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1 / 1)
“曾文芳?哦,果然是芳名!”唐冬阳浓眉舒展,带着笑意。
曾文芳微微一笑,心想,又是一位妖孽般的男人,也不知道又迷倒了渔港多少青春少女。
高林很高兴地道:“文芳,我们都是年轻人,没必要什么总地叫,就叫我高林吧,高大的‘高’,树林的‘林’。他呢,是冬天里的太阳,叫他冬阳就行。”
曾文芳有些迟疑,感觉自己身为一个小秘书,叫这些大老总们名字,有些别扭。
“相识即是缘,说不定我们以后会成为朋友呢。对了,文芳,你们来考察参观,不就是为你们东湖招商引资吗?说不定以后,我们也会到东湖去开厂呢。”
“好啊!热烈欢迎唐总、高总到东湖大展身手!”
“叫名字!”
曾文芳只得重新叫了一遍:“行,高林,你好!”
高林连连点头:“嗯嗯,文芳,你好!”
曾文芳见唐冬阳一脸笑意地盯着她看,似乎在等她叫人,只好道:“唐冬阳,你好!”
“不要连名带姓叫,太疏离了。”见唐冬阳似乎不太满意,高林急忙强调道。
不知怎的,曾文芳总感觉这样喊这个男人的名字,有些别扭。但见高林如此执着,她也没办法,只好又重复了一遍:“冬阳,你好!”
高林朝曾文芳眨了眨那对勾人的桃花眼,道:“嗯嗯,就这样喊!文芳,我们从此以后就是朋友了。”
能结识两名年轻有为的老总朋友,曾文芳当然高兴。这段时间,她见得最多的就是中年大叔型的老板,而那些中年大叔有意去东湖发展,几乎都去奉承张市,希望能得到一些优惠政策。
对她感兴趣的,无非是看中她的美色,想用金钱诱惑她。
面前这两位男人年轻多金,还长得英俊帅气,什么美色没见过?估计漂亮姑娘见到了他们都会扑上去,看看那几位女孩,眼睛都粘在他们身上了,看她的眼光也带着羡慕嫉妒。
曾文芳察觉到那几位女孩看她的眼神,急忙往后退了几步,试图离两位帅哥远一些。
高林见状,奇怪地问:“怎么了?难不成还怕我们?”
曾文芳指了指前面,轻声道:“你们不要靠我这么近,我担心等会被这些女孩吃得骨头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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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太逗了吧!”高林哈哈大笑,唐冬阳也忍俊不禁。
三人的关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在工业园走了一圈下来,大家仿佛已认识许久。
得知这两位是海归,曾文芳不由起了崇敬之情。上一世不要说出国了,连出省都不曾有过。这一世,她去得最远的地方就是京都。再看人家,年纪轻轻,却已经在国外呆了好几年。
唐冬阳道:“我们只是在国处读书,也没啥见识。再说,我们国家地大物博,比起其他许多国家都有优势。我觉得以后有时间多在国内走走也挺好。”
高林问曾文芳:“你在哪间学校毕业?”
曾文芳道:“南方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高林吐了吐舌头,道:“我读高中时,最怕文科,要我写作文,我咬笔头好半天也写不到800字。”
“学理科好,俗话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而我们学文科的,则是‘百无一用是书生’。如果穿越回古代,男人还可以读书考科举,女子也只能无才便是德了。”
唐冬阳挑眉:“穿越回古代?”
曾文芳这才意识到自己话说快了,这个时代还没有流行穿越文与重生文。自己这样说,也不怪得人家会疑惑了。
她笑道:“是啊,我看过一篇小说,写一位学文科的女子穿越到古代,成为一名世家女子,过得很苦逼。”
“为什么会过得很苦?她懂得的东西应该比古代女子多,不是应该过得更惬意吗?”
