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1 / 1)
“啊?露西姐竟然想老牛吃嫩草!”
“哈哈……”
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场面也由原来的严肃、凝滞变得活跃起来。
米勒布朗看大家笑得差不多了,才轻敲桌子,再次提出疑点:“可是,你们说的家族分布在不同的国家,他们怎么会联合起来请毒狼呢?”
程成道:“我认为应该是利益驱使,我们追查这些家族的产业链,找出了一些蛛丝马迹。m国的查理家族……”
众人觉得有理,觉得丹国的“神豹果然名不虚传”。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然后围绕这个话题商议可行方案。
米勒布朗在还没有担任安理会主席时,曾与程成一起执行过任务,得到程成的多次帮忙,可以说,没有程成,就没有如今的他。他对程成,是无条件的信任。
任务分配好之后,大家分头行动。
京都第一京都人民日报社,孙璃与好友周可怡下了班,从报社出来后,一起散步回家。
“我堂姐喜欢那个程队,其实在我看来,程队长得不够男子气概,我喜欢陈文干这样的类型:小麦色的肌肤,轮廓分明的脸型,漂亮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比起程成更帅、比程成更有男人味。”
周可怡反驳道:“可是,我更喜欢程成哥,我觉得程成哥飘逸俊美得不像军人。可是,他又这般优秀能干,不能不让人仰慕。就是在全国,也很难找出第二个这么优秀的人来。”
“我总觉得他的名气与外表看着不相符,我堂姐是脑袋坏掉了才会喜欢他。为了他花尽心思,弄得没个好名声,真真不划算。”
其实,整个京都,几乎找不出对程成不迷恋的女生。27岁就晋升为大校军衔,又长得像妖孽一样俊美,这样的人,谁不喜欢?
这个时代,大多少女少妇都迷恋俊美小生,俗称小白脸。
那些有幸见过神豹程成的,即使已经成了别人媳妇,也幻想过与仙人之姿的程成在一起,会是怎样的销魂滋味,何况是未经人事的少女呢?
在少女们的眼里,那些高大威猛的男子,就太粗鲁凶猛了些,有些少女看到他们的身板就发怵,觉得这样的人肯定不会温柔体贴地对待女人。
孙璃的眼光向来独特,自那次在京都大学遇到陈文干,她便对陈文干芳心暗许。
当时她想,以自己的家世背景,想要一个还在京大读书,又没有什么大背景的男生,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哪里知道,任凭她使出百般手段。那个男人却软硬不吃、油盐不进,简直比程成还要难追。
孙璃这才请最疼自己的爷爷出山,找借口让陈文干多来家里玩,自己好近水楼台先得月。
自从在新生训练时,陈文干得了学校领导部队教官的青睐。他就与京都几大世家的人有来往。他想在京都创业,没有人脉的话,会举步维艰。所以,他尽量不与人结仇,能尽量不得罪京都这些世家大族,当然最好。
他勉为其难地去了孙家几次,然后就借口出国办事,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月。
说起来,也算幸运,孙璃认识他之后,他刚好出国交流,并且一走就是两年。孙璃再想缠他,他也得在京都呀。
所以,这边,孙璃还在直叹可惜。
周可怡娇笑着打趣她:“阿璃,你说的陈文干到底长成啥样呀,竟然让你如此牵肠挂肚?”
“唉,你没见过他,肯定难以理解我想念他的心情。”
孙璃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男人俊朗的面容、高大精壮的身材,心里痒痒的,脸上不由飞过一片绯红。
周可怡好笑地挠了她一下,促狭道:“哈哈,我们的阿璃思春了。”
孙璃脸更红了,羞涩低下头,然后俯身贴在少女耳边,轻声道:“我真的想他了,我在想,如果他能抱一抱我,我会不会幸福得晕过去。”
“你呀,不知羞。”
“可怡,你是不知道,他,他真的很完美。我真的真的好喜欢他。有时想到他会轻轻抱着我,用性感的唇吻我,我就身子发软,心酥麻一片。”
“你这小妮子,怎么这般没脸没皮的,什么都敢说。”
周可怡被她这么大胆的话羞得满脸通红,她嗔怪地捶了孙璃一下,又扫视了周围,见没人才舒了一口气。
孙璃见她这样子,忍不住掩嘴偷笑:“你难道就没想少军哥?呃,可怡,你老实交代,少军哥抱过你吧?吻过你了吗?滋味怎么样?是不是就是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周可怡实在被孙璃的无耻加无赖气笑了。她们俩从小一起长大,但也不能分享这么私密的事吧。
但是,她回味未婚夫少军抱她亲她的情形,那心悸的感觉真真很难描述。这时,她才觉得孙璃这妞描述得很形象,不就是身子软,心痒难耐,恨不得要更多的感觉吗?
