么大的豪华餐厅,就是学生爱扎堆去吃的家常菜饭店,温榆很久没单独出来这样的小地方吃饭,还是吃的这样没拘没束,不用看任何眼色。

尤其,卓阳在吃饭的时候还时不时讲笑话逗她开心,根本不像在温家或者荆家那样,不把她当成人对待。

温榆吃饭的时候,看着卓阳逗她开心,差点哭,第一次那么强烈强烈渴望脱离她现在生活的怪圈,好好活自己的日子。

她,太渴望了。

晚饭结束,卓阳知道她要早回家,没有提出再去看场电影之类,就说她去公司实习,他打算考本校研究生,这样有多余的时间经常来请她吃饭。

温榆直接点头答应。

自己打车回荆家,荆家依然如今早一样,客厅没什么人,老太太去见老友,沈君兰则去见建筑设计师讨论她投资开美容院的事,荆博今晚去了方美怡那边,还没回来。

至于,荆彦有应酬,同样没回来。

所以整个荆家,反倒她这个被守孝的人每天最早回来。

不过,她也不想碰上荆家人,怕自己说错话,又要生出点什么事端,就乖乖上楼洗漱继续窝在卧室弄自己的设计稿。

这一夜,荆家出奇的平静。

次日一早,温榆正式去公司实习,为了不迟到,她早早起来,洗漱干净,瓷白的小脸特意化了一点淡妆,乌黑的长发用一根黑色的皮筋扎起来,穿上之前在店里买的那套职场裙,脖子戴了卓阳的那条项链。

整个人看起来靓丽又多了一份小女人的明媚感。

这种明媚很容易勾男人心,尤其是荆彦。

所以当她拿着昨晚赶出了半成品设计稿画筒,准备下楼的时候,碰上也刚刚从房间出来准备下楼的男人,两人撞上,穿着一身深灰色熨烫服帖西装的男人漆黑的眸直接就落在她化了淡妆的漂亮小脸上,眼神顿时就像被吸引了一般,凝了下,随后视线往下,漆黑的眸就定格在她下颚下方如天鹅颈般白皙脖颈上,那里系着一条‘陌生’的项链。

这项链……不像温榆买的,荆彦顿时凝凝眸,拢回视线,薄唇微微扯扯,嗓音带点起床气的清隽低音缓缓开口说:“项链,挺好看。”

这句话,听着像夸赞。

温榆却听出来一点点异样,加上他之前的纠缠,温榆有些心有余悸,立刻挪开视线,什么也不想说,就开始往台阶下走。

荆彦看她一眼,没拦她,只是若有所思地盯着她背影,浅浅凝凝眸,随后单手插入裤兜,笔直的长腿一步步跟着她步伐往下走。

两人相距的距离不远,顶多也就隔开两个台阶距离。

所以如此近的距离,温榆能清晰感受到他亦步亦趋跟着她的那种气息。

又是成熟强烈地像一道无形的网让人无法忽视。

温榆无意识中轻轻皱皱眉,加快步伐继续走下去。

到了客厅,5点就起来指挥一切的钟叔看到他们两人一起下楼,虽然总觉得哪里有点说不上来的怪怪的,但还是选择不去猜测主人们的事。

微笑着向他们两个打招呼:“二少爷,大少奶奶,早上好。”

“早上好。”温榆心神有点不定地回应一下钟叔,本来她还打算在荆家吃了早饭再去实习的公司报道,谁知道荆彦也起来那么早,她就不打算留下来吃早饭了。

打完招呼,就想往外面走。

一只脚还没跨出一步,身后的男人就缓缓开口了:“大嫂,不吃早饭吗?”

“我不饿,谢谢。”温榆转过身,克制着和他接触会产生的某种不舒服的烦躁感,轻声回道。

“不吃早餐,怎么去入职?”荆彦眼眸掠掠,声调依旧清隽,但高大的身躯已经从温榆身边擦身而过时,明显地就像换了一种有些强势的语气:“跟我过来吃早饭,大嫂不是说要和我好好相处3年吗?今天第一天,就这么不给面子?”

“以后,怎么相处?”