曾文芳摇头苦笑:“如果穿越到古代农村,可能会过得好一些。可是,这位女主人公穿越到名门世家,成为一名十四岁的女子。十四岁,正是订婚的时候,在现代,她只会订订纽扣,根本不会女红。所以,每天被母亲逼着做女红,她觉得很委屈。
还有,古代的世家女子要通晓琴棋书画。她穿越之前没有学过下棋,所以,看别人下棋、谈棋的时候,她一脸茫然。
她不会弹琵琶,她在现代时,学的是钢琴与吉他,可惜古代没有这两种乐器,不然,也可以遮掩一二。别的世家女孩轻轻一拔,就能弹出一曲优美曲子,可她,却什么也不会,她觉得自己还不如其他世家女孩的贴身丫头。
她不会画画,她只在幼儿园学过一点点画画的基本功。会一点点简笔画、会一点水彩画,也能画几片竹叶。与人家随笔一挥,就画出如现代画家一样的作品相比,人家是博士生,她只算得上是幼儿园小班的学生。
琴棋书画中,她唯一擅长的就是“书”了。穿越之前,她是汉语言文学优秀毕业生,她觉得这一点自己总能比过其他世家女孩了吧!可是,她发现,她还是想多了。因为,她只会写散文、写通俗小说。她写不出对联,也写不出古诗。”
第三百一十章 穿越小说
“哈哈……”
高林笑弯了腰,他觉得曾文芳实在是太有才了。
唐冬阳则疑惑地问:“真有这样的小说?叫什么小说名?这么有趣,我也买本看看。”
曾文芳说得兴起,她看过太多穿越小说,但如今所说的内容,只是她胡诌的。她只是在想,如果让她写一部穿越文,估计她文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子的了。
见唐冬阳要追根究底,她有些心虚。不知如何回答时,她灵机一动,按这个构思写一篇小说,也未尝不可。因此,她信托拈来,忽悠道:“我忘记了小说名,只记得作者叫‘山丹丹花’。”
唐冬阳决定找出这本书来看看,不过,这位穿越女孩真的要过这种生活吗?应该可以改变的呀,便道:“这位女主人公不是大学生吗?肚子里至少也能背出上百首诗吧,不会写诗,还不能偷几首吗?”
曾文芳连连点头:“冬阳文科学得不错吧?正是如此,女主人公选了几首诗抄出来,结果名动京城,连郡子都喜欢上了她。”
“她的毛笔字写得好吗?”
“嗯,这是女主唯一的资本,她从小就开始练毛笔字。一直到大学毕业,从来间断过,不仅能写一手娟秀小楷,还能写一手大字。”
“那还好,起码不是一无是处。”
高林听两人竟然讨论起小说内容来,不由笑道:“这只是小说好吗?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了?说到文芳毕业于南方大学汉语言文学系。后来怎么就改了一个话题,一直在讨论小说了?”
曾文芳与唐冬阳对视一眼,也觉得奇怪,刚才说得兴起,但为什么会突然聊起起小说来呢?
哦,曾文芳想起来了,之前说起自己学文,然后不小心说到了“穿越”,然后她不得不解释,然后就这样了。
“今天你们要同我们一起去吃饭吗?”心虚得不行的曾文芳打了个哈哈,想换一个话题。
唐冬阳却还想着刚才那篇小说,问:“后来呢,女主人公在古代过得如何?”
曾文芳没想到唐冬阳如此执着,女主人公过得如何,她也不知道呀。刚才她只是一时兴起,胡扯的,至于结局如何,她还没想好呢。可是,她说自己看了这么一篇小说,既然印象这么深,没理由忘记小说的结局呀。
曾文芳郁闷了,只好继续编下去:“女主人公除了字写得漂亮,不是还有我们现代女性许多优点嘛。虽然是文科生,但好歹也上过十几年学,算账、理家之类的可难不倒她。还有,女主是个吃货,特别喜欢倒腾美食。
然后,就遇到了同样是吃货的男主人公。男主人公本就觉得女子没有必要辛苦学习所谓的“琴棋书画”,觉得女子不会女红,也没什么大不了。
除了事业,美味佳肴才是生活的真谛。两人爱好相似、观点相同,臭味相投,然后结婚生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哦!就这样了。”
唐冬阳哦了一声,他感觉中间应该还有许多曲折,就道:“他们应该也经历了许多曲折才能在一起吧?”
“那是当然,女主人公虽然是大家闺秀,可是,男主人公的地位更高,好像是个小王爷。好些女孩子嫉妒女主人公,几次三番作弄女主,大家都盼着小王爷退婚。”
“哈哈,这小说倒挺有意思!”
高林也听得兴起,道:“冬阳,下次你找到那本小说,也借我看一看。我倒要看一看,一个现代文科姑娘会用什么手段怎么虐那些古代闺秀。”
“好啊,我们一起去找找那本书。”
曾文芳默,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人,你们能不能别当真啊!大哥,那本书还没有写出来呢,你们到那里找去?