两人咬着耳朵说了好一阵私密话,才回了家。
第二天,办公室里不知道谁竟然也提起了陈文干,孙璃来到办公室门口时,大家正在兴奋地议论呢。
“我听说那个陈文干在老家有个青梅竹马的对象。都来京大好几次了,陈文干的同学都喊她嫂子呢。”
“啊,不会吧?我听说钟爷爷想把孙女说给他呢。”
“战老爷子也想把孙女嫁给他。”
“哈哈,这下比程成哥都抢手了。”
京都人民日报社,是全国最大的报社,女编辑、女记者挺多,八卦也多。大家正说得兴起,见孙璃站在门口,都住了嘴。
“你们谁说陈文干老家有对象?”
大家面面相觑,不敢回答,这几位姑娘是见孙璃不在这里,才说起了程成与陈文干的事情。没想到后来越说越兴奋,没有注意到孙璃竟然回来了,还听到了她们的话。
说漏嘴的姑娘脸色发沉,满嘴苦涩,她记得哥哥一直强调不能把陈文干的事说出去。她刚才一时激动说了出来,结果还让孙璃听见了。唉,这下惨了,她哥哥肯定会责怪她吧。可是,既然大家都听见了,这事想瞒也瞒不住了。她心一横,干脆就全说了出来。
孙璃听得瞪大眼睛,大脸盘一下子成了个调色盘,五颜六色,精彩纷呈。
“你,你说的是真的?”
那位姑娘见孙璃这副万分惊讶的表情,知道事情不好,有些着慌:完了,孙璃会不会去找陈文干那个小青梅麻烦?如果真的出事了,被哥哥知道这消息是自己传出去的,肯定会骂死她。
孙璃大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她,问:“真的?你哥说的?”
“嗯,我哥说的,好像来过两次。”
少女硬着头皮,一不做二不休,把她缠着哥哥掏出来的事全说了。末了,又道:“那女孩叫罗玉莹,爸爸是医院的院长。听说与陈文干外公一家是世交,两家住得近,陈文干家中的长辈都很喜欢她,都默许了两人的关系呢。”
“院长?一个穷山城的医院院长算什么?”
周可怡脱口而出,孙璃咬着下唇,久久没有吭声。她就说怎么用什么方法都没办法勾引到陈文干,原来人家有个青梅竹马。哼,不就是个青梅,她若敢来抢,就让她变成苦梅。
第二百五十九章 说媒
待周末回家,孙璃就找了个得用的人,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去南方找罗玉莹。
这人叫殷文立,是孙爷爷故友的孙子。小时候学得一招半式,便仗着身手与孙家之势为非作歹,不务正业,惹了许多是非。不过,他对孙家人态度非常恭谨,孙璃给他派过不少差使,都完成得不错。
孙璃所赏识他,也给他擦过不少屁股,两人从小互相包庇,有些臭味相投。
“看她态度怎样,如果态度不好,就给她点颜色看看,如果态度好,就警告她一番,让她不要觊觎陈文干。”
殷文立得令而去,一周之后就返回来了。
他觉得自己这次的差使也完成得不错,便得意洋洋地向孙璃汇报:“开始陈文干那个小青梅还挺硬气,还问我是不是曾文芳派来的。说曾文芳无耻,因为得不到陈家父母认可,去找她麻烦,还说这条路根本就行不通。”
“曾文芳?曾文芳又是谁?”
“那妞说,曾文芳才是陈文干的心上人。说她自己只是一厢情愿,陈文干喜欢曾文芳,一直不愿意接受她。她确实受了陈家父母之托,来部队探望过陈文干。但陈文干对她很冷淡,根本不搭理她,还说,如果不信,可以去学校查证。”
“曾文芳?”孙璃又一次重复着这个名字。
殷文立又道:“那是陈文干初中同学,成绩很好,与陈文干不相上下。陈文干对她的态度与众不同,那个姓罗的小妞好像挺恨她。被我一吓唬,就像倒豆子那样,一五一十地全交代了。”
“谁知道她是不是在放烟雾弹?再说,那个曾文芳连陈家父母都不喜欢,又怎么配我们出手?也对,父母种田,这样的乡下穷丫头怎么配得上陈文干?”
