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节(1 / 1)
唉,一时大意,还弄得差点儿就交待在这儿了。不过,如今这家伙已经成了一具尸体,再也杀不了人。
想到这里,程成苦笑道:“是我大意了,那家伙确实有这个能力。”
“没想到他这么厉害,不过,这下好了,你们终于完成任务了。”
程成回头望去,只见那男孩倚在大石头上,只是咧开嘴,露出八颗雪白牙齿,脸上的笑容如阳光般灿烂。
“谢谢你文干!”
“成哥,能不能不要告诉他们‘毒狼’是我杀的。你就说‘毒狼’劫持了我跟吉姆,然后你救了我们。”
程成沉吟片刻,点点头。这事太大,再说,谁知道“毒狼”还有没有同伙?陈文干不是军人也不是警察,只是一个普通百姓,这事不能涉及他,更不能连累他。
“还有,你们审问过吉姆之后,如果吉姆只是受害人,没有案底,能不能把吉姆交给我?”
程成好奇地问:“你为什么一直在寻找这个叫吉姆的?”
陈文干轻叹一声,道:“我与几位好友有一个科研实验室,实验遇到了瓶颈。我的导师说,如果能找到怪才吉姆,一切都能迎刃而解。所以,我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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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本来已经快要找到了,却遇到了你。我答应了你要尽快回国,也不想涉险。只是在回国之前,放了几根眼线。前几天,眼线告诉我发现吉姆的住址,然后,我就来了。谁能想到……”
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程成听了,不由唏嘘不已:事情竟然巧成这样,幸亏当时他把画像给陈文干看过。
程成自是答应了他,说会想办法帮他留下吉姆。
这时,程成的“耳麦”传来声音,他按了一下“耳麦”上的按扭,汇报道:“雏鹰呼叫,毒狼已被击毙。雏鹰受伤,请派医护人员到5号伏击点救援。这里还有人质受伤,请带两副担架。”
陈文干急忙道:“成哥,我的脚腕也受伤了。”
程成听了,又撇了一眼地上的“毒狼”,干脆改口:“雏鹰呼叫,5号伏击点需要四副担架。”
“收到。”
队长卡森这边,顺口回了一句“收到”之后,才反应过来程成话里的意思。
“毒狼已被击毙?”什么意思?“毒狼”被谁击毙?难道是雏鹰?
他嘴里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半晌才瞪大眼睛,吼了出来:“毒狼已被击毙!”
吼完,他高兴得手舞足蹈,赶来与他汇合的尼诺不可置信:“你是说毒狼被击毙?谁击毙的?”
卡森有些语无伦次:“嗯嗯,对,没错!不过,我也不知道是被谁击毙的。还有,雏鹰受伤,派医护人员过去。快,医护人员迅速赶到5号伏击点,带四副担架去,有人受伤了。”
至于为什么是四副担架,去到就知道了,卡森不想追问,因为他实在太开心了。
“总部,总部,我是毒追捕队队长卡森,请求直升飞机支援,有人受伤。”
两小时后,程成、陈文干与吉姆被安置在最近的一间乡镇医院的病房里,卡森与众队员挤在房间里,一脸兴奋地围着他说话。
程成默,这还是原来那些傲慢得不行的精英队员吗?前几天还不可一世,全盘否定他的方案,如今这是在干嘛呢!
陈文干则一脸好奇宝宝看热闹的模样。程成斜睨了他一眼,不由腹诽:这家伙是在看他热闹?自己都受伤了,还有心情看热闹,也真让人无语。这真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吗?
陈文干左脚腕骨裂,还不知道有没有碎骨头在外面,这个小医院所有的外科医生聚在一起,商量手术方案。但后来,因为程成的话,谁也没敢为陈文干做这个手术。
“不能留下任何后遗症,要保证一百天后,伤患能跑跳自如,比正常人的腿脚还要健康。”
外科医生一听,顿时撒手不干了:“一百天能像正常人走路就不错了,还要能跑跳自如?再说,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可能比正常人还健康?”
