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没想到沈玦这么快就听到了消息,并且闹到了跟前。
“祖母,您要我娶那朵小娇花?”
老太妃看到孙子很高兴,一听这话就不赞同的皱了皱眉,“欸,你这臭小子怎么说话的,什么小娇花,那是你锦表妹。”
“不都一个意思吗?这还没进府就病一遭,进了府又病一遭,您这是打算让我娶媳妇还是娶尊菩萨回去供着呢?”
沈玦一听到消息就炸了,他说呢,怎么头回见这小丫头就怪里怪气的,原来是打的这个主意。
想让自己娶她?做梦!
“呸呸呸,赶紧给我把这些不吉利的话给呸掉,锦儿之前那是水土不服,进府之后是怎么病着的,难道你不是更清楚?”
沈玦:……
他还真是差点把这事给忘了,不想起还好,这一提起他就生气。
一个让他丢了脸的人,更别想让他娶她。
“我又没求着她帮我,而且这么一个娇滴滴碰一下就能生病的主,我可高攀不起,谁爱要谁要。”
老太妃头一次这么想动拐杖,但握了好几次,都还是不舍得,总归是自己的宝贝孙子。
耐着性子的哄他:“娇有娇的好,你还小这些事你还不懂,我做事总都是为你好,而且这事我都和你爹商量过了,先这么着,若是过两年你还是不喜欢,再作罢。”
沈玦根本不听劝,“别说是两年了,这事我压根就不同意。”
老太妃见他说不通,直接使出了杀手锏,闭着眼睛扶着额头开始喊疼。
“哎哟哟,你如今是长大了,翅膀也硬了,我这老太婆的话是不管用了,罢了罢了,还是让我早点去找你祖父的好,免得在这碍眼。”
沈玦:……
这种戏码从小到大不知道上演了多少次,可偏生沈玦就吃这一套。
“好好好,我都听您的还不行吗,您说什么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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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这边不能说通,那就只能从文锦心那下手,他有的是办法让这朵娇花后悔打这个主意。
老太妃不急着让文锦心知道,再加上文锦心最近都冷落彩珠,以至于她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月以后了。
*
文锦心病好的差不多,李氏就准备了一顿家宴,算是正式欢迎文锦心。
离那日和沈玦一块用膳已经过去了三日,文锦心也渐渐的平复了自己的心情。
之前她会这么无措,是因为没有看清自己和沈玦的关系,这三天之间她已经想明白了。
现在一切都已经重新开始了,她和沈玦只是普通的表兄妹,只是这么简单。
不管前世沈玦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她对沈玦更多的是感动和愧疚。
她曾经喜欢过沈恒璘,但真情错付,她不想因为感动就把情感转移到沈玦身上,她要做的就是守护沈玦守护镇南王府,陪着老祖宗,远离沈恒璘。
不让沈玦再重蹈覆辙,如果能让他早日走上正道,一定是老祖宗最想看到的。
至于情爱,目前不是她所能考虑。
想通这些事情,心情也就好了许多,就算是要一起去看龙舟,那也不过是兄长带妹妹开开眼,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而且这三日她都会去陪老太妃吃饭说话,期间也没有再听她提起,想来原先也不过是随口说的玩笑话,她却当真了。
文锦心就更是放下心来,仔细的准备着晚宴。
“姑娘,我给您上药。”
文锦心熟练的躺好,她背上的伤口已经结了痂,这几日掉了露出粉粉的伤痕。
兰慧的动作很是小心仔细,生怕会有哪里漏了的,虽然这个伤口每日都会反复的看到,但每次瞧见兰慧还是会为她难过。
“姑娘疼吗?”
“早就已经不疼了,就是有些痒,不用这么小心。”要不是伤口在背上,她自己的手抓不到,她都不敢保证会不会因为失手给抓破。
“这怎么能行,不仔细些要是留疤了怎么办?”