“就是因为如此,我才没有继续查下去。阿璃,我觉得你应该把目标放在程子晴身上。南方那些丫头,一根手指头就能收拾了。没必要白费那些心思。”
殷文立去了阳光县城,觉得那地方真心不够看,又偏僻又贫穷,房子又矮又旧,街道坑坑洼洼。还县城呢,连京都郊区的农村都比不上。
还有那丫头,说她一个月的工资才三百多,给了她两天时间,才凑出一千元钱。
殷文立很不屑,都不太想拿了,但想着这么辛苦来一趟,总要有些收获,就还是拿了。
那地方,他是一刻也不愿意多呆,那边最好的酒店,在他看来,都像个狗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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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璃沉思良久,才道:“不,两边都要关注,免得我在京都与程子晴争得你死我活,到头来,却让南方那边的乡下丫头捡了便宜。”
说到这里,孙璃不由气哼哼的。
殷文立急忙应下:“那我们两边都看好了。不过,如今陈文干还在海外,她们什么也做不了。这样吧,如果陈文干回来后,要回老家探亲,那我就飞过去监视他,看到底哪个才是他的小青梅。”
孙璃点点头,道:“行,那就这样吧。”
端五节,报社有两天假期,曾文芳想着弟妹妹都远在省城,不能回家陪父亲,她便背上个小背包回了青山镇。
第二天早晨,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曾文芳舒服地窝在床上,听着外面细细碎碎的声响,不肯起来。
“芳儿,今天有龙舟赛,你去看吗?”
王娟英蹑手蹑脚地推门进来,见曾文芳已经醒了,就走过来帮她把蚊帐挽起,挂在蚊帐勾上。
“往年端午节不也有龙舟赛吗?”曾文芳应着,眯着眼睛,慵懒得像个小猫。
她看着洁白的蚊帐,不知怎的,就想起了14岁那年,她挣了钱最想换掉的一样家具——那床黑黑的蚊帐。
那时她跟弟妹一起卖冰棍、卖文具,好不容易挣点钱,就缠着妈妈买新蚊帐。
妈妈还不愿意:“这蚊帐好好的,干嘛要换新的?我仔细瞅了好久,没有破洞呀。”
那时,她嘿嘿直笑,撒娇道:“妈,破洞都被您补好了,当然看不到洞了。我嫌它黑,早上起来,看到它黑黑的,我就不舒服,一天的心情也不好。”
“啊?这么严重?那得赶紧换床新的,得让我家芳儿每天心情美美的。”
曾文芳想起往事,脸上绽放灿烂的笑容。
王娟英拿起梳子帮曾文芳梳头,边闲话道:“石阶村那边有人来说媒,说有户人家,小伙子在海州船务公司上班,人长得高大俊朗,问我肯不肯让你嫁过去。”
曾文芳惊讶:“有人做媒,是问我吗?”
王娟英神情有些惆怅,嗯了一声。曾文芳失笑,妈妈分明心里舍不得,但女大当嫁,心里矛盾吧。
“妈,还早呢,我不嫁。”
王娟英嗔道:“哪里早?远的不说,就说村里的,你文兰姐才大你一岁,娃都两个了。还有婷婷,跟你同岁,也结婚生娃了。文静丫头也谈恋爱了吧,说处了个外省的小伙子,家里又远又穷,你大伯母死活不同意。唉,一转眼,你们都大了。”
曾文芳笑眯眯地看着王娟英,因为经常用护肤品,王娟英并不显老,脸色白皙红润。村里的大小媳妇都羡慕嫉妒她,有的说她天生丽质,有的说她享女儿福。
只有曾文芳知道,这几年,她给母亲买的护肤品有多贵,那是陈志光公司卖得最好的那几款,像什么“凝露润肤套装”、“凝露保湿套装”之类的,这些产品一套就要上百元,一套也就用两三个月。
幸亏阳光县城的百货公司没有这些产品卖,不然,曾文芳也不敢买。如果让母亲知道,每年往脸上涂抹的东西这么贵,肯定不愿意用。
每次,她都撕掉包装盒才拿回家,还告诉母亲,这产品不贵,别舍不得。想起上一世母亲早早离世,曾文芳就想把世上最好的东西搬回来,捧到母亲面前,让她健康,让她美丽,让她长寿。
“妈,你不要往近里说,要往远里说。其实也不远,比如我的大学同学,哪个也没结婚呀。如今,政府号召大家晚婚晚育,我还没满23呢,哪里晚了?”
“唉,我也晓得,可是,这些日子,可能大家知道你要毕业了,好多人跑来问你的亲事。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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