说罢,就径直往餐厅走去,钟叔见荆彦去餐厅,自然是赶紧跟过去,温榆抱着画筒站在原地,原本皱起的眉渐渐堆的更深。

这日子,她要怎么熬?

算了,这是荆家,有老太太,沈君兰,荆博,还有那么多女佣和工作人员,他应该不敢对她怎么样。

温榆不想一大早去挑战这个男人。

犹豫再三,转过身,乖乖去餐厅。

餐厅一如既往,在铺着洁白桌布的长桌上摆满了丰盛的早餐。

风格中西混合。

既有火腿吐司面包牛奶也有白米粥各类精致小菜。

还有沪上人最爱的小笼。

温榆到了餐厅,荆彦已经坐在那边,熨烫工工整整的深灰色西装,挂在椅子一角,就穿着里面的同系色浅灰色衬衫,身姿慵懒地靠在椅背,低头,一只手拿着ipad,另一只戴着某款男士手表的手在屏幕点着,正翻看着什么。

仅仅是这种非正式场合坐着,这个男人周身散发的强烈男性荷尔蒙就足以让人屏息。

温榆看他一眼,手指下意识微微紧了紧,随即迅速挪回视线,她打算尽量不去看他也不去思考关于他的任何事,免得影响今天第一天进职场实习的心情。

而伺候他们吃早餐的女佣苗雅看见温榆竟然穿了职业装,整个人看起来那么清丽脱俗又娇俏可人,惊愕地愣了几秒。

大家不是说她还在上大学呢?

这是……工作了?

苗雅翻了两下眼睛,带着揣测,表面还是客套一下,笑着问:“大少奶奶,你想吃点什么?面包还是白粥?”

温榆扫一眼桌上先摆出来的面包火腿之类的东西,说:“白粥。”

“好的,你先坐一会。”苗雅继续笑着,转身去后面的厨房端白粥出来。

温榆朝她也客套一下点头致谢,然后选择坐在离荆彦有点远的对面,把画筒放到旁边的空椅子上,一边喝一杯事先倒好的牛奶一边等苗雅盛了一碗白米粥过来,安安静静拿着筷子开始一点点就着一些搭粥小菜慢慢吃起来。

吃的过程,荆彦倒没有打断她,就先让她吃饱。

等看她吃的七八分饱的样子,他端起桌上的一杯白开水,浅浅喝一口,放下来的时候,突然对伺候在旁边的女佣苗雅说:“我吃饭的时候,不想多余的人待着。”

苗雅不知道他是想清场,既然二少爷发话,她不可能厚着脸皮继续待着,放下手里的托盘,去后面的厨房待命。

现在餐厅没什么多余的人。

荆彦抬眸看向温榆,随即起身,趁着温榆在喝牛奶,慢慢走到她身边,拿起她搁在椅子上的那个黑色画筒,放到手里,坐下来,开始自作主张,从画筒抽出她昨晚设计了一半的草图设计稿。

草稿纸展开,上面是一副只勾勒了简单基础线条的礼服设计稿。

虽然只是简单做了草图。

但还不错。

荆彦自作主张欣赏着,坐在旁边的温榆直接惊吓地扔下手里的筷子,脸色愤怒去抢他拿着的那副设计草稿图,“你还给我!”

抢的时候,身体完全往他身上靠去。

温软投怀送抱。

荆彦抬眸,眸色浅浅唇角带带,像挂着笑又像没有笑地看她,随后手臂往旁边一挪,温榆根本抢不到,还因为着急,在抢的时候,差点跌倒进他的胸膛。

温榆一吓,慌忙退后,但荆彦手快,另一只手已经从温榆背后揽住,将她按到自己面前,眼眸低睨,眸色深沉像一道深渊,直直落进温榆慌乱的瞳孔中,声音清透:“这条项链,谁送的?”他很早就关注温榆,她从不佩戴任何首饰。

也不会去买任何首饰。

而且这个项链的质地和外形,是很便宜的那种小商品货。

以温榆从小生活在豪门的习性,不可能真的去买这种一眼就看起来像十元钱的那种塑料项链。

所以,这应该不是她自己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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