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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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来的时候,他觉得完全可以拼杀一番。可小花狗一定要保存实力,说什么不能让跟他进京的人回不了西境,处处束手束脚,打起来就落了下风。

那小子还大声嚷嚷,说穷军过路,无财无色,请道上的弟兄们搞抬贵手。

结果那些道上的弟兄里就有人说要抢他。

他!他穆耀!他花三郎。

小花狗当时就对他说:三公子你长得真是太不安全了,就算是个男的也有人抢,真麻烦。

把他气得暴跳。

他最讨厌人家说他长得美,之前为救平安扮女人是没办法。结果还让小花狗亲眼见过好几回,简直是人生一大污点。

他想和劫匪拼命,小花狗却不肯出力。

情急之下他想起平安留给他的锦囊,心想这时候不是难决的时候什么时候是?于是连忙按顺序打开了第一个看,结果上面写着:他强凭他强,清风拂山岗。撤吧,保住小命啊小三三,平安指望你呀。

看到锦囊里的小纸条以及纸条上的字,他心头蓦然一惊。

仿佛今天这一情形是平安料到的,尽管他很疑惑,也不能赞同。以他的臭脾气来说,就算同归于尽也不能给对方好果子吃。好在他还有三分理智,怕坏了平安的事,就没有立即发疯。结果又让他瞧见那伙人真正的目的似乎是为了抢外表伪装成马车的囚车。

那车上,关押的正是苏美华!

于是,他似乎明白点了什么。

“啊,这里有个小娘子,美貌得很哪。”

“果然这一趟不白来!”

“弄回去做压寨夫人,老大先上,咱们轮着来。”

在苏美华惊恐不已的尖叫声中,那群人这场戏演得完美。在他们被“打跑”后,直接劫了苏美华走了,同时毁了他们的另一辆马车。

那辆车上装着他们仅有的细软和部分干粮,还有,批评苏美华的证据书信一类的。

至于那几个证人,早在混乱之处就被射死了。

苏家的人!小花狗随后对他说,这是用屁股都能想得出来的事。

他不知道小花狗怎么能用屁股想事情,但他总觉得这些事情是个连环套,包括小花狗的反应都是。干脆,他也不说什么了。

然而那些劫匪的表演倒给了他灵感:戏文嘛,谁不会演似的。他不仅会演,还会写,还写得特别好看,保证比他们这粗糙又没逻辑的本子强多了。

于是,在后来入京的路上,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和骑马、赶路,剩下的时间都在奋笔疾书。这倒让野利花花刮目相看了一回,对手下说怪不得人称他为花三郎,真是有学问肯用功,天天那字儿写得,得用一摞纸这么高,他认识的字都没人家写字的纸多。

等到穆耀把写的东西拿出来,因为太无聊了,在路上念给这些护送的厢军们听之后,这些人对他的崇拜已经到达了顶峰。

戏文诶,特别特别好看的戏文。

特别是戏文里面还有他们,有大长公主,有他们与大长公主并肩做战的情形。虽然有的地方,他们不记得有过。但人家三公子说了:戏文都会夸张一点,本质上不变就行了。

那本质是必须没变的,就是他们把大夏不可一世的龙洲军打退的。夏国五王子被杀的时候,他们都在战场上,直接或者间接的亲眼所见!

“找两个人,快马加鞭先去东京城。”穆耀对野利花花提要求,“要悄悄的走,不让任何人盯上。然后去这个地方,找一个叫君易的人,把我的亲笔书信和话本子都交给他。”

君易是平安的人,之前交待过他,在东京城有难事可以找君易。此人黑白两道,三教九流都混得开,吃得定。而他要做的事,还非君易这样的人不可。

野利花花这时已经对穆耀的态度大为改观,因为穆耀是真有才的,他这样的粗胚,对有学问的人具有天生的敬意。

而且相处下来,他发现穆耀眼不像他想的那样,身上有好多贵公子的臭毛病。不仅不会因为风餐露宿而叫苦连天,偶尔聊个天还发现对方小时候也经历过战火的荼毒,同样在战争中失去了娘亲。

他还发现,穆耀看着高傲,其实是个暴有恶的脾气,是真性情,很合他这种兵痞子的胃口,穆耀也从来没有瞧不起人过。

于是,他立即就照穆耀说的做了,没半点迟疑和拖沓的。

为此,穆耀也对“小花狗”的印象大为改观,觉得这人还行,并没有多么面目可憎,举止粗俗,倒比那些酸文假醋的学子更可爱些。

平安有句话说得对: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这小狗子还蛮仗义的,他可以不用再鄙视了。

就这样又过了七八天,穆耀一行人终于进了东京城。

“这才叫天子脚下啊。”进城后,野利花花率先感叹。

东京城的繁华,令护送的厢军们大为惊叹。毕竟他们还年轻,一辈子连西北地区都没出过。还曾以为金汤是最有钱的地界儿了,结果井底蛙了吧?