中餐,安排在塘口镇镇府的饭堂里,高林很想不去,但见唐冬阳一脸镇定走在前面,只好也跟在他后面。
其实,这个时代镇府饭堂办得还不错。许多单身职工都愿意在饭堂吃饭,上面有领导来视察,基本上也在饭堂招待。当然,有领导来吃饭,菜色肯定不一样。
就拿今天来说,有红萝卜玉米排骨汤、香菇炖鸡、红烧肉、清蒸鱼,还有几样小炒。
并且,还是以曾文芳只闻其名,没有亲临其身的自助餐形式。上一世,叶家小孩偶尔会说起在哪间酒店吃自助餐,曾文芳开始很是羡慕,还以为自助餐是何等了不得的吃法。
后来在电视上看到,才知道所谓的自助餐,就是把菜放在一起,然后各取所需。主要是主张吃饱不浪费,并不如小孩子口里那般高大上。
只是,再普通的吃法,在上一世,曾文芳也没有亲身经历过。如今她拿着餐盘,看着一桌子大盘、大盘的菜,想起上一世的种种,不由得发起呆来。
唐冬阳挟好菜端到餐桌上,只见高林已经在喝汤了,却没见着曾文芳。他扫视了一下餐厅,才发现曾文芳端着个空餐盘,呆呆地站在那里。
他急忙走过去,接过曾文芳的餐盘,道:“怎么在发呆?没有想吃的菜吗?”
曾文芳回过神来,抬头见到唐冬阳,不由羞红了脸。天啊,自己在发什么呆呢,不就是自助餐吗,别人肯定会以为自己没见过世面吧。
曾文芳勾了勾唇,掩饰一笑,道:“没什么,只是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
“那我帮你打点汤与饭,你自己去挟菜?”
“好,谢谢你!”
“你跟我还客气什么。”
曾文芳这下没敢走神,去挟了些自己喜欢吃的菜,就回到了餐桌那边。她扫视了一下整个餐厅,餐厅里摆着五六张圆桌,他们一行也就二三十个人,坐着也不挤。
工业园黄主任与几位中年企业家正陪在张市,他们已经在吃着饭。
黄晓聪一直陪着伍局与几位中年企业家,也已经在埋头吃饭了。曾文芳这才松了一口气,她身为张市的秘书,除了工作上的事,有些生活上的事情,她也应该关心关心,不能只顾自己。
今天上午,她一直与唐冬阳、高林在一起,都没有注意张市。她觉得自己特别不称职,心里有些惴惴不安。
吃过午饭后,大家会回市区,下午四点召开座谈会,接着就是晚宴。曾文芳暗暗提醒自己,不能再与唐冬阳、高林呆在一起了。再这样下去,不但那些姑娘要吃了她,张市与伍局他们也会以为自己想攀高枝了。
对于唐冬阳与高林,曾文芳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也许是因为他们的眼神太清澈,让她一点儿也看不出这两人对自己有什么企图;也许是因为他们与自己的年龄相近、爱好相似,大家比较聊得来;也或许是因为他们是海归,对女子有一种自然而然的绅士做派。
总之,曾文芳确实把这两人当成了一见如故的朋友。几人相处起来,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和谐与随意。
黄晓聪与曾文芳他们隔了一张桌子,他低头吃着盘里的饭菜,却不时会看一眼曾文芳那一桌。
见曾文芳与唐冬阳他们相处得似朋友一样,心里不由万分羡慕。他其实也想加入他们当中去,但上午时,他好几次挤在这几人身边,想插话,却又说不上话。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曾文芳与这两人相谈甚欢,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有泄气,也有郁闷。他也想搭上这两人,要知道,这两人可是渔港两家大公司的少东家。如果能成为他们的朋友,以后就只是沾点儿皮毛,估计都足够自己家吃一辈子的肉了。
唉,还是做漂亮的女孩子好,根本没费什么劲,这两位贵公子就粘上去了。自己在一旁,再费劲也没有这样的效果。
没有哪一次,黄晓聪有今天这样,希望自己也变成一位美丽可爱的少女。
第三百一十一章 去东湖建厂
去塘口镇这天,已经是曾文芳这一行人在渔港呆的第十天,也是他们在渔港考察的最后一天。
晚上聚餐,渔港市政府来了好几位领导。席上,大家觥筹交错,连一向不怎么肯喝酒的张市都喝了好几杯。
伍局与黄晓聪就更不用说了,宴席还没结束,两人就喝多了。两人都要服务员扶着回房间,曾文芳第一次有一种家属喝醉酒失了面子的羞愤感。
她辞别唐冬阳与高林,领着扶着张市的服务小弟回招待所的房间。幸亏房间就在餐厅的三楼,上去并不费劲。
唐冬阳与高林看在文芳美女的面子上,难得与一群大腹便便的企业老板呆了一整天。见曾文芳走了,两人相视一笑,挤开缠着他们说话的众人,借口去洗手间,出了市政府招待所的大门。
刚走出大门,高林就迫不及待地问:“冬阳,怎么样?今天有收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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