得不到保证,程成立刻提出要去f国最好的医院。队长卡森只好派人把程成这位立了大功的祖宗,连带着陈文干、吉姆送到了f国的首都医院,自己带着其他队员收尾。
后面的工作很烦琐,可做得再多,功劳也不属于他们了。众队员兴奋过后,又不免添了几份沮丧。也真他妈的丢脸,这天大的功劳竟然被最年轻的程成夺去给,回去部队,他们都不好意思提起。
半个月后,程成带着还腿脚上还打着石膏的陈文干回国。战亮来接程成,而战友是受小叔委托,带着钟力来接陈文干。
这般低调,也是有原因的。“缉狼行动”本就是军部的最高机密,为了预防有漏网之鱼报复,安理会还要求参加行动的各国精英,不能泄露参与“缉狼行动”的队员名单。
至于是谁杀掉了毒狼,除了安理会上层、各国队员与各国军部,其他人都不会知道。其实,除了程成与陈文干,即使是安理会主席也不知道当时的真实情况,更不知道,杀“毒狼”的,其实是那个所谓的人质。
第二百七十章 住院
程成会怎么样,陈文干不知道,他这会儿还很忙,毕业前夕,他还要考试、论文答辩、拍毕业照。
学校得知他意外受伤,没有要求他回学校考试,而是派出专门的老师拿着试卷到医院考试。论文答辩,也在医院进行,就是毕业照,也是所有同学一起来京都人民医院的草地上拍的。
他们班的同学戏称,这是史上最牛逼的毕业照。
陈文干不想这样麻烦大家,几次向指导员提出回校,可是,学校得了程成的叮嘱,哪敢让他回校。
拿到了京大的毕业证、学位证,其实,他从m国回来之时,已经拿到了哈佛商学院的毕业证。在这个时代,证书说得要也不重要,特别对于自己创业的陈文干来说,这些证书只是将来摆在公司宣传栏上的点缀而已。
如今,他最想的是回东湖养伤,程成却不肯放他走。为了留住陈文干,程成还不肯去军区医院养伤,硬是留在京都人民医院。
人民医院的医生拿这尊大神没办法,只能小心翼翼地,对陈文干也越加尽心尽力。只是,医院床位少,程成伤在胸口,要危险得多,医生不肯让陈文干与程成同一间房。
陈文干的病房里还住了一位叫高胜利的中年男子。
程子晴刚从学校回来,就听母亲说哥哥受伤了,急忙来医院,结果,程成告诉她,陈文干也受伤了。
当时她还奇怪,为什么家里的保姆阿姨让她提着两个保温瓶来医院,原来,其中一个是给陈文干的。
程子晴本来很担心,但见陈文干没什么大事,又很开心。她做梦也没想到,刚从学校回来,就能有这么一个与陈文干相处的好机会。
第二天,她来医院的时候,除了提着保温瓶,还拿着一束鲜花,里面杂着几朵红艳艳的玫瑰。
直把同病房的高胜利羡慕坏了:“小伙子,你真是太有福气了。”
程子晴也娇羞地笑着:“文干哥哥,看你都黑了瘦了。我给你煲了鸡汤,你可得多喝一些,这样才能更快好哦。”
高胜利乐呵呵地打趣:“小丫头,你也太偏心了,怎么只给这小子煲鸡汤?不行,我也要喝,分一点给叔叔喝吧?”
也是碰巧,高胜利是程子晴母亲同事,也就五十岁上下,长得慈眉善目,性子很是爽朗。
“高叔叔,我等会给你倒一碗。”
昨天,程子晴来的时候,医生推着高胜利去手术室,高胜利还没问程子晴与陈文干的关系呢,这会儿,他瞅准了这个机会,眼里闪着八卦的光芒:“子晴,你还没有给叔叔介绍,这位小伙子是?”
陈文干默,看不出这人年岁不小了,却这么八卦。不过,他也正好看看程子晴会怎么介绍自己,所以他没有吭声。
只见程子晴俏脸通红,低头不语,高胜利哪还看不出这小姑娘的心意呢!他嘿嘿笑道:“子晴这是不好意思了吧?高叔叔觉得这小伙子长得好,挺精神。听说还是还是京都大学毕业的,不错,这个男朋友找得好!”
陈文干忍不住提醒:“叔叔,我不是他男朋友,我是他表哥的同学。”
“表哥的同学正好啊,我女儿就是嫁给了他哥的同学。这样,兄弟俩还可以互相帮衬。”
三人正说着话,外面又传来敲门声,陈文干像来了救星一样,急忙喊:“进来!”
却是战友与沈美琪,战友提着一个保温瓶,还有一个大袋子。而沈美琪则拿着一则鲜花,一张娃娃脸绽放开灿烂的笑容。她快步走过来,举起手里的鲜花,开心地道:“陈文干,我送你的花!祝你早日康复。”
“谢谢!有心了!”陈文干唇角微勾,接过鲜花,他知道沈美琪与曾文芳交好,便对沈美琪特别友善。
沈美琪又上下打量了他一会,道:“我与表哥来看你了。听成哥说你没啥大事,如今一看,果然精神得很。”
她见程子晴也在这里,心里不爽,她与程成的事,就数程子晴反对得最厉害。因此,她对这个未来的小姑子实在喜欢不上来,当表哥告诉她,程子晴跟文芳抢男朋友时,更觉得这人脸皮厚。
哼,自以为自己很高尚,其实与孙璃有什么两样呢?她最瞧不起这样的人了,虚伪做作,还想用家世来诱逼男人,真是可怜。
她都从战友那里知道事情的原委,心里一直愤愤不平,但她与程子晴一向没有交集,找不到机会为曾文芳出气。
站在一旁的战友有些尴尬,高中时候,他也偷偷喜欢过程子晴,但程子晴却看不上他,背后与好友偷偷议论,说他长得矮,没有男人气概,配不上她。
战友从别处听到程子晴对他的评价之后,气馁了好长时间,后来才慢慢地放开了心结,但从此以后,他便尽量避免与程子晴产生交集。
沈美琪仰起一张可爱的娃娃脸,露出受伤的表情:“陈文干,你打电话给文芳了吗?如果她知道你受伤了,不知道会有多伤心呢。
唉,也不知道她知道之后会不会来看你。我可想她了!为了约她来京都,我分店都开了五间了,可是,她就是不肯来。气得我都想不给她股份了。”
陈文干摇头:“不要告诉她我受伤的事,如今她应该去单位报到了,肯定抽不出时间来看我。我过几天就回东湖养伤,到时候就能见到她了。”
沈美琪连连点头:“嗯,你不知道,她在你们东湖市政府办公室上班呢。据说她在报社实习时,写了很多不错的报道,领导赏识她,报社本来就留她,可硬是被市领导抢去了。”
陈文干微微一笑:“她能够胜任任何一份工作!”