文锦心趴在枕头上,整张脸埋在里头,她其实早就听到大夫说的了,她是易留疤痕的体质,很可能这个伤疤会一直留着了。
上一世她并没有过一遭,而且从小被保护的很好,身上从来没有受过伤,更别说是留下这么长一道疤了。
没有一个女子是不爱美的,越是好看的女子就越是在意仪容仪态。
那会她在半昏迷的状态下听见可能会留疤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可再清醒过来的时候,那种感觉又消失了。
或许是因为重活一世,这条命都是上天赋予的,能活着便是最大的奢望,这些外表的东西她也跟着看淡了一些。
“留疤就留疤吧,也不会有人瞧见。”文锦心的声音有些闷闷的。
“这怎么能行,姑娘以后还要说亲事,留了疤还怎么说亲事……”
说完兰慧才意识到文锦心还小,她不该在她面前说这些,“奴婢失言了,姑娘千万别放在心上。”
而且留疤的事情她肯定知道了,心里定是不好受的,她再继续说,岂不是更伤她的心。
文锦心把脑袋抬了起来,安抚的拍了拍要下跪的兰慧,“你说的都对,以后都听你的便是。”
她没和兰慧说自己心里的想法,经过前世被沈恒璘所骗后,她早就想好了不嫁人,一辈子陪着老太妃,常伴青灯古佛只求老人家长命百岁。
老太妃的身子骨一直就很好,她离开广州府的时候老人家还很硬朗,在京城的那两年每每有家书,也都是说身体康健,并无病痛。
所以收到书信说老太妃薨逝的时候,她是完全无法接受的,但又无法证明老太妃的死与其他人有什么关系。
毕竟在她的记忆里,镇南王府上下和睦,直到重生之后,原本在她看来平静的王府之下,还暗藏了很多的暗潮涌动。
李氏、老太妃、沈玦,甚至是那个突如其来敌意的叶姑娘,都透露着不安宁的气息,王府远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上好了药,文锦心又趴着休息了一会,才起来换衣服。
门外彩珠在小声的求见,“姑娘,我把针线房给您做好的衣裳拿来了。”
这是她刚进府的时候李氏就吩咐下去的,一季四身衣裳,全都按着她的尺寸来做的。
之前因为她都在床上还用不上,如今她病好了,马上就送了过来。
兰慧看了文锦心一眼,得了肯定的眼神,她才出去掀了帘子,彩珠才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
经过上次的事情后,彩珠就安分了。
之前是文锦心太好说话,以至于一下让她忘了自己的身份,从那之后她就伏低做小再不敢放肆了。
兰慧也问过文锦心,为何不直接趁这个机会把彩珠给换掉,毕竟是李氏的眼线,一直在面前晃悠岂不是处处受限。
但文锦心却摇了摇头,“若是换了彩珠,难保之后不会又别人,再来了其他人我们又要个个防着,岂不是更累?”
以前文家后院很是简单,老爷没有妻妾家中就姑娘一人,只要伺候好主子根本不用去考虑这些东西。
到了王府,兰慧才开了眼界,原来人与人之间还有这么多的弯弯绕绕,才知道自己还有很多要学的东西。
“我们如今对彩珠知根知底,没准以后还能用她来探听消息呢。”
而且文锦心还教兰慧,有的时候狐假虎威并不是坏的词,比如她在下人的面前,就不必处处都做好人,偶尔借势立威也是很有必要的。
彩珠一进屋兰慧就伸手过去,她很识相的把托盘交到了兰慧的手里,开始讨好起兰慧来。
“姑娘,这是春夏两季的衣裳,您瞧瞧可是喜欢。”
王府的针线房手艺极好,文锦心粗粗的看了两眼就点了点头,知道是她喜欢的样式,是花了心思做的。
夸了几句用心,又赏了个银裸子,彩珠赶紧松了口气,喜滋滋的道谢。
帮着兰慧给文锦心梳妆打扮,等算着时间差不多,就去正屋等老太妃一道去赴宴。
老太妃今日穿了身棕色的暗金纹袄子,看着既亲和又尊贵。
看见文锦心过来,就拉着她上下的打量,“我们锦儿真是穿什么都好看,尤其是这个颜色衬着肤色更是红润有气色,我瞧着就欢喜。”
今天送来了新衣,兰慧就建议直接穿新的,也算是给李氏面子。
李氏大约是以为文锦心喜欢红粉是色系,送来的八套衣服里,半数以上都是红粉的颜色,但实际上她前世更偏爱浅色的衣裳。
不过衣服既然都做了,她也没有重做的道理,再说这都重活一世,自然是要做出改变的。
她就挑了一身樱红色的袄裙,配了同色系的长比甲,看着确实是粉嫩天真,衬的如玉的肌肤更是水灵动人。
“这是舅母差针线房新作的衣裳,老祖宗喜欢,锦儿以后就多穿。”
老太妃打量了两眼,又是满意的点头,“你舅母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文锦心一路挽着老太妃,祖孙二人有说有笑的去了正院。
临近夏日,天色黑的越发晚,这个时辰天还是大亮,花厅里李氏早就在等着了。
一听是老太妃来了,带着沈韶媛就迎了出来。
相互之间见了礼,李氏的目光就落在了文锦心的身上,这还是她病好了之后两人头次见面。
忍不住的眼前一亮,不得不说这个表姑娘确实是美极了,便是说句绝艳也不算夸张。
但越是美丽的人就越是不简单,李氏的目光微微一闪,脸上的笑意却是丝毫未变。
“果真是母亲养在身边的人,就是水灵精致,真是让人瞧了打心里的喜欢,你来府上这么久,我这做舅母的都没能照顾好你,真是我的失职,这个镯子是我偶然得的,一直放着没有合适的人衬得上,今日才知,是一直在等你呢。”
文锦心记得前世自己进府,李氏送的也是这个镯子,因为前世她很爱重李氏,便很喜欢这个镯子一直戴在身边。
如今,她才知道李氏或许一直都在防着她,对她的喜欢都是装出来的……
想起前世的事情,文锦心明显的停顿了一下,老太妃就笑眯眯的推了推她的手。
“既是你舅母的一片心意,那就收下吧,你瞧这孩子胆小的很呢。”
文锦心回过神来一脸绯红的接过了玉镯子,恭敬的道了谢:“多谢舅母。”
恭敬有礼绝对挑不出一丝错来,却从中透着些许疏离。
李氏抿着唇笑,胆小?若真是胆小又怎么会一进府就有如此异常的举动,只怕不是胆小而是心思太深了。
“别站着了,赶紧里面坐。”
李氏招呼着众人进屋,就在这时,身后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
“舒君来迟了,还望老夫人和夫人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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