然而最让他们开心的是,入城登记时,报上自己的厢军名号,立即受到了从守城官兵到围观百姓的热烈欢迎。甚至有漂亮的小娘子,扔了香包给他们。

这一切,简直让他们受宠若惊。

谁看得起他们啊!谁拿正眼看过他们啊!现在呢?小娘子诶,小娘子对他们笑诶。

直到之前先来的那两个兄弟来接他们时,他们才知道,原来君易拿了信和话本子,立即就找了最好的酒楼茶饱,最好的戏班子连夜排演起来。同时还给街头卖艺的,说书的,都送了点简易版的话本。

第471章 大英雄

所以三天之前,大长公主智斗大夏五和十八两位王子。穆大将军联合当地厢军,大败大夏军,生擒一位王子,阵前斩倒一位王子的事迹,就随着戏文和说的书,迅速传扬开来。

戏文里,他们这些人都是有名有姓的,现在提到志丹与金汤的厢军,提起他们那本来不大的名,谁不挑着拇指说一句:大英雄!

听闻这个情形,野利花花等人满面红光,只觉得特别光宗耀祖。

惟有穆耀这个讨厌的家伙大泼冷水,“一群土包子,真没见过世面。”他鄙夷,“你们重要吗?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件事对大长公主的声名有什么影响。”

野利花花本来不满得想反驳,但提到赵平安的名字,他又立即服气了。

对哦,他们有什么要紧的?保护大长公主才是他们的职责呀。

于是他两眼放光的盯着来接他们的先头战友,“快说说,百姓们是怎么议论大长公主的?”

“那还用说。”来人一脸与有荣焉,“百姓们自然是不住口的称颂,都说大长公主是上天派来护佑大江百姓的。不仅是医仙女转世,救人无数,现在还战神护体,要拯救国家于水火之中呢。”

“不愧是东京城,百姓们果然都是有见识,比咱们那种穷乡僻野的刁民们强多了。”野利花花高兴极了,与众手下依次拍掌庆贺。

穆耀却微微蹙眉,轻声道,“只怕这也给了那群老贼们攻击的平安借口……之前出手太急,没留意首尾,少了思量。”

“谁?谁攻击?攻击谁?大长公主吗?”野利花花立即警惕,准备炸毛。

穆耀却不理他,低头沉思片刻,再扬起脸又是意气风发,“既然如此,干脆,再闹得大些吧。办事么,最怕不上不下。好就好到底,坏也坏到头。”

“什么意思?”野利花花追着穆耀问,“我说三公子,三郎君,拜托您大约就低调一点好吧?咱们初入东京城,还有事情要做,不如隐了形迹,先布置一番再说。”

“你现在说这个,不嫌晚了点吗?”穆耀瞪了野利花花一眼,“你还没进城,城里各方势力就都得了信儿了。要想杀你,早已经动手。要想修理你,现在也已经想好无数毒计。”

“那怎么办?”野利花花愕然。

京城真可怕,他样纯洁的人有点扛不住哇。

他生于西境,长于西境,论打仗,绝不含糊。但论起斗心眼,虽然也不含糊,但确实不适应这种京城的节奏。就连被围观这种事,他也远不如穆耀。毕竟后者身为大名鼎鼎的花三郎,早就习惯于在众人注目下生存了。

“怎么办?凉菜热拌。”穆耀唇角一扯,露出个恶劣的笑意。

野利花花瞪着眼前人,不得不说,这小混账虽然讨厌,长得却着实不赖。连这种要害人的神情放在他脸上,也不见多可恨。

“平安的名声已经被炒起来了,我们就让它再热些。热到烫手,热到别人不敢动。”穆耀咬牙切齿,“戏文唱得再好,也是旁人之口。其效果,远远不如我这个亲身经历者说的更让人信服。”

平安常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利用百姓的情绪力量,就是所谓师出有名。百姓,也是可以保护上层人物的呢,就看怎么做了。

“你要去说书?”这下,野利花花的脑子可机灵了。

“说书的说书叫说书,我说书那叫国之风雅,板上钉钉。”穆耀傲然道,抬步要走。

野利花花一把拉住,“你好歹收拾一下啊,现在这又是灰又是尘的……”