高胜利见程子晴一脸黯然,心里叹了一声: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看这小伙子说起那位姑娘时的神情,他就知道程子晴只是一厢情愿了。
为了让程子晴不会那么尴尬,他插话道:“小伙子这话就说错了,术业有专攻,一个人就是再厉害,也不可能胜任任何一份工作。”
陈文干朝他微微点头:“叔叔说得对,是我夸大了。”
沈美琪却没觉得陈文干说得有什么不对,所以撅起小嘴,不满地道:“才没有夸大呢,文芳本来就什么都会,她肯定能胜任很多工作。”
战友怕她说多了得罪人,急忙过来打圆场:“文干,我爷爷让我替他来看你,这是爷爷让保姆阿姨给你煲的鸡汤。这可是爷爷询问了沈小叔,然后根据文芳给的营养配方熬出来的。所以,你喝下它,就等于收到了文芳的心意了。”
陈文干见他提的保温瓶,微微颔首:“那倒些给我尝尝。”
战友急忙把东西放在桌子上,用热水洗干净一个碗,拧开保温瓶,一股清甜的香味便扑鼻而来,仔细闻一下,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药香。
“这是补血的药膳,文芳留给沈小叔的配方。沈小叔说,这些配方不能外传,文芳那边的餐厅在销售。一锅汤的价值都堪比鱼翅呢!”
高胜利听了,不由咂舌,心想,这汤有这么好吗?再说,那小伙子只是骨裂,又没有失血,他才是失血过多好不好?
他正想着时,陈文干喝了一口汤,然后开口了:“给叔叔也倒一碗吧,我知道这汤放了什么,确实可以补血。”
高胜利急忙推拒:“不好吧,我家里也天天煲汤过来,我看就不必了。”
战友道:“没事,叔叔,这里有一大煲呢。起码可以倒出三四碗来,我给您倒一碗吧!”
高胜利闻着香味,本就嘴馋,就没有再推托,捧过鸡汤喝了几口,便赞不绝口:“味道香浓,加了药的汤还能熬成这样,真是难得。我家夫人也喜欢在汤里加中草药,可是,那是一个难喝啊。每次喝汤,我都是当药喝下去的,没有一点儿汤的美味。”
沈美琪嘟起小嘴道:“叔叔,文芳做的菜可好吃了,我外公说,如果她在京都开一家餐厅,生意肯定好!”
第二百七十一章 拒绝
程子晴一直没说话,她手里的保温瓶与花都还没有来得及放下呢。没想到,她只是与高叔叔打了一个招呼,就失去了先机,连保温瓶里的鸡汤都来不及送出,人家就已经喝上了。
最主要的,是这汤还冠了曾文芳的名字,她想起今天一早,哥哥对她说的话,“晴晴,陈文干已有意中人。你就不要强求了。虽然我也很希望陈文干能做我妹夫,但是,我不希望你强迫他。晴晴,强扭的瓜不甜,你可以追求他,但不能不择手段。”
这次回来,程成对陈文干多关注了几分,从钟力那里了不解了不少情况。对妹妹一厢情愿,单恋陈文干的事情,他也不由过问了几句。
听到哥哥的话,程子晴还不以为然,毕竟曾文芳都说了不会主动。既然她不会主动来京都,而只要把陈文干留在京都,她就有更多的机会。
因此,她又要求哥哥以南方医疗条件不好,对治疗陈文干腿伤不利为由,尽量把陈文干留在京都人民医院。
孙璃是第三天才得到陈文干已经回来的消息,怀春少女的心思大体相同,她来的时候,也是带了一个保温瓶、一束鲜花。
只是,等她来了病房,发现病房里竟然摆着两束鲜花时,本来笑意盈盈的脸刹时变得难看起来。
“文干,你回来怎么也不给我打个电话?昨晚听说你受伤了,我一个晚上没睡好。今天一大早我就回家熬鸡汤,然后给你送来了。怎么样?你的腿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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