“你懂什么,要的就是这样子。越是风尘仆仆,反而就越好。”穆耀一笑,扒拉开野利花花的爪子,大步向州桥集市那边走去。

他熟门熟路,行得极快。野利花花等人带着满心的忐忑和期待,紧紧跟在后面。而他是名人,东京城中不知多少人见过他风神俊朗的样子,此时见他形容与往日大不同,衣衫不整洁,头发也有点散秘,如玉的脸上甚至有几块脏污,却不知怎么,别有一番风采。或者因为他的眼睛太过明亮,又或者因为气质超凡脱俗,再或者就是身上那股子劲儿,与往日的温润优雅不同,充满了活力和野性。

这样的花三,自然吸引了大批的围观群众跟随。

而围观众还会向外传递消息:快,消失很久的花三郎回来了!是和边镇的大小英雄们一起回的。快来看,快来看,今日之俊美与往日不同,简直神仙品格!

所以,当穆耀来到州桥那间著名的酒楼,刘指挥的外室汤娘子的遇仙楼时,周围聚焦的人已经人山人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有什么国之庆典。

野利花花不禁暗中抹汗:真是小看了这位穆小郎君啊,原来他这样有名气,这样的了不起。他要检讨一下平时里对穆耀的态度,稍有不慎,搞不好没被大夏的虎狼之军杀死在战场上,却被百姓们,尤其那些美貌的大小娘子,一顿粉拳给打死在东京城街头。

穆耀自然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理会野利花花的心理活动。

事实上,他这个人相当自我,不在意任何人的想法,除了赵平安。而且他早已经习惯众星捧月,在大庭广众之下吃饭饮酒都没问题,何况这场面是他故意要形成的呢。

他对人群做了个双手下压的动作,示意各位稍安勿躁,自己则大步跑上遇仙楼。

遇仙楼临街的一侧,二楼外有一道露天的风雨回廊,正对着街市,以及附近一大片小桥空地。天气温暖炎热的时候,权贵或者才子们最爱临街而坐,欣赏热闹的街景,享受河面上吹来的微风,还有漫天细雨带来的温柔缠绵之意。

此时,楼下已经挤满了人。

汤娘子早从刘指挥嘴里听说花三郎如今是为大长公主效力的,因此拘着伙计都不要去打扰,还悄悄清了二楼的场子。

真是明理聪慧的美人呀。

第472章 就怕流氓有文化

只见穆耀站定在风雨长廊之上,对着楼下众人团团一揖。

他的姿态那么优美,加上他那种相貌,围观的人已经发出喝彩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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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利花花和手下对视几眼,更加暗下决心:在京城这地界,绝不能惹花三郎。

“众位老少乡亲安好,花三这边有礼。”穆耀朗声道,“我是从西北边境而来,就在不久前,我家兄长才带着禁军和当地厢军,打了个百年不遇的大胜仗,把大夏人赶出我大江国界。”

一语至此,下面已是欢声雷动。

穆耀等群情略安静些,又大声道,“今日我正是奉大长公主之命,回京来向皇上,向各位朝中重臣禀报此战的情形。可是我一入城,就听到关于此事的戏文和话本故事。我一听之下,十分佩服写出戏文和话本的这一位,因为居然全是实情,大致情形是半分不差的。”

底下又是欢呼,野利花花则偷偷撇嘴。

哎哟,不是自己写的吗?还要自己夸啊。果然,当一个有质量有名气的才子,必须不要脸的自吹。

“只不过嘛……”穆耀话风一转,“毕竟大伙儿都没有亲临战场,不能体会那种金戈铁马,豪气干云。正巧,当时那一仗我就与我兄长于战场上并肩作战。那些我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所感的,特别想与父老乡亲们分说仔细,一起感受我大江大胜的荣耀与光辉!”

野利花花嘬了嘬牙花子,对穆耀的佩服又深了一层:看看人家多会说话,果然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以后,他也要做个有文化的流氓。很多话,到了花三跟里怎么就这么受听了呢?

他这边动着心思,那边穆耀已经把当时的情形解说了起来。

他口才本来就超好,期间还要加几句美妙的诗文,还有贴切易懂的典故,用词是半文半白,声音抑扬顿挫,又特别会在关键处卖关子,更是会渲染气氛,令人如同身临其境。于是不仅围观众听得如痴如醉,连野利花花等人都张大了嘴,发现原来自己参与的战争是如此了不起,他们也曾经“伟大”过。

讲述期间,集市上的人越聚越多,时不时欢声雷动,简直要把天都掀个缝隙出来。震动了不远处的皇宫,以及所有关注此事此地此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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